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爱卫会发布《关于2021年度国家卫生城镇复审结果的通报》,重新确认弥勒市为“国家卫生城市”,再次擦亮“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
弥勒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自2015年启动以来,全力推进各项创建工作,2017年3月正式通过国家技术评估,2017年6月弥勒首次被全国爱卫会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2020年11月弥勒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顺利通过省级技术评估,弥勒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城市形象品质、增强城市竞争力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并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保持机构不散、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创建不止的工作力度,全力推进巩卫各项工作,通过再发动、再投入,投资9.64亿元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狠抓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不断巩固创卫成果,打造最适宜的人居环境,加快建设滇中绿色发展城市,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云南样板,2021年5月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以806分顺利通过国家暗访,2022年2月弥勒再次荣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