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1021-174122-810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9-07-17
- 有效性有效
2018年弥勒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整体支出绩效自我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工委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科、宣传科。下设1个事业单位:党建管理中心。
2、主要工作职能。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是弥勒市委的工作机关。主要负责组织规划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市直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抓好组织实施。指导市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教育引导机关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对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市委报告。指导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实施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市委反映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督促指导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市直机关各党委、党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的任免。指导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督促检查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轮训市直机关党员。
(二)部门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计划
1.推进“基层党建创提质年”各项工作任务。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引导党员、干部践行“四讲四有”,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努力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具体目标。
2.深化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开展基本活动、落实基本制度、强化基本保障,在2018年党组织达标创建基础上,力争2019年达标创建率累计达到80%以上。
3.抓好学习教育培训。在党员中强化学习,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集中轮训活动,继续坚持好每月政治理论小组学习制度,丰富形式,注重学习实效。
4.认真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积极努力。围绕脱贫攻坚、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旅游业发展等充分发挥机关党员作用。
二、部门整体收入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
1.市级财政拨款收入
2018年度预算收入117.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24万元;支出113.62万元,年末结余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万元,项目支出5.24万元。
2.上级财政拨款收入
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8年度支出113.62万元,上年支出140万元,本年比上年减少26.39万元,减少18.85%。主要原因是2018年设立党费专户,党员教育培训费大部分从党费专户列支。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无。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工委设立了以下主要绩效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根本遵循,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核心职能,以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党员队伍素质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新时代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全力推进“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机关党建始终走在前、做表率。
(二)整体支出绩效运行监控方案
1.确定监控重点。2018年党员教育培训管理纳入绩效运行重点监控范围。
2.明确监控内容。工委组织开展的“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干部培训等。
3.及时督促整改。根据各项目绩效目标实施情况,督促相关科室和人员进行及时整改,促进项目单位按照年度计划实现绩效目标。实施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有力约束了项目的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的实现。
(三)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案
1.年度进行自评,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办公室在各科室自评的基础上,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对收集资料进行定量定性分析,综合评议后形成评价结论,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2、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四)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2018年,根据单位年初工作计划和重点性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根据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状况的概述和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经济性分析
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从紧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做到每笔开支符合“三公”经费开支使用规定,且“三公”经费支出数额小,下降幅度较大。
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基本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除政策性工资绩效预算的追加、退休1人减少指标外,本年度部门预算未进行预算相关事项的调整;“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未超本年预算和上年决算支出。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仍需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具体管理人员,总体执行较好。
2. 效率性分析
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单位正常的工作运转,预算安排的各项业务经费的支出保障了本委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年度工作总结
1、首先明确工作目标原则,确定实施要求
在绩效自评工作中要树立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的原则,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规定程序,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本单位绩效自评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为项目实施部门,负责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配任务具体组织实施。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认识
在职工会议中就绩效自评系统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对绩效自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绩效管理不只是财务方面,而是涉及到部门各项工作管理面的管理,将绩效自评思想融入工作细节,争取事半功倍。
强化绩效自评结果运用,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为预算管理提供坚实保障。
3、在抓好财政支出工作的同时,要更加注重产出及效率,这样才能达到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的工作效率的目的。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强化绩效管理考核,将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要加强重点工作督查,对重点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督查及建立健全绩效问责机制,充分体现财政资金使用主体责任,形成“谁干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的权责机制,才能确保各项绩效考核指标保质保量完成。
四、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18年,市直机关工委作为弥勒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八进”之“进机关”活动牵头单位,牵头负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创建工作以来,在市创建办的带领下,认真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创建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创建工作与机关党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贯穿于机关党建工作全过程,精心组织,强化宣传,狠抓落实,将市级四大机关、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市纪委、市检察院、市法院共66个机关单位纳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创建范围,其中:州级示范机关1个(市旅发委),市级示范机关2个(市人社局、市文广局)。以开展一次观摩学习、举办一期党的民族政策法规培训、举办一次以反映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征文活动、组织一次民族政策法规考试、解决一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困难、命名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六个一”活动,促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共收到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进机关市级专项资金补助5万元,已分别于4月份2万元和6月份3万元到账。至年底,工委投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创建活动共资金50186元。其中:宣传制作费11073元、办公设备购置费5210元、征文活动支出26000元、人工工资支出6200元、外出学习支出1703元。
(三)成效
2018年创建州、市级示范机关1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创建活动取得一定成效,营造出良好氛围,为2019年的创建活动打实基础。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绩效评价工作存在以下问题:主要是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六、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2019年中及时进行整改,责成相关科室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相互配合,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