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30-11135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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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4-04-02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2023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
项目背景:为全面完成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高效开展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置工作,完整及时公布食品抽检信息。完善和加强“两品一械”抽样检验工作,加强“两品一械”企业监管力度和监管人员培训,提升“两品一械”监管、检查装备能力,加强“两品一械”犯罪打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用械安全。中央安排食品监管、药品抽检和监管补助资金。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完成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抽检、抽验,发现不合格问题及时处置;开展食品抽检后的信息录入、公布和处置;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单位、零售企业、使用单位的检查;加强“两品一械”监管人员的培训;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及时提前预警;开展药品安全月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意识。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安排资金4.58万元,已使用4.58万元。
2.市场监管工作经费
项目背景:保障市场监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更好地履行法定公共管理职能和向广大经营主体(公众)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切实维护公平、诚信、安全、放心的市场秩序,构建稳定繁荣、规范有序的市场监管格局。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一是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进经营主体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二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跨部门联合检查;三是开展宪法日、消费者权益日、计量日、标准化日等法制宣传活动;四是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价格监督检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五是聚焦民生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直销企业监管,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六是加强重点领域广告监管,网络购物等行业网络市场实地检查网站。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安排资金5万元,已使用5万元。
3.补助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经费
项目背景:根据省州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完成2022年度省级安排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任务,及时将抽检结果录入系统。完成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开展食品监督抽检86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400批次,及时完成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安排资金19.59万元,已使用19.59万元。
4.业务工作经费
项目背景:保障市场监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更好地履行法定公共管理职能和向广大经营主体(公众)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切实维护公平、诚信、安全、放心的市场秩序,构建稳定繁荣、规范有序的市场监管格局。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积极构建上下贯通、一体联动的综合执法体系,提高监管执法整体效能,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安排资金10万元,已使用10万元。
5.2023年第二批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
项目背景:为全面完成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高效开展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置工作,完整及时公布食品抽检信息。完善和加强“两品一械”抽样检验工作,加强“两品一械”企业监管力度和监管人员培训,提升“两品一械”监管、检查装备能力,加强“两品一械”犯罪打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用械安全。中央安排食品监管、药品抽检和监管补助资金。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完成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抽检、抽验,发现不合格问题及时处置;开展食品抽检后的信息录入、公布和处置;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单位、零售企业、使用单位的检查;加强“两品一械”监管人员的培训;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及时提前预警;开展药品安全月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意识。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安排资金3.8万元,已使用3.8万元。
6.2023年业务工作经费
项目背景:保障市场监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更好地履行法定公共管理职能和向广大经营主体(公众)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切实维护公平、诚信、安全、放心的市场秩序,构建稳定繁荣、规范有序的市场监管格局。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积极构建上下贯通、一体联动的综合执法体系,提高监管执法整体效能,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安排资金20万元,已使用20万元。
7.“10.18”佛城商都电梯坠落事故调查处置后勤服务保障经费
项目背景:为切实做好事故调查各项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处置工作,迅速高效、科学有序推进电梯坠落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全力保障事故调查组调查工作顺利开展,高效有序开展工作。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安排资金70.33万元,已使用70.33万元。
8.“10.18”佛城商都电梯坠落事故调查处置后勤服务保障运维经费
项目背景:为切实做好事故调查各项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处置工作,迅速高效、科学有序推进电梯坠落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全力保障事故调查组调查工作顺利开展,高效有序开展工作。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安排资金5万元,已使用5万元。
9.2023年就业创业补助资金
项目背景:按照2019年通过扶持7人成功创业的目标任务,根据《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J(云财规[2018]2号)规定,每帮助一人成功创业给予700元的工作经费补助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2023年就业带动创业人数7人,按标准执行。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安排资金0.14万元,已使用0.14万元。
10.2023年业务工作补助经费
项目背景:保障市场监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更好地履行法定公共管理职能和向广大经营主体(公众)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切实维护公平、诚信、安全、放心的市场秩序,构建稳定繁荣、规范有序的市场监管格局。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积极构建上下贯通、一体联动的综合执法体系,提高监管执法整体效能,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安排资金9.8万元,已使用9.8万元。
11.工作经费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2023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
项目背景:为全面完成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高效开展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置工作,完整及时公布食品抽检信息。完善和加强“两品一械”抽样检验工作,加强“两品一械”企业监管力度和监管人员培训,提升“两品一械”监管、检查装备能力,加强“两品一械”犯罪打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用械安全。中央安排食品监管、药品抽检和监管补助资金。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完成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抽检、抽验,发现不合格问题及时处置;开展食品抽检后的信息录入、公布和处置;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单位、零售企业、使用单位的检查;加强“两品一械”监管人员的培训;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及时提前预警;开展药品安全月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意识。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安排资金4.58万元,已使用4.58万元。
2.市场监管工作经费
项目背景:保障市场监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更好地履行法定公共管理职能和向广大经营主体(公众)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切实维护公平、诚信、安全、放心的市场秩序,构建稳定繁荣、规范有序的市场监管格局。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一是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进经营主体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二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跨部门联合检查;三是开展宪法日、消费者权益日、计量日、标准化日等法制宣传活动;四是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价格监督检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五是聚焦民生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直销企业监管,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六是加强重点领域广告监管,网络购物等行业网络市场实地检查网站。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安排资金5万元,已使用5万元。
3.补助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经费
项目背景:根据省州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完成2022年度省级安排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任务,及时将抽检结果录入系统。完成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开展食品监督抽检86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400批次,及时完成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安排资金19.59万元,已使用19.59万元。
4.业务工作经费
项目背景:保障市场监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更好地履行法定公共管理职能和向广大经营主体(公众)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切实维护公平、诚信、安全、放心的市场秩序,构建稳定繁荣、规范有序的市场监管格局。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积极构建上下贯通、一体联动的综合执法体系,提高监管执法整体效能,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安排资金10万元,已使用10万元。
5.2023年第二批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
项目背景:为全面完成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高效开展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置工作,完整及时公布食品抽检信息。完善和加强“两品一械”抽样检验工作,加强“两品一械”企业监管力度和监管人员培训,提升“两品一械”监管、检查装备能力,加强“两品一械”犯罪打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用械安全。中央安排食品监管、药品抽检和监管补助资金。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完成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抽检、抽验,发现不合格问题及时处置;开展食品抽检后的信息录入、公布和处置;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单位、零售企业、使用单位的检查;加强“两品一械”监管人员的培训;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及时提前预警;开展药品安全月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意识。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安排资金3.8万元,已使用3.8万元。
6.2023年业务工作经费
项目背景:保障市场监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更好地履行法定公共管理职能和向广大经营主体(公众)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切实维护公平、诚信、安全、放心的市场秩序,构建稳定繁荣、规范有序的市场监管格局。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积极构建上下贯通、一体联动的综合执法体系,提高监管执法整体效能,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安排资金20万元,已使用20万元。
7.“10.18”佛城商都电梯坠落事故调查处置后勤服务保障经费
项目背景:为切实做好事故调查各项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处置工作,迅速高效、科学有序推进电梯坠落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全力保障事故调查组调查工作顺利开展,高效有序开展工作。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安排资金70.33万元,已使用70.33万元。
8.“10.18”佛城商都电梯坠落事故调查处置后勤服务保障运维经费
项目背景:为切实做好事故调查各项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处置工作,迅速高效、科学有序推进电梯坠落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全力保障事故调查组调查工作顺利开展,高效有序开展工作。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安排资金5万元,已使用5万元。
9.2023年就业创业补助资金
项目背景:按照2019年通过扶持7人成功创业的目标任务,根据《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J(云财规[2018]2号)规定,每帮助一人成功创业给予700元的工作经费补助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2023年就业带动创业人数7人,按标准执行。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安排资金0.14万元,已使用0.14万元。
10.2023年业务工作补助经费
项目背景:保障市场监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更好地履行法定公共管理职能和向广大经营主体(公众)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切实维护公平、诚信、安全、放心的市场秩序,构建稳定繁荣、规范有序的市场监管格局。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积极构建上下贯通、一体联动的综合执法体系,提高监管执法整体效能,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安排资金9.8万元,已使用9.8万元。
11.工作经费
项目背景:保障市场监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更好地履行法定公共管理职能和向广大经营主体(公众)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切实维护公平、诚信、安全、放心的市场秩序,构建稳定繁荣、规范有序的市场监管格局。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积极构建上下贯通、一体联动的综合执法体系,提高监管执法整体效能,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安排资金7.93万元,已使用7.93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阶段性目标。
1.2023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
总体目标:目标1:不断完善和加强“两品一械”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两品一械”企业监管力度。目标2:提升 “两品一械”监管、检查装备能力。目标3:深化“两品一械”不良反应追踪力度,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目标4:加大“两品一械”科普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辨识、用药常识。
2.市场监管工作经费
总体目标: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合理使用,专款专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垄断行为整治,开展流通领域消费维权,积极查办各种扰乱社会公平竞争秩序的不正当竞争、垄断行为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案件,维护社会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规范经营者经营和市场交易等市场行为,对合同违法行为、霸王条款、消费欺诈等损害消费者权益和损害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管,加强对旅游市场、房地产市场、汽车市场、农资市场、建材市场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加大对商业贿赂、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提升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水平,不断扶持经营主体步入规范经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补助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经费
总体目标: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合理使用,专款专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垄断行为整治,开展流通领域消费维权,积极查办各种扰乱社会公平竞争秩序的不正当竞争、垄断行为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案件,维护社会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规范经营者经营和市场交易等市场行为,对合同违法行为、霸王条款、消费欺诈等损害消费者权益和损害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管,加强对旅游市场、房地产市场、汽车市场、农资市场、建材市场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加大对商业贿赂、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提升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水平,不断扶持经营主体步入规范经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4.业务工作经费
总体目标: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合理使用,专款专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垄断行为整治,开展流通领域消费维权,积极查办各种扰乱社会公平竞争秩序的不正当竞争、垄断行为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案件,维护社会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规范经营者经营和市场交易等市场行为,对合同违法行为、霸王条款、消费欺诈等损害消费者权益和损害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管,加强对旅游市场、房地产市场、汽车市场、农资市场、建材市场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加大对商业贿赂、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提升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水平,不断扶持经营主体步入规范经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5.2023年第二批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
总体目标: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合理使用,专款专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垄断行为整治,开展流通领域消费维权,积极查办各种扰乱社会公平竞争秩序的不正当竞争、垄断行为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案件,维护社会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规范经营者经营和市场交易等市场行为,对合同违法行为、霸王条款、消费欺诈等损害消费者权益和损害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管,加强对旅游市场、房地产市场、汽车市场、农资市场、建材市场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加大对商业贿赂、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提升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水平,不断扶持经营主体步入规范经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6.2023年业务工作经费
总体目标: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合理使用,专款专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垄断行为整治,开展流通领域消费维权,积极查办各种扰乱社会公平竞争秩序的不正当竞争、垄断行为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案件,维护社会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规范经营者经营和市场交易等市场行为,对合同违法行为、霸王条款、消费欺诈等损害消费者权益和损害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管,加强对旅游市场、房地产市场、汽车市场、农资市场、建材市场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加大对商业贿赂、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提升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水平,不断扶持经营主体步入规范经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7.“10.18”佛城商都电梯坠落事故调查处置后勤服务保障经费
总体目标:2023年10月18日12时许,弥勒市佛城商都发生一起电梯坠落事件,目前,人员救治、事故原因调查等相关工作正在开展中。特向弥勒市人民政府申请补助“10.18”佛城商都电梯坠落事故调查处置后勤服务保障经费80万元(捌拾万元整)。为切实做好事故调查各项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处置工作,迅速高效、科学有序推进电梯坠落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8.“10.18”佛城商都电梯坠落事故调查处置后勤服务保障运维经费
总体目标:2023年10月18日12时许,弥勒市佛城商都发生一起电梯坠落事件,目前,人员救治、事故原因调查等相关工作正在开展中。特向弥勒市人民政府申请补助“10.18”佛城商都电梯坠落事故调查处置后勤服务保障经费80万元(捌拾万元整)。为切实做好事故调查各项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处置工作,迅速高效、科学有序推进电梯坠落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9.2023年就业创业补助资金
总体目标:按照2019年通过扶持7人成功创业的目标任务,根据《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J(云财规[2018]2号)规定,每帮助一人成功创业给予700元的工作经费补助。
10.2023年业务工作补助经费
总体目标: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合理使用,专款专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垄断行为整治,开展流通领域消费维权,积极查办各种扰乱社会公平竞争秩序的不正当竞争、垄断行为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案件,维护社会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规范经营者经营和市场交易等市场行为,对合同违法行为、霸王条款、消费欺诈等损害消费者权益和损害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管,加强对旅游市场、房地产市场、汽车市场、农资市场、建材市场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加大对商业贿赂、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提升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水平,不断扶持经营主体步入规范经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1.工作经费
总体目标: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合理使用,专款专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垄断行为整治,开展流通领域消费维权,积极查办各种扰乱社会公平竞争秩序的不正当竞争、垄断行为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案件,维护社会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规范经营者经营和市场交易等市场行为,对合同违法行为、霸王条款、消费欺诈等损害消费者权益和损害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管,加强对旅游市场、房地产市场、汽车市场、农资市场、建材市场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加大对商业贿赂、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提升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水平,不断扶持经营主体步入规范经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项目由各科所队室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负责项目组织实施。
2.项目实施流程。局办公室制定项目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明确步骤、方法、时间要求,下达至各科所队。根据监管责任和历史工作基础,由相关科所队负责组织实施。如果有食品、药品抽检不合格问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各科所队负责辖区内不合格和问题食品、药品、产品的调查核实、处置和上报等工作。
3.管理制度。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可行性报告执行。为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了《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制度》《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相关的管理制度,明确了资金的用途作用、资金拨付和管理等内容,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全面保障项目顺利实施。项目实施结束后通过绩效评价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作为下年度项目安排和预算资金补助的重要因素。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目的:运用一定的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通过单位履行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了解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取得的效果,客观公正地揭示年度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实现程度,总结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经验,找准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管理体系,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绩效评价对象:2023年度部门项目资金收支安排、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情况。
绩效评价范围:本级财政安排的11个项目资金,共涉及资金156.17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评价指标体系制定遵循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经济性原则和系统性原则。
2.绩效评价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2024〕-34);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法律法规。
3.评价指标体系
项目绩效指标体系设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 4 个一级指标,根据项目实施特性将 4 个一级指标分解为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项目效益、服务满意度 11 个二级指标,并细化分解为 若干个三级指标。具体指标及指标权重。
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决策10%,过程10%,产出50%,效果30%。
4.绩效评价方法
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介绍、核对财务账目、检查档案资料、实地抽查、问卷调查等方式,主要采用目标评价法、询问查证法、公众评议法等方法,现场评价与资料评价相结合,重点查看账目,账实对照,对资金使用进行综合分析,作出总体性评价。
5.绩效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计划标准, 对于本次评价涉及的重要预期目标,采用计划设定的标准。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出。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 分);中(60分≤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6.绩效评价抽样
项目资金采取现场评价过程中对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实行全覆盖检查,抽样占比为100%。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2023年度绩效评价工作;二是确定评价范围。三是制定评价指标表。单位围绕2023年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及市委市政府2023年度综合考核指标要求,梳理了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制定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四是汇总分析单位项目支出绩效情况。查找单位在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抓好落实。
2.分析评价。收集、整理涉及2023年资金及项目经费的绩效评价所需资料,核实评价基础数据,结合预算绩效工作管理小组抽查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形成自评结论。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我部门2023年度11个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均在90分以上,评定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详见附件2-2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2023年共安排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1个项目,各预算项目立项依据基本充分,均设定了各项目绩效目标,每一具体项目都有相关的政策文件支撑,资金配置均有明确的测算依据。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项目管理。本部门的项目为经常性项目,已连续实施多年,各项管理制度比较完善,设立了工作计划、 实施方案、考核办法、工作总结等环节,按照相应的管理制度或规定流程开展工作,具备完整的规范和保障制度。
2.资金管理。建立了基本能全面覆盖的管理制度,并通过管理制度进行了明确的权责划分,严格执行项目申报制,立项评审、监督检查。制定了《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制度》以及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等制度,对资金的预算编报、预算执行、审批权限、资产管理、报销流程等作了细致规定。对部门预算的编制、审核、执行和管理、监督、评价等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有明确的管理措施,执行项目立项、审批、资金使用等有严格的规定程序和手续,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2023年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任务中,产出数量上,各项目按计划完成经营主体增长、企业信用监管、食品、药品抽检及安全监管、重要工业产品抽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食品生产许可审查、价格、广告、网络市场监管、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监测、标准发展、计量、认证认可及考核评议等工作。产出质量上, 年报公示率、抽检合格率、核查处置率、12315诉解决率等指标均达到或提高;产出时效上,均按限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产出成本上,资金使用率小于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市市场监管局在市场准入、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强化市场执法监管、开展消费环境建设、维护市场秩序、开展质量提升、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推进知识产权发展运用促进与保护、强化标准、计量、认证认可体系建设等方面初步达到预期目标。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规范市场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秩序,营造更加宽松便捷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通过项目实施,本市年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通过项目实施,推进知识产权发展、运用和保护,提升企业经济发展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大力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培养,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建立健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配套机制体制、完善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和公开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规定完成各项工作。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填报质量有待加强。绩效指标编制不完整,提炼不出绩效指标,体现不出工作实现效果。主要原因是科室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还未深入,预算绩效管理主体意识不强,部门未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加强预算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的有效管理模式,绩效管理工作大都为被动应付,存在被财政推着走的情况。
(二)编制绩效目标的不确定因素较多,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涵盖。由于预算编制绩效目标时间(上年底)与每年工作重点、改革任务变化大、安排时间(当年初)有偏差,绩效目标设置出现漏项、过时项,不能反映当年绩效目标任务。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单位名称: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