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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30-111210-173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4-07
  • 有效性
    有效

新哨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新哨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新哨镇隶属红河州弥勒市,距市区18公里。东邻东山镇,南邻竹园镇,西邻虹溪镇,北邻弥勒市区,全镇辖新哨、夸竹、招纳、里方、郎才、路体、火木龙、新发、羊街、猴街10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清河、布龙2个村民委员会81个自然村90个村民小组。全镇总人口14122户47628人,居住着汉、彝、壮、傣、回、苗等13个民族,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29.5%。辖区总面积315.2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48435.85亩,种植面积148435.85亩 。

  根据新哨镇人民政府主要承担的工作职能,为项目的立项背景依据。即:

  1.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2023年新哨镇人民政府主要实施项目13个(详见自评表),项目总额10,030,698.00元,其中彩票公益金2个1,150,000.00元,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0个8,875,498.00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到账资金10,130,698.00元,已列支10,130,698.00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两步走”战略安排和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工作思路、市委“1377”发展思路,聚焦“一中心一示范四片区”规划,紧盯“弥勒城市副中心”目标定位,着力打造“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统筹推进“农特产品产销片区、煤化工绿色发展片区、农旅融合乡村旅游片区和候鸟式康养休闲片区”建设,坚持“农业稳镇、工业强镇、商贸活镇、生态靓镇、依法治镇”的发展思路,统筹发展与安全,推进产业向高质高效、农村向宜居宜业,农民向富裕富足迈进,奋力谱写新哨各项事业的绚丽篇章。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坚持理论武装,准确把握总体要求。

  2.部门协调,齐抓共管。项目办、财政所、党政办等多部门联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项目施工、项目招投标、质量监管、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履职,监督到位。

  3.强化目标标准。按照项目要求,合理安排各项标准则。

  4.严格程序,确保资金效益。严格规范资金使用范围,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加强对下指导,深入推进资金统筹整合,确保了资金使用安全和最大效益发挥。

  5.服务大局,关注民生。情系百姓呼声和期待,进一步耐心倾听、积极沟通,改进方式,有序推进项目良好发展与建设。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2023年新哨镇人民政府资金管理、项目实施情况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了解和掌握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为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效率提供参考依据,及时调整和完善绩效目标并加强项目管理,同时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的决策情况、资金投入及管理和使用情况、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健全性及执行情况、实现的产出情况、取得的绩效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自评原则:

  (1)绩效导向原则。预算绩效管理各个环节要以绩效为核心导向,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管理全过程,实现财政资金运行和预算管理效益最大化。

  (2)目标管理原则。预算绩效管理要围绕绩效目标来进行,事前设定目标、事中监控目标实现进程、事后评价目标完成情况。

  (3)责任追究原则。预算绩效管理强调各部门的预算支出责任和财政部门的监管责任,实行绩效问责。

  (4)信息公开原则。绩效管理结果信息要逐步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2.绩效自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2015〕171号

  (3)《红河州财政局关于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4)《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1号);

  (5)《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绩效自评工作并公开相关内容的通知》。

  3.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按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的逻辑模型,涵盖项目的整个运行周期,设定投入、过程、产出与效益、社会评价等一级指标四个,一级指标下各设定了若干个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及其分值。总分一般设置为100分,等级一般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4.绩效评价方法

  通过查阅项目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检查资金到位情况,资金拨付、支出情况,相关会计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规现象,对预算执行情况、资金拨付执行情况、资金使用规范情况、主要项目内容完成情况的检查。对照我镇2023年实际完成内容,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

  5.绩效评价标准

  自评得分:预算执行率实际得分(满分10分)+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得分(满分90分,其中: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评价得分≥90分,等级为“优”;80分≤评价得分<90分,等级为“良”;60分≤评价得分<80分,等级为“中”;评价得分<60分,等级为“差”。

  1.前期准备

  自评报告从项目概况、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和主要经验及做法等八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2.组织实施

  首先,新哨镇统一组织实施,确定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等。其次,按评价时间、要求,开展我镇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第三,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编制提纲,撰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提交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新哨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13个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均100分,评定等级为优。我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设定整体绩效目标,目标设定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经自查,我单位绩效目标立项合理、指标明确,项目资金全部到位。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项目均设有绩效目标,目标设置科学、合理;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照项目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和制度规定,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发生。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项目产出按照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四个方面,根据项目各自情况,设置符合项目特点的三级产出指标,用于指导和跟踪项目工作开展。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项目效益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等3个方面,设置符合各项目实际情况和特点的三级效益指标,用于分析项目实施效益。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结合评价内容,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强化预算约束,明确推进计划,有效推进项目进度,促进提升绩效管理工作水平,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部分中心站所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重视程度还不足,缺乏主动性;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意义、框架、思路、操作规程认识不够,绩效目标申报不够明确,设计的评价指标体系不科学、不严谨。

  七、有关建议

  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实行项目管理程序化,实现项目申报、实施、拨付、评价全流程监督与控制,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新哨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弥勒市新哨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