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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2022-05-27 浏览次数: 【 字号:

全市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体现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根据相关国家、省、州部署要求,按照《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云退役发〔2022〕37号)文件,弥勒市将全面有序启动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优待证申领时间

  从2022年5月12日起,全市全面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申领工作。

  二、符合申领优待证的人员范围

  弥勒市户籍和常住地在弥勒市辖区内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1.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也符合申领条件。

  2.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若配偶改嫁,则不符合申领条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仅限于领取定期抚恤金人员)。

  3.注意事项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办理条件:(一)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二)处于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三)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

  三、申领优待证需提交的材料

  申领优待证前应完成建档立卡,如果未建档立卡,无法申领优待证。

  1.本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退役军人需提供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或其他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若退役证件丢失或真伪存在疑义,需同时提供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入伍登记表、退役登记表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优待抚恤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2)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户籍地村委会(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2.委托他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委托他人办理的,除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原件(书面委托应写明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人与受托人关系、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情况,由委托人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3.监护人代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监护人代为申请的,除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及监护证明,包括户口本、监护关系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被监护人所在单位、居住地村委会(社区)或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4.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由合作银行制证,证件正面印有持卡人照片,照片应符合以下标准:申请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着深色便装,头部占照片尺寸的三分之二,眼睛直视镜头,人像清晰且在相框内水平居中,彩色,无明显畸变。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申请人按照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统一安排,分时、分批有序前往办理,避免人员聚集扎堆。

  2.请申请人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相关材料。对于申请人档案材料缺失或不全,无法确认其身份的,暂缓办理,待申请高峰过后,再结合本人提供的情况说明以及信息比对、走访调查等多方面情况综合判定。

  3.户籍不在云南省但在云南省常住,申请云南省发放优待证的对象还需提供在云南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2年或持有云南省内本人房产证明的相关材料。

  4.优待证不能现场颁发,申请人完成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和申领工作后,须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逐级审核通过并由制证银行审核、制证,最后才能送达申请人。

  五、优待证申领地点

  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具体地址及咨询电话见下表:

 

 

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