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财政局转发关于免征部分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的通知
红财非税发〔2022〕6号
各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
现将《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免征部分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的通知》(云财非税〔2022〕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红河州财政局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