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30-111208-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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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4-04-07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本次组织实施评价的项目分别为:
1.旅游宣传促销经费5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利用各类旅游展会,强化“庆来故里,福地弥勒”文化旅游品牌形象宣传推广;通过宣传营销招商工作,着力推进全域化布局、全景化建设、全市旅游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旅游业综合效益质量逐步提高。
2.2023年中央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390.40824万元,资金使用率约100%,财政收回57元。及时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全面提供救治;及时控制疫情形势,保护人民生命安全,解决疫情防控政府应付未付账款。
3.第十一届阿细跳月节活动经费2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突出地域特色、民族特色,推动文化体育旅游融合发展,吸引更多游客暑期到弥勒休闲度假,带动相关产业蓬勃发展,促进弥勒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4.2023年购书(订报刊)经费7万元,资金使用率100%。不断提高馆藏资源数量,丰富全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大力营造全民阅读浓厚氛围,提升全民素质。
5.2023年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2.5万元,资金使用率100%。完成对段正荣1名国家级非遗代表传承人补助项目实施。提升传承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推动红河民族文化繁荣发展。
6.2023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6.4万元,资金使用率100%。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促进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带徒授艺传习活动的开展,传承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7.2023年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7.8万元,资金使用率100%。支持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支持传承人培养后继人才,传承人群数量和技艺显著提升;支持传承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和交流活动,扩大非遗影响。
8.2023年公共文化云建设资金5万元,资金使用率100%。加快总分馆制建设微平台服务项目,开展文化资讯、文化直播、文化活动、艺术鉴赏、非遗动态活动等,保障广大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旅游宣传促销经费
总体目标:利用各类旅游展会,强化“庆来故里,福地弥勒”文化旅游品牌形象宣传推广;通过宣传营销招商工作,着力推进全域化布局、全景化建设、全市旅游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旅游业综合效益质量逐步提高。
2.2023年中央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
总体目标:及时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全面提供救治;及时控制疫情形势,保护人民生命安全,解决疫情防控政府应付未付账款。
3.第十一届阿细跳月节活动经费
总体目标:突出地域特色、民族特色,推动文化体育旅游融合发展,吸引更多游客暑期到弥勒休闲度假,带动相关产业蓬勃发展,促进弥勒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4.2023年购书(订报刊)经费
总体目标:不断提高馆藏资源数量,丰富全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大力营造全民阅读浓厚氛围,提升全民素质。
5.2023年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
总体目标:完成对段正荣1名国家级非遗代表传承人补助项目实施。提升传承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推动红河民族文化繁荣发展。
6.2023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
总体目标: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促进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带徒授艺传习活动的开展,传承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7.2023年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
总体目标:支持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支持传承人培养后继人才,传承人群数量和技艺显著提升;支持传承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和交流活动,扩大非遗影响。
8.2023年公共文化云建设资金
总体目标:加快总分馆制建设微平台服务项目,开展文化资讯、文化直播、文化活动、艺术鉴赏、非遗动态活动等,保障广大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相关方职责分工、管理流程、组织实施、制度建设情况等。
项目资金由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拨付至各项目相关乡镇、企业、景区使用,由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监督。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了解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遵循客观公正,操作简便高效,尊重客观实际、实事求是的原则。
2.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重点工作任务;
(4)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三定方案部门职责职能;
(5)项目设立的政策依据和绩效目标,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项目决算或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
(6)《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绩效自评工作并公开相关内容的通知》(〔2024〕-34)。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包括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部分,本次主要参照了财政部门制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相关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对个性指标进行调整细化。
4.绩效评价方法
主要采用投入产出效益分析法、比较法等方法。
5.绩效评价标准
主要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分标准。定性标准采用两段评分法和分段评分法,定量标准主要针对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情况等按百分比计算得分。
6.绩效评价抽样
选取了本单位2023年项目资金。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前期准备:收集整理项目相关资料,研究设计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
组织实施:根据项目资金收支情况,提供与项目相关的文件及资金台账,开展现场绩效评价工作。
综合评价:对评价过程中收集资料进行归纳,汇总分析,依据设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了综合性书面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通过对资料分析和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综合评价结论如下: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项目部门绩效目标设定合理、绩效指标明确,部门内控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评价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通过项目实施,积极推动旅游资源优化整合,协调推进重大文旅项目建设,持续推进旅游品牌创建工作,不断丰富夜间经济消费,挖掘推动历史文脉传承,强化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全力抓实线上线下营销,打造特色节庆文化品牌,不断提升游客的文化体验,全力打造“庆来故里·福地弥勒”城市品牌。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计划实施进度明确,符合项目要求和目的,项目决策依据充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业务管理方面。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项目管理机构健全,各部门分工明确,对相关工作计划、统计工作、报表、宣传及平台建设等及时上报、上线,项目实施主体明确;制度执行有效;档案管理规范。
2.财务管理方面。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对专项资金进行专项核算。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弥勒市旅游年度旅游收入增长,2023年弥勒市实现国内旅游收入188.01亿元,同比增长47.71%;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人次,弥勒市共接待国内游客1504.21万人次,同比增长28.26%;旅游推介会6次;旅游宣传促销5次;组织开展5.19中国旅游日活动1次;旅游行业培训2次;新媒体营销4次;
2.及时支付应付未付中央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390.40254万元;
3.圆满举办一场第十一届阿细跳月民族节,传承弘扬民族传统文化;
4.2023年弥勒市图书馆新增图书8777册、借阅图书量134467册次;
5.完成1名国家级非遗代表传承人补助经费发放;
6.完成8名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发放;
7.完成39名州级非遗传承人补助经费发放;
8.2023年完成公共文化云开展全民艺术普及直播3场次、公共文化云项目重点任务完成率100%、公共文化云累计点击率达20.2万人次。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2023年弥勒市共接待国内游客1504.21 万人次,同比增长28.26%;实现国内旅游收入188.01亿元,同比增长47.71%;本年度无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及重大旅游投诉。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将项目责任具体分解,明确项目目标,落实责任人,细化各项考核指标,将各项目任务落实到位。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绩效目标设置科学性、合理性不足。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基本能反映项目实施的预期产出和效益。但部分绩效指标名称、指标值对应关系不强,不具备可衡量性。
七、有关建议
希望财政部门多举办相关业务的学习培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人员填报水平。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