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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30-111425-157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29
  • 有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指导方针,研究制定全市党史和地方志工作规划,督促、指导全市党史和地方志工作;二是负责党史研究工作,组织编写出版《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历史》等党史资料;三是负责地方志编纂工作,组织编纂出版《弥勒市志》,指导有条件的部门和乡镇编写出版部门志、专业志和乡镇(村)志,承担对乡镇(村)志、部门志、专业志的审查验收;四是负责史志资料征集编纂出版工作,每年编纂出版《中共弥勒市委执政纪要》《弥勒年鉴》等史志资料;五是搜集、整理、保存地方史志文献和资料,建立地情库,为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查阅服务;六是负责资政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处理有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依据和意见、建议,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提供咨询服务;七是负责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评选命名党史教育基地,组织开展党史纪念活动;八是开展史志业务培训,组织和参与党史、地方志学术研讨交流;九是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办交办的工作。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弥办发〔2019〕29号)和《关于成立弥勒市党史和地方志数据服务中心的批复》(弥编发〔2023〕53号)文件,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是中共弥勒市委直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加挂弥勒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设综合科、党史研究科、地方志编纂科3个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1个:弥勒市党史和地方志数据服务中心。人员编制8人,其中:参公事业编制6名。事业编2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0人,退休人员10人,车辆编制数0辆,实有车辆数0辆。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红河州史志工作会议精神的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根本任务,专题学习全省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倡导和树立“十种鲜明导向”,让“十种鲜明导向”成为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理念,着力将州委“337”工作思路、市委“1377”工作思路和红河州史志现代化建设“13610”行动落到实处。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坚决反对和抵制历史虚无主义、文化虚无主义,努力营造风清气朗的历史文化意识形态。

  二是聚焦主责主业,高质量完成《弥勒年鉴2023》《中共弥勒市委工作纪要2022》的编纂出版工作。围绕打造精品年鉴的目标,统筹做好《中共弥勒市委工作纪要(2022)》《弥勒年鉴(2023)》编辑出版工作。2023年3月将《弥勒年鉴(2023)》《中共弥勒市委工作纪要(2022)》征稿通知印发到各乡镇(街道)、市级全市各单位,明确征稿要求。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完成组稿,以更高的标准促进编辑出版质量提高,促进编辑人才业务水平提高。

  三是加强调查研究,提升史志服务大局的新高度。立足史志部门职能优势,做好史志服务大局工作。整理上报2022年红河州党政数据库弥勒资料78份(含书籍、荣誉资料、专题片、短视频等),《红河州年鉴(2022)》弥勒市篇稿件4万余字、《云南年鉴(2022)》弥勒市篇稿件4千余字;完成《回望走过的路 远眺前行的路——中国式现代化的红河实践》征稿和完成“明清弥勒进士”名录核实,报送州委党史研究室。报送《红河州版本资源集》相关资料;提供史志纪念设施和展馆内容审查6次,提供各单位史志资料查阅24人次;对全市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开展专题调研,针对马龙革命纪念碑红色文化墙设计提出意见;对西三镇诺糯村“一支人民军队”建立地革命遗址认定碑进行了调研,同意诺糯村提出的“一支人民军队”建立地革命遗址认定碑迁移新安置点,推动革命遗址的保护及开发利用;针对全市革命遗址展陈以及其他重要展陈中的党史内容开展专项排查,重点排查了弥勒市博物馆、朱家璧纪念馆、黑路丫弥勒县临时人民政府建立地、张冲故居、马龙民兵指挥部的展览陈列内容,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督促完成整改。开展弥勒市内古代碑刻和摩崖题刻调查,统计上报碑刻和摩崖题刻159件,整理保护开发意见建议11份。

  四是强化育人导向,开展好党史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四史”宣传教育。创新党史宣传教育工作方式,整理编辑52个弥勒党史小故事,通过市应急广播、乡村“大喇叭”等方式每天一个故事定时循环播放,奏响“宣史之声”、传递“党史强音”,让红色革命故事传遍弥勒大地,让党史知识深入人心,在全市营造了党史学习教育的浓厚氛围,党史宣教覆盖群众53.9万人。联合市委组织部开展“追寻红色足迹·传承红色基因”红色文化学习体验活动,以红色文化学习传承、发展红色旅游、保护和利用革命历史文化遗产为抓手,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作弥勒红色革命故事展,在弥勒“史志驿站”云上乡愁书院展出,展览通过前言、革命历程、红色革命故事三个单元再现了弥勒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不懈抗争、浴血奋战的历史画卷,缅怀英烈,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感恩当今幸福生活。拍摄弥勒红色故事系列微视频,用“记者”视角带领游客探访弥勒革命遗址,“亲身”体验弥勒人民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历程,现场探访四头山“一支人民的军队”建立时的活动遗迹,再现了朱家璧和张冲将军在弥勒这片革命热土上作出的卓越贡献,讲述了小芹田战斗正面打响云南反蒋武装斗争第一枪的革命英雄感人事迹。

  五是推进红色遗址提升、开展革命遗址保护项目申报工作。向省委党史研究室积极申报全省革命遗址纪念设施保护利用项目,2023年5月获得我市西一镇勒克村革命活动据点修缮和提升改造专项补助经费50万元,项目建成后将优化勒克村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的保护。

  六是切实推动弥勒历史图片的收集保存和利用工作,提高史志资料工作电子化、网络化水平。联合弥勒市总工会、弥勒市摄影家协会于2023年8月举办弥勒市首届职工摄影培训及采风活动暨“弥勒记忆•劳动风采”职工主题摄影比赛,从采风活动所拍摄的摄影作品评选出优秀作品并在弥勒“史志驿站”云上乡愁书院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主题摄影展。摄影培训和采风活动为弥勒编辑出版《弥勒图鉴》积蓄纪实摄影人才,丰富精品年鉴史实图片材料。市委党史研究室以摄影培训和采风活动探索新的图片收集保存机制,建立史志摄影人才库,召集专业人才、建立报送机制、组织交流讨论、引导精准收集图片,力争及时收集保存高质量图片资料,推动《弥勒图鉴》编辑出版。

  七是加强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史志干部队伍。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学习交流会、业务大讲堂等活动,通过史志编纂理论学习、以讲促学、以考促学等方式,促进党研室干部加强史志知识学习,提升史志工作能力,为即将启动的第三轮《弥勒市志》编修工作及《中国共产党弥勒县历史(第二卷)1978-2012》的整理编辑工作打好人才基础;重视做好退休史志人才的工作,争取身体情况允许的老同志支持参与一定量的史志工作,发挥好传、帮、带作用,指导帮助年轻一代史志人成长进步,打造一支“讲政治、守纪律、勤学习、业务精”的高素质史志干部队伍;结合史志工作特点,创新开展“日学周讲月共谈”廉文化“三个一”活动,不断夯实廉洁文化阵地、丰富廉洁文化形式,营造市委党史研究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2023年,中共弥勒市委党史研究室(弥勒市地方志编纂委员办公室)在弥勒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委党史研究室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存史、资政、育人”为根本任务,始终以贯彻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以及省、州党史工作的要求为重点,全力做好党史、志鉴的征集、研究、编纂、出版发行等各项工作。

  一是坚持不懈抓好党史和地方志各项工作。做好《中共弥勒市委工作纪要(2022)》《弥勒年鉴(2023)》编辑出版工作。2023年3月将《弥勒年鉴(2023)》《中共弥勒市委工作纪要(2022)》征稿通知印发到各乡镇(街道)、市级全市各单位,明确征稿要求。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完成组稿,以更高的标准促进编辑出版质量提高,促进编辑人才业务水平提高。

  二是加强调查研究,提升史志服务大局的新高度。立足史志部门职能优势,做好史志服务大局工作。一是整理上报2022年红河州党政数据库弥勒资料78份(含书籍、荣誉资料、专题片、短视频等),《红河州年鉴(2022)》弥勒市篇稿件4万余字、《云南年鉴(2022)》弥勒市篇稿件4千余字;完成《回望走过的路 远眺前行的路——中国式现代化的红河实践》征稿和完成“明清弥勒进士”名录核实,报送州委党史研究室。报送《红河州版本资源集》相关资料;提供史志纪念设施和展馆内容审查6次,提供各单位史志资料查阅24人次;对全市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开展专题调研,针对马龙革命纪念碑红色文化墙设计提出意见;对西三镇诺糯村“一支人民军队”建立地革命遗址认定碑进行了调研,同意诺糯村提出的“一支人民军队”建立地革命遗址认定碑迁移新安置点,推动革命遗址的保护及开发利用;针对全市革命遗址展陈以及其他重要展陈中的党史内容开展专项排查,重点排查了弥勒市博物馆、朱家璧纪念馆、黑路丫弥勒县临时人民政府建立地、张冲故居、马龙民兵指挥部的展览陈列内容,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督促完成整改。开展弥勒市内古代碑刻和摩崖题刻调查,统计上报碑刻和摩崖题刻159件,整理保护开发意见建议11份。

  三是推进红色遗址提升、开展革命遗址保护项目申报工作。向省委党史研究室积极申报全省革命遗址纪念设施保护利用项目,2023年5月获得我市西一镇勒克村革命活动据点修缮和提升改造专项补助经费50万元,项目建成后将优化勒克村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的保护。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我单位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置了12个绩效指标,其中:产出数量指标4个、产出质量指标2个、产出时效指标1个、产出成本指标2个、效益社会效益指标2个、满意度指标1个。详见附表: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2023年我单位按照市政府、市财政局相关制度文件要求,我单位认真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社会稳定工作全面开展和特定目标的实现,我单位2023年成立了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小组各成员在绩效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完善了绩效管理工作机制,确保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将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作为预算管理的必要前置和约束条件,2023年共开展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2个,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

  三是开展绩效监控管理。本单位于2023年度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明确绩效运行监控的目标,把绩效管理的目标分解落实到绩效监控中,明确绩效监控的意义为通过提高个体绩效水平来改进部门和组织的绩效水平,并形成《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1-6月绩效运行监控表》《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1-9月绩效运行监控表》。

  四开展2023年绩效工作自评。本单位按要求开展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等,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项目进行分析并说明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形成了《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五是不断完善绩效评价和加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将绩效评价与预算资金安排相衔接,优化财政资金配置。严格按照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的通知(〔2022〕-228)要求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2023年我单位共实施事前绩效评估项目1个。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弥财发〔2023〕9号),下达我单位2023年经费预算为226.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11.3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5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我单位2023年收入合计254.0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4.02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2023年支出合计254.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02万元、项目支出65万元;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及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国库集中支付结转结余资金不再按权责发生制结转结余,采取收付实现制进行账务核算,年末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

  (1)基本支出

  我单位2023年基本支出189.02万元,全年共计支出189.0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保险等人员经费支出166.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20%;办公费、水电费、手续费、工会经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邮电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8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万元,主要为发放遗属人员生活补助,占基本支出的0.9%

  (2)项目支出

  我单位2023年全年实际到位项目资金6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本级财政拨款65万元。全年共计支出65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我单位2023年部门年初预算数为226.35万元,调整预算后全年收入决算数为254.02万元,全年支出决算数为254.0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我单位对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按照先有办法、后分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统一支付、严格把关;跟踪问效的原则进行管理。严格执行预算,规范了资金审批和支付程序,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认真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在资金分配中的项目申报、评审和安排,均按规定严格执行,各项重点项目资金安排都保证及时到位,每一笔收支都做到有依据、有凭证、有程序、有责任。没有发生专项资金的挤占、挪用、截流等违规现象。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2023年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

  三、绩效自评结论

  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2024﹞-34)精神,我单位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对所有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自评,从部门整体预算编制、执行、资金管理使用、项目组织管理、绩效目标、资金管理使用实际效果等开展了全面的部门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100分,自评结果“优”。(详见附件1-2:《部门整体支出单位自评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我单位制定了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制定依据充分,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整体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合理设立了项目绩效目标,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已具体量化。预算编制完整,与履职目标相匹配,编制依据充分。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它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无缺口;不存在没有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

  (二)过程情况分析

  2023年我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完成全年预算执行进度。本年度单位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使用预算资金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单位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管理制度健全完整,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并且有效开展部门预算绩效工作。对单位近三年内纪检监察、审计、财政部门各项检查、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有效整改。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预算决算公开等工作。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管理制度健全完整,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

  (三)产出情况分析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年度已按要求完成。制定了12个绩效指标,其中:产出数量指标4个、产出质量指标2个、产出时效指标1个、产出成本指标2个、效益社会效益指标2个、满意度指标1个,以上指标均已完成。

  (四)效果情况分析

  中共弥勒市委党史研究室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存史、资政、育人”为根本任务,始终以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地方志工作条例》为重点,全力做好党史、志鉴的征集、研究、编纂、出版发行等各项工作。通过编纂出版党史书籍,为广大干部群众学史用史提供教材,发挥着存史、资政、育人的重要作用。达到全部预期指标,效益较为明显。机关党政干部,广大人民群众都非常满意。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发挥还不够,对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还没有将此项工作作为单位的重点工作来抓;还存在财务人员与项目人员缺乏配合的问题,影响到绩效工作的推进;二是由于预算绩效管理的专业性较强,需要收集大量的基础数据,做大量细致、深入地调查研究和测算分析工作,涉及专业领域较广,因缺乏绩效管理专业人才,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绩效管理工作的发展进程。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一是不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闭环工作机制。强化全面实施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意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加强与“十四五”发展规划的衔接,规范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确保资金投入与绩效产出结果相匹配、相适应。实施预算绩效运行跟踪机制,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要强化执行主体责任,确保实现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引进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我单位预算绩效工作水平。

  二是不断提高绩效管理人员素质。结合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对我单位财务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开展培训,针对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各重点节点的工作难点及注意事项进行重点强化,突出部门单位领导的重视程度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提高业务工作对预算绩效管理的支持力度。

  三是强化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考核,明确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领导职责和问责机制,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无

  附件1.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