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9-134602-326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1-05
  • 有效性
    有效

云南南磷集团弥勒磷电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简本)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发生,有效降低事件发生概率,建立健全云南南磷集团弥勒磷电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机制,提高企业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快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减少事件危害和防止事件恶化,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强与周边企业及政府应对工作衔接。

  1.2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主席令第31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主席令第57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主席令第13号)

  (7)《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

  (8)《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9)《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

  (10)《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3]101号)

  (11)《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

  (12)《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

  (13)《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2010]10号)

  (1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15)《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6)《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17)《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19)《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2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21)《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2.1-2016)

  (2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23)《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

  (24)《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25)《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2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591号)

  (27)《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52号);

  (28)《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15第5号);

  (29)《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2011]第17号)

  (30)《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应急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的通知》(云环应发[2013]12号)

  1.3适用范围

  1.3.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云南南磷集团弥勒磷电有限公司内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废气、废水、固废(包括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等环境污染、破坏事件;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或其他因素引发或可能发生的一切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1.3.2 突发环境事件级别

  一、企业内部应急预案分级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针对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危害程度、影响范围、控制事态的能力以及需要调动的应急资源,将突发环境事件划分为三级:车间级(Ⅲ级)一般环境事件;厂区级(Ⅱ级)较大环境事件;厂外级(Ⅰ级)严重环境事件。

  二、国家应急预案分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略)

  (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略)

  (三)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略)

  (四)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略)

  1.4 预案体系

  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与上级《弥勒市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相衔接,并与上级《弥勒市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相协调,与《云南南磷集团弥勒磷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相配合。

  公司建立的应急预案体系主要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三部分。

  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略)

  1.5 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综合协调;充分准备,快速反应;调查取证,监测先行;依靠科学,高效处置的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接受政府环保部门的指导,使公司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成为区域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公司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级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并与上级主管、政府部门和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2)属地为主,分级响应。接受并切实履行政府环保部门的领导和指示,确定突发环境事件级别并及时启动分级响应,充分发挥各应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影响,做到在应急时快速响应。

  (3)综合协调,充分利用。充分利用和综合协调现有及周边可依托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做到平时积极准备,战时快速反应,加强培训演练, 应急物质做到常备不懈,可为本公司和其它企业及社会提供服务。

  (4)调查取证,监测先行。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调查取证,加强对环境事件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污染事件造成的中长期影响。

  (5)依靠科学,高效处置。依靠科学,采取科学的方式方法进行高效处置。居安思危,常抓不懈,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培训及演练,利用现有内部和外部应急救援力量,科学处置,充分发挥内部和外部环境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云南南磷集团弥勒磷电有限公司

  公司地点: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巡检司镇

  占地面积:107972.33m³

  云南南磷集团弥勒磷电有限公司是南磷集团的全资子公司,2012年11月经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云工信技创(2012)1017号]批准建设,2014年12月25日取得了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云南南磷集团弥勒磷电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黄磷及尾气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云环审[2014]294号)。2017年11月15日取得了红河州环境保护局关于《云南南磷集团弥勒磷电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黄磷及尾气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的复函》(红环函[2017]99号)。

  生产规模:年产5万吨黄磷及尾气综合利用,包括主要生产装置和与之相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及服务设施。

  黄磷厂占地面积170亩,为西、南、北三面环山,西面开阔,东高﹑西低,南高北低的多级农田旱地。南北向最长250m,平均坡度5.43%;东西向最长350m,平均坡度8.62%。场地比较稳定,未见滑坡、断裂、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现象。场地的北面为四级公路。附近无大的居民聚集地,周围没有生态保护区。

  2.2 地理位置

  公司位于弥勒市西部的巡检司镇,距弥勒市89公里。与建水县盘江乡隔江相望,下辖11个村委会103个村小组,境内山区面积广大,村落分散,除穿镇而过的滇越铁路外,主要交通干线有虹宣路、杨巡(朋普至巡检司)—独拉(独田至拉里黑)路及连乡路。在虹宣路、连乡路建成通车以前,杨巡—独拉线一直是巡检司镇公路运输的主要干道,承担着80%以上的客、货运量。

  公司地理位置具体情况见下图(略)

  2.3 自然环境

  2.3.1 地形、地貌

  从地貌类型上看, 项目建设场地为东、南、北三面环山,西面开阔,东高﹑西低,南高北低的多级农田旱地。南北向最长250米,平均坡度5.43%;东西向最长350米,平均坡度8.62%。周围没有生态保护区。厂址为中生代白云岩风化地质。大部主要为中生代砂泥岩类分布,透水性小,地表径流大,构造单一稳定。从现场踏勘情况看,场地比较稳定,未见滑坡、断裂、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现象。

  2.3.2 水文、水系:

  公司地处珠江流域西江水系的上游,南盘江流域地形西北高而东南低,上游分水岭高程2000-3000m,下游递减为1000-3000,河谷最低面高程不到800m。在云南省境内,干流从河源至三江口,河道长651km,自然落差1414m,三江口控制流域面积为44264km2。电厂取水口断面下游20km处有小龙潭水文站。小龙潭水文站至取水断面20km河段内无大的支流加入,其间积水面积增加很小,故小龙潭水文站的水文资料能够代表取水断面的水文特性。

  2.3.3 气候、气象

  弥勒市地处亚热带,接近北回归线。主要农业区光热条件好,多年平均气温17.3℃,年日照时数2176.4小时。其中弥阳工业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7.9℃,日照时数1784.3小时,无霜期326天,年降雨量约860.3毫米;朋普工业区也是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9.4℃,年日照时数2018小时,全年无霜期340天,年降雨量953.7mm,相对湿度70%,太阳年辐射总量为127.57千卡/厘米。

  巡检司镇位于市境西南部,距弥勒市89公里,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由于地势高差悬殊,气候具有明显的地域差异和垂直变化,形成了亚热带与温带共存的立体气候区。是弥勒最偏远的山区少数民族乡镇,国土面积395.45平方公里,最低海拔1050米,最高海拔2004米,年平均气温19.8℃,年平均降雨量约900毫米,全年无霜期超过330天。

  因公司位于弥勒市巡检司镇,距离弥勒市已超过50km,无法使用弥勒市气象数据。本次评价中污染气象条件依据开远市气象站地面气象观测资料,该气象站地理位置东经103.25°,北纬23.7°。气象站距离厂址约20km,两地受相同气候系统的影响和控制,其常规气象资料可以反映拟建项目区域的基本气候特征。

  根据开远市2017年气象资料中月平均温度和平均风速、相对湿度、降水量、日照等情况见表3.1.2-1:

  表3.1.2-1开远市2017年多年气象要素统计表

  表3.1.2-2 年均风频的月变化情况(略)

  2.3.4 抗震设防烈度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厂址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

  2.4 周边环境状况

  2.4.1 周边关系

  公司位于巡检司镇,周边只有华电巡检司电厂及附近村寨。公司与他们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和沟通关系,吸纳了巡检司镇周边村寨的具有初中文化以上身体健康的青壮年到公司就业,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

  2.4.2 环境质量现状

  2.4.2.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大气污染源调查

  巡检司镇工业单一,主要有华电巡检司电厂(2×300MW)和云南南磷集团弥勒磷电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其主要污染物排放均能达标。

  2.4.2.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

  (1)按功能区布点,共设8个点:①山脚村;②老街;③帮粮寨;④螺丝地;⑤上板田;⑥杨柳寨;⑦克租小寨;⑧巡检司。

  (2)监测项目:TSP、PM10、SO2、NO2、P2O5、氟化物

  (3)监测频率:监测一期,有效监测天数5天,SO2、NO2每天监测18小时,其余每天监测12小时。

  (4)检查时间:2018年8月17日至22日。

  (5)采样及分析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见监测报告)。

  (6)监测单位:云南众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4.3 环境保护目标

  公司周围没有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文化遗产保护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根据公司所在地区环境状况和现场调查,结合工程特点,主要保护目标及其位置关系见下表。

  表2-1 环境风险保护目标(略)

  表2-2 重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略)

  表2-3 环境保护目标(略)

  3 组织体系

  为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公司成立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公司总经理任总指挥,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任副总指挥,其它各车间、部门负责人任助理指挥。应急指挥部需定期召开会议,实施培训和演习,建立规范的制度、程序等。

  应急组织体系包括:环境监测组、抢险抢修组、警戒疏散组、物资供应组、消防灭火组、医疗救护及通信组和善后处理组。

  4 预防与预警机制

  4.1 环境风险源监控

  风险源监控由风险源所在车间负责进行,采取以下监控措施:

  (1)建立完善的监控管理体系,全天候掌握生产设施、环保设施运行情况,保证风险源安全稳定运行。

  (2)对不具备技术监控手段和措施的危险源,要制定可靠的人工监控方式,定期检查确认,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和隐患。

  (3)对生产密切相关的参数,以及生产系统及关键设备的操作电流、温度、电极高度数、一氧化碳有毒气体浓度、等进行有效、严格的监控,在紧急情况下可根据实际进行停产。

  (4)危险源全部登记建档,定期监测、检查和评估,并如实做好记录。

  (5)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做好危险废物进出库台账记录。

  (6)班组每班、车间每天、全公司每周针对环保设施及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找出不足,持续改进。建立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台帐。

  (7)加强管理,让各个生产环节明确责任主体,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使车间各项运行状况在可控状态。

  4.2预警及措施

  4.2.1 预警:对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4.2.2 预警措施

  (1)当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且事故只限于班组时,车间启动蓝色预警,所在车间、班组应向公司生产科安全环保管理科和有关领导汇报,按既定方案采取应对行动,有效遏止事故,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

  (2)当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且只限于车间时,启动黄色预警,公司生产科安全环保管理科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了解事故情况,并按黄色预警的应急方案进行救援。

  (3)当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且在公司范围内时启动橙色预警,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启动公司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4)当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且有可能向外扩大、蔓延时,应根据事故发展的紧急程度和危害程度,启动红色预警。

  4.3 预警发布与解除

  4.3.1 预警发布

  (1)当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且事故只限于班组时,发布蓝色预警。 (2)当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且只限于车间时,发布黄色预警。

  (3)当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且在公司范围内时 发布橙色预警。

  (4)当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且有可能向外扩大、蔓延时,应根据事故发展的紧急程度和危害程度,发布红色预警。

  4.3.2 预警的解除

  当突发环境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公司应急指挥部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5 应急处置

  5.1分急响应

  值班人员或其他人员接到发生环境事件报告时,应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污染物、人员伤害、联系人及电话等情况,并立即向公司应急办公室或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公司应急办公室接到事件通知后,立即判断事件类型(主要类型为一般性污染事件、危险化学品污染事件)和事件的预警级别,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领导或其他有关领导,并提出处理建议。

  根据事件的污染和破坏程度,公司应急办公室在报经应急领导小组确认后,向市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5.2 响应程序

  5.3 应急结束

  当突发环境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公司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5.4 应急措施

  5.4.1、危险化学品储运应急措施

  (一)黄磷运输安全应急措施(略)

  (二)包装工序黄磷泄漏应急措施(略)

  (三)黄磷贮存设备泄漏应急措施(略)

  5.4.2、防尘应急措施(略)

  5.4.3、废水泄漏应急措施(略)

  5.5 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

  5.5.1 黄磷泄漏控制措施(略)

  5.5.2电炉穿孔控制措施(略)

  5.5.3 渣场滑坡控制措施(略)

  5.5.4 一氧化碳风险控制措施(略)

  5.5.5 水环境风险控制措施(略)

  5.5.6次/伴生污染控制措施(略)

  5.5.7管理上的防控措施(略)

  综上所述,加强生产管理、规范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采取有效的监控手段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全面监控并配备灵敏、准确的预警系统,建立有效的应急预案和落实可靠的控制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5.6 应急监测(略)

  6.7 信息报告与发布

  6.7.1内部报告

  6.7.1事故信息报告

  (1)公司设置24小时报警电话13312664936,接警单位为配电车间应急电话。

  (2)当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事件现场有关人员必须立即报告公司配电车间应急救援咨询中心及车间负责人,并立即报告安全环保科,所在车间要立即启动公司现场处置预案实施自救,车间负责人在15分钟内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事故现状、抢险情况及事故发展预测报告安全环保科。

  (3)公司安全环保科管理组值班人员根据事故发生的部位、原因以及人员伤亡情况,迅速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4)车间负责人和应急指挥部按预警级别和图6-1信息报告流程图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报告,或拨打110或119,有人员受伤严重时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

  6.7.1.2 信息通报

  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通过内部固定电话、手机等通讯手段,快速向应急指挥部汇报。当发生的事故可能波及外单位时,由应急总指挥或经总指挥授权的人员通过电话、互联网、人员信息传递等通讯手段,迅速向周边企业、敏感点通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通报的情况。

  6.7.2信息上报

  突发环境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立即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如果启动专项或综合应急预案,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应在1小时内以电话或其他形式向政府环保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车间负责人可以越级直接向弥勒市环保、安监部门报告。在发生事故后 5~15 日以书面方式报告,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及时书面报告处理结果。

  在发布信息时,必须发布事态的紧急程度,提出撤离的具体方法和方式。同时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防止与救援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并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

  6.7.3事件报告内容

  在电话报告的过程中,首先要通过简单的话,彼此表明双方的单位及部门、通话人的职务、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事故的现状以及要求增援的内容。在电话报告中可采用以下联系词:

  “我是本公司XX车间的XXX(姓名),现在公司XX地点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现在情况(a急、b非常紧急、c非常严重),请求(a指示、b指示和增援、c紧急处理)”。

  “事态可控制”、“事态在扩大,难予控制”、“有人员受伤,需要紧急救护”、“需要隔离区域”、“需要警戒”等。

  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事故报告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用的应急措施等过程和结果,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

  6.8 应急终止

  6.8.1 应急终止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发生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发生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6.8.2 应急终止的程序

  (1)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子昂现场救援指挥部提出申请;

  (2)经过专家讨论,取得一致意见,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

  (3)现场救援指挥部向所属各应急救援小组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4)应急状态终止后,环境应急办公室应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并结合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需进行为止。

  6.8.3 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1)现场应急领导小组指导有关部门查找事故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

  (2)应急办公室负责起草环境事件总结报告,于应急终止后上报;

  (3)应急过程评价。由环境应急领导小组组织评审,应急办公室负责实施;

  (4)根据实践经验,应急预案编制小组负责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并及时修订环境应急预案;

  (5)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环境应急队伍维护、保养应急仪器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7 后期处置

  7.1 善后处置与恢复生产

  公司协助政府按要求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组织有关专家科学评估受灾范围,提出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措施,组织落实消除污染和生态恢复工作。公司建立了社会保险机制,并对所有人员办理了工伤保险。

  在恢复生产前,应确保:

  (1)废弃材料被转移、处理、贮存或以合适方式处置。

  (2)应急设备设施器材完成了消除污染、维护、更新等工作,足以应对下次紧急状态。

  (3)有关生产设备得到维修或更换。

  (4)被污染场地得到清理或修复。

  (5)采取了其他预防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

  7.2 调查与评估

  环境事件接受后,应急办公室组织有功人员对环境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应急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事故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所采取的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评估报告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政府。

  8 应急保障

  8.1 通信与信息保障

  (1)应急救援办公室公布内部及外部应急人员的通讯电话,同时将联系方式发放到所属各部门。公司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各应急部门之间的联络通畅。

  (2)公司建立昼夜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一旦发生事件,值班人员立即通知应急抢救办公室。公司领导和值班人员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参加应急救援处置的所有成员必须配备移动通讯工具并处于开机状态,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赶赴指定地点。

  表8.1 内部通讯方式(略)

  政府相关部门通讯联系方式8.2(略)

  表8.3 华电巡检司电厂应急组织成员联系电话一览表(略)

  8.2 应急设施及装备保障

  (1)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各部门要根据自己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承担的责任,制定本部门救灾物资选购、储存、调拨体系和方案。

  (2)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3)建立与当地政府及友邻单位物资调剂供应的渠道,以备本公司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

  (4)应急救援物资的调用由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事件时由后勤保障小组负责组织应急抢险物资的调拨和紧急供应。

  公司内部应急设施及装备一览表(略)

  应急设施说明:在各类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中,就本企业而言,最有可能发生的废水超标排放及火灾次生消防尾水两类事件,上述事件若处理不当会对雨水受纳水体或污水处理站及下游水体造成严重影响。为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公司已在厂区内设置了一座容积1400m³的应急事故池及一座2000m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应急预案要求企业结合风险评估要求充分利用好该事故应急池。

  华电巡检司电厂应急物资、装备和器材一览表(略)

  8.3 经费保障

  应急救援经费保障是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迅速开展应急工作的前提保障,没有可靠的资金渠道和充足的应急救援经费,就无法保证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和维护应急管理体系正常运转。企业每年在制定安全生产投入计划时要预留部分应急资金,并把这部分应急资金列入企业预算。专门用于应急物资的更新、应急救援、应急演练、培训及善后处置的专项资金。

  8.4 其他保障

  8.4.1 已有救援装备保障(略)

  8.4.2 交通运输保障(略)

  8.4.3 救援医疗保障(略)

  8.4.4 治安保障(略)

  9 监督管理

  9.1 培训与演练

  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应急管理人员、处置人员和事故源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基本应急技能、自救、互救防护知识的培训,以增强应急管理能力和处置能力。采取内培和邀请相关专家外培的方式分级培训。

  培训内容:(略)

  演习

  (1)演练分类(略)

  (2)演练内容(略)

  (3)演练范围与频次(略)

  9.2 奖励与责任追究

  9.2.1奖励

  应急领导小组对在重大、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作出突出贡献的有功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在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个人:(略)

  9.2.2责任追究(略)

  10 附则

  10.1 术语与定义(略)

  10.2制定与修订

  (1)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由公司安全环保科组织制定。

  (2)公司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至少每三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修订,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修订:(略)

  (3)解释

  本预案由云南南磷集团弥勒磷电有限公司安全环保科负责解释。

  (4)备案

  公司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签署发布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向企业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