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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30-111332-389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4-01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弥勒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46家市级部门及企业,119名窗口工作人员,除受场地限制和涉密事项外,进驻大厅集中受办理事项1090项。为保证群众快速、高效的办理事项,我局聘请4名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咨询、引导、导办、代办、人员分流和大厅出入人员的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核验、登记、日常保洁、每日两消杀等服务工作;该项目主要用于支付4位服务人员的劳动报酬。

  2023年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专项工作人员经费项目预算资金14.4万元,财政实际拨付14.4万元,为预算数的100%;实际使用14.4万元,为预算数的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加强政务服务实体大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确保政务服务大厅平稳、高效运行,优化线下服务环境,打造高效、便捷服务前沿阵地。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项目由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实施,主要用于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聘用人员的管理使用由局办公室负责管理,经费支出按《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对2023年政务服务大厅专项工作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评价,了解2023年度政务服务大厅专项工作人员经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办法,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3.《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4.《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

  5.《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红政办发〔2015〕171号);

  6.《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红财发〔2015〕27号);

  7.《红河州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红财预〔2015〕97号);

  8.《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11号);

  9.《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10.《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红政办发〔2020〕46号);

  11.《红河州农村公路养护州级配套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红交发〔2021〕59号);

  12.《弥勒市农村公路养护市级配套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13.其他相关依据文件。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通过审阅资料法、实地考察法、比较分析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1.审阅资料法。审阅项目的预算申报、执行、部门履职目标的完成情况等相关资料和数据,并对资料进行初步分析,为制定符合部门履职特点的绩效评价指标奠定基础。

  2.实地考察法。实地考察抽取项目预算配置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情况和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对选取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了解项目支出明细、项目相关管理制度、项目完成情况、是否达到项目预期的目标和效果。

  3.比较分析法。依据下达的预算,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评价实际实施内容与批复预算的完成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对比分析,评价项目预期效益实现程度。

  本次绩效评价,针对项目设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及效益的全过程绩效评价,该项目共设置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各5个。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我局为保障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办公室牵头,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查看资料、分析上报上级资料及项目设施的实际,进行了综合评价,最终形成了评价结论和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通过评价2023年政务服务大厅专项工作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5分,评价等级为“优”。

  2023年政务服务大厅专项工作人员经费项目,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合规,财务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制度较为健全,通过政务服务大厅专项工作人员经费项目实施,确保政务服务大厅平稳、高效运行,优化线下服务环境,打造高效、便捷服务前沿阵地。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通过项目绩效评价,该项目5个绩效指标都达到预期目标。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为确保政务服务大厅平稳、高效运行,优化线下服务环境,打造高效、便捷服务前沿阵地,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实施内容符合国家、省委省政府、州政府的战略部署。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过程情况包括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明确资金安排与分配、资金使用、资金管理与监督,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分配合理性、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以及过程管理有效性较高。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全面加强政务服务实体大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确保政务服务大厅平稳、高效运行,优化线下服务环境,打造高效、便捷服务前沿阵地。确保每天服务超1000人次办事群众,群众满意度96.32%。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通过项目的实施,提升办事群众、服务对象的体验感和满意度。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优化线下服务环境,强化“一站式”服务效能建设,促进窗口服务再规范、再提速,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再提升。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过程管理有待加强;

  (二)事后评价重视力度较低、结果运用有效性较弱。

  七、有关建议

  (一)加强项目管理;

  (二)强化评价结果运用。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单位名称: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4年3月27日

  

相关附件:

附件【(政务局)附件2-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