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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9-133723-049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2-20
  • 有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9年上半年,分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及州局的精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优先、发展优化、治污有效”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市委“3456”发展思路和全市中心工作,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启动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市,着力打响6场标志性战役,奋力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环境质量状况

  水环境质量状况。弥勒市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洗洒水库属湖库型水源,纳入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上半年,水质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达标率为100%。纳入国家及省级考核的锁龙桥断面(国控)、江边桥断面(国控)、扯龙桥断面(省控)共3个水质监测断面,总监测频次为18次,达到Ⅲ类或优于Ⅲ类水质频次18次,水质达标率为100%。

  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弥勒市城区环境空气有效监测天数162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为28~117,优良天数154天,优良率95.1%,其中:优67天(占比41.4%),良87天(占比53.7%),轻度污染8天(占比4.9%)。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SO2年平均浓度5μg/m3;NO2年平均浓度5μg/m3;PM10年平均浓度47μg/m3;CO 95百分位数0.8μg/m3;O3-8h 百分位数149μg/m3;PM2.5年平均浓度21μg/m3。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达二级标准。

  声环境质量状况。根据弥勒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设置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7个,上半年,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达标率均为100%。

  二、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一)全力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难点问题抓整改,加强整改督促检查,严格实行挂账销号、专案盯办、跟踪问效。认真落实《弥勒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按照方案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实施月调度和通报,下发督办通知3份,目前,完成问题整改5个(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淘汰黄标车、阶梯水价制度、港口码头水污染防治方案编制、小石山片区污水处理厂),达时序进度10个。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涉及的4个问题,加快推进整改。持续巩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问题整改成效,其中14件已通过州环保督察领导小组验收,还有2件待验收。

  (二)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弥勒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着力打好六场标志性战役。一是着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制定年度大气减排计划,按时序推进减排项目落实。制定《弥勒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弥勒市“散乱污”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召开“散乱污”分类处置工作会议,对企业进行梳理分类汇总上报。督促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改造快速推进,目前,全市52家在运营加油站中,已完成34家油气回收装置改造,其余22家正在积极推进。配合有序推广使用国VI(B)标准车用汽油、国VI标准车用柴油。二是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制定重点水污染物减排计划,着力推进2个污水处理厂减排工作落实,目前,共处理污水326.07万吨,化学需氧量削减752.01吨,氨氮削减76.52吨。加快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目前已完成改造任务34家。制定《弥勒市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细则》,细化工作任务,加快推进“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源地整治,开展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及乡镇饮用水水源状况评估和基础信息采集。三是着力打好净土保卫战。制定《弥勒市固体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细则》,按照方案加快推进固体废物及重金属污染排查整治。强化危险废物经营管理,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39家,出具转移联单77份,转移1191.74吨。开展废矿物油(废机油)及废旧铅酸蓄电池的摸底调查,全市已登记汽车维修企业有370家,其中二类14家(正常运营),三类356家(48家正常运营,308家已关闭),2家废旧铅酸蓄电池收集点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积极配合农业农村及交通运输部门加快推进以“两污”为重点的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超标排放污染治理工作。

  (三)严格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加快落实排污许可制,督促已经办理排污许可证17家企业填报执行报告,组织5家锅炉行业企业办理排污许可证,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5家。全面开展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执法监察,深入实施环境监察执法大练兵活动,对辖区内76家企业现场执法检查89家次,出动执法车辆90车次,出动执法人员182人次。开展突出环境问题、危废企业、“三磷”企业等专项排查整治,切实加大执法力度。截至目前,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9起,责令整改25起,实施行政处罚14起。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移送公安机关1起,共处罚款240.4万元。同时,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督促23家企业制定并备案环境应急预案,有效化解123件环境信访投诉,有力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污染问题。通过严格执法,有效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

  (四)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不断压缩行政审批时间,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积极主动服务全市重点项目环评审批。主动配合省州开展“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扎实推进中小水电站环评办理清理排查整治。截至目前,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预审及审批51项,总投资6.01亿元;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备案57项,总投资15.06亿元,组织专家现场踏勘18场次,企业自主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10项。严守生态红线,强化生态红线查询,截至目前,共出具查询意见建议100余次。

  (五)全力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普查工作。按照省、州普查办要求,现已完成332户工业污染源,集中式11户污染治理设施,56个加油站,102个行政村的数据审核和核算工作,完成率达100%。按照“真实、准确、全面”的普查基本要求,市普查办通过与散乱污企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名录、2017年用电量大于1万度的用户清单、2016年-2018年“12369”等环保投诉企业清单的比对,共筛选出22个符合要求的普查对象,同时,根据现场核实情况增加2个调查对象,共补充纳入普查25个,目前,已完成现场调查10个。

  (六)持续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创建及宣传教育。与各乡镇、污染防治重点成员单位及企业签到目标责任书,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启动弥勒市省级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并开展台账资料收集及技术方案编制工作,积极指导各乡镇、学校及社区开展绿色生态创建工作。利用“6·5”世界环境日、地球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科技活动周以及三下乡活动等纪念节日和活动,联合城西社区大党委成员单位开展“蓝天保卫战 我是行动者”主题宣传活动,并开展以环境应急、环评办理、环保违法等为主要内容的环保知识问答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共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及生态读本等20000余份、环保袋10000余个,展出展板5块,悬挂横幅10余条,同时,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咨询活动。

  (七)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分局压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对标“两不愁、三保障”和“六个精准”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选派两名职工作为东山镇洛那村驻村工作队员,并加强管理,确保在岗严格履职。强化脱贫攻坚工作资金投入,划拨驻村队员工作经费2.0万元。通过党支部“三会一课”、理论学习、政策知识考试等方式方法,加强挂联干部脱贫攻坚政策知识学习,组织全局挂联干部开展扶贫干部实战能力提升培训。对标各级脱贫攻坚考核、检查及巡视发现问题,分局根据全市整改方案,认真领取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推进问题整改。

  (八)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开展“三会一课”,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强化意识形态的宣传引导,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认真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展党员违规违纪、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经常不认真不严格等集中排查整治。切实加强“四风”建设,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严格环评审批、环境执法、环境监测等廉政风险岗位的监督管理。

  二、存在问题

  一是环境质量不稳定,臭氧8小时仍有超标现象,城市扬尘管理有待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城乡环境基础设施相对滞后;二是环境监管力量不足,全市污染源类型多,点多线长面广,监管难度及任务日益繁重,环境执法监管水平有待提升;三是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的氛围有待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效益、轻环保意识仍不同程度存在,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还有死角和盲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分局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稳步推进机构及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按照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统筹整合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做好机构改革和垂直管理,按照省州改革方案,积极配合稳妥推进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任务落实,顺利完成人财物归州级直管。二是着力推进6场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有序推进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排查整治、“散乱污”整治,配合推进以“两污”为重点的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及柴油货车污染防治,强化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是有序推进“三项整改”。坚持问题导向,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进一步巩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各级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及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成效,认真做好新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从严从实加快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5个问题、省级环保督察反馈尚未完成的9个问题整改工作。四是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和执法。有序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加强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严格落实“网格化”和“双随机、一公开”管理要求,实行环境风险全过程管控,提升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杜绝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创建工作,配合第三方,组织好全市省级生态文明创建相关工作。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