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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4+N”工作法推动“利剑护蕾”工作走深走实

文章来源: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11-21 浏览次数: 【 字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行“124+N”工作法切实把“利剑护蕾”工作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紧扣“一个目标”,精心谋划靠前发力。围绕实现“双下降一底线一扭转”目标,将“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确保稳步、有序、高效推动各项工作。制定印发了《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提升工作效率,并多次召开“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动员会、推进会、研判会、阶段总结会,动态调度“利剑护蕾”专项行动,确保整体推进、突出推进、全方位压茬推进。对全市经营范围含酒吧服务的267家、文身服务34家经营主体开展4轮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地毯式摸排,梳理正常经营酒吧94家、文身店14家,并分别建立酒吧和文身店微信工作群进行精准管控、动态监测。2024年以来,共联合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局等相关部门开展整治行动30余次,现场督促经营主体排查整改安全隐患20余个。

制定“两个清单”,细化任务统筹推进。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校园周边禁止设立实体清单》《校园周边禁止销售商品目录清单》。围绕《校园周边禁止设立实体清单》,大力排查校园周边是否存在违规开设酒吧、文身店等,排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商户是否无证从事食品经营、是否经营“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对“脏、乱、差”的食品经营场所进行整治。围绕《校园周边禁止销售商品目录清单》,排查校园周边商贩、经营户是否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食品、药品、玩具、用具等,是否销售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假冒伪劣产品。2024年以来,共检查经营主体300余家次,现场责令整改问题隐患10余个。

健全“四项机制”,提质增效强基固本。一是实行严格审查制。格审核校园周边经营主体登记,对经营范围中包含文身服务活动的经营主体,在其营业执照相关经营范围明确标注“除面向未成年人”。2024年以来,对2家未在经营范围后标注“除面向未成年人”的文身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现已整改完毕。二是实行责任“包保制”。制定“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作战图”动态图,并以弥勒大道和髯翁路为分割线将“路线图”分成东南、东北、西南、西北4大片区,并分片挂联、包保到人,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安全监管到位、督促落实到位。三是实行常态化巡查制。聚焦校园食品安全、校园周边经营主体向学生出售酒及向学生兜售盲盒、抽奖卡、新型危险性玩具等“无底线营销”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从源头上阻断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不良信息和产品。2024年以来,共检查学校、幼儿园591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7份,立案调查1家,罚没款0.5万元;检查校园周边经营主体911家次,立案调查3家校园周边经营主体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的违法行为,罚没款1.5074万元。四是实行动态化监管制。通过建立信息联动沟通协同机制,将酒吧和文身店新增、注销等情况及时在“作战图”上进行动态增减,实时掌握酒吧和文身店的信息并实施动态监管,推动形成依图作战、动态跟踪、实时研判、精准管控、职责明晰、责任到人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

抓实“N项措施”,惩防并举清源断流。一是强化案件查办。以“作战图”为依托,将挂图作战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实施动态监管,严格查处酒吧、文身店等各类违法经营行为。2024年以来,共参与弥勒市“利剑护蕾”约谈重点场所1场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立案调查24家,罚没款25.4294万元。二是强化宣传引导。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截至目前,共开展普法宣传3场次,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2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600余份,持续形成点、线、面结合多渠道、多形式、广覆盖的宣传态势。强化隐患排查。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开展访谈等方式,对校园周边的经营主体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常态化做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风险隐患形成闭环动态管理,推动“惩”“防”贯通融合,提升治理效果。

下一步,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补齐短板弱项,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加大市场巡视巡查的频次和力度,严肃查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活动,促进全民增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意识,为全方位护航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