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29-133732-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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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9-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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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弥勒市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及省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保护优先、发展优化、治污有效”的工作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优化环评审批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服务经济发展为要务,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一、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一)水环境质量安全稳定。2018年,弥勒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洗洒水库水质符合Ⅱ类水质标准,达标率100%,水质状况为优。太平水库、雨补水库水质符合Ⅲ类水质标准,功能区达标率100%,水质状况良好;湖泉生态园及红河水乡水质符合Ⅳ类水质标准,功能区达标率100%。江边桥断面(国控,功能区Ⅳ类)、锁龙桥断面(省控,功能区Ⅲ类)、扯龙桥断面(其他,功能区Ⅳ类)纳入国家和省级考核的3个断面水质达Ⅲ类或优于Ⅲ类达标率为83.3%,功能区达标率100%。
(二)空气环境质量持续向好。2018年,弥勒市城区环境空气有效监测327天,全年空气质量优良318天,优良率达97.2%,同比实现“一升两降”(空气优良率增长3.0%,PM10浓度下降11.3%、PM2.5浓度下降11.5%)。其中轻度污染占比2.8%,首要污染物为臭氧8小时滑动平均值(O3-8h)的7天,首要污染物为(PM10)的1天,首要污染物为(PM2.5)的1天。全年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3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47μg/m3,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6μg/m3,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5μg/m3,一氧化碳(CO)95百分位数1.1μg/m3,臭氧8小时滑动平均值(O3-8h )百分位数139μg/m3,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全年开展酸雨监测24次,未发现酸雨。
(三)声环境质量状况保持良好。2018年,全市设置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7个,昼间、夜间达标率均为100%。道路交通噪声设置监测点位20个,全市城区主(次)干道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5.1dB(A),小于70.0dB(A)的路段占70.0%,评价为“较好”;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0.9dB(A),大于60.0dB(A)的路段占62.3%,评价为“一般”。区域环境噪声设置监测点位100个,基本涵盖整个建城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9.7dB(A),评价为“好”;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1.8dB(A),评价为“较好”。
二、2018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不断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制定印发《弥勒市关于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增强我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快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出台《弥勒市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意见》,促进领导干部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责任。组织编制实施《弥勒市供水人口1万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报告》《弥勒市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弥勒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2017—2026年)》《弥勒市环境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系列政策措施,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
(二)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全力推进水污染减排工作。强化污染减排调度、减排核查核算等工作,2018年以来,重点抓好弥勒市污水处理厂等重点企业减排任务落实,通过管理减排共削减化学需氧量1895吨,累计完成计划削减任务的100.2%,削减氨氮215吨,累计完成计划削减任务的100.6%。二是狠抓工业水污染防治。全力配合推进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设施(小石山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自2017年5月开工建设以来,目前,主体工程、管网及菌种培养已全部完成,正投入试运行。三是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全面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行动及数据采集,制定印发《弥勒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实施方案》,新建铁丝围网1560米,安装视频监控设施一套,设置道路警示牌3块、宣传牌2块及界标3块,累计完成投资29.69万元。编制完成《供水人口1万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四是全面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全市列入改造任务56家,完成改造任务30家,其余正按计划分批、分段推进,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在营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双层罐或防渗池改造任务。
(三)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全力推进大气污染减排工作。严格督促重点企业减排落实任务,弥勒市河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全年脱硫设施投运率达100%,综合脱硝效率达54.5%,削减氮氧化物(NOX)830.09吨;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有限公司6#、7#机组脱硫效率均达84%以上,全年削减二氧化硫(SO2)45600.57吨;脱硝效率均达50%以上,全年削减氮氧化物(NOX)3329.67吨。二是全力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鼓励清洁能源车辆的推广使用,强化淘汰黄标车的统筹协调,全面完成1216辆黄标车淘汰任务。
(四)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非法处置废矿物油专项整治、工业固体废物(含危废)排查整治、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等专项行动,完成8个行业54家危险废物企业申报登记,产生危险废物量约2.2万吨,申请转移危险废物48次,转移危险废物约1.3万吨。严格跨地区转移危险废物企业现场核查,强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全年查处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无危险废物标志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填写不规范等违法案件4起,取缔非法收购废机油点3处,查封扣押废机油8吨,均监督其转移至有资质的企业妥善处置,督促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场正常运行。落实3个行业3家企业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调查。
(五)不断优化完善环境监测网络。强化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加快建设涵盖全市、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环境监测网络。一是优化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目前,弥勒市建有地表水国控监测点1个、省控监测点2个、市控监测点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点1个。按照国家环境监测事权上收要求,在完成数据比对及数据传输基础上,投资220万元的江边桥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成投运,并已交付第三方运维。二是全面设置环境噪声监测网。划定弥勒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设置环境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7个;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20个;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100个。三是加快推进污染源在线监测联网。按照国家、省州对污染源管理相关要求,弥勒市辖区内重点监控企业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共12套,其中安装废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5套,烟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7套,与云南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联网11套。四是建成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总投资约100万元弥勒市行政中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成投入运行,实时监测SO2、NO2、O3、CO、pM10、PM2.5、气象五参数(风速、风向、气温、湿度、气压)等环境空气质量。
(六)全面优化环评审批服务。积极配合省州开展“三线一单”编制启动工作,推进中小水电站环评办理清理排查整治,督促符合条件5家中小水电站办理环评后评价。主动服务全市重点项目,适时掌握重点项目环评进展,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城市区域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全年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23项,总投资12.62亿元;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20项,总投资263.7亿元;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备案92项,总投资29.09亿元。全年出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标准确认函12份,组织专家现场踏勘32次,否决不符合城市发展定位和环境保护要求项目7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执行率100%,有效遏制污染增量,企业自主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33项。加快落实排污许可制,完成有色冶炼、屠宰等2个行业2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累计核发8个行业16张国家统一编码排污许可证,依证监管实施排污许可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七)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力度。一是积极开展生态创建,2018年,弥勒市巡检司明德小学、弥勒市竹园明德小学成功创建州级绿色学校,新哨镇、西二镇、东山镇等6个乡镇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乡镇。截至目前,我市累计创建省级生态文明乡镇11个、州级生态文明村117个、省级“绿色社区”4个、省级“绿色学校”9所、州级“绿色学校”14所,西三镇可邑村被命名为第一批省级环境教育基地。二是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计划,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和面源污染,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积极组织各乡镇申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018年,争取东山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乡推进项目500万元,并组织实施西一镇烂泥箐、弥阳镇芹田村、朋普镇庆来村等3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三是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利用“6·5”世界环境日、低碳日及地球日等纪念节日和活动,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工作。2018年以来共计组织发放宣传单和宣传手册、生态读本等1000余份、环保袋500余个,接受群众现场咨询100余人次,制作宣传布标3条,到东山镇雷打滩电站开展清河行动。
(八)严厉打击环境违法问题。全面开展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执法监察工作,结合环境监察执法大练兵活动,积极开展集中饮用水源地、砖瓦厂以及“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切实加大执法力度,铁腕治污,全年累计对辖区内86家企业开展现场监察215次,出动执法人员430余人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86起,限期整改39起,实施行政处罚47起,其中查封扣押3起,停产整治1起,限制生产2家,约谈企业负责人20余人次。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全年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4人,罚款416万元。通过严格执法,逐渐形成查处一起,教育一家,震慑一方的效果,进一步压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同时,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有效化解249件环境信访投诉,有力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污染问题。
(九)全力推进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一是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全面完成。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对涉及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未投运、环保基础设施不足及黄标车淘汰工作滞后等两类11个问题,认真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分阶段、按时序扎实开展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现已全部整改完毕,并向州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整改问题验收。二是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对涉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改造缓慢、污水管网建设及雨污分流滞后等7大类15项问题,及时制定《弥勒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细化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督办领导,扎实推进各项问题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任务5项,其他各项整改工作按时序进度顺利推进。三是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环境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全面办结督察组交办的9批16起信访17个具体问题,立案查处5起,责令整改7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份,罚款52.02万元,限产停产1家,查封扣押2家,关停取缔1家,约谈企业负责人15人次。同时,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有效化解249件环境信访投诉,有力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污染问题。
(十)有序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成立弥勒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方案,明确普查目的、时间节点、普查对象、范围、内容和技术路线,确定相关部门和乡镇工作职责,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市镇共同参与、各方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圆满完成了普查前期准备和清查建库工作。目前,共落实普查机构人员35人,专职人员7人,普查经费60万元,完成清查工业源2193个,确定纳入普查范围332个;入户清查生活源锅炉2台、入河排污口13个(规模化3个)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各12个;入户清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978个,确定纳入普查范围369个,种植业源典型地块调查123个。全面完成全市五大类源937个对象入户调查工作,其中工业源332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430个、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11个、移动源中涉及的辖区内加油站62个、行政村102个,污染源普查完成了阶段性工作任务。
(十一)强化环境监管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环境监察、监测标准化建设,强化监管队伍业务能力建设,积极选派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人员参加国家、省州组织的学习培训,2018年,共选派出10批50余人次参与沪滇合作、行政执法、环境监测及污染源普查等技能培训,选派1人参加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督察工作,1人参加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督查工作,持续提升环保干部队伍履职能力。
(十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扶贫工作情况。全年共组织开展春节、儿童节以及重阳节等节日走访慰问11次,开展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及收家治家活动3次。全年共投入D级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约15万元,为东山镇争取整乡推进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资金500万元。完成与市政府签订固定资产投资及招商引资任务。
三、存在问题
2018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环境承载能力仍然不容乐观,面临的问题还十分突出,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环境质量状况不稳定。环境空气质量同比虽有好转,但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臭氧8小时仍有超标现象,城市扬尘管理有待加强;水环境质量不稳定,考核断面不时出现总磷超标现象,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农户地膜翻耕入土,化肥农药包装随意丢弃。
(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形势依然严峻。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不配套,城乡污水管网配套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不稳定;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重点企业污染物减排任务繁重;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尚需提高,环境整治工程投入大,见效慢,水、土、气等领域污染防治任务繁重。
(三)环境监察监测形势逐渐严峻。全市污染类型多,点多线长面广,监管难度大,企业环境风险高,缺乏应急监测专用车辆,应急监测能力不足,环境监管力量薄弱,监管任务日益繁重,与新形势下环保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环境监管执法水平有待提升。
(四)环保资金投入不足。受经济下行影响,部分企业无力或不愿意投入治污费用,导致产生新的污染源,影响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州市对环保治污基础设施投入不足。
(五)环保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的氛围有待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效益、轻环保意识仍不同程度存在,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还有死角和盲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全面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州市党委政府及省州环保部门提出的工作目标及要求,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决打好弥勒市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突出问题导向,全力推进环保督察整改。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全面加强环境污染防治,进一步巩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各级督察转办信访件及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成效,认真做好新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从严从实加快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5个问题、省级环保督察反馈尚未完成的10个问题整改工作,分级分类逐一梳理,列出详细清单,以整改时限为节点,倒排工期,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整改销号。
(三)加强环境治理,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梳理总结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成果,不断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环境治理,严格落实“水、气、土”三十条,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和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打好以甸溪河为重点的河库水污染综合防治攻坚战,实施甸溪河综合治理,启动甸溪河二期治理工程,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坚决杜绝城镇黑臭水体,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Ⅱ类水质标准,国家及省级考核断面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达80%以上。打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固体废物及重金属污染源排查和源头防范,规范处置村镇生活垃圾,强化危险废物监督管理。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强化建筑及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和道路扬尘防治,推动油烟污染治理,确保全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97.2%以上。打好“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攻坚战,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打好以“两污”为重点的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加快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整市推进项目建设,着力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实现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抓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确保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农膜回收率分别达78%、80%以上。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开展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专项整治为抓手,统筹开展油、路、车治理和机动车船污染防治。
(四)严格监管执法,确保全市环境安全。积极配合推进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加强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落实“网格化”和“双随机”管理要求,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全面监督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推进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坚持依法行政,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优化完善环境质量监测网点,加快建设涵盖全市、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加强全市排污许可证核发,全面做好依法依证实施监管。整合分散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统一监管,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和管理体制、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体系、政府企业公众共治体系,不断完善环保工作机制。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做好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处置工作。
(五)实施已规划项目。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大环境投入,实施东山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乡推进项目,开展全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整市推进项目,积极申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洗洒水库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围网工程及1万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围网工程,积极组织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市建设和弥勒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
(六)提升环保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环保局干部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以适应新时代环境保护需求,积极向上争取工作支持,配备必要的监测装备,为环境监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基础保障。
(七)加大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介作用,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健全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为公众关心环保、参与环境监督畅通渠道。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浓烈氛围,持续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弥勒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