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
防控工作方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为不断巩固疫情持续向好形势,常态化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快推进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按照红河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印发的《红河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结合弥勒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疫情常态化防控作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的前提和基础,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要求,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把疫情防控由多管齐下的应急状态转为科学精准的常态化防控,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为加快推进弥勒高质量率先开放发展,打造现代田园城市,健康生活福地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科学防控。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抓紧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科学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监测报告、疫情处置、病例救治和信息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注重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二)突出重点,精准防控。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趋势变化,坚持分区分级、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精细防控,持续强化疫情分析研判,紧盯关键环节,补齐短板弱项,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的管控,着力抓实抓细各项措施,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的精准性、精确性和有效性。
(三)健全体系,依法防控。加快全市疫情防控体系建设,全面加强法治建设,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加大普法力度,落实部门、行业、单位、家庭和个人的责任,提高依法治理能力。
(四)统筹兼顾,有序防控。落实乡镇、部门、社区和单位联防联控,加强信息共享,强化应急处置,实现疫情防控闭环管理。广泛发动群众,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力有序推动复工复产复学,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自即日起,弥勒市全面恢复开放和经营公园、旅游景点,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歌舞厅、KTV、网吧、游戏厅、演艺厅、影(剧)院,健身房、游泳馆、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院等场所。
(五)加强管理,强化防控。各恢复开放(营业)单位要坚持预防为主,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有关行业技术指南,落实防控措施,制定本单位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采取预约、限流、错峰等方式开放(经营)。各行业管理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恢复开放(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建立定点联系包保机制,统筹各方资源强化疫情联防联控。
三、重点任务
(一)坚持预防为主
1.科学佩戴口罩。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营业员、保安员、保洁员、司乘人员、客运场站服务人员、警察等人员以及就医人员等要佩戴口罩。
2.减少人员聚集。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式场所。
3.加强通风消毒。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要落实日常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
4.提高健康素养。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
(二)建立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
一是保持组织领导机制、联防联控机制、“四早”“四集中”机制、专家指导与科学决策机制“4个不变”①,在市卫生健康局常设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全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推动疫情防控常态化。二是抓好“3个强化”“4个完善”②,强化特殊场所、学校、医疗机构防控措施落实,完善社区、企业、公共场所、关键环节常态化防控,建立健全精准防控的常态化防控机制。三是落实“4个加强”③,加强重点地区入弥人员服务管理、无症状感染者和出院患者健康管理、居民个人防护、核酸检测服务,全面做好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
(三)化“危”为“机”提升卫生应急能力
一是健全重大疫情、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突出抓好全市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全面提升重大疫情防控能力。二是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升疫情监测预警能力。完善重大疾病防控策略,提升传染病风险研判、健康危险因素监测、卫生检验检测能力,加强医院门急诊预检分诊管理,建立健全及时发现的常态化防控机制,快速处置的常态化防控机制。三是突出抓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做实做细14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④,做好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等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全面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四)创新爱国卫生运动的方式方法
一是扎实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紧盯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高铁沿线、农贸市场、小餐饮店、小作坊、流动摊贩、堰塘沟渠及房前屋后卫生死角等环境卫生管理的薄弱环节,结合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卫生城镇创建、脱贫攻坚等工作总体要求,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彻底解决存量垃圾、消除卫生死角。二是扎实开展公共场所健康监测与消毒行动。鼓励提倡各大商场超市、学校、医院、汽车客运站、高铁站、特殊监管场所配备红外成像测温仪等设备,加强室内空气流通,做好垃圾清运,保证购物环境的干净整洁。同时严格执行消杀工作规程,对生活垃圾处理场、垃圾收集转运站点、环卫公厕和重点区域垃圾收集容器实施全面消杀和清洗作业。三是扎实开展农贸市场整治行动。以划行归市、整治卫生和规范经营秩序为重点,不间断开展流动巡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市场经营者责任,督促市域内的农贸市场逐步推广开展活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重点查处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大力提升农贸市场供应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四是扎实开展病媒生物防制行动。按照集中治理与日常治理相结合的原则,组织专业消杀队伍在全市开展统一消杀行动,以清理病媒生物孳生地、灭“四害”为主,重点对居民小区、绿化地、闲置空地、农贸市场周边、主干道及下水道喷洒和投放除“四害”药品,并开展物理防制、生物防制和化学药物防制等综合防制措施,确保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标准范围内,为居民营造干净、卫生、整洁的生活环境。五是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全面推进积分制评优管理制度,将“门前四包”、家庭环境卫生等情况纳入社区居民自治积分范围,与星级文明卫生家庭评选挂钩,通过授牌上墙进行表扬,树立先进和榜样,调动居民从被动接受管理到主动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积极性。全面建立保洁员绩效管理制度,将保洁员的日常考勤、垃圾清运、巡回保洁、责任区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科学细化、量化打分,与每月的工资直接挂钩。六是突出抓好健康促进工作。全面落实“健康弥勒2030”行动纲要,广泛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提倡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全面提高居民健康素养。
(五)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准备
一是认真落实20类重点场所、14类重点单位、16类重点人群防控技术方案⑤,切实抓好汽车站、高铁站、医疗卫生机构、特殊场所、学校、社区、复工复产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应急隔离场所的建设,按照“筛查—诊断—报告—隔离”闭环管理要求,一旦发现疫情立即精准围堵,确保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二是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按照政府储备、医疗卫生机构储备、药企储备三种形式,建立健全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按照连续保障2个月60天的医疗应急重点物资的要求,储备医疗应急物资,做到有备无患。三是强化应急体系建设。以市卫生健康局为主体,加快建设集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中心平台、数据交换平台,融合通信与视频会商系统、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指挥大厅、移动通讯系统为一体的市应急体系;依托市疾控中心检测实验室、弥勒急救站,加快建设区域全覆盖的协同指挥急救一体化急救网络平台,全面提升卫生应急协调指挥能力。四是加强卫生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卫生应急队伍的应急处置水平和能力,切实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
(六)全面落实医疗机构常态化感染防控措施
持续强化医院感染管理,落实落细院内感染防控的各项工作措施,守护好医疗机构最后一道防线。一是严格落实发热门诊管理要求。压实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前哨”责任,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规范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样本采集、运送、保存、检测、报告,对发现的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要及时转入定点医院进一步诊断治疗,不得擅自允许患者自行转院或离院。二是加强患者收入院管理。严格执行“四类人员”⑥相关管理要求,制定疫情期间患者入院筛查流程,降低潜在院内交叉感染风险。三是加强陪护、探视的管理。加强病房管理,制定严格的陪护、探视制度。鼓励医疗机构实施视频探视。加强病区病房门禁、安保管理,减少未经允许的探视和陪护,以及无关人员的随意出入。四是强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加强医疗机构实验室建设,在弥勒第一医院、市中医医院建设核酸检测实验室,使其迅速达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条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随时能够开展核酸检测工作。五是严格落实标准预防。要加强进入医疗机构的各类人员个人防护措施。加强诊疗环境的清洁消毒处置,做好环境通风管理,落实分区管理要求,合理划分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区别医务人员通道和患者通道。六是开展院内感染风险排查整顿。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对前期院内防控工作开展回头看,抓紧排查漏洞,开展整顿,补齐短板。市卫生健康局要对医疗机构院内感染排查整顿工作进行指导督导,将辖区内院内感染发生风险降到最低,有效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和东风农场管理局要按照党中央和省州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压紧压实各级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分区分级制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坚持应急处置与常态化防控相结合,针对关键环节和风险点抓紧抓实抓细防控措施,切实做到外防输入不放松、内防反弹不松懈。
(二)强化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在落实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同时,按照中央和省州市关于做好防控境外疫情输入工作的要求实施。
(三)强化督查执纪。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疫情防控督导督查,健全完善巡查检查制度,采取“双随机、一公开”⑦等多种方式开展日常检查。建立疫情防控事件责任倒查机制,对任何渎职失责行为,一律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释义:
①保持“4个不变”:组织领导机制不变,在市卫健局常设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全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联防联控机制不变,严格落实防控工作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社会协同的防控体系。“四早”“四集中”机制不变,继续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坚持“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专家指导与科学决策机制不变,进一步完善专家会商与技术指导机制,更好地发挥专家在科学决策、风险防范等方面的支撑作用。
②“3个强化”“4个完善”:强化特殊场所卫生治理,落细落实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管场所等防控措施。强化学校防控措施落实,落实“一校一案”,严格学校开学核验。强化医疗机构管理,严防医院交叉感染。完善社区服务与疫情防控,有序恢复社区综合服务。完善复工复产精准防控,压实用工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公共场所常态化防控,从严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完善关键环节防控,科学调整应急响应级别,严防疫情扩散。
③落实“4个加强”:加强重点地区入弥人员服务管理,严格排查登记和健康检测,做好关爱帮扶,严防疫情输入。加强无症状感染者和出院患者健康管理,实行住院治疗和出院管理全闭环。加强居民个人防护,增强健康意识,做好消毒防护,减少外出活动和人群聚集。加强核酸检测服务,抓紧二级以上医疗新冠肺炎核酸检测能力建设,使其迅速达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条件,与第三方医学检验实验室合作开展核酸检测,充实检测力量。扩大检测范围,做到重点人群“应检尽检”、重点行业“适时抽检”、一般人群“愿检尽检”。
④14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照2018年10月云南省卫生计生委 云南省财政厅联发的《关于做好2018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云卫基层发〔2018〕8 号)要求,云南省14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结核病患者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⑤20类重点场所、14类重点单位、16类重点人群防控技术方案:2020年4月9日,国务院应对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防控技术指南》(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39号),发布20类重点场所、14类重点单位、16类重点人群防控技术方案。20类重点场所包括:居家、办公场所、宾馆、商场、银行、餐厅(馆)、理发店、农集贸市场、公园、医疗机构、医学隔离观察点、铁路客运、道路客运、水路客运、民航、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出租汽车、私家车、回国人员转运车辆。14类重点单位包括:社区、企业、建筑业、邮政快递业、机关事业单位、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大专院校、养老机构、福利院、监狱、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物业管理中心。16类重点人群包括:老年人、孕妇、儿童、学生、就医人员、警察、企业职工、海关(边检、卫生检疫)人员、司机、快递员、水电煤气等工作人员、厨师、保安、环卫工人、保洁员、服务员。
⑥“四类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发热症状患者、密切接触者。
⑦“双随机、一公开”: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中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