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30-111624-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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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3-04-2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弥勒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职能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国务院,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拟订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措施、长期规划、脱贫村提升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检查和监管。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各级财政衔接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并对全市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督促检查、工作指导、考核验收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市级项目库编制、衔接资金项目建设、衔接(扶贫)项目后续资产移交管理工作,并做好统筹协调和服务工作。
(3)具体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调查研究,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及解决全市过渡期间巩固脱贫成果中的重大问题,供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二是负责全市“三类人员”动态监测及帮扶工作。三是统筹协调组织开展行业部门巩固脱贫成果工作,确保政策、责任、工作、成效落实。四是负责统筹协调金融机构巩固脱贫成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财政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资金工作。五是宣传发动社会各界人士、企事业单位、回乡创业人士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巩固脱贫成果,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及捐赠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六是协调指导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弥勒单位定点帮扶工作。七是统筹组织做好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及成效考核工作、行业部门工作成效考核、定点帮扶单位考核、巩固脱贫成果评估检查等工作。
(4)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弥勒市乡村振兴局设有:
(1)综合科。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沟通对接上级及外部单位,统筹协调单位内部科室,审核向市委、市政府及州乡村振兴局报告、请示以及以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市乡村振兴局名义印发的公文;负责统筹协调市委、市政府转由市乡村振兴局办理的事项;负责做好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党的建设、党风廉政、意识形态、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党中央和省、州、市重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政策、法规、条例、制度的宣传贯彻;负责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政策性文件的起草、初审把关及执行检查;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会议、联席会议、综合会议的筹备、召开、服务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信息宣传工作,总结、宣传全市先进典型经验;负责接收、管理各种社会扶贫捐赠;承担职责范围对应的统计监测及信息工作;后勤服务保障、物资采购 、督察督办全局各科室交办文等工作落实情况及局领导交办的事项落实情况。
(2)项目科。承担项目、资金管理事项。负责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融资项目、社会帮扶项目的安排、规划、评审、验收、绩效评价、公示公告等工作,负责督导市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库建设、项目实施的管理监测;负责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及资产信息录入相关工作;负责雨露计划、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综合保险等行业帮扶政策落实工作;负责起草各级财政衔接资金计划、分配方案;配合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做好项目和资金监管工作;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资金绩效评价和信息系统线上监测,配合相关行业部门做好产业发展、村集体经济、资产性收益、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等工作;统筹协调推进金融帮扶工作,做好项目实施、雨露计划、小额信贷及财政贴息等工作的政策指导和检查督促。承担职责范围对应的统计、信息工作及办文办会。
(3)督查考评科。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重大事项、重要批示、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和督查检查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及省、州乡村振兴局文电、指示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配合各级民主党派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民主监督工作;研究制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脱贫攻坚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牵头开展乡镇党委、政府年度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成效考核,迎接中央、省州巩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评估考核调研督查;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市级核查工作。负责防返贫动态监测工作、年度动态管理工作、持续探索建立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动态管理长效工作机制;负责维护管理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云南省脱贫人口收入监测系统、政府救助平台市级账号,并做好对乡镇(街道)的统筹、指导、培训、调度等,做好动态管理、信息录入、数据清洗等工作;负责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相关工作;负责国办系统、省办系统、政府救助平台的大数据分析服务,包括测算梳理、分析、汇总,SQL Server数据库的安装维护、数据导入导出、根据逻辑关系编写SQL脚本进行查询分析等;承担职责范围对应的统计监测、信息工作及办文办会。负责全市挂包干部、包村干部培训,配合做好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村工作队员和挂职干部的选派、管理和培训等工作。
3.2022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聚焦责任落实,确保干部思想“不滑坡”。一是扛牢主体责任。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抽调组织部、宣传部等43家部门组成7个工作专班,专项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今年以来,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等会议50余次(市委常委会会议13次、市委专题会议1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8次、市政府专题会议2次、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8次、联席会议11次)研究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做到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确保进一步统一思想、明晰方向,保持队伍、作风、干劲不变。二是压实帮扶责任。市级“四套班子”负责同志继续联系12个乡镇(街道),市直单位继续跟进包保定点帮扶123个村,选派162名干部到54个村(社区)(脱贫村49个、乡村振兴重点村5个)担任第一书记和驻村队员,优化调整96家州市级单位和4296名干部继续结对帮扶脱贫户和“三类对象”,49家民营企业与12个乡镇49个脱贫村开展“万企兴万村"结对帮扶, 25家民营企业与12个乡镇25个行政村开展“万企兴万村”产业振兴示范点工作。形成市级领导、帮扶单位、乡镇、驻村工作队、挂联干部协同推进巩固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格局。三是健全工作机制。用好用活脱贫攻坚时期形成的五级调度、行业联席会诊、挂联帮扶、蹲点解剖麻雀、作战小分队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各级领导干部深入一线现场办公、现场解决问题,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以实际行动推动工作落地落实。同时,积极组建脱贫成果巩固专班、脱贫群众增收专班、检查督导专班,用机制推动工作高效落实。四是强化督导调度。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由市乡村振兴局牵头,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重点围绕“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增收、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常态化深入一线暗访督导调研,紧盯问题整改,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巩固脱贫成果。
(2)聚焦政策落实,确保持续帮扶“不断档”。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进一步强化就业、产业等措施,扶持助农增收,做好配套设施建设、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工作,促进脱贫成果提质增效。
一是积极应对疫情灾情。坚持一手抓防控、一手抓民生保障,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千方百计保障好群众基本生活和就医、用药等需求,加大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关心帮助力度,做好防疫政策及时告知和解疑释惑,加强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确保市场物资供应充足、物流配送渠道畅通,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正常生活的影响。
二是持续强化政策帮扶。用活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促进脱贫人口及边缘易致贫户发展产业。目前,完成新增放贷3914.95万元,受益农户达881户,全市贷款存量达8479.97万元,受益户2179户,逾期贷款19户60.83万元,逾期率0.72%。严格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大学生创业补贴等创业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脱贫劳动力、返乡农民工、生活困难失业人员等发放奖补资金。目前,发放贷款1.11亿元,扶持649人创业,带动2596人就业。用好综合保障政策,兜牢返贫底线。2022年审核发放返贫风险防控资金120万元,惠及农户145户(脱贫户34户、边缘易致贫户25户、突发严重困难户30户、一般农户56户);由市财政按照每户每年230元标准,投入34.25万元为“三类人员”购买防止返贫致贫综合保险,有效提高“三类人员”抗风险能力,筑牢底线。
(3)聚焦工作落实,确保推进力度“不减弱”。 聚焦“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动态监测与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和项目监管等重点工作,压实责任抓落实,强化措施抓成效,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巩固提升“三保障”及饮水安全保障质量。在全州率先制定出台教育、医疗、住房等11个衔接配套实施方案,持续强化政策落实,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教育保障方面,2022年以来,建立控辍保学“双线三级网格”包保责任体系,开展“四查三比对”,严格落实“四步法”,控辍保学实现动态清零。全市共有义务教育学生6.23万名,脱贫人口及“三类人员”8587名学生在校就读,开展送教上门69人;兑补学生资助资金8976.97万元(含雨露计划156.9万元),确保没有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医疗卫生保障方面,严格医疗保障政策落实,确保不因病发生新致贫返贫。兑付补助资金811.88万元为符合条件的44796名脱贫人口和“三类人员”落实参保资助政策;为10730人次落实医疗救助政策,直接救助金额691.27万元;四类慢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位,履约率100%。全市参加红河惠民保6.1万人,其中脱贫户及监测对象1065人,进一步减轻人民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住房保障方面,坚持“安全为本、因地制宜、农户主体、提升质量”的原则,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拯救老屋行动”,妥善解决基本的住房安全需求,实现“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目标。兑付补助资金664.6万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676户,竣工率100%,实现新增的危房户、无房户全部“清零”。饮水安全保障方面,持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排查,着力防范管护不到位、供水设施老化、季节性干旱缺水等问题。制定实施《弥勒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供水保障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实施弥勒市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重点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城乡供水一体化等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4.6亿元,覆盖人口16.54万人。2022年完成投资2.3亿元实施11件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进一步提升5个乡镇60个水窖村及11个水窖辅助村3.05万人的供水保障水平;投入153万元实施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36件,覆盖11个乡镇52660人;总投资5.09亿元,总库容达1350万立方米的龙泉水库水源工程将于12月底启动建设,项目建成后,将彻底解决西一、西二、西三、五山、巡检司等西部山区农村供水水源匮乏现状,全力保障农村群众“喝上水、喝好水”。
二是常态化抓实动态监测帮扶。落实《弥勒市2021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及帮扶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月分析、月研判、月监测、月报告”制度,形成“找政府救助平台实现低收入人口帮扶全覆盖”线上网络化和5425个网格点7018人网格员线下网格化,从上到下、自下而上双向预警监测及行业部门横向到边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截至2022年12月25日,新识别“三类人员”101户339人,通过帮扶,稳定消除风险77户280人。目前,“找政府”救助平台接到群众申请办件2663件,办结2506件,未办结157件,办结率94.1%。
三是管好用好衔接资金。做实2022年项目库动态调整,并把调整结果及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确保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全市项目库(2021-2025年)投资规模为42.86亿元(其中:2021年2.81亿元、2022年2.82亿元、2023年17.71亿元、2024年10.97亿元、2025年8.54亿元),项目个数2228个(不含到户措施)。2022年全市到位各级财政衔接资金5971万元(含易地搬迁后续产业、民族发展资金和美丽乡村奖补资金),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544万元,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681万元,州级财政衔接资金526万元,市级资金220万元,共批复实施项目119个。截至12月27日,完工率100%,资金支出为5971万元,支出进度100%。强化项目资产管理,对2021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资产开展清理登记和确权移交工作,已清理登记2021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资产134件,资产原始价值1.03亿元。
四是抓实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围绕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32项任务,全力推进产业培育、就业帮扶、社区融入等各项工作,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全市共有10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涉7个乡镇脱贫户441户2092人,同步搬迁户85户358人。2022年以来争取各级财政衔接资金328万元,实施朋普镇齐格村委会香椿芒果产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东山镇将军寨社区生猪养殖场二期建设项目、西二镇西龙村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西二镇2022年果蔬发展联农带农富农产业项目、江边乡2022年种桑养蚕产业扶持建设项目,进一步补齐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短板;各乡镇与441户搬迁脱贫群众签订就业帮扶协议,转移就业1507人,其中:就近就地就业人口924人,劳务输出512人,扶贫车间带动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22人,公益性岗位就业49人,实现有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
(4)聚焦成效巩固,确保收入稳定“不掉线”。一是持续推进脱贫人口稳定增收。始终将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压实增收责任,抓实动态监测和集中大排查工作。聚焦增收对象,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收入过万专项行动,将“抓增减支”作为增收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多渠道促进农户增收。精准帮扶对象。在常态化做好走访排查基础上,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2轮集中排查。集中排查期间,全市累计排查农户11.27万户41.12万人,摸排出增收困难户881户3121人,制定落实《弥勒市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4年)》、《弥勒市促进低收入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过万两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若干措施》,围绕增加生产经营性、工资性、转移性、财产性收入制定了“一户一策”增收帮扶措施,目前,已全部实现收入超过7000元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产业发展、就业帮扶、金融帮扶”等增收帮扶政策“一户一策”落细落实,其中:产业帮扶增收503户835人,占比57.09%;稳岗就业帮扶增收228户553人,占比25.87%;盘活资产帮扶增收171户179人,占比19.4%;利益联结帮扶增收188户644人,占比21.34%; 金融帮扶增收59户84人,占比6.67%;综合保障措施帮扶增收94户158人,占比10.66%。全市脱贫人口及“三类人员”人均纯收入已达1.51万元,收入过万率为99.21%,较2021年底人均纯收入1.29万元增加0.22万元。强化产业支撑。严格落实“四到县”财政衔接资金投入产业的比例不低于55%的要求,2022年全市投入各级财政资金用于产业项目3397.63万元,占到位总资金5971万元的56.9%,通过建设完善农田水利设施、种养基地配套设施、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对有产业发展条件的“三类人员”实施“菜单式”到户生产补助等帮扶方式,共实施产业帮扶项目73个,累计受益户57181户,其中脱贫户和监测对象14842户。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培育一批示范龙头企业、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农民合作社,制定《弥勒市关于建立“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推进产业帮扶全覆盖的实施方案》,通过与我市辖区66家企业、102家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采取订单收购、土地流转、就业务工、合作生产等方式,与具备产业发展条件的脱贫户10485户39695人进行“双绑”,59家企业、83家合作社、1家社会化服务组织与有产业发展条件的监测对象1195户4423人形成利益联结机制。投入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资金600万元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联农带农富农产业项目12个,带动39552户农户增收,其中受益脱贫户和监测对象5685户。稳岗拓岗就业。充分发挥我市在深圳设立的劳务服务工作站作用,累计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9.86万人,其中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1.89万人(省外务工4845人、市外省内务工1880人、乡外市内1939人、乡内1.01万人);“点对点”“一站式”直通车劳务输出17车次680人,对外出务工且稳定就业满3个月以上的人员,按每人600元的标准发放脱贫人口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58.32万元,共惠及972名脱贫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85个班5229人次,其中脱贫劳动力1373人,发放生活费和交通费补贴66.18万元,惠及583人;认定就业扶贫车间22家,吸纳2347人就业,其中脱贫劳动力118人,共发放补贴129.81万元;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1188个(含生态护林员),安排1188名脱贫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共计发放补贴920.08万元。整合资产资源。盘活土地、闲置房产等资源。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2022年,新增流转土地1.3万亩,全市累计流转土地面积19.52万亩。通过“党组织+龙头企业+合作社”带农户方式,探索发展产业带动型、资产租赁型、农旅融合创收型等“十种模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2022年,全市投入中央、省、州财政衔接资金921.05万元实施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25个,涉及11个乡镇(街道)21个行政村,其中受益脱贫村14个,村集体经济反哺群众受益。充分挖掘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引导各乡镇(街道)因地制宜、因村制宜发展乡村旅游产业,优先将有资源优势的脱贫村及低收入人口纳入乡村旅游产业体系,促进脱贫村经济发展,带动低收入群众增收。目前,135个村集体经济总收入5015.95万元,经营性收入2137.76万元,其中: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的135个,完成率100%。5-10万元的83个,10-50万元的44个,50万元以上的8个。经营性收入前三名:巡检司镇巡检社区163.48万元、西三镇马龙社区116.74万元、新哨镇招纳社区78.29万元。所有行政村(社区)村集体收入均达5万元以上。持续做好兜底保障。在农户减支上做文章,实现增收。实施低保动态管理和低保提标提补,发放补助资金3584.91万元,惠及全市脱贫人口及“三类人员”纳入低保7683人、特困供养635人、临时救助569人次。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2081.1万元,受益农户10.09万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5003万元,受益农户10.6万户;草原生态保护奖补资金885.05万元,受益农户8.5万户;公益林生态补偿金899.6万元,受益农户4.13万户;农机购置补贴366.35万元,受益农户0.13万户。
二是提升群众认可度。始终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持续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机制,加强走访宣传,宣传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宣传各项乡村振兴政策,提升群众对党的大政方针和政策规划,各类优惠政策和鼓励措施的知晓率,尽最大努力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弥勒好人”、“文明家庭”和“好家风好家训”等先进典型评选活动,以点带面,唤醒群众向善向上的力量,传递社会文明的新风尚, 开展收家治家活动,激发脱贫户及三类人员内生动力,切实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不断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提高群众满意度。
(5)聚焦有序衔接,确保接续振兴“不停滞”。一是科学编制村庄规划。聚焦乡村振兴20字方针,对131个城镇开发边界外的行政村区位优势、资源禀赋、产业支撑、村集体经济实力、文化特色等要素进行分类,其中,2022年编制53个行政村(社区),城郊融合类4个,集聚提升类41个,特色保护类8个。分类稳步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同时结合村庄特色,科学编制“多规合一”村庄规划,为全面推进乡村建设打下基础。
二是持续推进农业产业发展。围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一带两区一河谷”布局,立足自然优势和区位优势,坚持用工业理念谋划农业,依托温氏、立达尔、深圳光筑农业、红河烟草等50家知名龙头企业带动,采取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农民参与等多种方式,加快推进云南(弥勒)现代花卉产业园弥阳、虹溪片区建设,加速打造以南盘江低热河谷地区柑橘、芒果、葡萄、石榴、苹果等为重点的特色水果产业带,以东西两山高海拔山区、竹园朋普片区、弥阳新哨东风片区为重点的特色蔬菜产业带,以及以优质稻、玉米为重点的大宗粮食作物产业,逐步形成江边乡万亩芒果、五山乡万亩皇冠梨和柑橘、西二镇万亩柑橘、东山镇万亩冷凉蔬菜及特色养殖等“一乡一业”特色产业和绿水村香椿、舍姑及麟马村生猪养殖、钟山村半边红李子、清河村红美人桃、齐格村芒果等“一村一品”特色产品。目前,进入省级“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目录58个,进入州级“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目录69个。2022年,全市完成粮食播种面积83.15万亩,预计总产28.62万吨,蔬菜种植面积27.83万亩,预计总产42.29万吨,水果种植36.24万亩,预计总产35.77万吨,烤烟指导性种植面积16.61万亩,收购44.85万担,花卉园艺总种植面积7.8万亩,中药材种植5.66万亩。稳步推进温氏100万头生猪及2000万羽肉鸡、新广农牧65万套种鸡项目、云上黑山羊10万只养羊项目实施,全市出栏生猪、牛、羊分别为86万头、8.2万头、25万只,家禽出笼1900万羽,肉产量达11.91万吨。
三是持续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坚持市级统筹、乡镇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突出组织引领和干部带头,以“四治三融一示范”为抓手,大力推动乡村建设提档加速。“四治”同发力,推动人居环境再提升。全市累计建成农村卫生公厕561座,建成无害化卫生户厕9.6万座,覆盖率85%;投资1.26亿元建设垃圾中转站14座,建立“户清扫、村收集、镇清运、市处理”垃圾收转运处置机制;建成集镇污水处理厂10座,完成污水配套管网建设45公里,投入580万元安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0套,全市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41.18%;全面清理整治私搭乱建、残垣断壁,腾退村庄公共空间,深入推进乡村绿美行动,因地制宜打造“小菜园、小花园、小果园”等小生态板块,以“小切口”带动乡村风貌“大变化”。“三融”添活力,助力乡村建设再升级。坚持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发展思路,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群众增收致富;持续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文明新风示范村创建,全市创建文明村镇109个,着力打造一批民族特色村寨、传统文化村落和文化主题广场,村庄文化底蕴不断增强;强化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以村规民约、家风家教引领农村新风尚,引导群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示范”增动力,引领乡村振兴再加速。突出一个示范带动,着力打造乡村振兴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全市乡村建设工作提速升级。整合各级各类资金18.2亿元,建成美丽村庄215个、示范村36个,打造了一批农旅融合示范村、文旅融合示范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和乡风文明示范村,示范村呈现出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人精神的美丽乡村新景象。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一是强化责任抓监测。动员市级各帮扶干部会同乡镇积极开展动态监测工作。形成帮扶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村组干部、乡镇干部层层监测的工作模式,避免风险发现不及时和漏扶。
二是精准施策真销号。聚焦返贫致贫风险点,因户分析研判,按照“一户一案”要求,明确帮扶主责部门,分类归口制定并落实好帮扶措施,用活用好现有帮扶政策,实现真销号,并严格落实风险消除后30天以内开展回访的工作要求,确保风险真消实消。
三是用活配套政策抓帮扶。围绕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积极推进各行业帮扶措施落地见效,确保“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用好返贫风险防控资金、低保、临时救助等政策,有效防止返贫致贫,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绩效完成情况: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产业发展、农村生态环境、乡风文明建设、组织和人才建设、乡村社会治理、乡村规划和建设、分块负责、协同推进 , 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一是持续推进防返贫监测与帮扶工作。建立起“部门筛查预警+干部入户核查+农户自主申报”的工作机制;坚持每月集中办公,加强数据交换与风险研判处置;切实做好入户调查核实,严格纳入程序监测和后续管理。二是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落实控辍保学、教育资助政策;巩固基本医疗保障成果;建立起农村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三是持续筑牢防贫保险屏障。
(2)扎实做好易地搬迁后扶。不断完善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3)稳步推进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
(4)切实加强衔接资金和项目库管理。
(5)认真开展好驻村帮扶工作。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部门整体资金收支情况、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资金管理情况、取得成效情况进行自评,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按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的相关规定,设置了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即:绩效目标是否设立、绩效目标准确性、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预算完成率、支出进度、资金结余、“三公经费”控制率、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整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3)自评组织过程
一是评价范围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单位认真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二是根据部门及项目特性,制定绩效自评工作机制,以各科室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财务人员及涉及到的相关人员为成员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在开展绩效自评过程中,自评工作小组相互配合,提高绩效自评质量;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绩效目标、部门职能、年度计划及中长期规划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绩效自评报告应有客观真实的佐证材料作为支撑依据,绩效自评结束后,加强对绩效自评结果的应用,同时为部门评价和绩效评价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4)效果情况分析
本单位2022年度预决算收入、支出持平,内部管理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程序,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公“经费逐年下降,资产管理安全性和准确性逐步提高。建立并严格执行预决算管理制度、预决算公开公示制度及机关财务制度,单位财务管理力度不断加强。有关重点项目的实施进展顺利,达到了预期效果,群众满意,社会效益明显。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2022年单位预算批复,预算收入12336601.49元,预算支出2336601.49元。
2.整体收支情况
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1468677.17元,上年结转资金80000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68677.17元,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资金8000000.00元,占100.00%:其中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收入135437.60元,死亡抚恤收入681.48元,行政单位医疗收入69500.17元,事业单位医疗收入4124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收入18719.40元,行政运行收入1138178.14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入480000.00元,贷款奖补和贴息收入4477800.00元, 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收入13107115.38元。
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数10039677.17元,其中:基本支出1899407.17元,占18.92%,项目支出8140270.00元,占81.08%。
2.预算执行情况
我局2022年部门预算年初结转结余资金8000000.00元,收入总数11468677.17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预算支出总数10039677.17元,结转资金9429000.00元,执行进度51.57%。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我局在2022年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绩效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在日常管理中能做到各司其职,正常有序开展工作。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也是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及上级要求,无不合理违规之处,完成了全年的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绩效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细化绩效管理内容,不断提高绩效管理的质量和实效,部分项目未完成,主要的原因是上级资金下达较晚及部门项目实施时间跨度大,导致较少项目正在实施中,未完成绩效目标。
三、绩效自评结论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相关管理规定,做到各项收支安排使用符合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财政政策的要求,确保了单位正常运行和重大项目的实施,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和决算汇总工作, 2022年目标任务基本完成,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仍存在预算编制不够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附件2
(二)过程情况分析
附件2
(三)产出情况分析
附件2
(四)效果情况分析
附件2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在部门预算编制中,特别是编制项目预算和绩效目标不够精细以及不够全面。
2.由于预算管理绩效工作开展时间短,缺乏系统的理论知识培训,人员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充分,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了解,不熟悉,对工作重点理解把握不到位。由此造成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不能很好的完成。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针对绩效自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如下改进:
1.认真做好预算编制,细化预算编制工作,精准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充分评估合同支付进度和实际发放人数,充分考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些不可抗因素,尽量降低预算误差,避免资金结余。
2.进一步加强部门内部各科室和二级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强化项目责任管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有序执行。
3.将本年度自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和编制的依据,不断提高预算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相关制度,包括绩效目标审查制度、项目绩效考核制度、绩效奖惩制度等。
(二)加强业务培训,培养高素质专业人员,确保工作人员能更好的、更效率的完成工作。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弥勒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弥勒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