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30-111305-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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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4-04-03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
(1)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实施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及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上级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及农村社会保险、补充保险的具体政策。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农村社会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监督制度,审核、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等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指导、协调、监督部门乡镇的社会保险工作。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6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承担机关日常具体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督查、信息、政务公开、安全、人社系统宣传工作;承担局机关综合协调、政务运转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州、市目标责任考核和行政督促检查的综合协调工作;承办党代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复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年度考核、国有资产、固定资产监管、财务统筹管理工作及离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绩效考评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教育培训工作。
(2)事业单位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政策;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及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综合管理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科技兴乡贡献奖”及优秀拔尖人才的推荐选拔工作;负责专家基层工作站申报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审核报批事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励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合同鉴证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除外)和机关工勤人员的流动调配、转正定级、年度考核、工龄认定、辞职、辞退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人和机关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鉴定)评审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政策和休假制度;负责全市事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审核、工资统计分析、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变动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转正定级及流动调配人员的工资审批。
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计划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录(聘)用工作;负责“三支一扶”大学生选聘工作;负责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代理、年度考核、继续教育、职称申报等日常管理工作。
(3)劳动关系科
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负责市域内单位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市域内企业集体合同审核及工资总额备案工作;负责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组织实施;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办法,指导、监督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工资收入分配;贯彻执行离退休政策,负责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审核上报和正常退休审批工作;指导企业劳动定员定额工作;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负责全市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认定审核上报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工龄认定工作;负责市域内企业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工时工作制度的审批。
负责全市事业人员、工勤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参保职工个人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失业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按照国家、省、州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有关政策,拟订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具体贯彻意见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的移交、接收、动态管理、经费预算、社区服务等工作;承担弥勒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科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汇总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预算执行情况上报、分析研判工作,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基础能力建设、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工作;负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业经费和有关援助、贷款项目。
根据国家、省、州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内部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就业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内部审计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审核就业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依法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结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就业资金、有关社会保险基金及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的内部审计工作。
(5)就业促进科
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制度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服务信息管理;拟订就业和失业管理办法;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的分配方案及使用管理办法;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实施办法;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就业、创业工作;负责技校、职业院校招生工作;负责大学生就业见习工作。
拟订各类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按照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指导和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首席技师工作站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技师聘用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培训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及年审工作;负责务工人员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人事代理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的登记、就业指导、档案保管、人事代理工作;负责市属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代理、年度考核、继续教育、职称申报等日常管理工作。
(6)执法监察与信访仲裁科
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各项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劳动保障违法案件;负责落实管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准备金、应急周转金;负责组织开展劳动保障专项检查及日常巡视检查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负责用工单位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工作;负责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和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培训;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执法监察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农民工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组织推动农民工工作;参与、协调、解决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承担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依法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市级管辖范围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基层(企业)劳动争议、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和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负责劳动人事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律事务工作,依法组织调处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坚持仲裁员准入制度,组织调解员、仲裁员培训;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办、督办信访事项;承担弥勒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7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8人)。离退休人员4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1人。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3. 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2023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人社部门部署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稳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扎实推进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工作,着力促发展、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1、强化就业优先,推动筑牢就业“稳定器”。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坚持“稳存量、调结构、促增收”,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发岗位,着力提升就业质量,推动就业增收。2023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641人。一是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会同有关部门,对退役军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需求进行摸底,制定帮扶措施,分类开展针对性帮扶。2023年以来,开发就业见习基地87家781个岗位,吸纳就业见习生298人,审核发放就业见习补贴203.45万元,惠及82家用人单位;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项招聘活动18场,提供就业岗位1.85万个;线上发布就业信息岗位46期,推送就业岗位6800余个;开展“直播带岗”9场次,直播送岗参与企业数441家,提供岗位1万余个,线上参与人数达6.43万人次。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大学生创业补贴等创业优惠政策,扶持450人成功创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572.5万元,带动1600余人就业;发放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265.83万元,惠及576人。二是巩固拓展就业帮扶成效。围绕“就业一人、振兴一户”目标,落实奖补政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认定就业帮扶车间24个,吸纳2105人就业,其中脱贫劳动力121人,发放补贴161.7万元;审核发放脱贫人口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276.54万元,惠及4609名脱贫劳动力;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898个,发放补贴790万元;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13万人,有组织输出26车次839人。三是优化培训服务促进供需匹配。以实施“技能云南”为抓手,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结合市场用工需求和脱贫人口就业需求,组织开展“菜单式”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未就业的脱贫人口主动参加培训,提高就业技能,提升市场竞争力,力争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的目标。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展职业技能培训6975人次,发放培训补贴527.88万元。
2、聚焦民生福祉,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以“广覆盖、调结构、提层次、促转型、防风险”为目标,持续推进社会保险精准扩面,推动实现社会保险应保尽保。一是推动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组建覆盖全市的社保服务先锋队,深入开展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督促企业主动办理参保。截至年底,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9.81万人,其中企业在职职工参保4.61万人,较2022年底增加5794人,扩面成效明显;工伤保险参保5.95万人,失业保险参保2.65万人。及时足额支付各项社保待遇9.72亿元。二是落实惠民政策。符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被征地农民2100人,参保率100%,发放参保补助7878人次416.05万元;共为12659名特殊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159.55万元;审核支付14户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4.5万元。三是推进社会保障卡应发尽发。加大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激活宣传,在社会保障卡发放时完成持卡人员金融功能激活,同步开展电子社保卡签发工作。截至年底,全市社会保障卡持卡55.48万人,电子社保卡覆盖率50.08%。
3、夯实人才支撑,打造引聚人才“蓄水池”。以实施“智汇弥勒”人才计划为抓手,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为弥勒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一是多渠道引进急需人才。校园公开招聘如期开展。找准我市急需专业技术人才需求,严格按照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程序,组成校园招聘工作组,年初赴各高校开展现场招聘、签订就业协议,考生正式毕业后按要求组织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后正式聘用。2023年,35名校园招聘毕业生如期聘用。2024年,校园招聘再推强招,将水务、住建等部门岗位带到昆明理工大学举行专场招聘会,与8名研究生签订就业协议,教体赴西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等高校举行招聘,与42名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圆满完成。指导各单位科学设岗、严格招聘程序。2023年,公开招聘到岗111名。自主招聘推出新模式。为快速补充市级医疗卫生人才,积极同市委编办、市卫健局讨论研究拟定并报经市委专题会议讨论通过,建立了《弥勒市公立医院备案制人员管理实施办法》,严格监督指导市中医医院开展备案制人员自主招聘,2023年,成功招聘28人到岗工作。定向人群按规定聘用。定向招聘1名优秀村干部为事业人员;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19名特岗教师、1名特岗全科医生办理转聘手续;为16名公费师范毕业生、33名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二是规范实施人事管理。人员借调及调动办法进一步规范。严格人事管理,按照省州借调办法规定,坚持借调前公示、严审借调时限,按规定报备借调情况,2023年,办理借调34人;会同市委组织部制定印发了《弥勒市公务员转任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调动要求,规范完善调动流程,2023年,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149人,其中市内调动55人,外县市调入82人,调出本县市12人。事业单位管理岗职员等级晋升工作有序推进。经单位推荐、组织考察,2023年,25名管理岗职员等级晋升。其中:晋升七级职员6人、晋升八级职员19人。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覆盖面广。2023年,共受理企事业单位职称晋升申报720人,114人取得初级职称、173人取得中级职称、293人取得副高级职称、27人取得正高职称,初级职称考核认定139人。三是人才工作取得成效。深入调查了解各系统、各单位人才需求,用好用活《“智汇弥勒”人才项目(试行)》,进一步拓宽招才引智通道,会同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制定《弥勒市公办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管理办法(试行)》,提升完善激励机制,优化人才服务方式,切实加大弥勒人才存量。2023年,配合市人才办将27名研究生按规定招聘进入优秀党政人才队伍,弥勒市第一中学成功引进管理人才、骨干教师各1人;全市新增技师71人、取得副高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320人,红河恒林化工有限公司成功申报的周晓罡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
4、抓实权益保障,奏响劳动关系“和谐音”。强化治理能力、加强风险防控,营造公平就业环境,保障劳动者待遇和权益。一是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持续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指导和督促企业规范劳动用工,大力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工作。截至年底,云南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办理劳动用工登记备案32341人(其中农民工12803人),签订率98.99%;弥勒市货运物流、网约车、快递、外卖配送4个行业新就业形态群体共17家1262人,符合确立劳动关系人数612人,签订劳动合同600人,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人数541人,签订劳务协议403人,依托平台自主经营人数109人。二是扎实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以根治欠薪工作“两清零”为目标,加大督查、通报、约谈、问责力度,妥善处置欠薪问题。今年以来,开展日常巡查376户次,检查在建项目369户次,通过各举报投诉平台受理欠薪案件1327件,均已核实查处回复;接待来人来访271人次,收到信访件 54件;来人来访举报投诉件登记数62件次,涉及699人439万元,已协调解决案件61件。共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829.89万元,使用保函代替保证金共计3726.12万元。三是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效能。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优化办案流程,开展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行动,建立新就业形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不断提升劳动争议调处质效。2023年,共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155件,涉案金额674.7万元,各基层调解组织共调解劳动争议案件309件,涉及328人414.85万元,时效内结案率100%。
5、突出党建引领,夯实人社发展“新引擎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抓好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打造一支勇立潮头、善作善成的人社干部队伍。一是抓政治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2023年,召开民主生活会2次,各支部累计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活动150余次,党组织书记讲党课16次。二是抓思想建设。围绕建党102周年、主题教育等工作,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载体,抓紧抓实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夯实思想根基。2023年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9次,机关党委、各支部召开理论小组学习会60余次。组织党员到蒙自查尼皮、弥勒市城市规划展览馆等开展现场教学活动3次。三是抓组织建设。今年5月,机关党委完成换届选举,12月,机关、社保、退休3个党支部相继完成支部换届。今年吸收3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接收1名同志为预备党员。2023年我局机关党委成功创建“‘多彩人社’守护民生温度”党建品牌。四是抓作风建设。紧紧围绕人社系统行风建设中存在的“堵点”“难点”和“痛点”问题,大力开展“党员坐窗口”“局长走流程”活动,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入践行省委倡导和树立的“十种鲜明导向”。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2023年人社事业发展计划分解至县市共19项,截至年底,我市涉及的19项指标已全部完成。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把评价结果应用作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落脚点,及时整理、归纳、分析、反馈绩效评价结果,并将其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2.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各科室的履职效益及资源合理配置。
3.逐步推进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的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机制,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促进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按照财政部门绩效管理通知要求,财务与业务科室联动,依据拨入经费进度协调开展工作。依据年初部门预算编制的绩效目标、财政部门拨款的进度,及时通过社银平台和银行代发方式发放社保资金,全部工作均按照绩效目标要求正常开展实施,并对重点项目实施情况时时进行监控。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年初预算批复(市本级)16021.28万元。
2. 整体收支情况
2023年预算各项收入共计16021.28万元,实际收入共计18633.93万元,实际收入高于预算收入2612.65万元,差异率14.02%,各项预算支出共计16021.28万元,实际支出18652.35万元,实际支出比预算支付增加2631.07万元,差异率1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633.93万元占总收入18633.93万元的100%。本年支出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支出18633.93万元占总支出18652.35万元的99.90%,其他支出18.42万元占总支出18652.35万元的0.10%;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14662.52万元占总支出18652.35万元的78.60%,项目支出3989.83万元占总支出18652.35万元的21.40%;按支出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1487.05万元占支出18652.35万元的7.98%,商品和服务支出674.45万元占总支出18652.35万元的3.6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369.39万元占总支出18652.35万元的82.39%(其中:生活补助支出主要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离退休费、就业见习补贴、就业专项资金等),基本建设支出7.86万元占总支出18652.35万元的0.04%,资本性支出1.5万元占总支出18652.35万元的0.01%,对企业补助支出1112.1万元占总支出18652.35万元的5.97%(主要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贴)。
3. 预算执行情况
本年收入18633.93万元与上年度收入17146.89万元对比增加1487.04万元,增幅8.67%,主要原因:2023年部分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放入我局核算,2022年未支付企业独生子女补助经费在本年形成收支;本年支出18652.35万元与上年度支出17338.28万元对比增加1314.07万元,减幅7.57%, 主要原因:2023年部分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放入我局核算,2022年未支付企业独生子女补助经费在本年形成收支。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我单位在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等方面都按照相关规定及目标进行,为弥勒市的民生保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基本完成了既定的目标任务。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无
三、绩效自评结论
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我单位的自评综合得分97分,自我评价结果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所有项目都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
(二)过程情况分析
在资金使用方面,严格制定和执行了财务管理核算制度,资金使用规范,相关资料齐全,成本控制有效,无挪用、截留经费的情况发生。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人社局始终坚持规范、完善机关管理制度体系,严格执行各级财经纪律,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扎实开展预决算公开、存量资金管理、资产管理、“三公”经费控制等工作。
(四)效果情况分析
通过绩效运行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财政资金运行中的问题,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单位改进实施管理,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一是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政策性强、专业性强、涉及面广,而从事此项工作的财务人员由于缺乏系统的培训,理论水平及业务能力尚显不足,导致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专业,预算绩效评价管理监督不能面面俱到。二是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公用经费不足,控制有一定难度,基本为刚性支出。四是在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方面存在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不足的情况,结果应用与实际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一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特别是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增强其相关业务水平,提高整体工作效率。二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在预算的编制阶段,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情况,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切实将每项支出的预算做好做细。在预算的执行阶段,既要满足本单位的工作需要,保障工作正常运行,又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厉行节约,并定期将预算使用情况向局党组汇报,针对突发性支出做好准备工作。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四是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根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适当调整预算资金安排,不断优化目标设定,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以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为依据,科学编制2023年度部门预算,减少预算调整数。
2.在执行2023年度部门预算时,加大对各类经费的合理支出,加快支出进度。
3.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继续探索研究有关经费绩效评价指标设定,力求建立一套完整、科学、符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的指标体系。细化资金投入与指标关联度,有效衡量指标投入产出比例,做到绩效的“科学化、规范化、精心化”管理。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