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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30-111746-761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4-21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综发〔2021〕40号)。2022年度我市住房租赁补贴中央补助资金共下达150万元,指标任务户数290户。

  (二)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弥勒市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办理程序严格按照中央、省、州文件有关规定,严格实行“初审、复审、公示、三榜定案”,确定租赁补贴对象。2022年度我市共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93户,发放住房租赁补助金总金额23.139万元,已完成指标任务户数。因近几年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和已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不能再重复享受住房租赁补贴,故到位的补助资金未能全部支付完成,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补助结余资金为126.861万元。

  为确保住房租赁补贴结余资金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部云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转发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综〔2014〕85号)第二条第一款第二节第一点要求:县(市、区)用于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的中央专项资金到年底时不得有结余;确有结余的,应于当年年底前及时将中央专项资金调整用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或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为提高我市住房租赁补贴结余资金使用效率,经2022年12月15日《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2022 年住房租赁补贴结余资金使用的请示》(弥建报〔2022〕158号)报请市人民政府,申请将我市 2022 年住房租赁补贴结余资金 126.861 万元用于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其中支付红河州弥勒市2022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资金116.861 万元,支付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资金 10 万元。

  2022年12月21日经弥勒市人民政府、弥勒市财政局批准同意按照《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2022 年住房租赁补贴结余资金使用的请示》(弥建报〔2022〕158号)办理。

  (三)项目绩效目标

  住房租赁补贴中央补助资金共下达150万元,指标任务户数290户。2022年度我市共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93户,已全部发放完毕,住房租赁补贴的发放解决了一批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住房问题,居民满意度均达到90%。

  (四)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弥勒市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办理程序严格按照中央、省、州文件有关规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单位积极组织开展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公示等工作,严格实行“初审、复审、公示、三榜定案”,确定租赁补贴对象。

  二、部门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 目的:评价2022年度指标任务户数290户,完成293户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租赁补贴的发放,项目是否达到预定绩效评价指标。

  2. 对象:弥勒市2022年住房困难租赁补贴发放保障对象。

  3. 范围:本市常住居民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各乡镇、弥阳街道、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及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且符合我市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的。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 评价原则:根据评价体系中的各项年度指标,是否达标。

  2. 评价指标体系:项目资金执行率、数量指标,时效指标,生态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3. 评价方法:采取现场访谈、查证佐证材料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绩效评价,评价重点主要包括项目资金使用保障范围是否合理、项目资金使用是否合规、项目绩效目标是否完成等内容。

  4. 评价标准:评价体系中的各项年度指标。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严格参照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对项目进行评价。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总体评价得分100分,项目资金执行率10分,数量指标25分,时效指标25分,生态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住房补助保障户目标任务290户,实际发放保障户数293户。住房租赁补贴的发放解决了一批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住房问题,居民满意度均达到98%。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 项目资金执行率:已完成

  2. 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 资金管理: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合规。

  2. 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时效指标:完成及时率达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 效益指标:效益质量达标。

  2.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90%。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坚持党建引领,统筹推动;坚持惠及民生,多措并举推动国家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因近几年随着农危房改造力度的加大,原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大部分被纳入农危房改造,不再符合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另原符合领取租赁补贴的部分家庭已申请入住公共租赁住房,不能再重复享受住房租赁补贴,故经审核符合领取住房租赁补贴条件的家庭逐年减少。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2〕11号)、《红河州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弥勒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我市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共申报5个,共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571套,每套建筑面积40-69平方米。项目总建设面积22.16万平方米,其中保障性住房建设总建筑面积7.82万平方米。

  年度完成率: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1571套,已建设竣工1001套,建筑面积4.76万平方米,在建570套,全部达到年度完成指标。

  出租使用率:弥勒医药孵化园134套已出租;弥阳工业区生活服务区建设项目(一期)788套,2022年至今作为市级疫情防控隔离用房,目前正在移交相关物资筹备房源分配出租事宜;红河雄风印业有限责任公司(宿舍楼)31套待企业厂房搬迁后投入使用,目前无偿出租给安保公司使用;弥勒锌鑫有色电冶有限公司(技工宿舍楼)48套已无偿分配给企业留驻人员使用、待企业正式复产后将按相关规定对企业职工进行分配。

  计划投资完成率: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共5个项目,已完成保障性租赁住房当年计划投资。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2年5个项目全部取得项目认定书,4个竣工项目全部达到分配入住标准,1个新建项目达到州级开工要求。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项目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2018年合并成立的弥勒市公共租赁住房领导小组调整为弥勒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采购、分配、管理及住房租赁补贴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认定、审批、管理等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市级各部门按照《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弥勒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履行相关责任。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 目的:评价2022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5个项目建设是否达到预定绩效评价指标。

  2. 对象:2022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5个项目。

  3. 范围:红河雄风印业有限责任公司宿舍楼31套;弥勒医药保健孵化园宿舍楼134套;弥勒锌鑫有色电冶有限公司技工宿舍48套;弥阳工业区生活服务区(一期)788套;弥阳工业区生活服务区(二期)570套。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 评价原则:根据评价体系中的各项年度指标,是否达标。

  2. 评价指标体系:绩效目标填报是否规范、完整25分;绩效目标是否充分细化、量化25分;是否选取了最能体现总体目标实现程度的关键指标,且指标值明确、合理,符合行业正常水平或事业发展规律25分;预算资金规模和支出方向与项目预期达成目标是否匹配,是否成本过高25分。

  3. 评价方法:采取现场访谈、查证佐证材料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绩效评价,评价重点主要包括项目预算编制是否合理、项目资金使用是否合规、项目绩效目标是否完成等内容。

  4. 评价标准:评价体系中的各项年度指标。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严格对照《2022年度弥勒市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弥财发〔2022〕102号)执行相关绩效考评工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建设套数1571,完成竣工验收1001套,开工建设570套,达到年度完成标准;开工目标完成率100%,一个新建项目570套已开工;已保家庭户数占应保家庭户数比例100%,弥勒医药保健孵化园宿舍楼134套已投入运营,提交租住申请86户,已提供86户租房;新市民、新青年满意度9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 项目立项: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

  2. 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

  3. 资金投入:预算编制科学、资金分配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 资金管理:中央补助资金到位率达标,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合规。

  2. 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出台了《弥勒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弥勒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弥勒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管理通知》等,完善了项目建设、运营、申请等审批流程及工作规程。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 产出数量:完成率达标,完成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571套,其中,完成存量转换房1001套,新建570套,均已达到省州目标任务要求。

  2. 产出时效:新建项目开工率100%,达到开工标准。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 社会效益:已保家庭户数占应保家庭户数比例大于等于80%,达到100%,2022年有134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出租运营,提交租房申请的对象已全部入住,共计出租86套房间。

  2.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新市民、新青年满意度大于等于80%,达到90%。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2〕11号)《红河州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弥勒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立健全配套基础制度,细化落实支持政策;多渠道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促进实现弥勒市人民住有所居。出台了《弥勒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弥勒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弥勒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管理通知》等制度,完善了项目建设、运营、申请等审批流程及工作规程。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红河州弥勒市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共涉及14个小区,21幢住宅楼,347户居民,改造房屋总建筑面积为4.01万平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3052.08万元。目前,14个小区已全部开工建设,其中9个小区已完成外立面、屋面防水、雨污、供水、强弱电主管网铺设,剩余9个小区正在进行机动车棚、停车划线、绿化、智能安防设备及5个小区管网建设。到位资金共403万元,已全部拨付到项目单位。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下达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403万元,年度实际改造面积为4.01万平方米,改造户数347户,改造栋数21栋,改造小区14个,实际开工率100%,通过老旧小区改造,居民基础配套设施、居住条件得到改善,居民满意度均达到90%。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项目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组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组织、指导、协调和进度督查工作,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建立从项目监理、经理、施工队到操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职责,管生产必须管质量,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全面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 目的:评价农业银行职工宿舍(弥勒支行)(红烟支行)、老圣洁医院宿舍区、制药厂职工宿舍、县车队职工宿舍等14个老旧小 区改造建设项目是否达到预定绩效评价指标。

  2. 对象:弥勒市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

  3. 范围:农业银行职工宿舍(弥勒支行)(红烟支行)、老圣洁医院宿舍区、制药厂职工宿舍、县车队职工宿舍等14个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 评价原则:根据评价体系中的各项年度指标,是否达标。

  2. 评价指标体系:资金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

  3. 评价方法:采取现场访谈、查证佐证材料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绩效评价,评价重点主要包括项目预算编制是否合理、项目资金使用是否合规、项目绩效目标是否完成等内容。

  4. 评价标准:评价体系中的各项年度指标。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严格参照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改造绩效目标表对项目进行评价。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总体评价得分95分,评价等级优,项目决策、项目过程、产出、效益均达标,资金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45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该项目年度改造面积≥40100平方米,实际改造面积为40100平方米;改造户数≥347户,实际改造户数347户;改造栋数≥21栋,实际改造栋数21栋;改造小区数≥14,实际改造14个小区;开工目标完成率≥100%,实际开工率100%;通过老旧小区改造,居民基础配套设施、居住条件得到改善,居民满意度均达到9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 项目立项: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

  2. 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

  3. 资金投入:预算编制科学、资金分配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 资金管理:资金到位率未达标,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合规。

  2. 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 产出数量:完成率基本达标。

  2. 产出质量:质量达标。

  3. 产出时效:完成及时率基本达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 项目效益:项目效益基本达标。

  2.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80%。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坚持多方参与、保障资金,居民群众唱“主角”,推进共管共治“不吹壳子”,强化工作落实精准度:规划设计“看得更远”、工程把关“抓得更实”、后续治理“做得更细”,与市政管网同步实施改造,提升管网质量,有效提升城市管网承载能力;突出重点打造,完善服务配套设施。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2022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及省级统贷项目省级规划示范村本息补助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云发〔2015〕17号)、《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规划(2015- -2019年 )》(云建村〔2015〕52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国家开发银行专项低息贷款支持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 85号)、《云南省2015- -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贷项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省级规划示范村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合作实施协议》。完成2022年度完成2016年省级示范村西一镇油榨地村委会油榨地村省级示范村贷款本息还款率支付141600元及2022年度农村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兑付资金 664.6 万元。

  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省州下达农村危房改造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省、州下达我市农危房及农房抗震房建设任务 676户;其中农危房改造 35户,农房抗震房改造 641 户。

  (二)市级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我市根据上级的要求,按照“安全为本、因地制宜、农户主体、提升质量”的原则,相继印发了《弥勒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住房安全保障实施方案》《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度农村危房和农房抗震改造保障对象审核审批工作的通知》。组织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按程序完成改造农户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市级各有关部门对相关信息全覆盖的核查和联审。督促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推动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落实保障对象公示制度,强化群众监督作用。确保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收入群体及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全部纳入支持范围。

  (三)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接续支持)试点项目建设工作

  2022年,在保留民族优秀传统建筑风格和满足安全稳固的基础上,按照“结构安全、分区合理、功能完善、绿色环保、风貌协调、特色突出”的要求及“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以非常之智”抓规划设计和“一户一方案”编制工作,“以非常之力”抓项目进度,完成西一镇大云村委会黑泥凹村、西三镇戈西村委会小龙潭村、五山乡箐口村委会大箐口村255户的农房功能提升建设工作。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2年度,中央补助资金 664.6 万元。

  (二)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我市充分调动危房户自身积极性,动员农户投工投劳和开展群众互帮等方式控制改造成本。依据改造方式及补助对象等情况合理确定分级分类补助标准。由各乡镇(街道办)根据实际情况,把握好不同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等不同情形之间的平衡,统筹其他涉农资金科学合理设定分级分类的补助标准,年度改造任务竣工验收决算后切块下达资金有结余的按原渠道归还,超出部分由乡镇自筹资金解决。原则上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的补助标准不得高于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补助标准,农房抗震改造资金不得高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且最高不超21000元。

  四、绩效自评结论

  抗震服务中心自评“优秀”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农房抗震房项目资金下达较晚分批下达导致指标任务建设开工率缓慢。我市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体情况较好,资金使用规范,但仍存在尚待完善的地方:一是危房改造农户个别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批程序不规范;二是档案整理细节之处还需进一步规范。

  六、部门项目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下一步,严格执行“农户个人申请、村集体评议、镇街审核、区级审批、签订协议、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的流程,规范改造对象的认定、审核审批和操作程序,建立三级公示制度。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促进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健康发展。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深入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项,确保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审核审批、改造内容及补助资金兑付等各个工作环节的廉洁、公正、高效、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和改造效果有较大提高,群众的满意度有了较大的提高,充分发挥了农危改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农村存量危房做到“应改尽改”,新增危房存量全部“清零”,实现“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的目标,困难群众住房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的目标要求,有效助推全市脱贫攻坚步伐。

  

  弥师路(锦屏路段)道路绿化景观提升改造一期绿化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弥勒市弥师路(锦屏路段)道路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对滇东南交易中心-老三那线830米道路、老三那线-吉山北路1400米道路、吉山北路-红烟路180米道路、红烟路-弥勒大道590米道路进行绿化提质改造,对以上路段的机非隔离带绿化乔木、灌木进行重新搭配栽种,进一步提升道路沿线的景观效果。项目审定金额823.82万元,现已支付款项550万元,余款273.82万元。

  弥勒城市主要道路品质提升一期绿化工程,改造路段包括弥勒大道、人民路、中山路、温泉路、髯翁路、上清路。建设内容涉及移除原有乔木移栽新乔木、地被植物,土方回填,安装给水管道,人行道改造等。2022年5月18日完成终验,项目预计工程款7000万元,现已支付款项2380万元,余款462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总体目标:为加快推进弥勒太平湖国际生态旅游度假区建设,改善弥勒大道、人民路、中山路、髯翁路、温泉路、上清路的道路绿化品质,提升弥勒城市形象,努力营造整洁、优美、亮丽的城市环境,为广大游客留下美好印象和提升城市品牌效应。

  阶段性目标:为加快推进弥勒太平湖国际生态旅游度假区建设,改善弥勒大道、人民路、中山路、髯翁路、温泉路、上清路的道路绿化品质,提升弥勒城市形象,努力营造整洁、优美、亮丽的城市环境,为广大游客留下美好印象和提升城市品牌效应。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弥勒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弥政办发〔2020〕38号)和《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所述绩效指标,进行了逐项对照评分,完成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根据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总体为优。具体得分情况如下:

  项目资金执行绩效自评得分10分,产出指标绩效自评得分50分,效益指标绩效自评得分30分,满意度指标绩效自评得分10分,合计自评得分100分。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项目绩效自评及评价结果:弥师路(锦屏路段)道路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城市主要道路品质提升一期绿化项目完成绩效自评,满分为100分,自评实际得分为98分。详见评分表:自评得分。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项目补助资金2000万元,实际支付金额2000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为切实解决市区部分道路绿化差的问题,市区主要道路进行绿化提质改造有助于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再塑和美化城市形象。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该项目严格按照招投标流程进行,严格规范使用项目补助资金。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完成绿化改造面积136225.98平方米,完成绿化移栽成活达标率100%,完成绿化养护达标率90%。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建设,提升城市形象,人民群众居住环境得到改善。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紧紧围绕“现代田园城市、健康生活福地”的城市定位,全力以赴开展好“美丽县城”建设、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城市更新等工作,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对绩效工作意识不强,绩效工作力量薄弱,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内容和要求理解把握不到位,评价报告过于简单、深度不够,分析问题较为随意。

  七、有关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相关文件学习,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绩效意识。二是进一步对项目申报材料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切实推进绩效管理工作的落实。

  

  2022年弥勒市中山路提档升级改造及弥勒市城北片区七条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一是中山路提档升级。中山路自锦屏路至二环南路段,项目主要建设改造内容包括路面工程改造、交通标识设置、地下雨污分流改造、强弱电入地改造、绿化亮化提升、城市家具、智慧公交站台及相关市政基础设施内容。改造道路总长 2340m,宽度 25m-30m。总投资 4668.81万元。二是城北七条路。城北片区 新建 市政道路 七 条 ,全长 6882.55米,横 一 路道路全长 785.427 米,道路路宽 20 米,横二路道路全长 460.464 米,道路路宽 30 米,横三路道路全长 1007.497米,道路路宽 18 米,横四路道路全长 1225.216 米,道路路宽 20 米,纵一 路道路全长 937.35 米 , 道路路宽1 5 米,纵二路道路全长 888.308 米,道路路宽 25 米,纵三路(王炽路北延线)道路全长 1578.29 米,道路路宽 40 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含路基、路面)、绿化、路灯照明、强弱电、给水、雨水、污水及综合管线等。总投资 25304.15万元。

  项目累计到位资金共计700万元,2022年拨付700万元到项目单位,支付率达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下达地方财政资金700万元。年度目标中山路完成改造道路2340m,城北七条路完成部分道路建设。实际完成中山路提档升级整个项目雨污、供水、公厕、道路、强弱电管网敷设均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城北七条路完成横二路、横四路、纵二路粗骨料沥青层铺设,达到通行条件。正在推进纵二路南延线路段。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建立专门的机构作为项目执行单位,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及管理工作,委派专人担任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决策、指挥、执行及对内、外谈判与联络工作。项目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法规,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供货、施工安装、监理等履行单位。各履行单位应与本项目执行单位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认真履行合约责任。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目的:评价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弥勒市市政基础设施(中山路)提档升级改造工程及弥勒市城北片区(七条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完善周边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全面提升城区人居环境,对城区市政道路建设是否达到预定绩效评价指标。

  2.对象:2022年弥勒市市政基础设施(中山路)提档升级改造工程及弥勒市城北片区(七条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3.范围:项目实施为2个项目。计划中山路完成改造道路2340m,城北七条路完成部分道路建设。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评价原则:根据评价体系中的各项年度指标,是否达标。

  2.评价指标体系:项目决策15分,项目过程20分,项目产出35分,项目效果30分。

  3.评价方法:采取现场访谈、查证佐证材料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绩效评价,评价重点主要包括项目预算编制是否合理、项目资金使用是否合规、项目绩效目标是否完成等内容。

  4.评价标准:评价体系中的各项年度指标。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严格参照2022年地方政府资金绩效目标表对项目进行评价。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总体评价得分95分,评价等级优,项目决策、项目过程、产出、效益均达标,项目决策15分,项目过程20分,项目产出30分,项目效益30分。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该项目年度目标中山路完成改造道路2340m,城北七条路完成部分道路建设。完善周边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全面提升城区人居环境,群众满意度均达到≥9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15分)

  1.项目立项(5分):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

  2.绩效目标(5分):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

  3.资金投入(5分):预算编制科学、资金使用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20分)

  1.资金管理(10分):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合规。

  2.组织实施(10分):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30分)

  1.产出数量(5分):完成率达标。

  2.产出质量(10分):质量达标。

  3.产出时效(5分):完成及时率达标。

  4.产出成本(10分):成本节约率达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30分)

  1.项目效益(15分):项目效益达标,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全面提升城区人居环境。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5分):群众满意度≥90%。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无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弥勒市城北片区(七条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资金缺口大,导致项目存在停滞;项目用地因素未保障,导致部分前期手续无法完善。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湖泉生态园绿化养护及印云路道路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 湖泉生态园绿化养护及设施完善费

  弥勒市湖泉生态湿地综合治理项目总占地面积3550余亩,总体规划共有7个水面、5个景区,7个水面水域面积达1700余亩,蓄水250余万立方米,生态覆盖面积达90%,绿化面积达79%。

  自2020年至2022年三年,湖泉生态园绿化养护及设施完善共计投入计820.56万元,其中机械费用37.44万元,支付人工费用545.38万元,栽种苗木、草坪草籽、物资费用90.77万元,肥料、农药费用146.97万元。移栽天竺桂423棵,撒播草坪42,357平方米,先后栽种美女樱33,073盆;栽种老人葵、狐尾椰子、董棕、龙骨葵320棵,满天星、金线菖蒲等灌木地被50,550株,改造绿化面积54,307.5平方米。

  该项目累计到位资金共计105万元,2022年拨付105万元,支付率达100%。

  2. 印云湖道路建设

  完成印云湖宽8.5米,长480米道路建设,给排水管网2,000米(雨水、污水、给水、强弱电管网),人行道及彩色透水混凝土宽5米、长450米改造及周边约10,000平方米绿化改造,共计投入433万元。

  以上两项累计到位资金共计105万元,2022年拨付105万元,支付率达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下达专项资金105万元,全部使用到位并完成生态园绿化管养及印云湖道路建设。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由专业部门承担该项目的执行,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及管理工作,委派专人担任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决策、指挥、执行及对内、外协调与联络工作。项目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法规,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供货、监理等履行单位。各履行单位应与本项目执行单位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认真履行合约责任。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目的:评价2022年度目标完成100%。建设内容包括绿化、给排水、管网等工程。

  2.对象:弥勒市湖泉生态湿地综合治理项目及印云湖建设。

  3.范围:湖泉生态园内进行绿化管养及印云湖建设。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评价原则:根据评价体系中的各项年度指标,是否达标。

  2.评价指标体系:项目决策15分,项目过程20分,项目产出35分,项目效果30分。

  3.评价方法:采取现场访谈、查证佐证材料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绩效评价,评价重点主要包括项目预算编制是否合理、项目资金使用是否合规、项目绩效目标是否完成等内容。

  4.评价标准:评价体系中的各项年度指标。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严格参照2022年地方政府资金绩效目标表对项目进行评价。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总体评价得分99分,评价等级优,项目决策、项目过程、产出、效益均达标,预算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50分,项目效益29分,满意度10分。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该项目年度目标100%,建设内容包括绿化、给排水等工程。实际实施100%。项目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将有效增强城市园林景观,营造福地弥勒旅游氛围。满足群众康养、健身需求,提升我市人居环境品质,群众满意度均达到≥10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15分)

  1.项目立项(5分):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

  2.绩效目标(5分):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

  3.资金投入(5分):预算编制科学、资金使用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15分)

  1.资金管理(5分):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合规。

  2.组织实施(10分):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35分)

  1.产出数量(10分):完成率达标。

  2.产出质量(10分):质量达标。

  3.产出时效(5分):完成及时率达标。

  4.产出成本(10分):成本节约率达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25分)

  1.项目效益(15分):项目效益达标,项目有效增强城市园林景观,营造福地弥勒旅游氛围。满足群众康养、健身需求,提升我市人居环境品质。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群众满意度≥100%。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无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七、有关建议

  无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弥勒市城市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弥勒市城市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于2021年10月9日经弥发改复(2021) 68号批复实施,建设内容:计划在城区新建城市立体停车场3个,总建筑面积28885.6平方米,设计车位664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购置、立体停车场建设、绿化、给排水及照明、充电桩、服务管理用房等工程,购置安装监控设备及管理收费设施等。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项目建设工期:2022年-2024年。

  项目分期实施,目前实施弥勒市城市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温泉、铺田)于2022年7月19日确定中标单位:以弥勒市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牵头单位,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为成员单位的联合体,签订了《项目总承包合同》并进场施工。目前温泉停车场(熙和路)完成主体封顶,现实施砖砌体施工;铺田停车场(红烟路)完成塔吊基础及工程试桩桩帽浇筑,现实施基础承台施工。

  弥勒市城市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资金构成为:财政预算、自筹、申报各级政府资金以及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2022年1月30日收到市财政拨入2022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7500万元。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认真遵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资金使用范围,拨付资金须有经办人、项目业主负责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人、财政部门、市分管领导的签章,做到层层把关,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拨付资金的同时,出具风险提示函,提示项目主管部门严格按项目批复实施进度和规定用途使用财政专项资金。

  项目累计到位资金共计7500万元,2022年拨付4965.65万元到项目单位,支付率达66.2%。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下达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7500万元。年度实际完成温泉停车场(熙和路)主体封顶建设;完成铺田停车场(红烟路)塔吊基础及工程试桩桩帽浇筑。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建立专门的机构作为项目执行单位,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及管理工作,委派专人担任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决策、指挥、执行及对内、外谈判与联络工作。项目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法规,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供货、施工安装、监理等履行单位。各履行单位应与本项目执行单位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认真履行合约责任。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目的:评价2022年度目标完成一座立体停车场建设。建设内容包括土地购置、立体停车场建设、绿化、给排水及照明、充电桩、服务管理用房等工程,购置安装监控设备及管理收费设施等是否达到预定绩效评价指标。

  2.对象:弥勒市城市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

  3.范围:项目计划在城区新建城市立体停车场3个,总建筑面积28885.6平方米,设计车位664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购置、立体停车场建设、绿化、给排水及照明、充电桩、服务管理用房等工程,购置安装监控设备及管理收费设施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评价原则:根据评价体系中的各项年度指标,是否达标。

  2.评价指标体系:项目决策15分,项目过程20分,项目产出35分,项目效果30分。

  3.评价方法:采取现场访谈、查证佐证材料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绩效评价,评价重点主要包括项目预算编制是否合理、项目资金使用是否合规、项目绩效目标是否完成等内容。

  4.评价标准:评价体系中的各项年度指标。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严格参照2022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绩效目标表对项目进行评价。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总体评价得分85分,评价等级优,项目决策、项目过程、产出、效益均达标,项目决策15分,项目过程15分,项目产出30分,项目效益25分。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该项目年度目标一座立体停车场,建设内容包括土地购置、立体停车场建设、绿化、给排水及照明、充电桩、服务管理用房等工程,购置安装监控设备及管理收费设施等。实际实施两座立体停车场,目前温泉停车场(熙和路)完成主体封顶建设;铺田停车场(红烟路)完成塔吊基础及工程试桩桩帽浇筑。待停车场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将有效缓解和逐步解决我市停车供需矛盾,营造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满足群众出行需求,提升我市静态交通环境品质,群众满意度均达到≥10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15分)

  1.项目立项(5分):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

  2.绩效目标(5分):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

  3.资金投入(5分):预算编制科学、资金使用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15分)

  1.资金管理(5分):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执行率66.2%,资金使用合规。

  2.组织实施(10分):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35分)

  1.产出数量(10分):完成率达标。

  2.产出质量(10分):质量达标。

  3.产出时效(5分):完成及时率达标。

  4.产出成本(10分):成本节约率达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25分)

  1.项目效益(15分):项目效益达标。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群众满意度≥100%。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无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土地要素未保障,已于2022年8月12日在云南省补充耕地指标市场交易平台购买指标,待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弥勒市城市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二期,选址存在困难。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2022年度弥勒市污水处理补助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弥勒市污水处理厂位于弥勒市弥阳街道弥西哨村,占地面积78.8亩,设计处理规模近期(2015年)为2.5万吨/日,远期(2025年)扩建为5.0万吨/日,采用间歇循环式CASS工艺,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污水处理厂承接弥勒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服务人口约15万人。项目于2010年6月29日建成投运,2014年8月26日通过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组织的竣工环保验收。该项目由弥勒市住建局负责建设,于2010年10月与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TOT协议,2011年1月1日正式交由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运营,运营期为30年。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出水水质已经难以满足现在的环保要求,同时应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定位要求,全面实施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工作,因此需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技改,使其出水指标达到一级A标准。2020年7月27日与弥勒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提标改造的补充协议,于2021年7月7日弥勒市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签订EPC工程总承包合同,于2021年7月10日开工建设。

  (二)项目绩效目标。

  完成2022年处理水量满足城市安全正常排水需求 ,出水水质达到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排放标准,完成市里2021年下达的COD,NH3-N等节能减排目标。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公司共有环境工程、化验、机修、电工、污水处理工等各类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24人,承担整个弥勒市城区污水处理的任务,负责整个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营工作,确保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功能的发挥,同时执行污染物减排工作,为弥勒生态文明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 目的:评价2022年污水处理补助支出是否达到预定绩效评价指标。

  2. 对象:2022年污水处理补助项目。

  3. 范围:2022年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营工作。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 评价原则:根据评价体系中的各项年度指标,是否达标。

  2. 评价指标体系:资金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

  3. 评价方法:采取现场访谈、查证佐证材料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绩效评价,评价重点主要包括项目预算编制是否合理、项目资金使用是否合规、项目绩效目标是否完成等内容。

  4. 评价标准:评价体系中的各项年度指标。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严格参照2022年污水处理补助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对项目进行评价。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总体评价得分99.5分,评价等级优,项目决策、项目过程、产出、效益均达标,资金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49.5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完成2022年处理水量满足城市安全正常排水需求 ,出水水质达到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排放标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 项目立项: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

  2. 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

  3. 资金投入:预算编制科学、资金分配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 资金管理: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合规。

  2. 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 产出数量:完成率基本达标。

  2. 产出质量:质量达标。

  3. 产出时效:完成及时率基本达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 项目效益:项目效益基本达标。

  2.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80%。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无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投入补助资金不足,导致污水处理企业生产经营存在困难。因财政资金吃紧,保“三保”与其他工作重心支出不能做到同时兼顾。尽管目前未出现重大问题,需要尽快解决,避免出现恶性循环。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红河州弥勒市城市防洪排涝工程(二期)建设项目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红河州弥勒市城市防洪排涝工程(二期)建设项目拟对弥勒市易涝的拖白路、王炽路、吉山路、红烟路、莲花路、髯翁路、温泉路等片区改建优化雨水系统及入地埋设管线管道30.5公里,对易涝城中村铺田社区、温泉社区等弥阳街道老旧城中村排水管道改造15.3公里。项目批复投资11824.87万元,获得上级补助资金包括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1000万元和省预算内前期费补助资金4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项目计划分期实施,一期实施髯翁路、莲花路、行政北路、庆来路、熙和路、温泉路等道路易涝点及弥西哨、拖白等城中村排水管网整治,计划埋设排水管网9.432公里,一期投资约2800万元。预期目标为完成弥西哨村南连接线段510米DN1200排水管埋设、温泉路中段680米DN600排水管埋设、莲花路中段710米DN1000排水管埋设、行政北路700米DN1000排水管埋设、髯翁西路延长线南侧1880米DN800-1500排水管埋设、拖白村约3千米排水管埋设。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由市住建局组织实施。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 目的:评价2022年红河州弥勒市城市防洪排涝(二期)建设项目支出是否达到预定绩效评价指标。

  2. 对象:2022年红河州弥勒市城市防洪排涝(二期)建设项目。

  3. 范围:弥西哨村南连接线段510米DN1200排水管埋设、温泉路中段680米DN600排水管埋设、莲花路中段710米DN1000排水管埋设、行政北路700米DN1000排水管埋设、髯翁西路延长线南侧1880米DN800-1500排水管埋设、拖白村约3千米排水管埋设。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 评价原则:根据评价体系中的各项年度指标,是否达标。

  2. 评价指标体系:资金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

  3. 评价方法:组织内部绩效考评组进行考评。

  4. 评价标准:依据2022年红河州弥勒市城市防洪排涝(二期)建设项目年初指标达标情况。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严格参照红河州弥勒市城市防洪排涝(二期)建设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对项目进行评价。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总体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优,项目决策、项目过程、产出、效益均达标,资金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完成弥西哨村南连接线段510米DN1200排水管埋设、温泉路中段680米DN600排水管埋设、莲花路中段710米DN1000排水管埋设、行政北路700米DN1000排水管埋设、髯翁西路延长线南侧1880米DN800-1500排水管埋设、拖白村约4.7千米排水管埋设。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 项目立项: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

  2. 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

  3. 资金投入:预算编制科学、资金分配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 资金管理: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合规。

  2. 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 产出数量:完成率基本达标。

  2. 产出质量:质量达标。

  3. 产出时效:完成及时率基本达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 项目效益:项目效益基本达标。

  2.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96%。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本项目获得上级补助资金共计1040万元,主要结合上级补助资金补助范围进行绩效设定。如1000万元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只补助在实体工程建设,绩效设定围绕资金支付要求主要从项目实际进度进行设置,最终资金按照年度支付要求完成了支付。40万元为省预算内补助资金,只补助在项目前期工作,因本项目设施开展了可研、初设、地勘等大量前期工作,绩效设定主要从项目完成性考虑。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弥勒市“一水两污”PPP项目2022年度垃圾收转运营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红河州弥勒市“一水两污”PPP项目,涉及弥勒市12个乡镇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股权关系:红河州弥勒市“一水两污”PPP项目注册资本金1.98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5%;其中,碧水源公司出资14850万元占股75%,出资到位;弥勒市政公司出资4950万元占股25%,出资到位4638.30万元。特许经营期限:垃圾收转运及处置14年,供排水27年;建设期5年。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总目标: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努力实现“四创”工作目标。

  阶段性目标:加强垃圾中转站的建设,重点抓好城区弥勒市弥阳镇大型中转站和乡镇新哨镇大型中转站新建工作,并确保城乡垃圾及时高效收集转运,做到垃圾不落地,日产日清,收运率一直保持100%。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一是:弥勒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建设,由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和监管。二是:弥勒市环卫站成立了垃圾收运考核组,对城区片区日常巡查,加大对弥勒市垃圾收转运工作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垃圾及时清运。三是:弥勒市环卫站和弥勒市乡镇政府对全市垃圾收运工作进行月考核,季点评,每月考核低于90分,垃圾处理费就按照80%结算,加强了生活垃圾收转运管理。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专项对弥勒市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等特殊经营全过程实施监管,包括服务质量、项目经营状况和安全防护措施等。目前弥勒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垃圾中转站3座,安排100多辆垃圾车对弥勒市城区和覆盖范围的7个乡镇进行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2022年共转运处理弥勒市垃圾99800.62吨。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绩效评价原则:一是遵循客观公正公开原则;二是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三是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四是坚持真实性、科学性和规范性相结合原则。

  评价指标体系:一是双方签订的《弥勒市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建设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二是《弥勒市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日常考核管理办法》。

  评价方法:目标效益分析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弥勒市政府对覆盖范围的农村垃圾收转运工作进行月考核,季点评,加强了垃圾收运管理。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绩效评价:城乡生活垃圾收运项目实现了作业市场化、公司化、专业化运作,进一步提升了城乡环境卫生品位,是件有利于广大市民的好事,该项工作应当继续深化开展。

  综合结论:项目做到了管理规范,操作阳光透明,运作有序高效,服务态度优质,群众满意度高,确保了城乡卫生干净整洁。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绩效目标实现,建立起了资金来源稳定、管理运行规范、效果明显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制度。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目标产值日产300吨/天,实际产量277吨/天。(受疫情影响垃圾减少)

  (二)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目标实现,通过项目实施,实现了我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工作,全面提升了城乡环境卫生质量。

  (三)项目满意度情况分析。

  群众满意度高,95%都满意。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建立形成了一套严格、科学、高效的运行考核机制,保障了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规范资金运行。每季度向弥勒市住建局提出拨款申请,财政核拨,通过专账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证收转运工作正常运作。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垃圾分类没有到位,减量没有实现最大化

  八、有关建议

  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弥勒市2022年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弥勒市2022年城市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建设项目拟对弥勒市13.5万户居民燃气用户进行报警器安装和金属软管更换。更新改造弥勒市城区给水管DN50-300约21公里。更新改造建设弥勒市城区雨水管、沟渠约27公里。更新改造建设弥勒市城区污水管、破损塑料管,渗漏混凝土管共计17公里。项目总投资11925.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项目分期分标段实施,一期一标段主要实施燃气用户报警器安装,估算总投资1500万元。一期二标段主要实施(老旧管网改造),建设内容及规模为: 更新改造建设弥勒市城区雨水管、沟渠约27公里;以及更新改造建设弥勒市城区污水管、破损塑料管,渗漏混凝土管共计17公里的设计及施工。估算总投资5500万元。预期绩效目标为一是项目开工建设;二是完成10%的项目资金。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由市住建局组织实施。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 目的:评价弥勒市2022年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建设项目是否达到预定绩效评价指标。

  2. 对象:弥勒市2022年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建设项目。

  3. 范围:弥勒市2022年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建设项目预算资金执行率、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 评价原则:根据评价体系中的各项年度指标,是否达标。

  2. 评价指标体系:资金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

  3. 评价方法:组织内部绩效考评组进行考评。

  4. 评价标准:弥勒市2022年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建设项目支出是否达到预定绩效评价指标。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严格参照弥勒市2022年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建设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对项目进行评价。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总体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优,项目决策、项目过程、产出、效益均达标,资金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一是已开工建设新四中周边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完成0.7千米的管道埋设;二是支付完成项目资金700万元,资金支付比例超过全年预算数。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 项目立项: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

  2. 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

  3. 资金投入:预算编制科学、资金分配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 资金管理:预算资金执行率0%,因项目预算资金于2022年9月才下达指标,根据项目管理规定,预算资金需要按照项目进度拨付,所以预算执行率低。

  2. 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 产出数量:完成率基本达标。

  2. 产出质量:质量达标。

  3. 产出时效:完成及时率基本达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 项目效益:项目效益基本达标。

  2.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95%。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本项目获得上级补助资金共计6072万元,主要结合上级补助资金补助范围进行绩效设定。一是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开展项目招投标及施工合同签订;二是围绕补助资金补助范围开展项目工作。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因资金到位时间及项目实际情况,存在资金支付比例未完全按照补助文件要求节点比例进行支付。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弥勒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专项资金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弥勒市污水处理厂再生利用工程项目拟新建再生水处理厂1座,设计规模为0.5万立方米每日,建设再生水输配水管网Ф32-DN400再生水管道59.87公里。项目总投资9652.6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一是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初步设计编制、地勘作业等前期工作;二是完成80%的项目资金支出。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由市住建局组织实施。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 目的:评价2022年污水再生利用工程项目专项资金支出是否达到预定绩效评价指标。

  2. 对象:2022年污水再生利用工程项目。

  3. 范围:项目前期工作开展完成情况。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 评价原则:根据评价体系中的各项年度指标,是否达标。

  2. 评价指标体系:资金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

  3. 评价方法:组织内部绩效考评组进行考评。

  4. 评价标准:2022年污水再生利用工程项目专项资金支出是否达到预定绩效评价指标。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严格参照2022年污水再生利用工程项目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对项目进行评价。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总体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优,项目决策、项目过程、产出、效益均达标,资金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一是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初步设计编制、地勘作业等前期工作;二是完成81%的项目资金支出。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 项目立项: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

  2. 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

  3. 资金投入:预算编制科学、资金分配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 资金管理: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合规。

  2. 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 产出数量:完成率基本达标。

  2. 产出质量:质量达标。

  3. 产出时效:完成及时率基本达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 项目效益:项目效益基本达标。

  2.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90%。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本项目获得省级补助资金100万元,主要结合上级补助资金补助范围进行绩效设定。一是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二是围绕补助资金补助范围进行资金支付。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 弥勒市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项目共涉及红烟路、竹园镇、虹溪镇西门三个片区,改造2391户,改造总建筑面积约57.879万平方米,改造内容为对片区内房屋主体进行改造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2.81亿元。

  2. 弥勒市2022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项目共涉及红烟路、竹园镇、虹溪镇西门三个片区,改造1341户,改造总用地面积80.804万平方米,改造总建筑面积32.603万平方米,改造内容为对片区内房屋主体进行改造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11,534.53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2021年度我市棚户区改造的任务2391户。2022年共收到中央专项补助资金3638万元,目前,到位资金已全部拨付至各乡镇。

  2.2022年度我市棚户区改造的任务1341户。2022年共收到上级补助资金:2551.5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881万元,省级补助资金670.5万元,目前,到位资金已全部拨付至各乡镇。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 制度建设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拆改办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认真开展相关工作。

  2. 组织保障

  (1)为保障建设项目相关工作有序开展,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及资金使用细则。

  (2)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年度重点工作。

  (3)主要领导多次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作出指示。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范围

  按要求开展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并提交自评报告。

  (二)评价规模

  2022年度开展部门绩效评价、撰写评价报告并提交报告。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拆改办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认真开展相关工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总体评价得分91分,项目资金执行率10分,数量指标13分,时效指标28分,社会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执行率:已完成

  2.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资金管理: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合规。

  2.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时效指标:完成及时率达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效益质量达标。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80%。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资金管理方面,有较完整的资金支付审批程序,资金支付审批流程完整。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对项目资金实行全过程的财务管理与监督。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因项目资金缺口较大导致棚户区改造项目进度推进缓慢。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安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省级补助资金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共排查房屋28349栋940.75万平方米,其中:经营性自建房6629栋298.28万平方米;非经营性自建房21720栋642.47万平方米。已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经营性自建房37栋,其中:一般安全隐患33栋、重大安全隐患2栋,已全部采取管控措施,管控率100%;特别重大安全隐患2栋已采取管控措施和工程措施,管控率和整治率均达100%。经房屋安全鉴定,综合评定等级为BSU级,现房屋可正常安全使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是推动全市自建房鉴定工作。二是推动市辖区内城乡经营性自建房信息录入全国城乡自建房专项整治信息归集平台,排查和数据录入全覆盖不留死角,不漏一户不漏一栋。三是红牌、黄牌经营性自建房未经鉴定已拆除,递补提供蓝牌经营性自建房鉴定报告。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重大安全隐患2栋,经房屋安全鉴定,综合评定等级为BSU级,现房屋可正常安全使用。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目的:确保经营性自建房屋安全可靠使用。

  2.对象:经营性自建房屋。

  3.范围:弥勒市行政辖区内。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 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评价原则:根据评价体系中的各项年度指标评价,数量指标40分,质量指标1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评价依据:项目绩效目标表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预算执行率5分,数量指标40分,质量指标1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按照年初制定目标已完成鉴定,确保房屋可正常安全使用。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资金管理方面,有较完整的资金支付审批程序,资金支付审批流程完整。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对项目资金实行全过程的财务管理与监督。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六、有关建议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专项资金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计划组织人防知识、业务宣传5次,发放宣传册8000份,组织人防专业队训练2次,按时完成计划任务,通过人防宣传和专业队训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人防意识。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目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人防意识。

  2.对象:人民群众。

  3.范围:弥勒市行政辖区内。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 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评价原则:根据评价体系中的各项年度指标评价,数量指标40分,质量指标1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评价依据:项目绩效目标表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预算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分。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完成组织人防知识、业务宣传5次,发放宣传册8000份,组织人防专业队训练2次,按时完成计划任务,通过人防宣传和专业队训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人防意识。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资金管理方面,有较完整的资金支付审批程序,资金支付审批流程完整。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对项目资金实行全过程的财务管理与监督。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六、有关建议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