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
现将《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支持灵活就业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的补充通知》(云财非税〔2021〕9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支持灵活就业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的补充通知
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