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30-111145-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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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4-04-09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
(2)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
(5)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待遇保障和基金监管科。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弥勒市医疗保险中心;
(2)弥勒市医疗保险管理信息中心。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事业编制6人),机关工勤2人(市级统筹);退休人员 9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精准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
加强部门数据融合,积极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全力推进全民参保行动计划落实落细。2023年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1.64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28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7.36万人,参保率为常住人口的95.76%。
(2)加快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在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于2022年5月开始在全市推广“红河惠民保”,至2022年7月第一期参保结束,全市参保69,311名群众中获得赔付154人次128.54万元。2023年6—7月,继续推广2023年度“红河惠民保”参保缴费,全市共有48,604人参保,自2023年8月开始生效并进行报销赔付,截至目前已赔付65人次34.82万元。2023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19,409人次,医保基金支付12,090.37万元,报销比例达90.26%;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141,440人次,医保基金支付47,712.17万元,报销比例为71.41%。城镇职工大病保险赔付2,363人次1,656.43万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赔付18,448人次2,632.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获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报销7,734人次713.37万元。
(3)全面落实参保各项待遇
一是全面落实门诊慢特病政策。2023年全市共有9,606人通过评审纳入特殊病、慢病管理享受政策待遇,其中参保城镇职工1,989人,参保城乡居民7,617人。2023年全市共有38,587人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其中城镇职工9,330人,城乡居民29,178人(已脱贫人口3,996人)。二是全面落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2023年全市参加生育保险2.75万人,生育保险待遇支出0.22万人次2,020.29万元。三是全面落实资助参保及医疗救助政策。2023年各相关部门提供全市特殊人员应参保72,963人,正常参保71,043人,投入参保资助827.04万元,其中已脱贫人口和三类监测对象参保资助650.86万元。全市城乡居民享受医疗救助待遇102,459人次,支付医疗救助资金2,411.44万元。四是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部门联动、突出重点人群、加强制度衔接,积极推进医保政策宣传、医疗救助、预警监测等工作,发挥“三重医疗保障制度”综合保障功能,增强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持续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2023年全市已脱贫人口和“三类”监测对象48,575人中,正常参保47,340人、职工和外地居民参保1,049人、服役11人、失联25人、服刑13人、学校参保109人、死亡28人,符合条件已脱贫人口和“三类”监测对象实现应保尽保。2023年已脱贫人口和三类监测对象共发生住院10,302人次,住院总费用4,860.80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103.02万元、大病保险基金支出251.15万元、医疗救助基金支出642.30万元、医院负担6.29万元、个人支付858.04万元,医疗报销比例达到82.35%。五是全面落实职工门诊共济政策。该政策于2022年12月31日正式落地实施,2023年全市共有11.01万人次享受职工门诊共济,统筹支付1,074.59万元,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43%,有效减轻了参保患者的医疗负担。
(4)基金运行总体安全平稳
加强医保基金管理使用常态化监管,对医保基金运行实行年初预算、季度分析报告、年终决算全过程管理,有效防范化解基金运行风险隐患,确保医保基金总体安全可控,稳健可持续。2023年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3,407万元,同比增加3,351万元,增长9.3%。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5,669万元,同比增加2,418万元,增长7.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7,738万元,同比增加933万元,增长2%。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7,371万元,同比增加1,060万元,增长0.6%。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3,336万元,同比减少2,201万元,下降8.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4,035万元,同比增加3,261万元,增长8%。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20,682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12,33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8,349万元。
(5)深入推进支付方式改革
充分发挥医保支付方式对医疗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牵引作用,不断深化试点改革工作,一是自2023年1月起,全市辖区内31家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全覆盖纳入DRG按病种权重付费,其中3家医疗机构执行开展日间手术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2023年全市共有279人次按照日间手术结算,总费用121.45万元,基金支付总额71.44万元,报销比例58.82%。二是积极组织各医疗机构进行DRG支付政策的相关培训2期100余人次。同时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在DRG付费结算过程中存在套高编码、低标准入院、分解住院、转嫁费用、降低服务等违规行为的日常监管,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工作有序开展。
(6)全面落实药品耗材集采
严格按照省州集中带量采购要求,组织定点医疗机构精准填报中选药品约定采购数据,签订采购协议141份,定期通报采购进度,督促医疗机构如期完成,确保就诊患者及时用上质优价廉的集采药品。2023年全市31家定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总品规数1,166个,参加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品规数1,117个,药品采购总金额22,093.24万元,其中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金额20,956.17万元,网采率达95%。根据采购系统数据参加国家及省际联盟药品带量采购金额3,617.57万元,按平均降幅45%计算与同通用名非中选产品相比节约采购资金约2,959.83万元;参加国家及省际联盟耗材带量采购金额693.29万元,按平均降幅60%计算与非带量采购同类产品相比节约采购资金约1,039.93万元。
(7)规范医药服务价格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省、州医疗保障主管部门制定的统一动态调整机制,截至2023年12月,两次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价格项目共621项,其中:调增543项,调减78项。二是开展规范治理规范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工作。目前,我市共有弥勒第一医院等8家医疗机构开展种植牙医疗服务,明确公立医疗机构单颗种植牙全流程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目标为4,050元以内,全国口腔种植体系统集采中选价格平均900余元,单牙种植用全瓷牙冠平均挂网价格300余元,综合以上三项措施,单颗种植牙总费用有望控制在4,000元—7,000元内。三是强化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监管,对不规范执行政府指导价等行为,及时进行指导纠正,必要时采取函询约谈、成本调查、信息披露等措施。
(8)抓好宣传教育
加强医保法治建设,拓宽宣传渠道,线上线下多元化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五进”集中宣传活动。开展本部门及“两定”机构专题培训3期150人次,举办现场宣传活动2场1,000余人次,发放宣传海报400套,宣传折页及医保宣传手册3,000余份,播放宣传片798余场次,确保宣传全覆盖,持续营造全社会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9)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模式
深入推进医保经办综合柜员制改革试点工作,打造暖心服务窗口,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政务服务窗口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标准,对40项经办业务实行综合业务窗口统一收单,实现业务“多窗”办理到“一窗”通办转换。2023年综合柜员共计办理个人医保信息查询、参保(停保)登记、异地就医备案、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医疗费用零星报销、门诊慢特病待遇申请等多项业务1.9万余件(次),结算支付医保费用273.31万元。同时加强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完善组织机构、业务经办、基金财务、信息系统等方面全过程监督,保证经办服务规范安全有效运行。
(10)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实作风加强部门自身建设,着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医保铁军”。截至2023年12月,全局共有在职在编干部职工32名,其中:研究生学历2名,本科学历26名,专科学历4名;26名干部职工通过执法考试取得了执法资格证,持证率达81.25%。党支部共有党员21名(退休党员2名),在职党员占干部职工总数的65.63%。年内组织党员100余人次到市博物馆参观“清廉弥勒 书香传韵”弥勒市廉洁文化作品展,到张冲故居开展庆“七一”廉政教育活动,到熊庆来故居开展“铸初心·守清廉·担使命”主题党日活动3场次,通过廉政诵读会、政治生日忆初心等形式,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坚定理想信念。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抓好职工生育保险与职工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
2.加强对两定“医药机构”的监督管理;
3.抓好城乡居民参保、续保工作;
4.改善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率;
5.抓好机关作风建设;
6.做好办公大厅安全工作;
7.做好医保数据的保密工作。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3年部门收入合计1,98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88.7万元。2023年度支出合计1,98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2.95万元,用于保障弥勒市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项目支出1,445.75万元,用于保障弥勒市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1,142.8万元,部门收入合计1,98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88.7万元。2023年度支出合计1,988.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94.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01万元。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弥财发〔2023〕9号文件,弥勒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1,14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6.58万元,项目支出606.22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3年部门收入合计1,98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88.7万元。2023年度支出合计1,98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2.95万元,项目支出1,445.75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度支出合计1,98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2.95万元,项目支出1,445.7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整体支出绩效在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方面均按照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相关指标值,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卫生健康(类)、住房保障(类)3项,按照年度的计划都已按时完成。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2023年部门收入合计1,988.7万元,支出合计1,98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2.95万元,项目支出1,445.7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三、绩效自评结论
2023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项目资金使用合理、监督到位,项目总体情况良好。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3年度评分得分100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见附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得分15分,自评得分15分。
整体绩效目标制定依据充分,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整体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预算编制完整,与履职目标相匹配,编制依据充分、重点支出保障率达标。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得分20分,自评得20分。
部门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行政成本严格执行节能降耗、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内控制度健全完整,信息公开在财政部门批复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决算等,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部门履职得分35分,自评得分35分。
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效果情况分析
效果履职效益得分30分,自评得分30分。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医疗保障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医疗保障”主题,以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为重点,以服务广大的参保人员为宗旨,认真履职,扎实工作,促进了我市医疗保障工作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执行中,部分支出不能完全按照预算编制的执行,主要原因是在实际业务发展中,有些费用不能完全精准预估。
2.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项目涉及科室多,部分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充分,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了解、不熟悉,对工作重点把握不到位,由此造成绩效评价工作不到位。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地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培训。采取集中学习、专题会议等方式,加大对绩效评价的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统一认识,充实业务知识。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加强单位资金管理、项目管理,有效提升单位资金效益。一是加大宣传与学习,提升每个人的管理意识和效益意识,形成绩效观念。二是不断更新和完善管理制度,通过制度的学习与落实,提升单位资金管理水平。三是加大对项目全过程的监督与管理,确保项目的有效实施。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弥勒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弥勒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