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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30-111946-929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4-19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工作机构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4)管理全市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5)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创新,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8)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10)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协同发展。 

  (11)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2)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3)组织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文化走出去。 

  (14)指导文化与旅游衍生产品的开发与生存,丰富提高全市旅游产品本土文化承载力与传播力。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弥勒市文化馆是政府部门设立的公益性的群众文化事业机构,系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属的公益型事业单位,也是当地群众进行文化艺术活动的场所。 

  1.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举办各类公益性展览、讲座、文化艺术培训等,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开展社会教育,提高群众文化素质,促进当地精神文明建设。  

  2.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指导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  

  3.组织并指导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理论研究。  

  4.收集、整理、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  

  5.指导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工作,为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培训人员,并向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配送文化资源和文化服务。  

  6.指导本地区老年文化、老年教育、少儿文化工作。  

  7.开展对外民间文化交流。 

  8.做好文化馆免费开放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市图书馆系市文旅局下属的公益型事业单位,是弥勒市域内最大和最专业的文献收藏中心。其主要职能有如下四个方面:第一、购置新书,加工处理入库,供公众借阅和利用;第二、征订报纸和期刊供读者阅读;第三、收集我市各种地方志、各类出版物、各种文献典籍入藏,提供给我市各界人士查阅和使用;第四、市图书馆兼作全国文化共享工程弥勒市支中心、弥勒市农家书屋管理中心,对弥勒市13个乡镇128个村级基层文化共享工程服务点提供信息支持和技术指导,同时对弥勒市149个农家书屋点的建设管理作业务指导。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按照《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弥办发〔2019〕46号)文件,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设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事财务科、公共文化科(博物科)、产业规划科、智慧旅游科(科技教育科)、市场管理科(综合执法监督科)、宣传推广科。按照《中共弥勒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弥编办发〔2019〕27号)文件,直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弥勒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弥勒市文化馆、弥勒市图书馆、弥勒市博物馆(文物管理所)、弥勒市旅游执法大队。 

  (2)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本单位编制人数为72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59人。在事业编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3人、财政补助人员46人。 

  按单位划分:(1)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编制人数为39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3人,事业编制13人;(2)弥勒市文化馆事业编制22人;(3)弥勒市图书馆事业编制11人。 

  本单位2022年年末实有在职在编人员为68人,其中: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38人(机关在职公务员11人,机关在职工勤人员2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在职人员12人,博物馆(文管所)在职事业人员9人、旅游执法大队在职事业人员4人),弥勒市文化馆21人,弥勒市图书馆9人。 

  年末实有退休人员47人,其中: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退休人员40人,弥勒市文化馆退休人员2人,弥勒市图书馆退休人员5人。 

  人员增减变动情况:2022年末在职在编人员68人,相比减少6人,下降8.11%,原因是:2022年办理退休人员6人(其中局机关办理退休4人,文化馆办理退休2人),调入事业人员2人(其中文化馆1人、图书馆1人),调出事业人员2人(其中文化馆1人、图书馆1人)。 

  遗属人员6人,其中: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3人,弥勒市文化馆1人,弥勒市图书馆2人。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长期聘用人员20人,其中: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长期聘用人员17人,弥勒市图书馆长期聘用人员3人。 

  3. 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一)编制好两个规划。将开展《弥勒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和《弥勒泸西文旅一体化战略规划》编制工作,为弥勒未来五年文化旅游发展和文旅深度融合确定方向,助力弥勒打造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 

  (二)推进文化高质量发展。开展以彝族为主的少数民族文化展示展演活动,利用“阿细跳月节”等民族节日,策划举办民族特色的文化活动。努力挖掘和推出走得出去的本土原创人才,创作推送一批文艺精品剧(节目),参加省州展演展示活动,探索打造具有辐射和影响力的民族文化品牌。引导开展夜间文化服务,打造“24小时自助图书馆”。完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强化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依托“东风韵文化艺术小镇”策划系列文化艺术体验活动,用好“秋雨书院”城市文化名片,形成具有弥勒特色的文化艺术产业形态。 

  (三)深化区域文旅品牌创建。加快推进东风韵文创集市(二期)、酒店集群项目建设,确保东风韵康养示范园(一期)建成,喜来登、源宿、城投温泉酒店投入运营,东风韵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髯翁森林公园创建AAA级景区,打造小太平、小河边、花口老寨等乡村旅游点并努力创建为省级旅游名村。深化文旅融合,积极推动可邑小镇、红河水乡、髯翁森林城市书吧建设,加快推进红河水乡、糖街、糖博物馆建设,打造非遗特色街区,有效增强弥勒旅游核心竞争力。 

  (四)有效扩大文旅产业投资。协调推动实施融创中国太平湖国际生态旅游度假区、融创中国甸溪河文旅康养产业等招商引资项目,提报编制绿色生态文化旅游廊道、禹门河公园、红色旅游开发、全域旅游公共服务设施、重点旅游特色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项目。推动红河水乡国际汽摩运动区复工,推进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可邑小镇、髯翁森林公园等文旅产业重点项目,尽快启动太平湖国际生态旅游度假区、甸溪河精品鲜花温泉田园综合体项目、云南红酒庄旅游综合体项目等文旅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同时,积极向上争取纳入中央、省、州“十四五”规划,打造弥勒文化旅游发展新引擎。 

  (五)强化旅游宣传营销。联手携程、腾讯等国内知名企业,利用各类旅游展会,强化“现代田园城市·健康生活福地”文化旅游品牌形象,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以一部手机游云南APP、弥勒文旅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等媒体为重点,采取“线下推广+线上营销”的模式,构建政府、媒体、企业、中介“四位一体”宣传体系。积极推进“弥勒泸西一体化”发展。整合地区旅游文化资源、自然资源和特色饮食资源,开展整体营销、联合推广,联手打造精品旅游线路、举办系列节庆活动、文化交流专场演出,唱好文旅融合发展“双城记”。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高质量可持续融合发展是“十四五”时期我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主线,也是实现文化和旅游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下一步,围绕将弥勒“建成高品质国际旅游目的地,成为大滇西西南旅游环线上的重要节点、区域性旅游集散中心、全国知名康养旅游目的地、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云南样板”目标,以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为发展方向,巩固和提升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成果,积极推动弥勒由假日旅游目的地向国际旅游目的地转型。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按照“资源全域整合、产业全域融合、要素全域配套、结构全域优化”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庆来故里,福地弥勒”城市定位,不断完善公共基础配套设施、丰富文旅产品供给体系,加快文旅深度融合,积极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出2022年我市文化事业和旅游产业的总体目标是:1.编制《弥勒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和《弥勒泸西文旅一体化战略规划》编制工作。2.推进文化高质量发展以彝族为主的少数民族文化展示展演活动,利用“阿细跳月节”等民族节日,策划举办民族特色的文化活动。3.深化区域文旅品牌创建,加快推进东风韵文创集市(二期)、酒店集群项目建设,确保东风韵康养示范园(一期)建成,喜来登、源宿、城投温泉酒店投入运营,东风韵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髯翁森林公园创建AAA级景区,打造小太平、小河边、花口老寨等乡村旅游点并努力创建为省级旅游名村。4.有效扩大文旅产业投资,协调推动实施融创中国太平湖国际生态旅游度假区、融创中国甸溪河文旅康养产业等招商引资项目,提报编制绿色生态文化旅游廊道、禹门河公园、红色旅游开发、全域旅游公共服务设施、重点旅游特色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项目。5.强化旅游宣传营销,联手携程、腾讯等国内知名企业,利用各类旅游展会,强化“现代田园城市·健康生活福地”文化旅游品牌形象,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健全组织,成立小组 

  按照市财政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要求,我局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为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组织和人员保障。 

  2.完善制度,夯实基础 

  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全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具体明确了预算绩效管理职责、主要任务、健全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等相关要求,为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体系提供了制度保障。 

  3.组织学习,加强培训 

  专门召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部署及培训会,在会上要求各部门、各科室要认真贯彻落实预算绩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充分认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配合相关工作人员做好相关工作,务求取得实效;注重与其他单位的业务交流,相互借鉴工作经验,切实增强了绩效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4.取得成效 

  我局2022年按照工作计划任务和目标,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实行专款专用,做好预算执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保障我单位日常工作有效运行,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2022年部门年初预算安排收入1437.71万元,与上年同期1754.30万元相比,减少316.59万元,下降18.05% ,年初部门预算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只反映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行经费,无省、市级政府性基金项目预算,导致年初预算数少于上年数。 

  (1)按支出功能分类: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23.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2.62万元。 

  (2)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 

  人员经费1235.81万元,与上年同期1172.97万元相比,增加62.84万元,增长5.36%。 

  日常公用经费151.90万元,与上年同期71.33万元相比,增加80.57万元,增长112.95%。 

  行政事业类项目50万元,与上年同期510万元相比,减少460万元,下降90.20%。 

  2.整体收支情况 

  2022年部门年初预算安排收入1437.71万元,与上年同期1754.30万元相比,减少316.59万元,下降18.05% 。 

  (1)预算执行情况 

  本年收入全年预算数37834.11万元,与上年3129.49万元相比,增加34704.62万元,增长1108.9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省、市级下达的政府性基金项目资金及中央、省、州三级下达的项目资金,相应收入增加。导致全年预算数超上年数。 

  本年支出全年预算数40753.54万元,与上年5746.84万元相比,增加35006.70万元,增长609.1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调入人员调标增资,相应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省级、市级下达的政府性基金项目资金、中央、省、州三级下达的项目资金及年度结转项目资金并入本年度支出,相应项目支出增加。整体全年预算数大于上年数。  

  本年收入执行数37859.82万元,与上年3168.53万元相比,增加34691.29万元,增长1094.8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调入人员调标增资及省级、市级下达的政府性基金项目资金、中央、省、州三级下达的项目资金,相应收入增加。导致收入执行数超上年数。  

  本年支出执行数38176.74万元,与上年2838.45万元相比,增加35338.29万元,增长1244.9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调入人员调标增资、省级、市级下达的政府性基金项目资金、中央、省、州三级下达的项目资金及年度结转项目资金并入本年度支出,相应支出增加。导致支出执行数超上年数。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充分整合基层阵地设施,建设集宣传文化、科技普及、体育健身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配套建设群众文体活动场地。目前,弥勒市有公共图书馆(国家一级馆)1个、文化馆(国家一级馆)1个、博物馆1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13个、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149个,农家书屋149个,实现村级文化活动室100%覆盖,市、乡、村(社区)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成,形成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圈,基本实现公共文化均等化。 

  推进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加强公共文化数字建设,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提高公共文化数字化资源供给能力。2022年,市文化馆通过云南公共文化云平台开展数字化服务及推广活动,截至目前云南公共文化云点击量达5.5万次,抖音平台点击量达13万次,快手平台点击量达8万次,各新媒体平台点击量共计26.5万次。市图书馆上线微信阅读小程序和“读联体”“数字资源共享”“通新语数字图书馆资源”3个数字阅读平台,整合免费数字资源23万余册(部)。 

  推进文化惠民活动,争取专项资金358.42万元,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免费开放服务培训班30个参学950余人;市博物馆免费讲解130余场次,接待游客7万余人次,市图书馆建成24个馆外流通点,上架新书3508册,纸质图书藏量164145册、电子书藏量4万册,借阅图书51070册次,开展“4.23世界读书日”系列主题活动,举办“阅读助力乡村振兴,书本传递人间真情”活动捐赠图书659册。三馆先后组织开展“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经典美文诵读比赛、喜迎二十大翰墨颂党恩”书画摄影展、“喜迎二十大”诗书韵文活动、端午吟诗会、“喜迎党的二十大,翰墨颂党恩”书画联展。 

  推进文化繁荣发展,开展戏曲进乡村文化进万家·助力乡村振兴文化惠民演出70场次、“彩云之南等你来”夜间群众文艺活动60场次,派出辅导教师37人次,辅导课时754个课时1463人。线上活动“弥勒市2022年春节文化系列活动国家级非遗项目彝族三弦舞(阿细跳月)”入选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重点年俗活动推荐,《文化旅游共建公共文化设施 效能助推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入选云南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名单、东风韵π书吧入选云南省2022年“最美公共文化空间”。 

  推动艺术创作出精品,创作文艺作品149个,书法作品《甸溪河湿地公园记》入选“云南这十年”云南省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书法美术摄影展、书法《自撰联·庚子秋日杂题》、油画《小康之家系列之5》入选第五届云南省群众文化“彩云奖”展览。曲艺《阔子款得阿哔哔》荣获第十届“云南文化精品”工程奖,云南省“百合花奖”,第五届云南省群众文化“彩云奖”;混声合唱《嘎斯比勒》获云南省第十二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荣获金奖。 

  加大文物修缮保护力度。弥勒现有不可移动文物点279处,各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120处,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熊庆来故居1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张冲故居、弥阳文昌宫及建国楼、虹溪石牌坊、虹溪文笔塔、孙髯翁墓5处,州级文物保护单位花口弥勒寺等20处,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弥阳地藏寺等94处,一般文物点159处。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弥勒市登录国家文物档案库75件(套)。目前弥勒市博物馆(文管所)共有可移动文物132件(套),其中,国家三级文物11件(套),一般文物121件。2022年,建立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共投入文物保护经费510万余元,编制五山王炽墓—“乐善好施”坊、竹园广东会馆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修缮巡检司萧家大院、虹溪魁星阁、虹溪文昌宫。朋普文昌宫、“舍姑王炽墓—乐善好施”坊石刻群评定为第八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朱家壁纪念馆、马龙革命烈士纪念碑成功申报第二批省级革命文物。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全市共有各级非遗项目150项,其中国家级2项(传统舞蹈《彝族三弦舞•阿细跳月》、民间文学《阿细先基》),省级6项(弥勒县西一镇起飞村委会红万村彝族阿细传统文化保护区、弥勒县巡检司镇高甸村委会下高甸村彝族(阿哲)传统文化保护区、祭火习俗(阿细祭火)、彝族祭龙、刺绣(弥勒彝族刺绣)、红糖制作技艺(弥勒竹园红糖制作技艺),省级6项,州级23项,市级119项。现有各级已命名非遗传承人255人,其中国家级1人(阿细跳月传承人段正荣),省级8人,州级39人,市级207人。2022年,推进国家级非遗项目《阿细跳月》《阿细先基》保护实施,改造阿细先基示范性传习点3个(蚂蚁哨、龙多村、红万村),考核兑现传承人补助经费33.20万元;命名第七批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4人,《竹园红糖》《彝族刺绣》入选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持续巩固全域旅游创建成果。加快推进半山酒店建设,湖泉天邑酒店、美憬阁酒店、太平湖森林木屋酒店获红河州最美半山酒店,太平湖森林木屋酒店荣获亚洲酒店节·2022年度精选自然景观酒店。进一步更新完善“湖泉·水乡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申报材料上报省文旅厅,髯翁森林公园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东风韵成功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获评第一批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可邑小镇入选2022年中国体育旅游精品项目,喜乐院、森三里彝舍、锦屏山·静心雅舍评定为全国丙级旅游民宿,城市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不断攀升,弥勒市获评2022年全国县域旅游发展潜力百佳县、上榜2022年(第五届)中国县域旅游综合竞争力百强县市名单。 

  有序推进重点文旅项目建设。东风韵小镇、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一期、艺丰•悦湖会、沐心谷酒店、新华书店中山路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景湖酒店、西三镇旅游环线项目、威尼岛酒店等一批重大文旅项目建设持续推进,1-12月文旅项目投资入库数26.7499亿元,超额完成78.33%,与2021年(17.0102亿元)相比增长57.26%。招商引资库项目3个,到位资金1.1亿元;高铁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获地方专项债券3.4亿元资金支持,完成支付100%。 

  加大旅游宣传营销,全力抓实线上营销工作,弥勒景区频上央视,组团参与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第6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6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推出童真乐趣旅游线路。1-11月旅游接待人数1028.98万人次,同比增加6.55%,旅游收入102.201亿元,同比减少2.8%。与2019年相比恢复,接待人数恢复89.55%,旅游收入恢复80.77%。 

  强化文旅市场监管。开展涉旅经营户诚信指数评价632家,旅游企业10家、旅游工作者21名荣登涉旅企业“红黑榜”红榜,东风韵景区讲解员夏悦荣获“全省10强”,弥勒太平湖森林小镇被评为弥勒市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完成培育规模(限额)以上涉旅企业36家、特色小微涉旅企业55家,新业态6家。强化文旅市场秩序整治,市场执法检查旅游企业940家次,责令限期整改12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主体68家次。办结“一部手机管旅游”投诉99件、12345政府热线投诉115件、信访14件。严格落实30天无理由退换货制度,办理退货申请7件,退款2.23万元;立案调查处置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件1件,行政处罚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5800元。 

  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培训一线执法人员18名,企业负责人140人次;开展“扫黑除恶”,处置噪音扰民KTV5家,警告酒吧3家,约谈企业5人次;开展反诈宣传,出动164人次,检查场所273家次,签订告知书和承诺书210份;防范未成年人犯罪,召开专题会议3次,专项检查5次,发现违法违规娱乐场所1家,处罚2万元。 

  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文化旅游业发展。干部职工包保涉文旅企业81家、宾馆酒店331家、社区居民1166户,出动检查人员1455人次,检查企业5421家次。集中隔离场所应储备房间3228间,实际储备3435间。抽调54干部职工做好隔离点常态化值班值守,8月以来轮换26批次101人,同时抽调全市工作人员1171人次,圆满完成国内入弥涉疫人员集中隔离、“9.11”国际航班入境人员集中隔离、“10.8”国际航班入境人员集中隔离、“10.7”竹园涉疫人员集中隔离、“11.09”黄岗中学和泸西县永宁中学涉疫师生集中隔离等重大工作任务,累计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362人,其中,2批次863名国际航空入境人员隔离管控工作,支出费用537.61万元,目前已支付劳务费30万元,欠507.61万元。落实纾困帮扶政策,发放景区景点、宾馆酒店资金补助285.47万元,暂退4家旅行社100%质量保证金28万元,坚定文旅企业发展信心。 

  目前,全市拥有景区景点10个,其中4A级景区5个(湖泉生态园、可邑小镇、东风韵、太平湖森林小镇、锦屏山风景区),3A级景区2个(红河水乡、髯翁森林公园),2A级景区1个(白龙洞),非A景区2个(云南红酒庄、甸溪河湿地公园);创建智慧景区6个(东风韵、太平湖森林小镇、红河水乡、可邑小镇、湖泉生态园、锦屏山风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3个(湖泉·水乡旅游度假区、太平湖旅游度假区、东风韵旅游度假区);省级旅游休闲街区1个(红河水乡钱王街);旅游名镇3个(弥阳镇、西三镇、东风农场);旅游名村2个(可邑村、花口村),建成游客服务中心8个(湖泉生态园游客中心、可邑小镇游客中心、锦屏山游客中心、东风韵游客中心、太平湖游客中心、红河水乡游客接待中心、高铁站游客接待中心、市级游客接待中心);A级以上旅游厕所113座(其中3A级24座、2A级8座,1A级81座,含城市公厕42座、高速及二级路服务区19座);旅游停车位8363个,拥有宾馆酒店597家、床位3.109万个(其中星级酒店1家,精品酒店7家,五星级民宿2家);旅行社10家(其中星级旅行社7家),星级导游12名(其中三星5名、二星4名、一星3名)。通过“一部手机管旅游”诚信评价涉旅商家632户。全市旅游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地区旅游吸引物不断丰富,城市品位不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不断优化,旅游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经测算2022年接待旅游总人数1084.65万人次,同比增加7.68%;旅游收入预计达108.871亿元,同比下降-11.74%;与2019年相比恢复,接待人数恢复90.08%;旅游收入恢复76.38%。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1.编制“十四五”文旅规划”绩效目标部分完成原因为2022年度《“十四五”文旅规划》编制经费部分未到位,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前期咨询编制工作; 

  2.“编制弥勒泸西文旅一体化战略规划”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为2022年1月向市人民政府请求补助《弥勒泸西文旅一体化战略规划》编制经费,至今资金未到位,尚未开展编制工作。 

  三、绩效自评结论 

  通过对资料分析和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综合评价结论如下: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定合理、绩效指标明确,部门内控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评价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我局2022年项目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发文、申报程序符合要求。绩效目标基本能全面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与效果、并制定了清晰、可衡量的考核指标。 

  2.资金足额到位,到位及时,项目预算资金有结余。 

  (二)过程情况分析 

  1.业务管理方面。我局项目管理机构健全,各部门分工明确,对相关工作计划、统计工作、报表、宣传及平台建设等及时上报、上线、项目实施主体明确;制度执行有效;档案管理规范。 

  2.财务管理方面。我局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制度规范财务管理。 

  (三)产出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 

  (1)开展5.19中国旅游日活动次数 

  5.19推出“万名导游带您云旅游”直播推广活动走进“红河站·弥勒东风韵小镇”及组织旅游志愿者20余人分别到湖泉生态园、红河水乡小镇开展旅游志愿者服务活动。 

  (2)旅游推介次数 

  携弥勒旅游资源、特色商品、精品线路分别赴厦门、深圳、昆明开展健康生活目的地精品文化和旅游资源推介会;组织筹划2021年“中国旅游日”活动,全省旅游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弥勒胜利召开。 

  (3)旅游宣传促销次数 

  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加南博会、国际旅游交易会和边交会,积极推广弥勒文化旅游,讲好弥勒故事,传播弥勒声音,着力打造“庆来故里、福地弥勒”新名片。 

  (4)旅游行业培训期数 

  开展2022年云南省星级饭店从业人员服务技能竞赛选拔和培训工作,荣获前厅服务组三等奖、红河州代表队荣获团体二等奖。联合市人社局举办为期15天的弥勒市2022年旅游行业技能培训,共设立3个培训班,全市旅行社、宾馆酒店、景区景点、博物馆、图书馆等文旅行业服务人员148人参训。督促指导辖区涉旅企业开展行业技能岗位培训及疫情防控等相关知识培训,1-8月共培训250期,培训人数5120人次。 

  (5)新媒体营销次数 

  采用“互联网+”模式,做好线上旅游宣传工作,如“弥勒文旅”微信公众号、弥勒文旅官方微博、弥勒旅游官方抖音。太平湖森林公园上央视《新闻联播》,弥勒东风韵小镇“文旅康养融合发展,产业助力乡村振兴”接连登上央视频、央视新闻客户端、CCTV-17农业农村频道,通过镜头提升弥勒知名度。 

  (6)文艺骨干培训 

  辅导文艺团体创作民间舞蹈《阿细跳月青年舞》、《阿哲情韵》、《稻香》,参《爱佐与爱莎》、民间舞蹈《阿细跳月》成功入选红河州文化馆举办的“缤纷四季·歌舞红河”红河州社区群众艺术团优秀节目展演;辅导彝族阿细说唱《服务三农助扎多》参加云南省“砥砺奋进新征程,喜迎党的二十大——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理论宣讲大赛;组织“我们的中国梦.情满红河”—弥勒市2022年戏曲进乡村文化进万家戏曲(花灯)培训;组织开展“阿细跳月”“阿细霸王鞭”传承培训43人。截止累计辅导节目11个,派出辅导教师19人次,辅导课时197个课时,辅导人数187人。 

  (7)创作《阿细跳月》舞台精品节(剧)目数量 

  以阿细跳月、阿细先基为元素创作编排精品节目《阔子款的阿哔哔》荣获曲艺类“云南文化精品工程”奖、荣获云南省第五届群众文化“彩云奖”;《嘎斯比勒》荣获云南省第十二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奖。 

  (8)群众文化乐民活动 

  完成“彩云之南等你来”—我家红河夜间群众文艺演出活动60场次,观众33000余人。 

  (9)“惠民演出”活动 

  完成惠民演出70场,观众26000余人。 

  (10)对辖区内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旅游市场安全及文物巡查的平均执法检查次数 

  开展文物安全督查2次,检查文物点49处,出动检查人员44人次,检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共49个,督促整改文保单位隐患问题4项。开展市场执法检查274次,出动检查人员830人次,累计检查旅游企业754家次,联合检查22次,暗访11次,责令限期整改8家,行政处罚违法违规企业8家次,处罚13.25万元。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16次,出动检查人员40人次,抽查主体68家次。开展疫情防控组织排查工作179次,出动检查人员587人次,执法车辆168车次,检查企业636家次,排查中高风险人员680人次。 

  (11)文旅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次数 

  参加执法培训2次,组织行政执法考试,参加人员18人次,依法持有行政执法证件18人。 

  (12)完成州级及市级固定资产投资总量 

  完成固投投资数报数154659万元。其中,东风韵小镇64421万元、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一期项目44970万元、弥勒市艺丰悦湖会26854万元、弥勒沐心谷酒店建设项目18414万元。 

  (13)完成市级招商引资总量 

  我局在招商引资库项目3个,计划总投63000万元,到位资金11000万元。即康养示范区建设项目计划总投5000万元、弥勒壹居湖畔酒店项目计划总投20000万元、弥勒威尼酒店建设项目计划总投38000万元。 

  2.产出质量 

  (1)重点项目考核评价合格率 

  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一期项目完成投资26500万元;红河“东风韵”小镇建设项目完成投资335690万元;融创中国太平湖国际生态旅游度假区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554950万元;弥勒市宝丽温泉酒店建设项目完成投资75万元;红河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弥勒分公司中山路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完成投资32万元;锦屏山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投资59930万元;城投温泉酒店建设项目完成投资2532万元;朋普镇福宝酒店建设工程项目完成投资1550万元;弥勒糖街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900万元;红河“东风韵”智能智慧化建设项目完成投资518.7万元;甸溪河精品鲜花温泉田园综合体项目、弥勒市冠顶山康养酒店2个建设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重点项目推进完成工作合格率100%。 

  (2)文化市场、旅游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合格率 

  参加执法培训2次,组织行政执法考试,参加人员18人次,依法持有行政执法证件18人,合格率100%。 

  (3)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训合格率 

  完成全市243名国家级、省级、州级和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培训及考核,培训合格率100%。 

  (二)效果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1)弥勒市旅游年度旅游收入增长 

  全市旅游收入95.36亿元,比2021年101.82亿元同比减少6.35%。与2019年相比,旅游收入恢复77.26%。 

  2.社会效益 

  全市旅游接待人数958.06 万人次,比2021年934.39万人次同比增长2.53%,与2019年相比,接待人数恢复85.88%。 

  3.可持续效益 

  (1)非遗项目保护、传承、发展 

  有序推进国家级非遗项目《阿细跳月》《阿细先基》保护实施,完成国家级传承人段正荣传承活动评估工作,改造阿细先基示范性传习点3个(蚂蚁哨、龙多村、红万村)。开展“我们的节日——端午吟诗会”等非遗节(项)目展演展示、传统民俗体验系列活动,州级以上传承人传承培训1300次带徒280余人,考核兑现传承人补助经费33.20万元;命名第七批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4人,《竹园红糖》《弥勒卤鸡》入选云南省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完成2022年云南省非遗工坊申报工作。 

  (2)文物保护、传承中国文化 

  成立市文物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出动检查人员44人次,开展安全督查4次,检查文物点80处,督促整改文保单位隐患问题5项。馆藏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获省文物局立项,完成糖街博物馆规划设计,修复虹溪文庙,完成熊庆来故居消防工程验收工作,支付虹溪文笔塔修缮工程款11.07万元。积极推进革命文物数据信息上报及系统录入工作,完成朱家壁纪念馆、马龙革命烈士纪念碑申报第二批全国革命文物工作,完成朋普文昌宫、杨治廷烈士墓、“舍姑王炽墓—乐善好施”坊石刻群申报第八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 

  4.满意度 

  (1)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通过现场满意度调查,社会公众最终满意度为94.26%。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部分绩效目标因资金不到位无法完成。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用好管好项目资金,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将项目责任具体分解,明确项目目标,落实责任人,细化各项考核指标,将各项目任务落实到位。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3月28日 

相关附件:

附件【附件1-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