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准确掌握全市劳动者就失业状况,精准提供公共就业服务,现将就业、失业实名制登记管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范围内容
(一)城镇就业登记
就业登记对象主要包括全市当年所有新招用人员的企业和单位、新注册个体经营、自主创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
登记主要包括的内容:
1. 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2. 劳动者就业信息,包括就业地、就业类型(初次就业/失业再就业)、就业方式(单位就业/个体工商户/公益性岗位安置/灵活就业)、就业时间(就业登记/参加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备案/工商登记注册/签订公益性岗位协议时间)、就业单位(灵活就业为从事工作内容)、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具体地址、从事产业类型、登记失业人员(是/否)、就业困难人员(是/否)等。
(二)失业人员登记
失业登记对象主要包括: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2.退出个体经营;
3.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4.退出灵活就业;
5.符合当地规定条件,承包土地被征用等情况;
6.有转移就业意愿在城镇无业的农村劳动力;
7.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
8.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
失业登记主要内容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失业时间、失业前的就业方式(如公益性岗位就业、单位就业、企业就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或其他就业方式)等。
二、登记方式和地点
(一)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由用人单位到所在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或市政务大厅,为劳动者办理就业信息登记手续。
(二)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自主创业或从事灵活就业(从事无固定单位的社会经济活动,并取得合法劳动报酬的统称为灵活就业人员,比如:摆地摊、拉货、新业态等无法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临时性工作)的,由本人到所在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或市政务大厅办理就业信息登记手续。
(三)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到所在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或市政务大厅办理失业信息登记手续。
三、登记时间
在法定工作日内均可进行就业、失业信息登记。
四、注意事项
(一)凡是符合就业信息登记条件的人员、企业和单位均应主动到所在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或市政务大厅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办理就业信息登记,以免影响企业或就业者本人各项就业优惠政策的享受。
(二)灵活就业人员进行就业信息登记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新招用人员的企业和单位、自主创业人员、个体经营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办理。
(三)失业人员进行失业信息登记时,高校毕业生需持毕业证原件,从企业或单位离职的人员,需持与企业解除劳动聘用关系或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自主创业人员需持注销个体工商登记的证明材料。
(四)所有进行就业或失业登记人员需要办理《就业创业证》的,需提交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两张。
五、特别提醒:
为进一步规范证件的发放和管理,根据《云南省就业创业证管理办法》规定,须对上述证件进行年检。
(一)年检范围
2024年12月31日(含)前办理的《就业创业证》的人员均须进行年检。(注:2025年1月1日后办理《就业创业证》不参加本次年检)
(二)年检时间地点
年检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节假日除外(逾期不检)。
年检地点:市政务大厅二楼人社窗口及各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市政务大厅:0873-6181677
弥阳街道:0873-3189335
福城街道:0873-3189388
太平街道:0873-6128518
新哨镇:0873-6381039
虹溪镇:0873-6281169
朋普镇:0873-6267228
竹园镇:0873-6363016
西一镇:0873-6191162
西二镇:0873-6192001
西三镇:0873-3065951
江边乡:0873-6269000
东山镇:0873-6351803
五山乡: 0873-6289471
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0873-3029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