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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30-111207-229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4-07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工作机构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4)管理全市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5)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创新,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8)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馆工作。

  (10)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协同发展。

  (11)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2)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3)组织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文化走出去。

  (14)指导文化与旅游衍生产品的开发与生存,丰富提高全市旅游产品本土文化承载力与传播力。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弥勒市文化馆是政府部门设立的公益性的群众文化事业机构,系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属的公益型事业单位,也是当地群众进行文化艺术活动的场所。

  1.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举办各类公益性展览、讲座、文化艺术培训等,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开展社会教育,提高群众文化素质,促进当地精神文明建设。

  2.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指导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

  3.组织并指导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理论研究。

  4.收集、整理、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

  5.指导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工作,为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培训人员,并向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配送文化资源和文化服务。

  6.指导本地区老年文化、老年教育、少儿文化工作。

  7.开展对外民间文化交流。

  8.做好文化馆免费开放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弥勒市图书馆系市文旅局下属的公益型事业单位,是弥勒市域内最大和最专业的文献收藏中心。主要职能: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从事文献收藏、借阅、信息咨询、培训教育、学术研究,担负收集保存历史文化遗产,向广大人民群众传播科学文化知识、进行知识教育、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职能,发挥为全市“三个文明”建设提供文献信息服务和智力支持的重要功能,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按照《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弥办发〔2019〕46号)文件,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设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事财务科、公共文化科(博物馆科)、产业规划科、智慧旅游科(科技教育科)、市场管理科(综合执法监督科)、宣传推广科。按照《中共弥勒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弥编办发〔2019〕27号)文件,直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弥勒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弥勒市文化馆、弥勒市图书馆、弥勒市博物馆(文物管理所)、弥勒市智慧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2)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本单位编制人数为68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55人。在事业编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9人、财政补助人员46人。

  按单位划分:(1)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编制人数为35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9人,事业编制13人;(2)弥勒市文化馆事业编制22人;(3)弥勒市图书馆事业编制11人。

  本单位2023年年末实有在职在编人员为67人,其中: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38人(机关在职公务员13人,机关在职工勤人员2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在职人员12人,文管所在职事业人员8人、智慧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在职事业人员3人),弥勒市文化馆21人,弥勒市图书馆8人。

  年末实有退休人员50人,其中: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退休人员41人,弥勒市文化馆退休人员4人,弥勒市图书馆退休人员5人。

  人员增减变动情况:2023年末在职在编人员67人,相比减少1人,下降1.47%,原因是:2023年办理退休人员4人(其中局机关办理退休1人,文化馆办理退休2人、博物馆1人),招录行政事业人员4人(其中局机关公务员2人、文化馆事业人员2人),调出事业人员1人(图书馆)。

  遗属人员7人,其中: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4人,弥勒市文化馆1人,弥勒市图书馆2人。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长期聘用人员19人,其中: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长期聘用人员16人,弥勒市图书馆长期聘用人员3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加快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加强文旅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高层次文旅人才,制定实施《弥勒市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为弥勒未来文化旅游发展和文旅深度融合确定方向,助力弥勒创建“健康城、绿美城、体育城和儿童友好城”。

  (2)推进文化高质量发展。做好免费开放服务,持续开展“彩云之南等你来”——我家红河(弥勒)夜间群众文化活动及文化惠民活动。努力挖掘和推出走得出去的本土原创人才,创作推送一批文艺精品剧(节目),参加省州展演展示活动,探索打造具有辐射和影响力的民族文化品牌。完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跟进西山文化馆、虹溪魁星阁等文物点的修缮工作。强化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做好红万彝族阿细传统文化保护区、高甸彝族阿哲文化保护区建设和西三镇蚂蚁哨非遗传习馆提升布展。充分发挥熊庆来、余秋雨、孙髯翁、王炽等名人效应和秋雨书院文化交流平台,擦亮“庆来故里,福地弥勒”金字招牌,形成具有弥勒特色的文化艺术产业形态。

  (3)深化区域文旅品牌创建。打造小太平等乡村旅游点并努力创建为省级旅游名村。深化文旅融合,加快推进红河水乡糖街、糖博物馆建设,打造非遗特色街区,有效增强弥勒旅游核心竞争力。

  (4)有效扩大文旅产业投资。积极协调完善要素保障,加快红河水乡汽摩赛道、鲜花玫瑰温泉综合体等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推动实施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二期项目、城投温泉项目等招商引资项目;加强项目纳统入库,实现增量,保持积极的可持续固投态势。进一步加强专债及中央预算内项目申报工作,积极为企业申报项目资金支持,调动项目业主积极性,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5)强化旅游宣传营销。加大文旅节庆活动策划、宣传力度,围绕六大旅游要素及文化元素组织系列拍摄,丰富图片素材,进一步优化“弥勒文旅”官方微信、抖音,以一部手机游云南APP、弥勒电视台等媒体为重点,采取“线下推广+线上营销”的模式,构建政府、媒体、企业、中介“四位一体”宣传体系。加大文化旅游营销推介工作,积极参加南博会、国际旅游交易会和边交会,在省内开展各类推介活动,积极推广弥勒文化旅游,讲好弥勒故事,传播弥勒声音,着力打造“庆来故里、福地弥勒”城市名片。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弥勒市文旅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工作思路和市委“1377”发展思路,紧扣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主线,加快建设旅游强市。工作任务:1.党建引领促进文旅融合;2.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3.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持续完善;4.文化旅游宣传推介有声有色;5.文物保护修缮力度持续加大;6.行业服务质量全面提升;7.文旅市场秩序安定和谐。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积极推动旅游资源优化整合,协调推进重大文旅项目建设,持续推进旅游品牌创建工作,不断丰富夜间经济消费,挖掘推动历史文脉传承,强化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全力抓实线上线下营销,打造特色节庆文化品牌,不断提升游客的文化体验,全力打造“庆来故里·福地弥勒”城市品牌。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健全组织,成立小组

  按照市财政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要求,我局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为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组织和人员保障。

  2.完善制度,夯实基础

  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全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具体明确了预算绩效管理职责、主要任务、健全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等相关要求,为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体系提供了制度保障。

  3.组织学习,加强培训

  召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部署及培训会,在会上要求各部门、各科室要认真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充分认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配合相关工作人员做好相关工作,务求取得实效;注重与其他单位的业务交流,相互借鉴工作经验,切实增强了绩效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4.取得成效

  我局2023年按照工作计划任务和目标,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实行专款专用,做好预算执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保障我单位日常工作有效运行,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2023年部门年初预算安排收入1439.08万元,与上年同期1437.71万元相比,增加1.37万元,增长0.10% ,年初部门预算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收入调增,导致年初预算数大于上年数。

  (1)按支出功能分类: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06.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75万元。

  (2)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

  人员经费1205.41万元,与上年同期1235.81万元相比,减少30.40万元,下降2.46%。

  日常公用经费126.67万元,与上年同期151.90万元相比,减少25.23万元,下降16.61%。

  行政事业类项目107万元,与上年同期50万元相比,增加57万元,增长114%。

  2.整体收支情况

  本年收入全年预算数2706.64万元,与上年37834.11万元相比,减少35127.47万元,下降92.8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省、市级下达的政府性基金项目资金减少,相应政府性基金项目收入减少,导致全年预算数小于上年数。

  本年支出全年预算数5309.15万元,与上年40753.54万元相比,减少35444.39万元,下降86.9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减少,相应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省级、市级下达的政府性基金项目资金减少,相应项目支出减少。整体全年预算数小于上年数。

  3.预算执行情况

  本年收入执行数2706.64万元,与上年37859.82万元相比,减少35153.18万元,下降92.8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省级、市级下达的政府性基金项目资金减少,相应收入减少。导致收入执行数小于上年数。

  本年支出执行数2707.69万元,与上年38176.74万元相比,减少35469.05万元,下降92.9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省级、市级下达的政府性基金项目资金减少,相应支出减少。导致支出执行数小于上年数。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太平湖森林小镇、锦屏山景区、红河水乡已获州局公示红河州2023年绿美A级旅游景区,东风韵小镇获评云南省2022年度绿美景区标杆典型,获奖补资金80万元。西三镇蚂蚁村委会可邑村、弥阳街道章保社区小河边村已获省级公示为云南省最美乡愁地,西三镇蚂蚁村委会申报金牌旅游村正等待评审。弥勒东风韵美憬阁精选酒店已获省级公示认定为云南第一批半山酒店。加快推动“红河水乡钱王街”争创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积极组织“文昌主题旅游休闲街区”“红河水乡钱王街”“红河水乡糖街”申报第二批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小河边→红河‘东风韵’小镇→小太平村→太平湖国际生态旅游度假区”入选文化和旅游部“大美春光在路上”全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开通“弥勒—建水”城际旅游直通车,建立跨区域旅游合作。现正创建湖泉水乡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2.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持续完善。举办35个服务培训班,辅导群众4000余人;成功举办阿细跳月民族节、红万祭火节、彝族火把节、爱佐与爱莎艺术节等特色民俗文化活动;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暨戏曲进乡村”等系列群众文化活动130余场,举办“书香弥勒”系列读书活动57场次。东风韵π书吧获评“全国最美乡村文化空间”,弥勒市图书馆被评为“国家一级图书馆”。创作文艺作品70余个,其中《阿细跳月》《多彩弥勒》荣获2023年中国农民丰收节全国农民群众庆丰收展演“优秀表演奖”并再次走进央视演播大厅;传统类声乐彝族阿哲《爱佐与爱莎》荣获云南省第十三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银奖。阿细跳月成功亮相阿联酋和迪拜,再次走出国门让世界更加了解和欣赏弥勒文化的魅力。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传承保护,命名第二批市级非遗项目2个,第八批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7人。

  3.文化旅游宣传推介有声有色。围绕“庆来故里、福地弥勒”城市定位,先后多次赴国内外开展旅游推介活动,积极组织文旅企业参加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中国—南亚博览会暨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2023中国(昆明)国际旅游交易会等重大会展活动。开展弥勒旅游“上高铁、进机场、入重点旅游城市”的宣传营销,覆盖上海、广州、南宁、深圳、香港、昆明、大理等城市。在省内外高铁站LED大屏根据旅游节点分阶段风暴传播,分别在6个城市共计7个站点、30块LED大屏进行同步发布。“弥勒文旅”官方微信公众号全年共发布推文494条,受众30万余人;“弥勒文旅”官方抖音号全年共发布短视频69条,受众105万余人;“弥勒文旅”官方微博全年共发布微博294条,受众67万余人。

  4.文物保护修缮力度持续加大。实施虹溪文昌宫、虹溪魁星阁、五山舍姑王炽墓、省立西山文化馆修缮工程。编制虹溪石牌坊抢险加固工程和竹园万福寺藏书楼修缮方案,完成国家级文保单位熊庆来故居和省级文保单位弥阳文昌宫及建国楼消防工程验收。完成虹溪文庙、朋普文昌宫、万福寺藏书楼、虹溪姜梅龄故居等4个文物点第九批云南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材料的编制。马龙革命烈士纪念碑成功申报为第二批省级革命文物。朋普文昌宫、舍姑王炽墓—“乐善好施”坊成功申报为州级文物保护单位。

  5.行业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行动,新增新业态企业4家,开展涉旅经营户诚信指数评价574家次。举办旅游行业技能培训暨职工技能大赛等各类培训15期,共计4300人参加,为弥勒文旅品牌创建汇聚智慧释放能量。持续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明确权责清单6类190项,缩减承诺办结时限至法定办结时限的60%以上。全年新设立行政审批8件,歌舞娱乐场所延续6家;注销歌舞娱乐场所2家、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11家;旅行社变更1家(湖泉旅行社),服务网点设立备案8家,变更1家,注销1家;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注销4家,完成年检35家,申请设立审批37家。对享受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的8家旅行社延长企业补足保证金期限,从2023年2月5日延至2024年3月31日。获“阳光云财一网通”第二批新增流动贷款贴息申报0.81万元。

  6.文旅市场秩序安定和谐。8名执法干部执法证持有率达100%,严格贯彻落实省、州关于旅游市场综合治理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抓实“1+3+N+1”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建设,紧扣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旅游重点时段,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深入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铁拳行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无资质组团、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案件,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不断规范旅游经营行为,确保全市旅游市场安全有序。截至目前,共检查文旅经营单位1563次,平均达到13.36次,完成上级考核目标任务。发现文旅企业违法行为24起,给予行政处罚(现场处罚)警告20起、立案调查4家,收缴罚款10.05万元(其中集中整顿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8家,罚款73000元)。检查发现问题169条,整改169条,整改率100%。在所有经办的行政处罚案件中,行政执法人员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全市文旅行业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无。

  三、绩效自评结论

  通过对资料分析和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综合评价结论如下: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定合理、绩效指标明确,部门内控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评价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我局2023年项目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发文、申报程序符合要求。绩效目标基本能全面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与效果、并制定了清晰、可衡量的考核指标。

  2.资金足额到位,到位及时,项目预算资金有结余。

  (二)过程情况分析

  1.业务管理方面。我局项目管理机构健全,各部门分工明确,对相关工作计划、统计工作、报表、宣传及平台建设等及时上报、上线、项目实施主体明确;制度执行有效;档案管理规范。

  2.财务管理方面。我局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制度规范财务管理。

  (三)产出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

  (1)旅游推介次数,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赴越南开展旅游推介会,强化市场美誉度,吸引和招徕更多的国内外游客;积极组织重点文旅企业分别赴大理、成都、重庆、贵阳和昆明参加宣传推介活动,2023年度旅游推介次数共6次。

  (2)旅游宣传交流次数,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携文旅企业出席第三届全球文旅住宿大产业博览会暨长三角国际度假产业博览会,与国际、国内知名品牌酒店洽谈、学习、交流,为进一步丰富和提升“庆来故里 福地弥勒”品牌内涵,提升我市住宿业品牌引进、民宿打造赋予新动能;先后2次到湖南省长沙市开展招商引资;到上海开展招商引资;参加第7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27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携东风韵小镇和“云南红”产品亮相南博会,通过特色旅游景点推介、特色商品展示等方式,在会展现场宣传推广弥勒市丰富的旅游资源,2023年度旅游宣传促销次数共6次。

  (3)5.19中国旅游日活动次数,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围绕“中国旅游日”主题“美好中国,幸福旅程”认真组织开展“中国旅游日”系列活动,组织旅游志愿者70余人分别到湖泉生态园、红河水乡小镇、甸溪河湿地公园等主要景区开展旅游志愿者服务活动,充分发挥旅游志愿者在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方面的引导作用,倡导文明旅游新风尚。

  (4)新媒体营销次数,一是加大微信宣传工作,“弥勒文旅”官方微信公众号全年共发布推文494条,受众30万余人;二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弥勒文旅”官方抖音号全年共发布短视频69条,受众105万余人,同时,围绕“水舞秀”“新春文艺晚会”“西三斗牛”“赛装节”花朝节“阿细跳月民族节”“爱佐与爱莎歌舞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等特色活动开展直播活动吸引了大量粉丝的关注和点赞,有效的展现了弥勒的文化和旅游资源;“弥勒文旅”官方微博全年共发布微博294条,受众67万余人。三是拍摄了“文旅局长说弥勒”的宣传视频,受到行业内的一致好评;五一期间,中央驻滇 、省州市各级媒体共报道弥勒各景区活动124篇,发布新媒体视频30个,线上累计受众量200万余人。

  (5)旅游行业培训次数,2023年举办旅游行业技能培训暨职工技能大赛等各类培训15期,共计4300人参加,为弥勒文旅品牌创建汇聚智慧释放能量。

  (6)涉旅企业诚信评价次数,第一季度旅行社、旅游汽车公司、租赁车公司100%评价工作,共13家;第二季度完成住宿经营户、餐饮经营户50%评价工作,共323家;第三季度完成住宿经营户、餐饮经营户50%评价工作,共199家;第四季度完成剩余39家涉旅经营户诚信评价工作;2023年共计完成574家涉旅经营户诚信评价工作。

  (7)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点击量达,2023年度公共文化云点击量达3万余次,累计点击量达20.2万余次。

  (8)群众性文艺辅导培训,2023年度完成群众性文艺辅导培训2期,累计辅导节目60余个,派出辅导教师43人次,辅导课时600个课时,辅导人数4000人。

  (9)群众文化活动场次,2023年开展“彩云之南等你来——我家红河(弥勒)夜间群众文化活动60余场次”。

  (10)文化惠民活动场次,2023年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情满红河暨戏曲进乡村文化进万家活动70余场次”。

  (11)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目录,荣获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云南省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云政发〔2022〕5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弥勒彝族(阿哲)刺绣、弥勒竹园红糖制作技艺榜上有名,被列为第五批省级项目名录。截至目前,我市已命名的各级非遗保护项目名录150项,其中,国家级2项,省级6项,州级23项,市级119项。

  (12)公共文化服务免费开放活动,弥勒市文化馆展出“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非遗保护、公共文化”等橱窗宣传栏20期、组织二期免费培训班,培训科目累计开设35门课程,培训学员1100余人,涵盖了书法、美术、舞蹈、萨克斯、二胡及少儿书法、美术、舞蹈、非洲鼓、播音与主持等多个培训项目,适合不同年龄层次,深受广大群众喜爱、免费提供服装400余套、道具200余件、免费提供湖泉广场大舞台开展群众文化活动15次、四家首批免费开放培训教学点挂牌成立;弥勒市图书馆开展“弥图杯”新春征联、 新春民俗体验、“新春图书荐读”、新春读书会、电影展播、讲好中国故事—绘本阅读、亲子故事讲读等线上线下活动共10项;弥勒市博物馆开展新春惠民活动、2023年度“5.18国际博物馆日”、2023年文化遗产日、弥勒文物安全培训暨2023年文博系统消防应急联合演练,共计服务人次1200余人,发放宣传品300余份。

  (13)群众性文艺创作作品数,创作文艺作品70余个,其中《阿细跳月》《多彩弥勒》荣获2023年中国农民丰收节全国农民群众庆丰收展演“优秀表演奖”并再次走进央视演播大厅;传统类声乐彝族阿哲《爱佐与爱莎》荣获云南省第十三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银奖。

  (14)图书馆免费开放接待人次,2023年弥勒市图书馆共接待读者145330人次。

  (15)博物馆免费开放接待人次,2023年市博物馆共接待86675人,团队162场次,学校研学团队12场次,提供免费讲解服务174余场次。

  (16)文物宣传活动次数,弥勒市博物馆开展新春惠民活动、2023年度“5.18国际博物馆日”、2023年文化遗产日、弥勒文物安全培训暨2023年文博系统消防应急联合演练,共计服务人次1200余人,发放宣传品300余份。借助全市科普大联合下乡行动,开展文物博物进乡村、进社区活动,从普法角度,通过文物保护法和文物宣传展板及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小品,让群众深入了解文物知识和文物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

  (17)文物安全巡查检查次数,由市文物局局长带队,分别到各乡镇(街道)、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辖区内各级文保单位开展督查检查工作,共出动检查人员53人次,抽查检查各级文保单位79处;到熊庆来故居巡查消防安全设施;到省级文保单位弥阳文昌宫及建国楼室外巡查消防安全设施。

  (18)文旅市场秩序整治联合检查,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持续保持文旅市场秩序整治高压态势,不断规范文旅市场经营行为,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开展专项检查28次,联合检查16次,暗访8次,检查文旅企业75家次,发现文旅企业违法行为12起,给予行政处罚(现场处罚)警告12家次发现问题115条,整改115条,整改率100%,下发整改通知书19份。

  (19)文旅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次数,参加执法培训1次,组织行政执法考试,参加人员8人次,依法持有行政执法证件8人,合格率100%;参加2023年全省打击网络侵权盗版暨文化和旅游市场网络培训。

  (20)完成州级及市级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完成市级固投投资数报数286273万元,州级固投投资数报数418849万元;共计705122万元。

  (21)专债及中央预算内项目申报,1.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2023年录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项目13个(计划总投资95.29亿元),经财政及发改筛选申报“2023年剩余新增专项债券需求项目”4个(弥勒城市公园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弥勒市可邑4A级景区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弥勒市全域旅游数字化建设项目、弥勒市拖白山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请专项债券7.11亿元;2.中央预算内资金申报。持续申报2023年中央预算内项目共5个(弥勒市熊庆来故居文物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弥勒市可邑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弥勒市锦屏山4A级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弥勒市全域旅游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弥勒市弥阳城区省州级古迹文物保护修缮项目),计划总投资1.91亿元。3.州预算内资金申报。申报红河州2023年第一批、第三批州预算内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两个(可邑 4A 级景区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石蒙高速(弥勒段)收费站便民休息区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45800万元,积极申请州级预算内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20万元。

  (22)戏曲进乡村文化惠民演出场次,“我们的中国梦·情满红河暨戏曲进乡村文化进万家活动70余场次”。

  2.产出质量

  (1)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训合格率,全市253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训合格率达100%。

  (2)文化市场、旅游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合格率,参加执法培训1次,组织行政执法考试,参加人员8人次,依法持有行政执法证件8人,合格率100%;参加2023年全省打击网络侵权盗版暨文化和旅游市场网络培训。

  (3)文旅市场监管查处问题处理率,2023年收到“一部手机游云南”投诉处理平台投诉161件,不予受理8件,经过处理,投诉撤销43件,有效投诉110件,所有投诉均在5分钟内响应,24小时内办结;办理12345政府热线平台投诉171件;处理电话投诉咨询279件;处理网络舆情15件。全市无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旅游投诉。

  (4)重点项目考核评价合格率,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一期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88亿元、红河“东风韵”小镇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38000万元、太平湖国际生态旅游度假区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57280万元、弥勒市宝丽温泉酒店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600万元、红河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弥勒分公司中山路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234万元、锦屏山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59930万元、城投温泉酒店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632万元、朋普镇福宝酒店建设工程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550万元、弥勒糖街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608万元、红河“东风韵”智能智慧化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518.7万元、太平湖国际会议中心配套酒店项目、东风韵半岛无动力乐园2个建设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重点项目推进完成工作合格率100%。

  3.产出时效

  (1)年度各项任务完成及时情况,2023年度各项任务均及时完成。

  (四)效果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1)弥勒市旅游年度旅游收入增长,2023年弥勒市实现国内旅游收入188.01亿元,同比增长47.71%。

  2.社会效益

  (1)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人次,弥勒市共接待国内游客1504.21 万人次,同比增长28.26%。

  (2)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体系深度融合,党建引领促进文旅融合。

  (3)促进社会文化环境品质的提升,通过开展各项文化惠民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4)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及重大旅游投诉,2023年全市无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旅游投诉。

  3.可持续影响效益

  (1)非遗项目保护、传承、发展,2023年弥勒市文化馆以“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为载体,组织形式多样的非遗传承实践活动6场次,“品牌节庆+非遗传承实践”,线上线下同屏共振,让广大群众在喜庆欢乐的年味中共享非遗保护成果;常态化开展“乡情—弥勒的民族和民族文化”非遗展,接待游客14000余人次;指导西一镇阿细祭火节、西三镇民族赛装节民俗活动的组织与开展。对省级非遗项目“阿细祭火”抢救性拍摄记录保存;组织202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弥勒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承办2023年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培训会;弥勒彝族(阿哲)刺绣、弥勒竹园红糖制作技艺,被列为第五批省级项目名录。

  (2)文物保护、传承中国文化,弥勒市博物馆积极推进文物修缮工程项目,着力做好“四普”前期准备工作,认真做好第九批国保、省保申报工作。

  (3)长效管理机制情况,执行《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工作制度》《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临聘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对于绩效评价的认识不够深入,把预算绩效简单等同于工作目标、工作考核和业务管理。绩效目标和指标往往根据活动实际完成情况制定,对活动执行过程有效约束不够,存在一定的偏差。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用好管好项目资金,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强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将项目责任具体分解,明确项目目标,落实责任人,细化各项考核指标,将各项目任务落实到位。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