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30-11160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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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3-04-23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弥财农指〔2022〕26号弥勒市2022年重点生态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经费)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达2022年重点生态区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资环发〔2022〕75号),2022年7月4日我市收到上级补助资金590万元,用于我市2022年重点生态区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任务,2022年重点生态区历史遗留矿山为白砂坡、虹其、习岗哨砂场、西三镇宝银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麟马新寨饰面用石灰岩矿。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该项目主要涉及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
2.阶段性目标:数量指标-修复历史遗留矿山面积大于等于610亩;质量指标-修复后的地质环境稳定程度提升;时效指标-2022年完成《2022年重点生态区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社会效益指标-实施区域矿山地质灾害隐患下降、实施区域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提升;生态效益指标-实施区域矿山生态状况改善、实施区域矿山露天矿山扬尘下降;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实施区域受益人群满意度大于等于80%。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弥勒县竹园镇白砂坡砂厂、弥勒县竹园镇虹其采砂场、弥勒县习岗哨砂场管理情况。
现已编制完成《生态修复实施方案》,于2022年11月16日获《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弥勒市2022年度重点生态区历史遗留矿山(白砂坡、虹其、习岗哨砂场)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的批复》(红自然资修〔2022〕69号),并于2022年11月16日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州)”平台上公开招投标,通过公开招投标最终选取“西南有色昆明勘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壹张图科技有限公司”为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单位,2023年1月20日在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通过网上竞价+随机抽取选定监理和造价单位,现已开始进场施工。
2.弥勒县西三麟马新寨饰面用石灰岩矿、西三镇宝银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管理情况
现已编制完成《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并于2022年10月31日获《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弥勒市2022年度重点生态区历史遗留矿山(西三镇宝银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麟马新寨饰面用石灰岩矿)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的批复》(红自然资修复〔2022〕82号)。2022年11月21日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州)”平台上公开招投标,通过公开招投标最终选取“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为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单位,2023年2月3日在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通过网上竞价+随机抽取选定监理和造价单位,现已开始进场施工。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目的:资金绩效评价的目的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对象和范围:2022年重点生态区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任务补助资金590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该次项目绩效评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事实为客观依据,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标准,采取进度、质量、数量以及实施区域群众满意度等相结合的原则。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要求,本次评价主要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分析评价、提交报告等阶段。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此次评价总体得分70分,考核等级为中等。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该项目一是由于资金下达较晚,项目实施程序繁杂,程序较多,需编写方案后经州局批复后方能开展招投标;二是相关单位招投标工作时限要求长。因此2022年只是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该项目于2023年3月正式进场施工,因此绩效目标未实现。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体系得分40分。按时编制完成《2022年重点生态区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项目实施方案》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体系得分20分。该项目计划实施以来山生态状况和矿山露天矿山扬尘均得到改善。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无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该项目一是由于资金下达较晚,项目实施程序繁杂,程序较多,需编写方案后经州局批复后方能开展招投标;二是相关单位招投标工作时限要求长。因此2022年只是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该项目于2023年3月正式进场施工,因此部分绩效目标未实现。
七、有关建议
该项目计划投资金额大,建议多方筹措资金补助。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该项目一是由于资金下达较晚,项目实施程序繁杂,程序较多,需编写方案后经州局批复后方能开展招投标;二是相关单位招投标工作时限要求长。因此2022年只是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该项目于2023年3月正式进场施工,因此部分绩效目标未实现。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弥财农发〔2022〕12号红河州2022年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经费)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开展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自然资耕保(2021)509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更新与监测工作的通知》 云自然资耕保〔2022〕338号和有关文件、会议精神要求,为进一步确保调查结果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及耕地科学合理开发利用,要求对其评价成果进行分析论证,全面掌握年度内耕地现状变化及耕地质量建设引起的耕地质量变化情况,保持耕地质量分类数据的现势性,最终完成弥勒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与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更新与监测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该项目主要涉及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
2.阶段性目标:数量指标-完成弥勒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与耕地质量分类、2021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更新与监测工作;经济效益指标-完成弥勒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与耕地质量分类、2021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更新与监测工作;社会效益指标-全面摸清补充耕地潜力状况,合理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与耕地质量分类、全面掌握年度内耕地现状变化及耕地质量建设引起的耕地质量变化情况,保持耕地质量分类数据的现势性,为落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提供支撑;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实施区域受益人群满意度大于等于90%。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开展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自然资耕保(2021)509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更新与监测工作的通知》 云自然资耕保〔2022〕338号文件要求,已完成《弥勒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项目》《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更新与监测》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目的:资金绩效评价的目的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对象和范围:弥勒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项目及耕地质量分类成果更新监测项目,补助资金30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该次项目绩效评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事实为客观依据,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标准,采取进度、质量、数量以及实施区域群众满意度等相结合的原则。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要求,本次评价主要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分析评价、提交报告等阶段。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此次评价总体得90分,考核等级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体系得分50分。按时完成弥勒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与耕地质量分类成果更新监测项目。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体系得分30分。全面摸清补充耕地潜力状况,合理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与耕地质量分类,全面掌握年度内耕地现状变化及耕地质量建设引起的耕地质量变化情况,保持耕地质量分类数据的现势性。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无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七、有关建议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东风片区新型城镇化总体发展战略及概念规划编制项目首次付款经费)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规划编制组及时研究,通过认真遴选比对,于2022年3月底,选取确定智纲智库(王志纲工作室成都智纲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东风片区新型城镇化总体发展战略及概念规划》编制单位,合同编制费用为197.2万元,主要包括:核心研究区域发展、产业发展和政策、对标案例、基地和资源分析、片区总体定位、产业生态构建、功能体系构建、开发策略及对外合作模式、近期行动计划、综合效益分析等主要板块。
该笔资金主要用于东风片区资源、区位、产业、土地等优势,编制高水平、高标准、高品质的《东风片区新型城镇化总体发展战略及概念规划》,以高质量规划引领东风片区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该项目主要涉及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
2.阶段性目标目标:质量指标—引领东风片区高质量发展;时效指标—按照协商进度完成规划编制;成本指标—编制费用小于等于197.2万元;社会效益指标—满足弥勒市城市发展需要;满意度指标—弥勒市人民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80%。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弥勒市东风片区新型城镇化总体发展战略及概念规划。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规划编制组及时研究,通过认真遴选比对,于2022年3月底,选取确定智纲智库(王志纲工作室成都智纲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东风片区新型城镇化总体发展战略及概念规划》编制单位,合同编制费用为197.2万元。编制进度一是已完成访谈调研和资料收集。规划编制组及智纲智库已于3月底完成第一阶段访谈、调研和资料收集工作,访谈部门有州发改委、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文旅局,市发改、自然资源、乡村振兴、农科、文旅、投促、统计、住建、教体等部门,并对弥勒“一城、一河、两湖、三山、三入口、四小镇、五片区”关键节点及蒙自碧色寨等项目进行实地调研,并于4月22日开始第二阶段补充访谈、调研和资料收集工作,访谈部门包括市委政研室、城发集团、产发集团、工业园区、本地房企(艺丰集团、巨人集团、新城投资、新景地产)、浩翔科技、通航公司等,实地踏勘项目包括工业园区、基地踏勘,泸西城市建设及产业发展情况,建水、开远重点城市新区和项目。二是加强项目包装对接及成果审查。5月27日,规划编制组组织发改、自然资源、智纲智库(王志纲工作室成都智纲会投资有限公司)、省城乡投、云岭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等对项目包装、策划、落地等问题进行沟通协商、研究讨论,对《东风片区新型城镇化总体发展战略及概念规划》初步成果进行审查,对东风片区城乡融合点线面空间布局、乡村振兴支柱产业构建、东风新城城市营销、拓展消费群体以及政策衔接等方面提出初步修改意见,并对加快规划编制进度提出要求。7月6日,对修改完善的初稿向市委、市政府进行汇报,围绕“做精城市、做美乡村、做优集镇、做强产业、做实保障”,对片区定位再思考。目前,《弥勒市东风片区新型城镇化总体发展战略及概念规划》正在根据各单位反馈进行修改完善,当前已修改完成。编制单位正根据批准实施的“三区三线”对方案进行深化,确保功能、项目、空间的精准落地;同时,由编制单位负责对接国内新兴产业资源,力争为东风和弥勒市推荐、推介、吸纳优势企业和新兴产业资源。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目的:资金绩效评价的目的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对象和范围:东风片区新型城镇化总体发展战略及概念规划编制项目首次付款经费78.88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该次项目绩效评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事实为客观依据,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标准,采取进度、质量、数量以及实施区域群众满意度等相结合的原则。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要求,本次评价主要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分析评价、提交报告等阶段。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本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0分,评价等级为“优”。
(三)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目前,已完成初稿编制,正在根据各单位反馈进行修改完善。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得分:50分。一是引领引领东风片区高质量发展,二是按照协商进度完成规划编制,三是按照合同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得分:30分。满足弥勒市城市发展需要。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无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弥勒市东风片区新型城镇化总体发展战略及概念规划编制于2022年7月22日与成都智纲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合同金额197.2万元,按照合同约定,需支付第一阶段费用78.88万元,截至目前尚未支付。因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该笔费用,影响弥勒市东风片区新型城镇化总体发展战略及概念规划编制工作的推进。
七、有关建议
该项目计划投资金额大,建议多方筹措资金补助。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弥勒市东风片区新型城镇化总体发展战略及概念规划编制于2022年7月22日与成都智纲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合同金额197.2万元,按照合同约定,需支付第一阶段费用78.88万元,截至目前尚未支付。因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该笔费用,影响弥勒市东风片区新型城镇化总体发展战略及概念规划编制工作的推进。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弥财发〔2022〕6号、弥财农指〔2022〕50号、 弥财农指〔2022〕44号指标)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全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97个,按地域划分:江边乡15个、东山镇13个、弥阳街道12个、朋普镇9个、新哨镇8个、虹溪镇8个、西二镇8个、五山乡6个、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6个、巡检司镇4个、西三镇4个、竹园镇2个、西一镇2个。按规模划分:大型14个,中型13个,小型70个。现有地质灾害中,滑坡为市域内最主要的地质灾害类型,占比最大,共65个,占地灾隐患点总数的67.01%个;泥石流地质灾害数量次之,共15条,占地灾隐患点总数的15.46%;崩塌地质灾害共12个,占地灾隐患点总数的12.50%;地面塌陷地质灾害5个,占比最少,占地灾隐患点总数的5.21%。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红财资环发〔2022〕93号),2022年9月28日收到上级补助资金9.9万元、《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州级自筹地质灾害防治预算资金的通知》(红财资环发〔2022〕102号),2022年11月8日收到上级补助资金181.48万元、2022年度弥勒市地质灾害市级配套10万元。该笔资金主要用于弥勒市2022年群测群防员补助:我市97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选定的99名监测员,每名按1800元/人/年发放监测员补助(其中:省级补助1000元/人/年,州级补助150元/人/年,市级补助650元/人/年)、弥勒市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宣传培训、演练、应急处置)工作和弥勒市朋普镇齐格村委会齐格村滑坡治理项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该项目主要涉及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
2.阶段性目标:数量指标-每年年底前完成监测员补助发放、补助群测群防员数量小于等于100人;每年5月20日之前完成地质灾害巡排查、宣传培训演练工作及应急处置工作大于等于1次;效益指标-开展应急保护财产大于等于50万元/次;群测群防员能力较过去5年有所提升;弥勒市朋普镇齐格村委会齐格滑坡治理项目已经完成,达到防灾减灾效果,工程质量优良;满意度指标-实施区域受益人群满意度大于等于80%。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弥勒市朋普镇齐格村委会齐格滑坡治理项目
现目前该项目现场已基本施工完毕,并进入初验阶段,该项目施工单位为西南有色昆明勘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中泰天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为云南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各自均有各方项目人员及管理组织情况,其中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为4人,现场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资料员各1名,其余各分部分项工程及相关现场施工人员,则根据现场施工进度情况进行增减,最多人员随进度增加到15余人。监理单位现场配备3名监理人员,分别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各一名,过程随施工进度给与现场监督管理。依据监理合同及相关规范要求,对现场安全、质量、进度、建设方投资、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各方关系协调等工作进行项目管理。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目的:资金绩效评价的目的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对象和范围:2022年弥勒市群测群防员补助、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宣传培训、演练、应急处置)工作和弥勒市朋普镇齐格村委会齐格村滑坡治理项目补助资金201.38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该次项目绩效评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事实为客观依据,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标准,采取进度、质量、数量以及实施区域群众满意度等相结合的原则。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要求,本次评价主要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分析评价、提交报告等阶段。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此次评价总体得分大于等于90分,考核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2022年弥勒市群测群防员补助已经按时足额发放给99名监测员;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宣传培训、演练、应急处置)工作已经超额完成;弥勒市朋普镇齐格村委会齐格滑坡治理项目已经完成,达到防灾减灾效果,工程质量优良。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体系得分50分。按时足额发放给99名监测员;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宣传培训、演练、应急处置)工作已经超额完成。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体系得分30分。开展应急保护财产大于等于50万元/次;群测群防员能力较过去5年有所提升;弥勒市朋普镇齐格村委会齐格滑坡治理项目已经完成,达到防灾减灾效果,工程质量优良。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无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弥财基指〔2022〕4号弥勒中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3弥挂N—05号闲置土地有偿收回费用补助经费)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2013弥挂N-05号,位于弥勒市白腊园小组西南,完成项目用地供应5.883亩,该宗地块土地出让金485.1514万元,受让人为弥勒中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投入298.7298万元,用于收回2013弥挂N-05号地块。该科目资金已足额到位并按财务制度规定专款专用,执行过程合法合规。
(三)项目绩效目标。总体目标(2021年-2023年):收回2013弥挂N-05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按程序出让,根据成本清算表内容,返还闲置土地有偿收回费用补助经费。预算年度(2022年)目标:2022年度返还闲置土地有偿收回费用补助经费。
(四)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由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土地出让情况,把需要的支出报市政府,再由市财政局进行审核拨付。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通过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补助被闲置土地有偿收回费用支出的绩效评价,了解项目的立项情况和执行情况,分析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和项目社会经济效益、环境影响、可持续影响等情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范财政支出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通过到财政部门及项目单位开展核查,了解掌握专项工作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和绩效情况。以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等多种形式,收集相关信息要素资料,对专项资金政策的公平性、资金管理制度的规范性、资金分配的合理性、资金拨付的及时性和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基本结论,撰写绩效评价报告。评价方法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全面评价与抽样调查、现场核查与综合分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实际效果与申报的绩效目标之间的比较,评价项目实施绩效。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1.成立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及绩效评价工作组,制定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评价指标体系,部署项目单位及时对项目进行总结自评。2.收集绩效评价基础资料。根据评价工作要求,收集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各种技术资料,财务资料,管理制度,项目总结等资料。3.审核资料。绩效评价工作组在项目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对相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审查和分析。4.现场评价。绩效评价工作组深入项目单位及工作现场,通过听取情况介绍、实地进行考察、对照查证复核等方式,对项目有关情况和基础材料进行复核。5.综合分析评价。绩效评价工作组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反馈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由其进行集体研究后形成绩效评价结论。6、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根据评价小组设定的补助闲置土地有偿收回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得分100分,该项目绩效评价等次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补助闲置土地有偿收回费用支出项目,符合国家、省、州、县相关规划的要求,项目立项规范,目标合理、明确、细化、量化,项目资金能及时到账,遵循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项使用的专项资金管理原则,相关管理制度完备,并能严格遵守,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有关行政法规及土地供应政策规定,返还闲置土地有偿收回费用补助经费。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CR53弥勒市2020010),弥勒中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8月缴纳598.0745万元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土地使用收入清算表,应返还闲置土地有偿收回费用补助经费298.7298万元。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通过该项目,合理分担了建设项目用地成本,实现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高效推进项目建设,保障闲置土地有偿收回的合法权益,为自然资源管理业务持续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范各项支出,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政法规和规定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七、有关建议
及时返还闲置土地有偿收回费用补助经费。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弥财基指〔2022〕7号、弥财基指〔2022〕5号)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红河·未来城城市综合体开发项目,位于南外环路与弥勒大道交叉口、弥勒大道以东、湖泉湾二号对面,为住宅、商业、体育、教育等一体化开发建设的综合体项目,已完成项目用地供应4宗257亩,其中包括2021年第3宗ML2020CR-15号宗地79.909亩,该地块土地出让金12092.9574万元。
2、ML2020CR—30、31号,位于弥勒大道以西、红河水乡以南,完成项目用地供应2宗81亩,该两宗地块土地出让金28153.4594万元,受让人为云南泸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二)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投入224万元专项资金;1000万元土地开发支出,用于2021年第3宗专项资金;ML2020CR—30、31号地块土地开发支出。该科目资金已足额到位并按财务制度规定专款专用,执行过程合法合规。
(三)项目绩效目标。总体目标(2021年-2023年):2021第3宗、ML2020CR—30、3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按程序出让,根据成本清算表内容,返还专项资金;土地开发支出。预算年度(2022年)目标:2022年度返还专项资金;土地开发支出。
(四)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由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土地出让情况,把需要的支出报市政府,再由市财政局进行审核拨付。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通过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专项资金、土地开发支出的绩效评价,了解项目的立项情况和执行情况,分析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和项目社会经济效益、环境影响、可持续影响等情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范财政支出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通过到财政部门及项目单位开展核查,了解掌握专项工作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和绩效情况。以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等多种形式,收集相关信息要素资料,对专项资金政策的公平性、资金管理制度的规范性、资金分配的合理性、资金拨付的及时性和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基本结论,撰写绩效评价报告。评价方法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全面评价与抽样调查、现场核查与综合分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实际效果与申报的绩效目标之间的比较,评价项目实施绩效。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1.成立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及绩效评价工作组,制定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评价指标体系,部署项目单位及时对项目进行总结自评。2.收集绩效评价基础资料。根据评价工作要求,收集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各种技术资料,财务资料,管理制度,项目总结等资料。3.审核资料。绩效评价工作组在项目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对相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审查和分析。4.现场评价。绩效评价工作组深入项目单位及工作现场,通过听取情况介绍、实地进行考察、对照查证复核等方式,对项目有关情况和基础材料进行复核。5.综合分析评价。绩效评价工作组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反馈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由其进行集体研究后形成绩效评价结论。6、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根据评价小组设定的专项资金、土地开发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得分100分,该项目绩效评价等次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补助专项资金、土地开发支出项目,符合国家、省、州、县相关规划的要求,项目立项规范,目标合理、明确、细化、量化,项目资金能及时到账,遵循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项使用的专项资金管理原则,相关管理制度完备,并能严格遵守,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有关行政法规及土地供应政策规定,返还专项资金;土地开发支出。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CR53弥勒市2020011)弥勒福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1月缴纳12092.9574万元土地出让金;(CR53弥勒市2020033、CR53弥勒市2020034),云南泸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截至目前2022年12月缴纳25545.67万元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土地使用收入清算表,应返还专项资金224万元;土地开发支出1000万元。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通过该项目,合理分担了建设项目用地成本,实现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高效推进项目建设,为自然资源管理业务持续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范各项支出,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政法规和规定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八、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九、有关建议
及时返还专项资金、土地开发支出。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弥财基指〔2022〕8号ML2021CR—06、07号(东风韵)2022年度第1宗征地和拆迁补偿经费)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ML2021CR—06、07号,位于弥勒市东风长塘子以北,完成项目用地供应2宗124亩,该两宗地块土地出让金5630.8975万元,受让人为弥勒市蓝城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二)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根据《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东风韵小镇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征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弥政发〔2020〕44号)投入1338.2180万元,用于ML2021CR-06、07号地块被征地农民的征地拆迁补偿。该科目资金已足额到位并按财务制度规定专款专用,执行过程合法合规。
(三)项目绩效目标。总体目标(2021年-2023年):2021第五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按程序出让,根据成本清算表内容,返还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预算年度(2022年)目标:2022年度返还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
(四)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由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土地出让情况,把需要的支出报市政府,再由市财政局进行审核拨付。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通过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的绩效评价,了解项目的立项情况和执行情况,分析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和项目社会经济效益、环境影响、可持续影响等情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范财政支出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通过到财政部门及项目单位开展核查,了解掌握专项工作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和绩效情况。以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等多种形式,收集相关信息要素资料,对专项资金政策的公平性、资金管理制度的规范性、资金分配的合理性、资金拨付的及时性和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基本结论,撰写绩效评价报告。评价方法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全面评价与抽样调查、现场核查与综合分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实际效果与申报的绩效目标之间的比较,评价项目实施绩效。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1.成立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及绩效评价工作组,制定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评价指标体系,部署项目单位及时对项目进行总结自评。2.收集绩效评价基础资料。根据评价工作要求,收集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各种技术资料,财务资料,管理制度,项目总结等资料。3.审核资料。绩效评价工作组在项目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对相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审查和分析。4.现场评价。绩效评价工作组深入项目单位及工作现场,通过听取情况介绍、实地进行考察、对照查证复核等方式,对项目有关情况和基础材料进行复核。5.综合分析评价。绩效评价工作组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反馈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由其进行集体研究后形成绩效评价结论。6、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根据评价小组设定的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得分100分,该项目绩效评价等次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项目,符合国家、省、州、县相关规划的要求,项目立项规范,目标合理、明确、细化、量化,项目资金能及时到账,遵循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项使用的专项资金管理原则,相关管理制度完备,并能严格遵守,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有关行政法规及土地供应政策规定,返还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CR53弥勒市2021037、CR53弥勒市2021038),弥勒市蓝城城乡建设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1月缴纳5630.8975万元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土地使用收入清算表,应返还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1338.2180万元。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通过该项目,合理分担了建设项目用地成本,实现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高效推进弥勒绿色食品加工园项目建设,保障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为自然资源管理业务持续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范各项支出,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政法规和规定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十、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十一、有关建议
及时返还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弥财建指〔2022〕4号、弥财建指〔2022〕23号弥勒市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提质改造经费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耕地是国家粮食和农业生产力的基本元素,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稀缺资源。近年来,弥勒市加快了公路、水利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和旅游资源的开发步伐,不可避免地占用了部分耕地,致使弥勒市耕地总面积不断减少,人多地少、人增地减的矛盾日益突出,阻碍着弥勒市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为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 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3 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弥勒市计划大力实施以提质改造为主的土地整治项目,以补充耕地数量和提高耕地质量为主要任务,同时注重改造水田,增加水田指标储备,促进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弥勒市组织实施了弥勒市土地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弥勒市土地综合整治(东山等2个乡镇洛那等2个村)项目,在项目区内实施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项目区总面积192.0405公顷,其中,东山镇洛那项目区建设规模74.2203公顷,西一镇大云项目区建设规模11.3080公顷,巡检司镇杨柳寨项目区106.5122公顷。
项目预算总投资为4273.1973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2904.733万元,设备购置费66.08万元,其他费用440.9785万元,不可预见费102.3558万元,管护费759.02万元。其中,向财政申请资金1220万元,已全部完成投入。
(二)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项目区社会、经济、生态发展以及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适宜性等因素确定该项目的目标为: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有效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控制水土流失,有机配置排水、道路系统,提高农田集约化、机械化、水利化水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体目标是:
a)通过土地整理使现有耕地得到彻底改造,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b)项目区内的土地通过平整、灌溉排水、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合理配置,使区内产出率(粮食单产)明显提高。
c)对项目区内田、路、沟、埂依地形重新规划,对农田基础设施进行配套建设,有利于促进规模化、机械化农业生产,提高生产率。
d)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业生态环境,提高耕地质量(保水、保肥、保土),确保农田高产、稳产。
e)防止农民无序擅自盲目开发,防止和减少水土流失,根治项目区排灌沟渠不配套造成的水土流失状况,促使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根据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建设和管理的特点,项目主要组织机构及构成层次如图所示:
1.各层次机构的组成及职责和权利:
a)土地整治项目领导小组
弥勒市人民政府专门成立土地整治项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项目实施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成员由市自然资源、发改、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环保、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组成,弥勒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
b)项目管理办公室(指挥部)
项目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指挥部),指挥部设在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统一领导、督促项目实施建设的顺利开展。
c)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承担单位(指市级土地整治专业机构)在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管理办公室(指挥部)的领导下,履行项目法人职责,负责具体的项目实施建设管理任务,并落实土地整治项目小组和项目管理办公室(指挥部)的决策。
d)项目承担单位职能部门
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管理组织体系由领导班子及内部各职能部门组成,以职能为依据进行部门化,便于每个职能部门完成某项特定的工作。一般可以下设综合部、工程部、采购部和计财部等4个职能部门:综合部主要负责项目承担单位的综合协调工作及内务后勤工作;工程部主要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参与项目决策、控制投资、协调建设各方关系等;计财部主要负责协调资金、财务管理、参与项目涉及的各项招标等业务洽谈及负责项目涉及到的各种合同的签订、审核、管理工作;有自营工程任务的项目承担单位可设采购部,负责项目建设所需设备的采购及对其他部门的相关配合等工作,工程建设采取全部委托招标方式的可不设采购部。
2.管理措施:
a)遵循《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b)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管理,连片种植”的原则;
c)坚持有评估、有论证、有审定、有检查、有验收,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d)坚持整理立项严格遵守市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项目资金管理,坚持有投资预算、有集资方案、有资金的使用计划;
f)组织实施形式采取办公室统一管理,施工队选择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
g)土地部门要加强对土地整治项目的直接管理,及时向上一级业务部门反映工作情况。
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加强同自然资源厅、州土地管理部门、规划设计部门的联系,自觉接受上级土地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审查和审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土地整治和灌溉与排水工程建设、道路建设等方面的有关规定,最终由上级土地管理部门对该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3.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项目区建设及管理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并成立项目建设指挥部,指挥部全权负责项目的全面管理,具有该工程对内对外的经营决策权。指挥部设指挥长1名,副指挥长2名,指挥部下设技术、财务、质检、工程管理、经营等二级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实施进行现场全程管理,并接受上级土地管理部门的监督。
4.技术指导机构
由弥勒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成立由土地、财政、农业、水利、林业、交通、环保等有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技术工作指导机构,对项目实施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根据项目设定的预期目标,对资金使用全过程及其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以衡量资金的使用绩效,分析检验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自项目开始建设,指派专人进行实时跟踪调查,着力关注项目建设规模、产出水田指标、群众满意度、项目建设成本等多个方面,从而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误,保障项目能顺利通过绩效考核。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通过对项目的综合分析,自评为合格。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项目建设规模达200公顷,预计能产出水田指标120公顷,完成投资1220万元,群众满意度打90%以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通过对项目区的自然资源、环境条件、土地整治的方向、目标,以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综合分析研究和多方严格论证,项目区建设因地制宜,符合当地村民耕作习惯,方案可行。是在遵循科学性、合理性的基础上,并充分征求当地政府及村民的意见后决定实施的。
通过土地平整,灌排设施、道路设施的布设,使项目区现有耕地地块集中,机耕程度提高;尤其是灌溉保证率的改善,将使项目区旱涝灾率大大减少,增加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显著提高项目区耕地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区域农业产业的发展。
本项目符合土地开发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是在保护生态环境、经济技术可行和因地制宜的原则基础上,充分利用当地的土地资源,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可将项目区的资源优势转化为新的经济优势。该项目是一项集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为一体的土地整治项目,是当地人民热切希望实施的项目,项目实施具有可行性,在工艺技术上无特殊要求,项目实施可行。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立项成功后,通过招投标,确定了施工、监理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项目区分别指定了专门人员负责项目建设,实现了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监管,并通过了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验收。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完成了200公顷的建设规模计划,完成1220万元的投入任务,预计产出水田120公顷。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通过国土综合整治,农田基础设施的完善,项目区内耕地质量将得到提高,使整治的耕地达到当地较高水平,实现高产稳产和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由此可推动项目区内耕地的生产力逐步提高,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农民应用先进的生产技术,改善农业生产结构,发展多种经营,降低生产成本和风险,从而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缩小贫富差别,促进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项目实施后,通过合理、合法的土地权属调整,明晰了土地产权关系,人地矛盾得到缓和,减少了今后土地利用过程中可能引发的土地权属纠纷,从根本上解决了用水纠纷问题,有利于保持项目区的社会稳定。通过项目的实施,可以收到非常显著的社会效益。
项目实施后耕地面积可达168.234公顷(针对纳入规模部分),实现新增耕地0.5831公顷。新增指标可用于市内建设耕地占补平衡,保障用地报批,也可用于云南省范围内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调剂补充,促进市、州级省域经济发展。而且新增粮食生产能力,极大的改善了当地群众的生活条件,社会意义十分显著。(社会效益指标及计算方法详见下表)
指标 |
数值 |
单位 |
计算公式 |
① 土地利用率增量 |
0 |
% |
|
项目区已利用面积(实施后) |
260.6678 |
公顷 |
|
项目区已利用面积(实施前) |
260.6678 |
公顷 |
|
项目区建设规模 |
192.0405 |
公顷 |
|
②开发整理新增耕地面积 |
0.5831 |
公顷 |
|
建设规模耕地总面积(项目实施后) |
168.234 |
公顷 |
|
建设规模耕地总面积(项目实施前) |
167.6509 |
公顷 |
|
③开发整理增耕地率 |
0.3 |
% |
|
开发整理新增耕地面积 |
0.5831 |
公顷 |
|
项目建设规模 |
192.0405 |
公顷 |
|
④提高粮食产量水平(单产增量) |
1974.15 |
kg/公顷 |
|
项目完成后项目区粮食总产量 |
1037478.32 |
kg |
|
项目实施前项目区粮食总产量 |
656744.05 |
kg |
|
项目建设规模 |
192.8595 |
公顷 |
|
⑤人均年纯收入增加量 |
159.24 |
元 |
|
项目区农户年纯收入增量之和 |
1557297.21 |
万元 |
|
项目区人口数量 |
9779 |
人 |
2.经济效益
项目实施后,预计项目区净增产值167.8215万元,项目区年总产值将达到547.0277万元。(经济效益指标及计算方法详见下表)
指标 |
数值 |
单位 |
计算公式 |
①静态投资回收期 |
11.98 |
年 |
|
项目总投资 |
3025.8595 |
万元 |
|
项目区年净增产值 |
252.5015 |
万元 |
|
②静态投资收益率 |
8.34 |
% |
|
项目区年净增产值 |
252.5015 |
万元 |
|
项目总投资 |
3025.8595 |
万元 |
|
③项目单位面积投资 |
15.7563 |
万元/公顷 |
|
10504.24 |
元/亩 |
||
项目总投资 |
3025.8595 |
万元 |
|
项目建设规模 |
192.0405 |
公顷 |
|
④旱改水单位面积投资 |
51.8691 |
万元/公顷 |
|
34579.40 |
元/亩 |
||
项目总投资 |
3025.8595 |
万元 |
|
旱改水面积 |
84.2049 |
公顷 |
|
⑤每万元投资旱改水耕地数量 |
0.0278 |
公顷/万元 |
|
旱改水面积 |
84.2049 |
公顷 |
|
项目总投资 |
3025.8595 |
万元 |
|
⑥粮食生产经营改善系数t |
2.45 |
|
|
实施后项目区粮食作物年净产值 |
337.063 |
万元 |
|
实施前项目区粮食作物年净产值 |
137.7315 |
万元 |
|
⑦基础设施运营成本 |
65.4388 |
万元 |
|
⑧运营成本率 |
11.96 |
% |
|
项目区基础设施运营成本 |
65.4388 |
万元 |
|
项目区年总产值 |
547.0277 |
万元 |
3.生态效益
(1)生态效益分析
a)提高土地垦殖率?
项目的实施,增加了项目区的耕地面积,垦殖率提高,可增加农作物种植面积,荒废的土地面积减少,有利于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
b)提高项目区抗旱能力
项目实施前,由于缺乏相应的水利工程设施,每年都遭遇不同程度的旱灾,通过项目实施,配套灌溉工程后,灌溉条件得到有效改善,耕地规划为水田,抗旱能力显著提高。
c)防止水土流失?
项目实施前,项目区耕地为坡旱地,每到雨季,表土容易被雨水冲走,局部有轻度水土流失现象。通过土地平整后,陡坡地变为坡度相对平缓的台地,土壤保水、保肥、保土能力将得到有效改善,水土流失现象将得到有效控制。
d)增加绿色植被覆盖率
绿色植被覆盖率是指项目区农作物和林草面积占总土地面积的比例。项目实施后增加了耕地复种指数,农作物播种面积增加,绿色覆盖面积的增加,在一定程度改善了项目区的自然环境,对改善项目生态环境有较大促进作用。
(2)环境影响分析?
土地平整施工过程中根据实地地形进行挖高填低,尽量确保挖填平衡,不会产生弃土。土地平整工程对项目区及周围环境无不良影响。
灌溉排水工程主要为沟渠,开挖的土方部分进行回填,部分就地找平为耕地,不会产生大量余土,也不会产生大的环境破坏。田间道路工程主要为改建,不会产生大量弃土。因此,土地整治过程中,注意挖方土石的回填工作,不会形成新的环境破坏。因此,土地整治过程中,注意挖方土石的回填工作,不会形成新的环境破坏。
整个项目在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污染;施工过程增加地表空气的扬尘密度;施工中产生的包括水泥袋、砂子、石块等建筑垃圾影响环境美观。其中建筑垃圾可通过指定地点堆放、在施工结束后集中清运解决,项目区离居民点有一段距离,采用新型机械及新工艺施工过程中可以将噪声污染降低到最小,尽量不影响周边农户生产生活;扬尘问题属于暂时性的影响,随着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期的结束,这些不利影响将自行消除。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合以上分析结果可以看出,该项目实施不会对项目区及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相反,工程完工运行后,将使项目区内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得到彻底改善、水土流失问题得到有效控制、抗御旱涝等自然灾害能力大大加强、农田生态系统物能循环效率得到提高、系统功能更加稳定。总之,该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以正效应为主,项目建设在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的同时还具有显著的生态环境效益。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无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弥财农指〔2022〕24号2022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省对下补助经费)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根据《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达2022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省对下补助经费的通知》我市共获省对下补助经费5.73万元,资金主要用于2021年卫片违法图斑外业测绘工作,测绘数量根据实际需测绘的违法数而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1)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部下发卫片图斑的实地核查、内业比对、数据录入和违法用地用矿查处、整改,并对核查、填报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每个季度一次;(2)可视情况自行开展市级卫片检查;(3)做好日常执法监管工作,综合应用卫片成果和违法行为处理信息系统(综合统计)数据成果,评估乡镇(街道)年的自然资源管理秩序状况1次;(4)提请市人民政府对秩序混乱、违法用地用矿情况严重的乡镇(街道)开展约谈,并会同相关部门启动问责1次;(5)要以规范查处违法行为和推动查处整改落实到位为重点,督促市人民政府积极采取措施,消除自然资源违法状态;(6)通过自然资源为执法检查项目,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为自然资源科学监管,快速决策提供依据,不断促进自然资源监管的信息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自然资源的管理与服务水平。包括总体目标、阶段性目标。
2.预算年度目标:完成2021年卫片违法图斑外业测绘工作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测绘数量根据实际需测绘的违法数而定,测绘单位选举严格按照项目招标程序进行。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率;对象:2022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省对下补助经费5.73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评价原则:评价工作符合主客观条件,评价内容、方法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2.评价依据:具体查看项目实施所取得长效。
3.评价指标体系: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4.评价方法:根据本次被评价项目的特点和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我们采用了成本效益分析法作为主要评价方法。
5.评价标准:对照卫片图斑下发核查录入情况,及违法案件查处整改情况。
6.评价抽样:抽查卫片图斑核查录入及违法案件查处整改。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项目设施前设立项目绩效目标,项目实施过程中配合财政局进行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年末项目结束组织项目人员进行项目绩效自评。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项目已经完成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共完成2021年1272个外业核查及并在系统每月最后1天提交月清确认,因图斑分割实际录入系统1403个项目,已全部通过国家及省级审核。2021年共有土地违法图斑191个,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49 份,责停率为100%,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251份,立案查处32个,督促整改到位95个,未整改到位96个。2022年共计2022年实际收缴行政处罚金额达574.999万元。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项目计划实施进度基本明确,项目基本符合设计要求和目的,基本符合实际需要,项目决策依据较为充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按照中央、省、州有关绩效管理的文件要求,建立健全绩效管理机制,并开展了事前绩效目标编制、事中绩效跟踪、事后绩效评价及评价结果应用、公开等工作。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1.主要经验
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2.主要做法
继续严格执行已制定的财政资金管理中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资金拨付管理、项目资金审批管理、费用报销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管理制度;强化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资金预算管理制度,对项目的具体实施和支出的合理性进行事前的评估和事中及事后的监督及评价,同时针对以前年度项目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细化项目实施流程和项目预算编制,实施科学化的项目管理;强化项目负责人制度,更加严格地根据项目责任落实到人,对指标完成情况和项目管理情况负责。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上级支持资金有限,卫片违法用地测绘资金缺口过大。二是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乡镇人民政府是耕地保护的主体,但在工作中主体责任未达到落实,加之社区、村级组织监管职能缺失,对违法行为视若无睹,致使违法行为难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处置。三是群众自然资源管理知识缺乏,合法用地管地意识淡薄。部分群众对土地管理知识一知半解,在没有办理土地手续就着手进行建设,当执法人员发现违法行为要求其进行整改时,群众不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经济损失,因此不愿意配合整改。以上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门项目资金绩效。一下步加强绩效管理工作培训力度。强化素质培训,强化执法力度,加强群众宣传培训力度,增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保质保量完成绩效管理工作。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弥财农指〔2022〕48号(红财资环发〔2022〕98号)弥勒市干部规划家乡规划工作经费)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省委组织部等9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的通知》(云自然资〔2021〕57号),州自然资源局、州委组织部等9部门联合下发《红河州“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要求,利用3年时间完成全市城镇开发边界外131个行政村(社区)的村庄规划,2021年完成30%,2022年完成40%,2023年完成30%的工作任务要求,2021年完成41个行政村(社区)编制任务,2022年完成53个行政村(社区)编制任务,2023年完成37个行政村(社区)编制任务。其中,2021年省级试点1个为新哨镇夸竹社区,州级试点2个为新哨镇路体社区、西三镇花口村委会,市级试点6个(分别为朋普镇小寨村委会,虹溪镇招北村委会,竹园镇花园村委会、矣果村委会,东山镇新寨村委会,西一镇油榨村委会),其余33个为非试点行政村(社区)。于2021年3月选取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编制单位,编制《弥勒市西三镇花口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合同编制费用为36万元,主要内容包括:规划发展定位、村庄类型判断、产业发展规划、道路交通规划、土地用途管制、用地布局规划、公用工程规划、划定村庄建设边界、自然村规划等主要板块。
该笔资金主要用于高水平、高标准、高品质的完成弥勒市“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以高质量规划引领村庄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该项目主要涉及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
2.阶段性目标:质量指标—高质量完成“弥勒市干部规划家乡”工作;时效指标—按照省、州时限要求完成村庄规划编制;成本指标—编制费用和办公经费小于等于100万元;社会效益指标—满足弥勒市村庄发展需要;满意度指标—弥勒市人民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80%。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弥勒市“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按照省、州工作部署要求,市自然资源局及时研究,通过认真比选,于2021年3月,选取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弥勒市西三镇花口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单位,合同编制费用为36万元。编制进度:一是形成规划草案。2021年41个行政村(社区)和2022年53个行政村(社区)已完成实地调研、访谈、资料收集、现状分析和规划草案撰写等工作,其中《弥勒市西三镇花口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于2021年6月前形成规划草案。二是积极对接成果审查。2021年41个行政村(社区)于2022年3月前完成技术审查,其中《弥勒市西三镇花口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于2021年6月28日,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对《弥勒市西三镇花口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初步成果进行审查,对西三花口村的空间布局、村域范围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提质改造等相关项目布局、乡村振兴支柱产业构建以及合理优化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等方面提出初步修改意见,并对加快规划编制进度提出要求。2021年9月16日,西三镇人民政府围绕做出“农村模样、城市品质”的乡村振兴示范村进行了镇级审核,对产业布局、花口旅游、村庄业态布局等方面提出审核意见。2021年10月14日对修改完善的初稿向市规划审查组进行汇报,对进一步盘清村庄家底、旅游环线的打造、补齐村庄设施短板和提升村庄人居环境和服务水平提出审查意见。2022年53个行政村(社区)于2023年2月前完成技术审查。
目前,2021年41个行政村(社区)和2022年49个行政村(社区)已完成市人民政府审批,规划编制单位根据批准实施的“三区三线”对方案进行深化,确保村庄规划项目、空间的精准落地。《弥勒市西三镇花口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正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入库准备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目的:资金绩效评价的目的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对象和范围:弥勒市“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付款经费36.14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该次项目绩效评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事实为客观依据,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标准,采取进度、质量、数量以及实施区域群众满意度等相结合的原则。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要求,本次评价主要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分析评价、提交报告等阶段。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本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3.6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目前,已完成2021年41个行政村(社区)、2022年53个行政村(社区)成果编制。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决策情况得分:50分。为了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提升弥勒市村庄规划建设水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办好为民实事,服务基层发展,按照省、州、市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的工作安排,选取西三镇花口村作为试点村庄进行示范规划。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情况得分:50分。目前,已完成2021年41个行政村(社区)、2022年53个行政村(社区)成果编制。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得分:50分。一是引领弥勒市村庄高质量发展,二是按照省、州部署要求完成规划编制。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得分:30分。满足弥勒市村庄发展需要。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无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弥勒市“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开展范围广、编制量大、时间紧,目前由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弥勒市西三镇花口村社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合同金额36万元,按照合同约定,需支付费用28.8万元,截至目前7.2万元尚未支付。因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该笔费用,影响《弥勒市西三镇花口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入库工作的推进。
七、有关建议
该项目计划投资金额建议多方筹措资金补助。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按照“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要求,行政村规划编制费用在12-20万元,2021年编制经费约505万元,2022年编制经费约745万元,市级财政压力大,加之“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周期长,需要组织一定的技术力量和工作人员,印制工作表、工作手册等资料,增加了市级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的资金压力。工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规划编制工作推进,无法按时完成省、州工作部署风险。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弥财农指〔2022〕48号(红财资环发〔2022〕98号)弥勒市干部规划家乡规划工作经费)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省委组织部等9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的通知》(云自然资〔2021〕57号),州自然资源局、州委组织部等9部门联合下发《红河州“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要求,利用3年时间完成全市城镇开发边界外131个行政村(社区)的村庄规划,2021年完成30%,2022年完成40%,2023年完成30%的工作任务要求,2021年完成41个行政村(社区)编制任务,2022年完成53个行政村(社区)编制任务,2023年完成37个行政村(社区)编制任务。其中,2021年省级试点1个为新哨镇夸竹社区,州级试点2个为新哨镇路体社区、西三镇花口村委会,市级试点6个(分别为朋普镇小寨村委会,虹溪镇招北村委会,竹园镇花园村委会、矣果村委会,东山镇新寨村委会,西一镇油榨村委会),其余33个为非试点行政村(社区)。于2021年3月选取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编制单位,编制《弥勒市西三镇花口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合同编制费用为36万元,主要内容包括:规划发展定位、村庄类型判断、产业发展规划、道路交通规划、土地用途管制、用地布局规划、公用工程规划、划定村庄建设边界、自然村规划等主要板块。
该笔资金主要用于高水平、高标准、高品质的完成弥勒市“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以高质量规划引领村庄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该项目主要涉及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
2.阶段性目标:质量指标—高质量完成“弥勒市干部规划家乡”工作;时效指标—按照省、州时限要求完成村庄规划编制;成本指标—编制费用和办公经费小于等于100万元;社会效益指标—满足弥勒市村庄发展需要;满意度指标—弥勒市人民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80%。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弥勒市“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按照省、州工作部署要求,市自然资源局及时研究,通过认真比选,于2021年3月,选取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弥勒市西三镇花口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单位,合同编制费用为36万元。编制进度:一是形成规划草案。2021年41个行政村(社区)和2022年53个行政村(社区)已完成实地调研、访谈、资料收集、现状分析和规划草案撰写等工作,其中《弥勒市西三镇花口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于2021年6月前形成规划草案。二是积极对接成果审查。2021年41个行政村(社区)于2022年3月前完成技术审查,其中《弥勒市西三镇花口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于2021年6月28日,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对《弥勒市西三镇花口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初步成果进行审查,对西三花口村的空间布局、村域范围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提质改造等相关项目布局、乡村振兴支柱产业构建、合理优化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等方面提出初步修改意见,并对加快规划编制进度提出要求。2021年9月16日,西三镇人民政府围绕做出“农村模样、城市品质”的乡村振兴示范村进行了镇级审核,对产业布局、花口旅游、村庄业态布局等方面提出审核意见。2021年10月14日对修改完善的初稿向市规划审查组进行汇报,对进一步盘清村庄家底、旅游环线的打造、补齐村庄设施短板和提升村庄人居环境和服务水平提出审查意见。2022年53个行政村(社区)于2023年2月前完成技术审查。
目前,2021年41个行政村(社区)和2022年49个行政村(社区)已完成市人民政府审批,规划编制单位根据批准实施的“三区三线”对方案进行深化,确保村庄规划项目、空间的精准落地。《弥勒市西三镇花口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正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入库准备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目的:资金绩效评价的目的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对象和范围:弥勒市“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付款经费36.14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该次项目绩效评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事实为客观依据,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标准,采取进度、质量、数量以及实施区域群众满意度等相结合的原则。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要求,本次评价主要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分析评价、提交报告等阶段。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本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3.6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目前,已完成2021年41个行政村(社区)、2022年53个行政村(社区)成果编制。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决策情况得分:50分。为了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提升弥勒市村庄规划建设水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办好为民实事,服务基层发展,按照省、州、市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的工作安排,选取西三镇花口村作为试点村庄进行示范规划。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情况得分:50分。目前,已完成2021年41个行政村(社区)、2022年53个行政村(社区)成果编制。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得分:50分。一是引领弥勒市村庄高质量发展,二是按照省、州部署要求完成规划编制。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得分:30分。满足弥勒市村庄发展需要。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无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弥勒市“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开展范围广、编制量大、时间紧,目前由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弥勒市西三镇花口村社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合同金额36万元,按照合同约定,需支付费用28.8万元,截至目前7.2万元尚未支付。因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该笔费用,影响《弥勒市西三镇花口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入库工作的推进。
七、有关建议
该项目计划投资金额建议多方筹措资金补助。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按照“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要求,行政村规划编制费用在12-20万元,2021年编制经费约505万元,2022年编制经费约745万元,市级财政压力大,加之“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周期长,需要组织一定的技术力量和工作人员,印制工作表、工作手册等资料,增加了市级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的资金压力。工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规划编制工作推进,无法按时完成省、州工作部署风险。
附件: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