弥勒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紧紧抓住6-9月份最后一次机会,以“123456”工作法,牢牢把握精准识别“生命线”,努力打好维护公平正义和党委政府公信力这场“保卫战”。动态管理工作共识别不精准退出(剔除)1089户3480人,正常退出2086户7669人,新识别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1033户3456人,2104年—2106年脱贫返贫户205户658人。
在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中,主要从六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精准识别,准确把握“1+N标准”。即以“1+N”为标准,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31号”文件、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17号”文件及《云南省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操作手册》为指针,本着实事求是的最高原则,以“两不愁、三保障”为根本标尺,严格标准和程序,一个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切实做到不走样、不走偏,各乡镇、村委会及动态管理工作队因地制宜,倒排工作时间及任务,并适当预留纠错纠偏的时间余地,及时拟定了工作方案及配套参考资料,有序推进动态管理工作。
二、精准谋划,实现“2个全覆盖”。一是实现动态管理培训“全覆盖”。弥勒市自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开展以来,实现市、乡、村三级培训全覆盖,共举行政策及业务培训279场次,培训动态管理工作队、挂包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信息录入人员共12739人次。东山镇坚持每周二、四晚间组织干部职工、驻村工作队员进行政策业务培训及考试,对发现的问题和苗头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安排每个动态管理工作队5000元工作经费确保动态管理工作紧张有序开展。二是实现贫情分析全覆盖。对全市318971人农业户籍人口(弥勒市有总人口537788人)进行了逐村逐户的分析研判,累计开展了1229次贫情分析会,贫情分析锁定52316户177460人,完成实地调查和信息采集16915户52732人。
三、精准研判,瞄准“三个重点”。把建档立卡贫困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2014至2016年脱贫户三类人员列为重点,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进行逐人逐户的甄别、核实、分析和研判,客观衡量是否精准、是否公平、是否存在“富户戴穷帽”等不公平现象,精准把握应进皆进、应退皆退的原则。
四、精准统筹,创新“4个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即建立和完善行业部门及县、乡、村“4个1”工作机制。市、乡镇分别成立一个领导小组、统筹行业部门成立了一个行业信息筛查比对专班、每个行政村各配备一名信息系统管理员、每个行政村成立一支动态管理工作队,扎实有效推进全市动态管理工作。市、乡镇分别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乡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动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信息筛查比对方案,抽调发改、教育、卫计等22个行业指标部门25名业务人员到市扶贫办集中统一上班,开展为期1个月的动态管理行业部门业务指导及数据筛查比对,畅通数据筛查直通车;组建了134支5131人动态管理工作队;有贫困人口覆盖的131个村委会均各设置了1名信息管理员,负责对国办系统及扶贫大数据的数据管理、录入及维护工作。
五、精准时间节点,做到“5个坚持”。一是倒逼时间,坚持时间服从质量。严格按照动态管理时间要求开展市、乡镇各级培训、贫困对象基本情况核实和信息收集采集、信息筛查比对、村(村小组)、乡镇评议公示和审定、市级审定公告并有序录入系统。二是加强宣传,以问题为导向坚持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市、乡、村三级都设置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印发了《脱贫攻坚执纪监督卡》及海报11000余份,把10种应该剔除情形公诸于众,公布纪检监察举报电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畅通群众反映渠道。三是坚持压实责任。守土有责,压实了行业部门、乡镇、村组干部、包村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挂联干部的动态管理责任,并签定了相应的责任书3749份,全体干部职工均下载安装了扶贫大数据手机APP,对挂联贫困户信息负直接责任。四是坚持专项督导。制定了《弥勒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督查方案》,成立了分别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及市委常委为组长的12支动态管理专项督查组,负责对12个乡镇动态管理工作全程专项督导,同时,纪检、组织、扶贫等行业部门分组划片深入乡村实地开展督促指导,对标对表、对岗对责,坚决纠正走过场、变相变通等行为,督促立行立改见效,确保政策规定不折不扣执行到位。五是坚持动态信息及时反馈。对乡镇的数据清洗、动态管理、部门数据比对进度实行“三天一报制”,并进行全市通报。
六、精准流程,严格“6个程序”。自开展动态管理以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先后召开7次会议,研究部署和充分研判分析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统筹各级各类人员力量配置,扎实推进动态管理工作,制定了贫情分析、实地调查、信息数据复核、提出初步方案、公开评议、逐级审定“六个程序”流程图,明确了各个阶段的重点及任务,按照标准不降、程序不减的要求,做实做细每个环节工作,杜绝带病进入下一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