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1021-174127-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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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9-07-17
- 有效性有效
2018年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我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1、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于政府行政职能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有14个,分别是:弥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弥勒市园林局,弥勒市规划局,弥勒市房管所,弥勒市环卫站,弥勒市建设办公室,弥勒市建筑管理定额站,弥勒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弥勒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弥勒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弥勒市城市房屋拆迁协调办公室,弥勒市建设工程抗震办公室,弥勒市城建档案馆,弥勒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2、主要工作职能。
(一)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二)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四)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五)指导城市建设、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
(六)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
(七)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八)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责任。
(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十)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的责任。
(十一)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十二)承担人民防空的责任。
(十三)承担、指导、协调和监督市政公用事业、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弥勒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计划
1.做好2018年度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归纳、分析、反馈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做好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
2.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配置。
3.逐步推进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的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机制,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促进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部门整体收入支出情况
收入年初预算数4829.45万元,决算数77795.61万元,差异率1510.86%。支出年初预算数4829.45万元,决算数75196.62万元,差异率1457.04%。其中基本支出:收入年初预算数2409.45万元,决算数3736.07万元,差异率55.06%。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2420万元,决算数71460.55万元,差异率2852.92%。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928.53万元,比上年增加34.36%,商品和服务支出1276.58万元,比上年增加-53.9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48.9万元,比上年增加23.31%,资本性支出69519.03万元,比上年增143.54%,其他23.54万元,比上年增加-97.9%。主要追加了以下批标: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补助13709万元:弥财基指[2018]18号城市基础设施建设5746万元、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拖白片区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补助1963万元、弥财基指[2018]36号2016年城镇棚户区改造民主街片区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补助6000万元。省级补助专项债券资金:弥财基指[2018]14号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吉山北路片区建设项目(棚改专项债券资金)50000万元。省级补助一般债券资金1120万元:红财建发[2018]173号2018年度城市公共厕所省级补助资金120万元,弥财建指[2018]31号2018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环卫站运行:预算预指[2018]133号,预算预指[2018]230号、366号等环卫站运行经费1310万元;棚户区改造:红财综发[2017]60号、弥财综指[2018]6号、红财综发[2017]60号2018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430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弥财社指[2018]52号、弥财社指【2018】17号等中央、省补助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001.74万元,省、州补助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贷款贴息补助40.06万元。公共租赁住房:弥财综指[2018]7号公共租赁住房(2018年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公租房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861.32万元,弥财预指[2018]380号2019年公共租赁住房新建、改建、购买资金175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红财综发[2017]60号2018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1084万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
1.市级财政拨款收入19,387.4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14.61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14,272.87万元
2.上级财政拨款收入58,408.1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08.12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50,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基本支出3,512.01万元
2.项目支出6,194.66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基本支出2,24.06万元
2.项目支出65,249.54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一)以规划为龙头,全力优化城市布局。合理确定功能分区,创新规划理念,科学编制各专项规划,切实以人为本,把根留住、把魂留住、把美留住。切实推动“多规合一”试点工作,运用智慧规划管理平台最终实现全市一盘棋、一张蓝图干到底,通过规划引领城乡建设。2018年完成“多规合一”、云南省城市规划示范试点、建制镇示范试点3个试点工作。
(二)以基础建设为重点,全力完善配套功能。全力推进红河水乡城市旅游综合体、海绵城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市政道路、公厕、“一水两污”PPP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城市配套功能。
(三)以棚户区改造和房地产开发为动力,全力推进产城互动。加快推进西山路、建设巷、小古城新瓦房、佛城农贸市场、白腊园、冉翁西路、民主街、虹溪镇绿牌坊和拖白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进度。不断增强城镇建设尤其是老城区发展的承载能力,为城市建设聚集人气、孕育商机。2018年完成西山路、建设巷、小古城新瓦房、佛城农贸市场、白腊园和冉翁西路片区改造。
(四)以民生为核心,全力改善居住环境。加快推进2014年1000套、2015年500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认真落实保障性住房“提标扩面”工作,扩大住房租赁补贴覆盖面,加强技术指导和过程监控,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居住难问题,打赢脱贫攻坚战。
(五)以综合治理为抓手,深入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分析总结“城市病”,在城区全面实施“四治三改一拆一增”,积极拓展城市发展新空间、规范城市建设新秩序、开创城市管理新面貌、提升城市生活新品质。在农村全面实施“七改三清”环境整治行动,通过配套完善村庄公共基础服务设施、开展农村私搭乱建专项整治等行动,按照美丽宜居乡村的要求,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整体支出绩效运行监控方案
按照财政部关于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的有关要求,对2018年度部门预算经费支出绩效开展跟踪监控。
1.监控范围
监控范围为纳入2018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范围的整体支出。
2.监控方式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对照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过程以及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做到责任到人,提高支出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和有效性。及时掌握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实施进程和资金支出进度。当财政支出执行绩效与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3.监控要求
(1)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尽快将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2)密切配合。要及时反应监控中的有关问题,加强与财务部门沟通、协调和联系,密切配合,共同促进跟踪监控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
(3)积极探索。不断积累经验,逐步建立适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机制。
(三)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案
1.前期准备
按照《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安排专职人员负责部门预算经费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并按要求将绩效评价报告和绩效目标表等上报市财政局。
2.组织实施
2019年6月对2018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绩效管理进行自评,填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分表、项目绩效目标表、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撰写绩效自评报告。收集、整理资料,及时按要求上报市财政局。
(四)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1.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
城乡规划不断完善,确定公布弥阳镇笔墨生辉牌坊、弥阳镇吟诗楼、弥阳镇夕佳阁、竹园镇那庵村大板凳寨云峰寺等4处建筑为弥勒市2018年历史建筑。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5.39亿元,完成新签省外协议资金14亿元,引进省外实际到位资金4.49亿元。城市建设不断加快,一是红河水乡项目累计完成投资61.08亿元。二是总投资4933.02万元的弥勒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632.19万元,累计完成管网铺设20.852公里,剩余的7.128公里污水管网已完成6.538公里的建设。三是完成1081.597米,总投资12700万元的弥勒大道南延线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二环南路东延线信合大厦段完成100米廊体施工。四是总投资25304.15万元的弥勒市城北片区(七条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中第六中学、弥勒市第二完全小学、圣洁医院和城北廉租房等项目周边两纵两横市政道路已开工建设。城市管理逐步规范,扎实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严格规范城乡管理。人居环境工作落实情况,一是结合清洁城市、清洁乡村、提升人居环境“百日攻坚”等行动,在全市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稳步推进城乡“四治三改二增一拆”工作。二是按照“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城乡整洁”的总体目标,深入实施“七改三清”整治行动。
2.经济效益。
打造宜居城市,提升了弥勒形象,促进文化旅游业的发展,吸引游客,增加旅游收入。
3.社会效益。
以规划为龙头,全力优化城市布局,坚持科学发展观,以经营城市为理念,以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弥勒”为总目标,实现住建事业新跨越。确定公布弥阳镇笔墨生辉牌坊、弥阳镇吟诗楼、弥阳镇夕佳阁、竹园镇那庵村大板凳寨云峰寺等4处建筑为弥勒市2018年历史建筑。
着眼于旧城改造,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居住环境,通过棚户区改造,最大限度地改善住户的居住条件,根治“脏、乱、差”现象,实现环境面貌的大改观对城区提质改造的投入和标准提高,更好的打造精品工程,造福城区居民,创造宜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中第六中学、弥勒市第二完全小学、圣洁医院和城北廉租房等项目周边两纵两横市政道路已开工建设,目前完成部分道路路基开挖换填及管网埋设、水稳层铺设工作。认真落实保障性住房“提标扩面”工作,扩大住房租赁补贴覆盖面,加强技术指导和过程监控,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居住难问题,打赢脱贫攻坚战。通过城市道路建设、道路维修改造,清洁城市、清洁乡村、提升人居环境营造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严格依法行,城市建设信访、投诉案件将会越来越多,建设纠纷、建设矛盾越来越突出,我局始终站在战略的高度、全局的高度,用与时俱进的思想,加强城建队伍能力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努力提高执法水平。
4.行政效能。
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机构运转加快,更好地为弥勒宜居城市和乡村振兴服务。
(五)年度工作总结
2018年以来,市住建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国际生态宜居之地、智慧精品之城、康养度假之都”的发展定位,通过优化生态环境,调优产业结构,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建设“绿色弥勒、宜居弥勒、活力弥勒”,实现国际一流的生态宜居旅游城市的总发展目标。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城乡规划不断完善。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努力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重大决策部署,坚持规划先行、产城融合的原则,不断完善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乡镇规划、村庄规划,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整合城市、生态、文化、旅游、土地等各类资源要素,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形态功能,促使集镇、村庄和民居协调发展,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真正做到“一本规划、一张蓝图绘到底”。完成《弥勒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编制并已上报省政府批复;完成《弥勒市总体城市设计》编制;完成新哨镇、朋普镇集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正在编制《弥勒市城市楼宇亮化专项规划》。成功申报了竹园镇竹园老街为红河州第一批历史风貌街区,竹园镇那庵村草庵寺为红河州第一批历史风貌建筑。确定公布弥阳镇笔墨生辉牌坊、弥阳镇吟诗楼、弥阳镇夕佳阁、竹园镇那庵村大板凳寨云峰寺等4处建筑为弥勒市2018年历史建筑。
(二)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5.39亿元,完成任务60亿元的75.65%;完成新签省外协议资金14亿元,完成任务数5亿元的280%,引进省外实际到位资金4.49亿元,完成任务数4亿元的112%;争取上级资金 0.840812亿元,完成(市级)任务数1.36亿元的61.82%。前三季度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9.34亿元,完成市政府三季度下达38.84亿元指标的101.3%,完成州住建局三季度下达35亿元指标的112.4%。
(三)城市建设不断加快。一是红河水乡项目累计完成投资61.08亿元, 2018 计划完成投资10.76亿元,截至11月底完成投资2.71亿元。二是总投资4933.02万元的弥勒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632.19万元,累计完成管网铺设20.852公里,剩余的7.128公里污水管网已完成6.538公里的建设。三是完成1081.597米,总投资12700万元的弥勒大道南延线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二环南路东延线信合大厦段完成100米廊体施工。四是总投资25304.15万元的弥勒市城北片区(七条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中第六中学、弥勒市第二完全小学、圣洁医院和城北廉租房等项目周边两纵两横市政道路已开工建设,目前完成部分道路路基开挖换填及管网埋设、水稳层铺设工作,预计12月底全面完工。五是采购总价1.9994亿元的“以购代建”1074套公共租赁住房已全部交付使用,分配入住882套,预分配150套,其余42套正在按计划进行申请、审核、分配,年底前可分配完成。
(四)城市管理逐步规范。扎实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严格规范城乡管理。2018年依法核发“一书三证”696份;筹备召开市规委会审查会2期,审议事项14项,市规建办审查会1期,审议事项3项;发放《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证》71份,收缴防空易地建设费17.28万元,安装防空警报器20台,防空警报试鸣音响覆盖率99%,警报鸣响率100%;严格管理3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23家物业管理服务企业、11家房地产经纪公司和2家房地产评估公司;上报商品房销售面积82.8565万平方米,完成州级下达85万㎡任务的97.5%,完成市级任务91万平方米的91.05%;办理房屋交易审核3618宗,其中新建商品房交易审核2323宗,二手房交易审核1295宗;依法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63份;新注册质量监督工程62项,监督验收工程13项,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100%;完成州、市两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投标备案项目39项,节约投资11328.02万元,公开招标率达100%;城区实现全天候保洁,搭建20余人专项综合治理队伍,严格城市综合管理。立案查处违法建设案137起;拆除违章建筑5起,面积约2678平方米;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30份、《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118份;审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48起,修复面积341.99平方米;监督审批规范管理占道经营行为386起;查处建筑施工占道36起;查处违章占道经营3651人次,督促教育违章占道7758人次,教育违章占道并处罚873人次,取缔经营性占道3041户;纠正违章乱停放车辆471车次;查处未经审批擅自进行街面商业门头装修153起,监督审批街面商业门头装修621起,处罚未经审批擅自占道装修门头行106起,店外占道作业案件977起。
(五)棚户区改造有序推进。2014年至2017年,州人民政府累计下达弥勒市城镇棚户区改造任务数8320户,我市分为9个片区进行改造建设,概算总投资 104.13亿元,累计完成投资78.14亿元,占总投资数的75%,其中2018年1月至今完成投资8.97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12.58亿元的71.3%。2018年我市城镇棚户区改造任务户数为2000户,分为吉山北路片区和竹园镇朋锁大街片区2个片区,其中吉山北路片区拆除重建500户,竹园镇朋锁大街片区改扩翻建1500户,概算总投资3.89亿元,截至目前,两个片区的打包可研编制已完成,项目立项、符合土地规划批复、项目选址意见书等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成。吉山北路片区5亿元棚改专项债券资金已到市棚投公司专账,但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竹园镇朋锁大街片区污水管网等公建部分配套设施已开工建设,完成投资50万元。
(六)抓好人居环境工作落实。一是结合清洁城市、清洁乡村、提升人居环境“百日攻坚”等行动,在全市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稳步推进城乡“四治三改二增一拆”工作。二是按照“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城乡整洁”的总体目标,深入实施“七改三清”整治行动。完成东山镇、新哨镇、竹园镇等乡镇供水厂及输配水管网建设、改造;完成西三镇垃圾中转站建设,朋普镇、西一镇、东风垃圾中转站正在建设,启动虹溪镇等4个乡镇垃圾填埋场建设;完成东山、江边、西二3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朋普镇、虹溪镇、西二镇、西一镇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进场道路、办公楼基础施工,计划2019年内竣工投入使用。完成村庄亮化16223盏路灯安装,其中太阳能路灯5430盏,实现亮化村庄489个,累计投资3885.6265余万元。2018年1-10月农村电网改造累计完成投资合计4307.26万元,完成10千伏线路52.42千米,变压器100台,容量16635千伏安,低压线路118.9千米,一户一表748只;2018年下达计划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项目1个13.73公里,目前正在进行项目设计工作。新哨镇投资1419.5万元完成老三那线集镇至习岗哨段2.1公里的修复工程和完成10个村小组的农村公路硬化项目;2018年州级下达的750户改造任务已全部开工建设,开工率100%,竣工724户,竣工率96.5%,竣工入住的275户;巩固提升35万农村人口饮水问题,12个乡镇实现镇区自来水设施供水,设施覆盖率为100%。弥阳、西一、巡检司镇集中供水工程进行提升改造项目方案已获批,由各乡镇组织实施;建成乡镇卫生公厕26座、行政村地卫生公厕119座;842个自然村实现垃圾有效治理,有效治理率为100%,842个自然村建立了保洁制度、生活垃圾收费制度,覆盖率为100%;行政村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保洁员配备完善;其它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资金筹措困难。规划编制经费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日常运行管护经费筹措困难。
(二)专业技术人员紧缺。随着总规修编、交通专项规划等多项规划开始编制,红河水乡、棚户区改造、市政道路等大批重点工程的启动,人员编制不足、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的情况日趋凸显。专业技术人员紧缺,大部分工作人员身兼多项工作,给各项工作正常推进带来极大困难。
(三)城市管理难度逐年增大。城市管理任务繁重,管理体制不顺,存在责任不明、执法主体散乱、各自为政、分头执法和职能交叉重复的现象,城市综合行政执法的管理职能未能充分发挥。
三、2019年工作计划
(一)以规划为引领,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快弥勒市城乡规划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全面整合各项规划数据,实施信息化管理,确保规划管理精准、高效。逐步将信息平台管理延伸至乡镇,实现“一个规划、一张蓝图、一个平台、一套机制、一抓到底”。认真开展弥勒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全面梳理规划体系,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基础上,加快编制道路交通、排水防涝、地下空间利用等专项规划,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引领调控作用。
(二)以重点项目为抓手,夯实城市发展基础。全力推进红河水乡城市旅游综合体、海绵城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市政道路、公厕、“一水两污”PPP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城市配套功能。
(三)以棚户区改造为突破口,增强城市发展承载力。加快推进白腊园、冉翁西路、民主街、虹溪镇绿牌坊和拖白片区等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不断增强城镇建设尤其是老城区发展的承载能力,为城市建设聚集人气、孕育商机。继续抓好2014-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续建项目工作,积极落实推进2019年棚户区改造新开工项目,提前谋划2020年前期项目等各项工作。
(四)以民生为核心,全力改善居住环境。继续做好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及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工作,严格把关,确保将租赁补贴和保障性住房发放分配到符合领取条件的每一个住房困难家庭;加强技术指导和过程监控,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居住难问题,打赢脱贫攻坚战。2019年加快推进1902户存量危房改造工作,力争2020年完成扫尾。
(五)抓好人居环境工作落实,打造优美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州、市工作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集中力量、主攻薄弱,突破重点、带动全局,强化部门及乡镇责任落实,巩固人居环境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成果,在城乡“四治三改两增一拆”和村庄“七改三清”行动实施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最美县市”创建工作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逐步提高市容村貌整治标准和管理水平,措施要再强化,力度要再加大,切实优化美化人居环境。
四、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项目有污水处理项目(污水处理手续费)920万元,环卫站运行经费2087万元。
污水处理项目(污水处理代收手续费)自评情况
(一)项目概况
污水处理项目是由弥勒市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运营,项目地址的弥勒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位于弥勒大道与甸溪河交汇处北侧,西邻弥勒大道,南邻甸溪河,占地78.8亩,服务范围为弥勒城市规划区,规划面积近期(2015年)15.42平方公里,服务人口15万人;远期(2025年)19.76平方公里,服务人口22万人。污水处理厂规模按近期2.5万吨/日、远期5万吨/日设计,近期工程总投资约为12741.5万元,其中污水处理厂7678.3万元,管网5063.2万元,配套管网总长63.872公里,按污水厂远期规模统一规划设计,分期实施,污水处理厂采用CASS处理工艺,出厂水质达国家一级B标准排放标准。
项目于2010年12月建设完毕,采用TOT方式由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弥勒市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运营至今。截至目前污水处理运行正常,污水处理达标率100%。
污水处理代收手续费是由云南省弥勒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收取,并及时上缴财政由财政根据合同约定补助手续费,用于支付代收入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组织机构设置主要设置一室六部两中心,分别为党政办公室、财务部、工程部、经营部、效能监察部、电气设备部、生产部、供水调度中心、水质检测中心。
主要是生产销售自来水;安装建设给排水管道工程;批发零售给排水管材、水暖管件及器具,修理给排水设施设备;瓶(桶)装纯净水生产、销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酒的生产与销售。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2018年弥勒市污水处理服务费项目支出资金预算绩效目标为900万元,通过财政支付污水服务费,委托由弥勒市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对城区污水净化处理。项目绩效目标为:污水处理规模为2.5万吨/日,2018年达到2.2万吨/日,即年处理污水810万吨,实际完成867万吨,资金预算指标年初为900万元。
2018年代收污水费手续费20万元,及时发放代收入员工资及购买收费设备及付收费通讯费、宣传费等。
(三)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服务费项目支出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管理情况、项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效益情况,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做好项目绩效运行,制定了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方案:
1、根据年初的绩效目标,污水处理厂结合实际,污水处理厂制定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围绕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社会效益等指标,制定减排、水量、水质等工作计划,每月召开运行分析会,对生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实时通报,对计划做实时调整,确保处理水量和出水水质达标。同时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做好自行监测,发挥指导生产作用,加强对在线监测的管理,确实发挥出水水质监督作用;
2、住建部门针对污水处理厂制定了考核办法,明确主管科室做好日常监督,主管部门每月到厂检查运行情况,重点核查处理水量和水质情况,做到责任层层落实;
3、环保部门的监察大队每月对厂进行一次监督性监察,检查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监测站每月对出水水质进行一次取样监督性检测,确保监管工作到位;
4、在财政支付污水处理费的过程中,资金支付审批需经过市住建、市环保、市财政及市政府批示同意,在拨款请示签字盖章,通过层层把关后才能支付。
(四)项目绩效评价方案
1.前期准备
按照《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安排专职人员负责部门预算经费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并按要求将绩效评价报告和绩效目标表等上报市财政局。
2.组织实施
2019年6月对2018年度项目绩效管理进行自评,填报2018年项目绩效目标表、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撰写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收集、整理资料,及时按要求上报市财政局。
(五)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1.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
2018年绩效情况如下:弥勒市污水处理厂2018年处理污水867万吨,日均处理量2.37万吨,负荷率达94.8%。2018年进出水水质:COD进水平均浓度为231mg/l,COD出水平均浓度14.3mg/l, NH3-N进水平均浓度25.5 mg/l,NH3-N出水平均浓度为0.94mg/l, 实现COD减排,1895吨, NH3-N减排215吨.
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在线监测与省、市建设局、环保局的不定期水质检测进行监督,2018年度检测全部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一级B标准,运行记录良好。
2、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运行,有助于减轻污水对甸溪河水质污染,降低城市污水对环境的污染,有助于改善居民生活居住环境和城市景观,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我市的经济健康发展,提高城区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有助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创造良好的创业和人居环境;扩大了环境容量,为城市经济的发展解决了瓶颈,随着整个社会环境保护大环境的不断形成,环境保护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污水治理工程将为城区的建设发挥着更为重要的作用。
3、社会效益。
通过减少城区对甸溪河的污水排放量,改善甸溪河水环境,改善弥勒市人居环境,提升弥勒市城市品位,促进资源的综合利用,有利于保护弥勒市城区周围水体环境。使弥勒市城区甸溪河及其下游流域污水得到较好治理,大大改善环境。目前污水净化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9-2002》一级标准的B标准。
4.行政效能。
2018年弥勒市污水处理费财政预算资金是900万元,资金使用单位是弥勒市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污水处理代收手续费20万元,资金使用单位是弥勒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至2018年12月31日止,安排落实拨付到位污水处理服务费项目(含手续费)资金为920万元,全部到位,并全部用完。
环卫站运行经费第三方评价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环卫站基本情况
弥勒市环卫站现有278人(含在职在编人员13人及聘用人员265人),主要职能是:负责城区主次街道的清扫保洁;负责城区路灯的安装、维修及管理;负责辖区绿化工程的施工及绿化成果的维护;负责城区生活垃圾的清运和处理;负责大树龙潭避暑山庄和垃圾处理厂果树苗木的管理和繁殖;负责监督迁移、砍伐行道树和占用公共绿地的行为;负责监督迁移路灯灯杆和宣传品的张贴张挂行为。
(二)项目概况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环卫经费用于完成:一、新老城区面积为232.08万平方米,新老城区92条主次街道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和喷雾降尘等工作;二、全城区绿地面积40.347公顷的管养,1.6万株行道树的养护和管理;三、全城区12205盏路灯的维护和管理;四、全站车辆的运行维护费用。
2018年弥勒市财政局共计下拨资金2,087.00万元至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用于弥勒市环卫站日常经费;2018年资金支出为2,087.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结余资金为0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绩效评价前期调研及相关资料显示,该项目的绩效目标为营造整洁、文明、优美、有序的城市环境,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坚持精细化管理、创卫标准化作业,最大限度地保证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和喷雾降尘等环卫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收集整理弥勒市市级财政预算安排,2018年环卫站经费的相关管理、资金台账、绩效考核等资料,
并提交了“2018年度弥勒市环卫站六个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了解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环卫站经费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二)绩效评价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2.《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管理的通知》(云财绩〔2013〕46号);
3.《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红政办发〔2007〕233号文件);
4.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监察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红财绩〔2012〕5号);
5.《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发〔2015〕171号文件);
6.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云财评审〔2017〕39号);
7.《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预〔2017〕10号);
8《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弥勒市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弥财发〔2017〕68号);
9.《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
10.其他相关资料:项目文件、资金文件。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按《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的规定,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效率型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1.评价指标体系
(1)指标体系设置
根据项目特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一级指标,并按照15%、35%、30%、20%的权重进行评分。具体评分标准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各项指标对应的考核内容和范围进行确定。
“投入”指标由“项目立项、资金落实”2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2个二级指标细化为6个三级指标,11个评分项,包含3个定量评分项和8个定性评分项。主要考核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预算合理性、资金到位率、资金到位及时性。
“过程”指标由“业务管理、资金管理”2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2个二级指标分解为11个三级指标和27个评分项,包含1个定量评分项和26个定性评分项。主要考核管理机构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考勤及绩效评价合理性、工资核算准确性、承包合同签订的合理性及执行的有效性、车辆管理的规范性及使用有效性、城区路灯管理有效性、档案管理规范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会计核算规范性。
“产出”指标由“项目产出”1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1个二级指标分解为3个三级指标,3个定量评分项。主要综合考核项目实际完成率、资金使用率、质量达标率情况。
“效果”指标“社会效益”1个二级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1个三级指标,1个定性评分项。主要综合考核社会公众满意度情况。
(2)评价标准
主要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分标准,共设置42个评分项,其中7个定量标准、36个定性标准。定性标准采用两段评分法和分段评分法,定量标准主要针对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情况等按百分比计算得分,具体评价标准详见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环卫站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5分)、良(85分≤得分<95分)、中(60≤得分<85分)、差(得分<60分)。
3.评价方法
本次针对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环卫站经费绩效评价,采取项目承担单位自评与中介机构评价相结合的办法。为确保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真实可靠,采用审阅资料、现场调研、实地评价、数据分析、问卷调查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1)审阅资料
收集与项目预算、管理、绩效相关的评价资料,形成绩效评价的基础资料,并对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阅。查阅项目立项申报文件、项目管理情况、资金管理情况,对需要现场调查的问题做好记录。具体为:①对实施单位上报的自评报告进行认真审阅,核实项目单位自评工作是否按要求完成,评价完成的效果和质量,收集绩效评价的基础数据;②对项目实施单位填报的资金使用情况表、项目完成情况表进行审阅,对资金使用通过实地调查、原始凭证查阅等进行核实;③收集项目绩效的相关资料并结合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结果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评价。
(2)现场调研
通过调研,进一步了解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及绩效目标申报和实现情况,结合项目特点制定评价指标体系。
(3)实地评价
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分工,采用资料收集与数据填报、实地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实地评价。在绩效评价实施过程中,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收集评价数据、资料;同时发放调查问卷调查项目的综合满意度及其他与评价相关的信息。
(4问卷调查法
通过现场调查与交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发现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寻求完善相关政策和项目实施的建议,着重对项目产出和效果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为项目实施效果提供定性与定量评价的基础。
(5)数据分析
依据项目设立时的预算申报文件、预算批复下达文件,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评价项目实施内容与批复预算的完成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结合开展的问卷调查,评价项目预期效果和效益实现程度。
4.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使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弥勒市财政局预算科牵头,云南永盛会计事务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前期准备:一是评价工作组收集整理项目相关资料,研究设计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
组织实施:一是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填报资金使用情况表、评分表和撰写项目绩效报告,并将绩效评价报告和及资料报绩效评价工作组。二是评价工作组开展现场绩效评价工作。
综合评价:整理、分析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送的绩效评价工作资料,结合现场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评价结论,撰写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情况指标满分为15分,实际得分14分,占该项满分分值的93.33%。具体分析如下:
1.项目政策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未细化分解和量化。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环卫站经费项目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发文,申报程序符合要求。但绩效目标不能全面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与效果,缺乏清晰、可衡量的考核指标;
2.资金保障责任明确,资金预算合理,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弥勒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弥财发〔2018〕12号)、《弥勒市财政局预算支出指标通知书》(弥财预指〔2018〕23号)、《弥勒市财政局预算支出指标通知书》(弥财预指〔2018〕26号)、《弥勒市财政局预算支出指标通知书》(弥财预指〔2018〕133号)、、《弥勒市财政局预算支出指标通知书》(弥财预指〔2018〕230号)和《弥勒市财政局预算支出指标通知书》(弥财预指〔2018〕366号)文件,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环卫站经费预算数为20,870,000.00元,实际经费支出为20,870,000.00元,资金预算准确率为100%;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环卫站经费到位为20,870,000.00元,资金到位率和及时率均为100%。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情况指标满分为35分,实际得分32分,占该项满分分值的91.43%。具体分析如下:
1. 业务管理方面。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环卫站经费项目管理机构健全,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项目实施主体明确;制度执行有效、考勤及绩效考核合理、工资核算准确、合同签订合理且执行有效、档案管理规范有序;
2. 财务管理方面。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记账、报账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但未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且2018年环卫站经费与其他经费一起核算,未实行专账核算、管理。
3. 组织实施情况分
(1)清扫保洁:①新城区清扫保洁工作截至2018年11月,环卫清扫保洁聘用职工共100人。承担新城区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垃圾清运、处理和喷雾降尘等工作。按创卫标准作业,加强对全城区的清扫保洁质量实地监督、检查、整改、落实。管理箱式果皮箱554组、立式336组,按时清洁、清掏,提高管护标准,损坏及时更新维修。2018年全年更换损坏果皮箱14只,拆除破损果皮箱14只,更换不锈钢果皮箱内胆60只。完成重大迎检工作19次,清理卫生死角62处,清理卫生死角垃圾145吨,处理垃圾箱体火患12次,清理路面沙石、泥土、泔水21次。②老城区清扫保洁工作,于2017年9月5日与弥勒市锦九美洁有效公司签订弥勒市老城区街道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承包协议,由弥勒市锦久美洁有限公司负责老城区50条主次街道的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工作。
(2)车辆管理:现有各类作业车辆133辆(其中密闭式电动收集车43辆,洗扫车、收集车、中转车、浇水车、高空作业车等作业车90辆)。
(3)城区路灯:①弥勒市全城区现有各种路灯11151盏、灯杆4894座,负责77只控制箱、2座28米高杆灯、19台路灯专用变压器的管理,切实做好路灯的常规维护,有效维护了明亮温馨的亮化环境。全年检修故障路灯1213盏,更换灯泡1093只,镇流器379只,触发器386只,灯头146只,时控钟10台。铺设受损电缆380米。新安装路灯35座70盏,新增路灯管网220米,校正歪斜路灯40余座次,完成新增路段路灯杆号的编号工作,出动路灯值班巡查300车次,1160人次,1500盏路灯采用了GDS系统防盗管理。②抢修处理路灯线路、配电箱故障43次,处理毁坏路灯交通事故5次。突击电气事故10次,改造线路200米,新增配电箱1只。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情况指标满分为30分,实际得分30分,占该项满分分值的100%。
1.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环卫站经费,实际完成率和完成及时率均达100%;
2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环卫站经费20,870,000.00元,资金使用率为100%;
(四)效果情况分析
通过现场满意度调查,项目实施满意度为84.45%,满意度未达90%,主要表现在路灯太暗,有些路段直接没有路灯,指示牌太少;78.5%的被调查者对弥勒市的城区街道卫生满意;87%的被调查者对弥勒市的城区路灯状况满意;95.5%的被调查者对弥勒市的市区绿化工程满意;88%被调查者对弥勒市的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工作满意;77.5%被调查者对弥勒市喷雾降尘效果满意;79%被调查者认为所在部门工资发放及时;96%被调查者了解每月的工资构成;90%被调查了解所在部门的工资绩效考评情况;99%被调查者了解所在部门的考勤管理制度;80%被调查者对环卫站的工作安排满意。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项目产出等方面都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及目标进行,在环卫站各保洁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为弥勒市的环境卫生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完成了既定的目标任务。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环卫站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91分,评价结果为“良”。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安排建议
(一)以后年度预算应用安排建议
建议此项目继续实施,资金预算率准确,在财政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
(二)评价结果公开
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将责任具体分解,明确项目建设数量及目标,落实责任人,细化各项考核指标,绩效指标与项目计划相对应。
(二)存在问题
1、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将2018年环卫站经费绩效目标细化分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项目绩效目标未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予以体现。
2.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2018年环卫站经费未设置专账核算,与其他资金一起核算,无法单独反映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准确核算建设成本。
3、资金筹措困难。规划编制经费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日常运行管护经费筹措困难。由于住建局承担的工作职能较多,财政补助的公用经费只能运转上年。再有就是无收费项目,下属事业单位收取的费用,上缴财政后,财政补助的比例小,补助资金难于满足机构正常运转,建设项目工程款不能及时支付。
(三)相关建议
1.加强绩效目标申报管理,申报时应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并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2. 为保证资金安全运行,防止被挤占挪用,根据项目管理的要求,将当将项目建设的核算与单位日常核算分离,以单独反映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准确核算建设成本并同时反映出预算的合理性。
3.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建议财政提高非税收入补助比例。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