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弥勒城区停车秩序,提高道路交通通行效率,创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弥勒城市形象,推进爱国卫生(7+2)行动。弥勒市城区通过路面、人行道改造,规划摩托车、电动车、汽车停车位,在做好加大力度宣传规范的同时,交警大队通过劝导、拖移、宣传等形式开展规范停车秩序整治工作。提醒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文明停车,规范停车,没有停车位的路面禁止停车,严禁在路口停车装载货物、上下人,严禁汽车停放在人行道上,严禁摩托车电动车停在汽车停车位,违者依法处罚拖扣拖移。
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设有非机动车道的路段走非机动车道,没有设非机动车道的路段靠右侧车道行驶,严禁逆向行驶、占中抢道,严禁无牌无证、超员。
各沿街商户要自觉清理店前人行道上的物品物件,严禁乱摆乱放、侵占人行道、私占停车位,严禁违规摆摊占道经营,违者依法拖扣拖移处罚。
安全畅通文明交通、良好生产生活环境,需要全市人民共同参与,共建共享,自觉自律,相互监督,积极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