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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公安局开展食品安全检查

文章来源:弥勒市爱卫办 发布日期:2020-12-04 浏览次数: 【 字号:

    为切实保障辖区群众饮食安全,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2020年以来,弥勒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联合各派出所、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农科站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检查。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动员部署。明确分管治安的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余鉴负责抓落实,由治安管理大队负责协调组织全局各相关部门开展好食品、药品、环境、旅游等工作。工作中,治安管理大队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各派出所的督促指导,督促各派出所紧密结合“治慵懒、强担当、树新风”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净化市场环境。

   二是加强日常检查,积极摸排线索。持续深入推进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开展涉食药环旅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积极协同各派出所、各相关单位进行对辖区食品安全的日常检查工作。

   三是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进一步规范全市辖区内食品市场秩序,全面掌握辖区内餐馆、商铺、超市食品安全经营、屠宰场、生鲜市场、药店等场所情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工作中,民警深入辖区餐馆、商铺、超市及存放食品的仓库等场所,重点对食品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存在无证经营、是否存在销售“三无”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进行详细检查,避免假冒、伪劣、变质食品流入辖区。同时对仓库存放食品是否符合规范、消防设施是否配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卫生条件是否达标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场所经营者宣讲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场所经营者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要求进货渠道,严禁销售伪劣、过期、腐烂食品,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食品环境。

   四是食品安全检查取得成效。共出动检查车45辆次,警力380余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摊点350余家次;开展联合检查行动9次,出动警力30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摊点120余家次,目前未发现涉及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