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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30-111249-809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4-03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公安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弥勒市公安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弥勒市公安局按照“保稳定、促和谐、防回流、防渗透”的总方针,落实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重要敏感节点反恐应急处突工作,加大涉恐稳控因素排查,重点关注人员,及时排查和消除一批涉恐隐患,堵塞漏洞,确保辖区社会治安稳定,不发生重大涉恐案事件,力保全市经济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提高辖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以及确保全市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净化社会风气,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幸福指数。弥勒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批复弥勒市公安局2023年项目年初预算反恐经费50万元、扫黑除恶补助经费50万元、缉枪治爆扫黄禁赌专项经费30万元,共计项目经费13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设备采购。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阶段性目标。

  按照“保稳定、促和谐、防回流、防渗透”的总方针,落实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应急处突工作,加大涉恐稳控因素排查,重点关注人员,及时排查和消除一批涉恐隐患,堵塞漏洞,确保辖区社会治安稳定,不发生重大涉恐案事件,净化辖区社会治安环境,强化缉枪治爆日常监管排查,严厉打击涉黑涉恶、涉枪、涉爆、命案、毒品等严重犯罪,强力整治“黄赌毒”等治安突出问题并成为常态,不让“黄赌毒”问题反弹抬头,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得到提升。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相关方职责分工、管理流程、组织实施、制度建设情况等。

  1.项目领导机构

  为认真做好全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2024〕-34号文件的要求,由警务保障室牵头,对项目支出作出绩效评价,并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监督,强化对整体支出的有效控制和管理。

  2.业务管理制度

  该项目由弥勒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负责具体实施,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做好项目支出绩效部门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弥勒市公安局内控制度》《弥勒市公安局预算管理制度》等文件要求,落实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重要敏感节点反恐应急处突工作,加大涉恐稳控因素排查,重点关注人员,及时排查和消除一批涉恐隐患,堵塞漏洞,确保辖区社会治安稳定,不发生重大涉恐案事件,力保全市经济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提高辖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以及确保全市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净化社会风气,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幸福指数,确保项目目标得到实现。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资金是否按时、全额到位;资金使用是否合理,科学;范围为弥勒市公安局的项目经费。根据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从决策、过程、产出和效果等方面对预算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了解弥勒市公安局2023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为指导部门开展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项目支出使用效益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效率型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2015〕171号

  (3)《弥勒市财政局关于2023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弥勒市公安局2023年反恐补助经费、扫黑除恶补助经费、缉枪治爆扫黄禁赌专项经费项目立项合法合规;支出预算管理目标、绩效指标基本明确;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项目产出等方面都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及目标进行;2023年弥勒市辖区内社会治安总体平稳,未发生影响恶劣的案事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249起,强化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巡逻防控,提高街面的管控率和见警率。

  对照绩效评价评分表,弥勒市公安局2023年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弥勒市公安局2023年项目绩效目标实现较好,年初绩效目标超额实现。及时排查和消除一批涉恐隐患,堵塞漏洞,确保了辖区社会治安稳定,未发生重大涉恐案事件,力保了全市经济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提高辖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以及确保全市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净化社会风气,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幸福指数。2023年全年365天24小时值班,排查矛盾纠纷工作3249起,化解矛盾纠纷3116起,化解矛盾纠纷及时率95.91%,未发生暴力恐怖案事件。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项目管理情况

  根据各项目的绩效目标及工作内容,将其细化至各中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各司其职,抓好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完成,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强化资金意识,将资金落到实处,在控制节约成本的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2.资金管理情况

  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部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资金支付申请履行有关审批手续后支付,未发现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2023年项目预算收入130万元,支出13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各项目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平均实际得分100分,得分率100%。所有项目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提高了社会的管控面和管控力度,提高社会面见警率,有效震慑犯罪分子,依法处置各类涉稳聚焦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单独核算的规定,建立、健全项目会计核算和内部稽核制度,对项目资金实行全过程的财务管理与监督。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年初预算申报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部门的职能职责、部门的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指标有一定的量化和细化。但年初预算申报中的绩效指标未全面对应年度绩效目标全面分解细化或量化,量化细化程度不够。

  七、有关建议

  加强绩效目标导向,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结合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度预算,减小预算编制调整数。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弥勒市公这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弥勒市公安局

  2024 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