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0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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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9-06-20
- 有效性有效
2018年东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政发〔2013〕153号)和《弥勒市贯彻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等文件要求,综合东山镇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在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弥勒市东山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73-6351001。
一、概述
东山镇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政发〔2013〕153号)和《弥勒市贯彻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等文件要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取得新的突破,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改善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强群众公开体验与获得感,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服务和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
2018年全镇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1余条,受理依申请公开11件,办结率100%。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是紧贴公众需求和社会关切,主动采用各种渠道公开相关信息,改善群众公开体验与获得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东山镇政府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1条,其中: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101条,通政务微信公开4条,公开栏等其他传统方式公开67条。
(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我镇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对以下八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进行了公开:1、有关农村的重要政策法规。如征、租用土地的费用及补偿标准等;2、机关干部的选拔、聘用、管理和村两委会班子成员的选举任用情况。3镇村财政、集体资产收支及审计理财结果。4、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预决算情况。5、计划生育政策,包括计生奖励和计外生育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6、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及责任人的情况。7、社会保障情况。精准扶贫相关动态管理情况,民政部门的优抚对象和标准、各种困难补助均张榜公布。8、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及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政务的活动情况。
(二)2018年东山镇政府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47件。内容主要涉及道路及水利设施修建维护等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均已由相关负责部门答复,经过审查可以进行公示的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均已进行公示。
三、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及《弥勒市贯彻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等文件要求,2018年,东山镇政府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工作,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按要求完成本级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公共服务、内部审批等事项的录入,共录入事项75项。截至2018年12月29日,行政处罚已入库11项,行政确认已入库16项,行政征收已入库1项,其他行政权力已入库12项,公共服务事项已入库21项,内部审批已入库14项。
(一)系统人员初始化配置。区域五大员全部实现工号实名制;完成8个村委会为民服务站组织信息采集。
(二)加强系统操作业务培训。为推动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咨询互动等服务在线一体化办理成熟度和服务成效度,我镇一方面加强实体大厅服务窗口人员配备。认真选派部门、站所业务骨干进驻服务窗口,加大政策学习和业务培训力度,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另一方面,开展窗口服务政策学习和业务培训,加强服务窗口人员培养和管理,增强其创新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也对网上服务大厅五大员加强培训,及时受办理网上审批业务办件、咨询互动回复、信息更新等。
(三)从接办、初审、核批、用印到发放有关证照文件,都应在窗口进行;凡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当场作出决定的,授权的窗口工作人员当场直接办理;对法律法规规定需逐级审核、现场勘察、领导签批的事项,要建立健全内部运转程序,由窗口工作人员联系督办,实行“窗口集中受理、部门科室主办、限时回复结果”的运转方法,让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最多跑一次”。全镇系统平台于2017年9月18日与市级同步上线试运行以来,截至2018年12月29日,全镇共发布通知公告2条,工作动态信息71条,网上接件并办结2526件。暂未收到社会公众的咨询、投诉、意见件。网上大厅注册用户55人。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度,东山镇政府未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
五、2018年东山镇政府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公开平台载体建设运行情况
东山镇目前有政府公开网站、“张冲故里雄奇东山”微信公众号,以及传统的公示栏、电子屏等公示公开平台,过去一年,东山镇着力加大对现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运行维护力度,保障公开载体正常运行。
(一)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的使用的监督管理,定期由专人检查所有各类公示公开平台的使用情况,对存在的影响和可能会影响政府信息公开的问题进行排查处理。
(二)加强公开内容的审查审核,坚决不让一份内容涉密或者存在缺陷错误的信息在政府公示公开平台被公开。
(三)多次在东山镇集镇群众集中的地方进行宣传,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了解获取政府公开信息的方式和渠道,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政府主动进行公示公开的诚意和决心,改善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9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重视程度不够,主动满足群众公开需要的意愿不足、发布信息总量不够。
二是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政府机关提供的信息和群众真正想要的信息有时存在“错位”现象,存在着群众关心的没有有效公开,注重结果公开,有时忽略了过程公开;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领域,政策措施通俗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是工作创新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适应互联网发展形势,加强政府部门间信息公开协同,促进政府信息共享等方面存在着挑战。
(二)2019年工作目标、思路
一是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服务人民群众信息需求,着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维护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深入抓好我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落实推进,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和省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我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各领域公开内容,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目录,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力度,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服务社会管理创新。
三是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方法举措创新。进一步整合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围绕公众关切梳理、整合各类信息,建设相关专题,使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加强对“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推进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运用网络客户端、微博、微信主动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开热点信息。
八、其他应报告的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东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东山镇人民政府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7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单位负责人:何元华 审 核 人:张树红
填 报 人:刘志永 联系电话:0873-6351001
填报日期: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