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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7次会议

文章来源:弥勒报 发布日期:2017-11-27 浏览次数: 【 字号:

  11月16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勇主持召开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全市城市交通秩序治理工作情况及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连超、伏燕、李晓路,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赵艳红,市法院院长李宏明,市检察院检察长苏超,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李建荣,市人大代表、旁听公民代表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赵艳红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交通秩序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调查报告。

  通过认真审议,市人大常委会认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区交通秩序治理工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有效的整治行动,全市城市道路交通配套设施不断完善,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不断加大,交通安全宣传不断深入,全市城市交通秩序明显改善。

  面对当前全市城市交通存在的问题及困难,市人大常委会建议,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突出治乱、治违、治堵等问题,科学规划城市道路交通网、交通标线,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大城市交通科技管控投入力度;要加快完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加快城市公交站台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大管理执法力度,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强化综合有效的交通治理机制,继续强化部门管理职能,加大整治执法力度,规范城市交通秩序;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加大违章行为曝光处罚,继续提高群众的交通意识,文明出行,遵规守约。

  会议还听取审议,表决通过了《弥勒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弥勒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化情况的报告》及弥勒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宜。

  弥勒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次会议决定:弥勒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6日至27日在弥勒市城区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