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30-111451-893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03-22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气象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弥勒市气象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职能
弥勒市气象局是红河州气象局的下属单位,同时也是市人民政府的一个职能工作部门,是双重领导和双重计划财务管理体制的正科级科技型、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导城乡气象工作,组织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乡镇(街道)气象工作站和气象协理员、信息员队伍建设。
(3)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负责全市易燃易爆场所、景区和非煤矿山的防雷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施放气球活动。
(4)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并审查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台站和气象设施的组织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负责审查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所使用的气象资料。
(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承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
(7)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诉讼;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
(8)管理本级气象部门内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业务建设;负责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落实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和气象文化建设。
(9)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弥勒市气象局内部设有办公室、法规科、防灾减灾科(人影指挥中心)、气象台(气象为农服务)、气象科技服务中心。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 4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0人,财政差额补助9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5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持续继续推进弥勒气象业务研究基地建设并投入运行。继续推进弥勒基地核心观测区建设、局地地形观测系统建设、信息通讯与资料再分析应用系统建设等。“中国气象局横断山区(低纬高原)灾害性天气研究中心弥勒科学试验基地”正式挂牌,对推动科研人员进驻基地,开展“昆明准静止锋科学试验”奠定了基础。
(2)做好精细化气象服务,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强化“1262”服务机制体制。深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弥勒市气象防灾减灾组织体系,将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市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强化“1262”精细化城乡气象灾害预报联动机制,超过50毫米强降水预报提前12小时发布到县市本级,提前6小时、2小时发布到乡镇,无缝衔接市人民政府的分级分区分类精准指挥体系(提前划定防范重点区、提前预置救援力量、提前转移人员),实现气象预报到乡镇,以精细化的气象服务全面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3)持续推进人工影响天气高质量发展。烤烟防雹减灾新模式试点建设工作。我市结合《红河州2023年烤烟防雹减灾新模式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弥勒市生态补水常态化人工增雨实施方案的通知》《弥勒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红河州科学高效精准人工影响天气协调联动机制任务分解的通知》,借助新模式,在全市新增四个半固定作业点、1个流动点,全市作业点达19个,建成1部X波段雷达,人影技术装备更新和技术支持方面得到极大提升。
(4)拓展旅游气象服务。加大弥勒市“中国天然氧吧”“避暑旅游目的地”气候生态国字品牌宣传工作,做好“中国天然氧吧”的复检,争创“中国气候定居城市”国字品牌,助推弥勒全域旅游新发展。
(5)推进基地土地证办证和资产置换工作。持续紧盯和协调基地办证后续办理工作,按时限要求11月前获得省自然厅的用地批复,完成国有土地使用证办证工作,为完善基地和后续建设做好坚实的保障;积极争取政府召开相关部门参与的资产置换协调部署会议,完成基地综合保障用房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在2024年上半年,完成建设,下半年按照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完成弥勒国家气象观测站的资产置换,为打通市政大道和未来城建设开发作保障。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推进弥勒气象业务研究基地建设,力争完成“昆明准静止锋科学试验基地”挂牌并开展业务、完成“弥勒国家气象观测站”国有资产置换、完成“弥勒气象业务研究基地”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
2.贯彻落实国务院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推动弥勒市经济社会发展。
3.全力做好气象服务,最大限度减轻或避免灾害对人民生命和财政造成损失。
4.继续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按质按量完成第一阶段建设工作。
5.继续推进弥勒市“避暑旅游目的地”宣传工作。
6.配合省局,完成X波段雷达建设。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州委“13568”以及市委“1461”发展思路,努力将弥勒建设成为红河北部经济高质量发展增长极、滇中绿色发展强市、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云南样板,以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为导向,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为弥勒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气象保障。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退休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对全市气象监测站点维修维护、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等进行资金保障,确保气象服务顺利开展,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依托“中国天然氧吧”气候生态品牌继续助推弥勒市全域旅游发展提档升级。根据《中国天然氧吧复查办法》要求,获得“中国天然氧吧”称号的地区每三年应接受一次复查,2023年完成“中国天然氧吧”称号复查;根据天气形势和我市目前旱情,拟于2023年4月中旬至6月中旬在西三镇凤凰、西一镇树龙、五山乡烟子寨、五山乡箐口、东山镇小法妥5个点开展人工增雨流动作业;在烟苗成活至成熟采烤期间,开展人工防雹作业,最大限度地减少烟叶因冰雹灾害造成的损失,同时有效防止烟农因惧怕遭受冰雹灾害而造成大面积“抢青采烤”现象的发生,确保烟叶养留成熟度,提高烟叶生产质量,同时根据旱情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我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领导及相关财务人员为成员,明确了绩效管理工作由计划财务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我局制定了《弥勒市气象局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制定旨在规范州级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界定管理范围和内容,明确管理程序和方法,提高财政支出绩效。从职责分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预算绩效跟踪和评价管理、预算绩效管理结果运用等方面对我州气象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做出了规定。在我单位制定的《弥勒市气象局内部控制工作基本指引》也从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及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等方面加强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管理做出要求,明确了绩效目标编制、审核、预算绩效跟踪监控、预算绩效报告编制、开展审核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等绩效评价各环节工作的风险点、主要防控措施和责任主体。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2023年我局年初预算71.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08万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3年我局年初预算71.08万元,预算调整数165万元,全年收入236.08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经费165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我局全年收入236.08万元,支出236.0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设立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各个项目均设有绩效目标,内容涵盖了部门职责、总体绩效目标、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年度绩效目标、部门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的考核指标,目标科学合理,明确,可量化,各类目标均已完成。完成了“中国天然氧吧”复核,开展了烤烟防雹减灾新模式试点工作,2023年4月中旬至6月中旬在西三镇凤凰、西一镇树龙、五山乡烟子寨、五山乡箐口、东山镇小法妥5个点开展了人工增雨流动作业。全额发放全局在职、退休职工的地方津贴,全市各类气象监测设备运行稳定,故障及时排除,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渠道通畅。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无。
三、绩效自评结论
我单位2023年整体支出严格落实相关单位制定的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的收支、存放进行严格的管理,保证了专项资金的安全及使用规范,进一步促进了项目的实施。同过项目实施,有效使用可视化指挥平台及系统,动用各型火箭发射架具、数字化天气雷达等相关专业设备提前避免本市辖区内冰雹等气象灾害,减少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5个点开展了人工增雨流动作业,有效减轻气象干旱,全局职工地方津贴落实到位,“中国天然氧吧”金字招牌复审成功,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2023年我单位资金投入指标包含8个三级指标,指标均已完成,得分率100%。预算编制科学,资金额度与建设目标相匹配,预算额度测算准确,投资额与工作任务匹配。
(二)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实施过程中,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健全,且合规合法,各类项目顺利实施。人影工作有效及时开展,气象信息传输渠道通畅,全市各类气象监测设备故障及时排除,全局在职、退休职工地方津贴按时发放,项目支出得到保障,预算执行支出进度均达到要求,未发生廉政问题,并按要求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23年我单位产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共22个,完成率100%。指标包含全额发放地方津贴职工数量、人工增雨持续时间、《气候生态评估报告》编制份数、防雹作业次数、预报预警准确率、气象数据业务可用性、烤烟冰雹灾害赔损降低率、强监测设备故障排查时间等,各类指标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完成了“中国天然氧吧”称号的复审工作,人工增雨工作按质按量开展,开展了烤烟防雹减灾新模式试点工作,全额发放全局在职、退休职工的地方津贴,全市各类气象监测设备运行稳定,故障及时排除,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渠道通畅。
强化“1262”服务机制体制。深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弥勒市气象防灾减灾组织体系,将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市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强化“1262”精细化城乡气象灾害预报联动机制。2023年共发布“1262”12小时强降水落区预报414期,共发布暴雨预警39期,大雾预警34期,寒潮预警20期,高温预警31期,干旱预警9期,冰雹预警11期,大风预警88期。道路结冰预警21期,雷电预警124期,霜冻预警12期。年内共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干旱)应急响应2次,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应急响应6次。
开展烤烟防雹减灾新模式试点建设工作。人工增雨工作从4月10日开始,全市共启用4个固定作业点,进行增雨抗旱。至6月10日结束,历时60天,在市气象台的严密监测下,抓住有利时机,作业21次,发射WR-1D弹药42枚,为缓解全市旱情、增加库塘畜水、助农丰收提供有力的保障措施。人工防雹工作从6月10日开始,9月30日结束,历时113天。全市 19个作业点共作业211 点次,发射JFJ-1A(JFJ-3)火箭 1599枚、BL-1A 火箭 297枚、ZBZ-H7火箭弹16枚。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3年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共有三级指标6项,完成率100%。
2023年防雹作业保护烤烟及农经作物8.6万亩,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切实减轻了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带来的损失,为烤烟的增产增收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弥勒市气象预报预警服务成功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气象保障,服务对象满意度在95%以上。在全市新增四个半固定作业点、1个流动点,全市作业点达19个,建成1部X波段雷达,人影技术装备更新和技术支持方面得到极大提升。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因部门整体支出的资金安排和使用上具有不可预见性,在科学设置预算绩效指标上还需进一步加强。由于行政经费少,年初编制的预算不够精确,编制范围不太全面,预算执行情况还有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财务预算管理,进一步提高财务预算的质量;二是让各管理者参与进来,让各个管理者意识到绩效管理的意义所在。三是对业务工作分项需要更加清晰,精准细化、量化,然后对比投入与产出效果,针对性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行政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财经纪律规定,切实履行厉行节约制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单独核算的规定,建立、健全项目会计核算和内部稽核制度,对项目资金实行全过程的财务管理与监督。资金管理方面,有较完整的资金支付审批程序,资金支付审批流程完整。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弥勒市气象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弥勒市气象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单位名称:云南省弥勒市气象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