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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3-04-2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气象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弥勒市气象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精神,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弥勒市气象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对照项目绩效指标,对2022年预算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我单位2022年度参与绩效评价的项目共5个,安排项目资金共计962.7967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项目0个,调整预算项目5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预算项目金额962.7967万元,包括:2022年“两烟”生产经营补助资金35万元、2022年第二期云产卷烟特需烟叶生产扶持资金290万元、创建弥勒“避暑旅游目的地“国家气候标志品牌资金100万元、弥勒气象业务研究基地用地报批缴纳相关规费资金437.7967万元;含上级补助拨款项目1个,为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2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平台建设专项资金10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全面建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结构完善、布局合理、功能齐备、运行高效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装备、技术、人才、台站建设水平显著提升,气象监测和预报预警精细化水平显著提升,气象灾害风险管理能力和防御处置能力显著提升,公共气象服务和保障支撑能力显著提升,气象管理科学化水平和气象事业发展综合实力显著提升,气象防灾减灾体系整体水平跃居全省先进行列。力争实现我市气象灾害造成经济损失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在原有基础上下降15%,气象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6%以上,气象服务满意度达到85%以上,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构健全率达到95%以上,防雹有效率达85%以上。
2022年“两烟”生产经营补助资金及2022年第二期云产卷烟特需烟叶生产扶持资金目标:结合我市烤烟等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分布实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高原特色农业健康发展为宗旨,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不断健全完善农业农村气象防灾减灾体系,科学安全组织开展烟叶防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最大限度防御和减轻冰雹等气象及次生灾害,在全市开展烟叶防雹作业。进一步发挥人影在“防灾减灾,气象先行”中的地位和作用。加强人影工作管理,协调和服务;加强人影作业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作业人员的素质;大力宣传人影在防灾减灾为农服务等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效;继续深入探索更具有针对性的人影精细化服务模式。贯彻实施国务院《人影管理条例》,加强依法管理,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强化安全保障措施,防患于未然,确保人影作业安全,按照早计划、早部署、早准备的原则,有效抑制冰雹的危害,并获得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创建弥勒“避暑旅游目的地“国家气候标志品牌资金目标: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发展理念和国家生态文明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弥勒市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创建弥勒“避暑旅游目的地”国家气候标志品牌,充分发挥弥勒市生态资源优势,以原生态自然环境为依托,推动弥勒市全域旅游发展,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着力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
弥勒气象业务研究基地用地报批缴纳相关规费资金目标:为促进弥勒气象事业的发展,更好的利用弥勒的区位优势,增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气象为务水平,合理开发利用气象资源,对弥勒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可靠的气象保障,实施弥勒市国家气象观测站观测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加快弥勒国家气象站搬迁步伐,争取早日办理土地证,推进弥勒气象业务研究基地建设项目落地见效,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台站搬迁目标任务。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目标: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以“扩大农业农村公共气象服务覆盖面,提高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科技水平,按照“为重点,按照“统一规划、结构合理、满足需求”的设计原则,力求做到“功能齐全、工程质量达优”,确保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高效,总体适应和满足弥勒气象事业长远发展的需要。项目将按照“统一规划、结构合理、满足需求”的设计原则进行,考虑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系统功能布局,力求做到“功能齐全、工程质量达优”,确保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高效,总体适应和满足弥勒气象事业长远发展的需要。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相关方职责分工、管理流程、组织实施、制度建设情况等。
2022年“两烟”生产经营补助资金及2022年第二期云产卷烟特需烟叶生产扶持资金:按照《弥勒市2022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实施方案》开展各项工作,成立了弥勒市2022年度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李静茹副市长任小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气象局,由罗忠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市人工增雨防雹具体实施工作,完成今年省、州人影项目实施任务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严格执行《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规定》的各项规定,依法管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州气象局与市气象局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市局又与各乡镇、各作业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我市烤烟产业分布实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高原特色农业健康发展为宗旨,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不断健全完善农业农村气象防灾减灾体系,科学安全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增雨抗旱和烟叶防雹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最大限度防御和减轻干旱、冰雹等气象及次生灾害,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及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在烟苗成活至成熟采烤期间,开展人工防雹作业,最大限度地减少烟叶因冰雹灾害造成的损失,同时有效防止烟农因惧怕遭受冰雹灾害而造成大面积“抢青采烤”现象的发生,确保烟叶养留成熟度,提高烟叶生产质量。
创建弥勒“避暑旅游目的地“国家气候标志品牌资金:为充分挖掘并发挥弥勒气候资源优势,打造国家级“避暑旅游目的地”品牌,助推美丽弥勒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增长,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品牌,推进弥勒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弥勒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由我局牵头,创建“避暑旅游目的地”国家气候标志。我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中国气象局国家气候标志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避暑旅游目的地”评价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评选活动要求,积极组织开展预可研、申报、初评等相关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的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的全力支持配合下,受市政府委托,我局于 6 月 16日向云南省气象局呈报了申报材料,经省气象局初评后向中国气象局相关管理部门推荐,7月19日,国家气候中心复函同意通过初评,并要求组织开展后续评估论证工作并于2022年底,成功创建。
弥勒气象业务研究基地用地报批缴纳相关规费资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依法批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迁移气象台站;确因实施城市规划或者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需要迁移国家基准气候站、基本气象站的,应当报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审批;需要迁移其他气象台站的,应当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审批。迁建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根据弥勒市气象研究型业务基地建设规划实施方案、10月27日市长基地现场办公会和10月28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弥勒市气象研究型业务基地项目实际规划建设用地1.5357公顷,其中耕地1.3295公顷,园地0.0525公顷,园地0.029公顷,涉及相关规费,相关规划建设用地费用合计437.7967万元。我局于2022年底完成了相关规费的缴纳。
省对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平台建设专项资金:据中国气象局关于人工影响天气事业发展的要求,我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系统建设是势在必行。我市所使用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装备落后,信息集成度较差、组织管理相对滞后、导致作业指挥水平不高、作业效果不是很理想,急需立项建设。项目按照“统一规划、结构合理、满足需求”的设计原则进行,考虑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系统功能布局,建设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平台,力求做到“功能齐全、工程质量达优”,确保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高效,总体适应和满足弥勒气象事业长远发展的需要。建设内容包括高清液晶拼接大屏幕显示系统;集中控制系统;工作站及操作台;会议音响系统及会议桌椅;空调设备;室内装修、装饰、布管布线。成立以局领导为组长、业务技术骨干组成的项目建设管理机构,负责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和施工过程中项目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监督及技术指标控制,确保项目建设按时完成。项目建设过程中主动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的管理,积极争取州级的技术支持,确保项目建设达到设计要求。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目的:通过绩效自评,对资金使用情况、日常组织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衡量,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对象:2021年我部门预算项目数为5个,其中年初预算0个,调整预算4个,另有省对下项目1个。填报绩效目标的部门预算项目数为5个,占比为100%。
范围:2022年我单位按《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自主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工作,撰写2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填报弥勒市气象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实施的项目个数为5个,其中:列入年初预算的项目个数为0个,调整预算项目个数4个,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个数1个。5个项目及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均制定了绩效指标体系。我部门对2022年度财政预算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预算资金的分配使用均按照规定执行,各项重点项目资金安排都保证及时到位,每一笔收支都做到有依据、有凭证、有程序,保证了各项资金依法管理与使用。自评结果:优。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本部门依照科学规范原则,要求各项目主管科室自主实施项目绩效自评,即“谁支出、谁自评”,针对项目绩效指标的评价严格遵循既定程序,科学可行;针对重点支出项目由部门抽调相关业务专家,组成项目评价小组,依照国家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照已设立绩效目标进行逐项核查,并出具自评结果和得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全年按计划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年终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一是根据2021年预算项目绩效指标,制定我局评价指标体系,细化指标值。
二是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科室跟进落实各项目的实施,深入调研项目实施情况及结果运用,收集整理相关台账,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三是由财务部门收集汇总、分析,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我部门针对各项目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2022年度财政预算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预算资金的分配使用均按照规定执行,各项重点项目资金安排都保证及时到位,每一笔收支都做到有依据、有凭证、有程序,保证了各项资金依法管理与使用。自评结果: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2022年度我单位设立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各个项目均设有绩效目标,内容涵盖了部门职责、总体绩效目标、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年度绩效目标、部门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的考核指标,目标科学合理,明确,可量化,各类目标均已完成。完成了弥勒“避暑旅游目的地”金字招牌的申报,建成一个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平台,完成昆明准静止锋业务研究基地(弥勒)建设项目用地报批相关资料的提交,新增4个半固定作业点,开展了烤烟防雹减灾新模式试点工作,全额发放全局在职、退休职工的地方津贴,全市各类气象监测设备运行稳定,故障及时排除,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渠道通畅。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按照中国气象局、云南省人民政府和云南省气象局以及红河州委州政府、弥勒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加强生态服务型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2022年防汛抗旱各项工作,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平台和作业基地建设。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为全面建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结构完善、布局合理、功能齐备、运行高效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装备、技术、人才、台站建设水平显著提升,气象监测和预报预警精细化水平显著提升,气象灾害风险管理能力和防御处置能力显著提升,公共气象服务和保障支撑能力显著提升,气象管理科学化水平和气象事业发展综合实力显著提升,气象防灾减灾体系整体水平跃居全省先进行列。力争实现我市气象灾害造成经济损失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在原有基础上下降15%,气象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6%以上,气象服务满意度达到85%以上,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构健全率达到95%以上,防雹有效率达85%以上。
资金支出严格执行《弥勒市气象局财务报销签批办法》《弥勒市气象局合同管理办法》《弥勒市气象局公务用车加油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内控手册》《红河州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风险及控制清单》《红河州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凭证审核要求》,《气象部门差旅费管理办法》《气象部门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气象部门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气象部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办法》等办法,有效管控资金支出的合法合规性。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保障地面观测设备稳定运行,提供准确可靠的观测资料,能够为社会发展、重大气象灾害和重要社会活动提供气象保障服务,保障气象预报和服务在工农业生产、防灾减灾等工作中发挥稳定的重要作用。 认真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一是认真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将《纲要》任务细化,推动弥勒政府印发文执行;三是有效推动“质量提升年”;四是面对今年特殊气候情况,全力做好汛期气象服务;五是主动作为,持续做好气象服障;六是按要求完成各项既定任务。同时全力推进气象业务研究基地建设,采用独立选址方式交付中标第三方中介办理,申报建设用地;据市政府2022年度人工影响天气高质量发展规划,推动弥勒人影高质量发展工作;加强灾害性天气、转折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强化公众服务,做好决策预报服务工作,加强监测设备的维修维护工作,进一步完善地面气象观测站网。按照省局补短板工程办初审意见,推动弥勒X波段天气雷达建设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的加油(气)站、非煤矿山、旅游景区、烟花爆竹仓库等易燃易爆进行检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完成弥勒“避暑旅游目的地”金字招牌的申报工作。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2022年我单位产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共29个,完成率100%。全市城镇精细化预报准确率不断提高,汛期预报员更是全力以赴,重大天气过程的监测、预报、预警能力不断提高。共发布霜冻、暴雨、暴雪、寒潮、大风、高温、雷电、冰雹、大雾、道路结冰共计10种预警信号312期,针对各类灾害性天气弥勒气象台提前发布重要天气消息,及时开展“1262”服务,加强临近跟踪预报,避免了强降雨造成的损失,李建书记在服务材料中做出批示:“报告分析精准,措施有力”。
认真落实新模式试点方案,第三方公司已进入弥勒指挥中心,建成四个半固定作业点、三个流动点,X波段雷达在凤凰作业点运行良好。人影作业从6月10日开始,至9月20日结束。全市19个作业点33门火箭架防雹作业共进行522点次,发射JFJ-1A(JFJ-3)火箭3927枚、BL-1A火箭890枚、WR-1D增雨火箭4枚。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项目具体承办科室全过程参与绩效评价工作;二是严格资金支出审核把关,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有序。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预算绩效管理经验不足,绩效工作水平需加强,绩效目标制定与单位工作目标衔接不好,目标设立与实际工作任务存在差异。
二是编制时间提前于单位制定下一年工作计划的时间,预算编制时,对来年的工作打算尚不明确,预算执行过程中,单位工作不能完全按计划实施,导致预算执行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
三是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有待完善,部分绩效评价指标难以量化,用户满意度指标缺乏有效的调查手段和调查对象参与调查的热情不高。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弥勒市气象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云南省弥勒市气象局
2023年 3 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