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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教育局
  • 文号
    弥教发〔2017〕69号
  • 发布日期
    2018-08-18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近期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6月是安全生产月,6月12日-18日,我省将在滇池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商洽会”,进入夏季,临近期末,学生校外活动增多,各类安全事故易发多发。为进一步强化安全事故防范,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按上级会议要求,再作如下通知,请各中小学、幼儿园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落实。 

  一、强化教育,切实增强常规安全教育实效 

  (一)迅速组织开展实物展示安全警示教育。进入夏季,各种花果成熟,各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编印的《彩色安全套图》-不能吃的植物根、茎、花、果,组织开展集中宣传,特别是小学、幼儿园要开展实物展示宣传教育,学校要找到蓖麻子等有毒不能食用的植物果实,用实物展示正确引导学生和幼儿明辨有害毒物,避免孩子误食中毒。 

  (二)继续组织开展防溺水和交通事故安全警示教育。据统计,溺水死亡是中小学生的第一杀手。各学校要从尊重生命、爱护学生的高度,认真落实安全教育管理责任。各校要继续开展溺水和交通事故警示教育,把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名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到水域边游玩、活动。不乘坐无安全保障的车辆上下学。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农用车、拖拉机、三轮车、“三无”车辆、超员超速和醉驾车等无安全保障车辆。 

  (三)加强校园安全提示。各学校一要充分利用广播、校园网、班会、校刊、墙报等多种形式和现有的安全教育资源,多途径、多渠道开展安全教育,浓厚校园安全文化氛围,增强教育实效。二要在重要区域设置安全提示。在校内水塘、水池等危险区域设置安全提示标志,在学校门口交通要道口(旁)设立安全提示牌,提醒学生上下学路上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农用车、拖拉机、三轮车、“三无”车辆、超员超速和醉驾车等无安全保障车辆。 

  (四)教育引导家长落实监护责任。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专题的学生家长会,并通过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校讯通、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上下学交通安全协议书等方式引导、督促家长树立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防范常识,落实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加强学生教育监管,增强家校协调配合,降低安全风险。 

  二、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各学校要按照弥教发〔2017〕59号弥勒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弥勒市教育系统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各项相关工作,收集各种工作材料并按要求填写上报。 

  三、加强监管,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和接送车辆安全事故 

  (一)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要严格落实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到学校食堂专人管理,严格按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规范卫生操作规程,落实食品卫生管理制度,联合食药监部门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监管,开展食物中毒、季节性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教育及防控工作,严禁制作加工四季豆、氓扁豆、野生菌、生菜、凉拌食品 、腌菜、新鲜黄花菜、变质食品等可能引起胃肠道反应或食物中毒的食品,杜绝食物中毒和大面积传染性疾病的发生。严禁学生将未经相关部门检测合格的物品、食品带入校内使用食用。 

  (二)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监管。各学校要按照各级政府有关接送车辆管理的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接送车辆安全检查、驾管人员培训监管和乘坐接送车辆学生登记等工作;要求家长接送自己的孩子上下学,进一步加强学生上下学乘坐车辆的安全管理,力保接送车辆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四、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坚持“防(汛)抗(旱)结合、 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校(园)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防范工作;各中心校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辖区内的学校、 幼儿园全面加强隐患评估和巡查排查,尤其对地震灾区、多年连续干旱区、偏远山区、山洪易发的低洼地带、地质灾害点、易滑坡地段、易雷击区域、地处水库下游的学校,逐校重点排查防洪、泄洪通道、排水管网、危旧校舍、简易临时用房、在建工程、护坡、围墙,确保不留盲点和死角,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处理,同时,制订相应处置预案,尤其是地处水库下游、山洪易发地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学校,要做好人员安全转移的各项准备工作,明确预警方式、转移路线、安置方式,达到检验预案、锻炼师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的目的。一旦发现临灾征兆,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组织师生撤离避险;进一步强化应急抢险;各学校要积极组织教职工和志愿者成立校内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不断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和应急反应机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保障学校发生汛情或旱情时能充分发挥救灾减灾作用;优化完善应急预案演练,各校要组织每年至少演练一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内容,要提升师生防灾意识和避险能力。 

  五、做好预防校园突发性安全事件工作 

  全面构建人防、物防、技防、协防 “四位一体”的教育系统内部治安防控网,做到教育系统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主体责任体系更加完善,治安保卫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实现 “三个全覆盖”和 “两减少一提升”。各校要充分利用有利时机,通过课堂教学、班会、集体活动等形式,普遍开展预防踩踏、电信诈骗、人身伤害、校园暴力、心理健康、各类自然灾害、校园欺凌事件和防抢劫、防盗窃的安全专题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感和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各学校针对突发性校园安全事故要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每学期按要求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整体能力。 

  六、强化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人员管控工作 

  各学校要进行人员排查,重点人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化解稳控方案,全面落实各级责任人,实行一对一帮扶教育和转化,要强化重点管控工作,相关人员要做到五包(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合理诉求,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置),确保会议期间不发生群体性事件。 

  七、严格信息报送,严肃责任追究 

  各学校要加强管理,认真落实好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对因责任不落实、安全教育未开展、工作措施不到位以致发生重大学校安全事故造成学生伤亡的,将严肃追究学校主要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学校要按照省厅规定,接到安全事故讯息后迅速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上报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和安全事故情况,可在第一时间作电话口头汇报,再书面续报。 

  各校接到本通知后要迅速开展工作,中心校要迅速把通知内容传达到所辖区域的每一所学校、幼儿园。学校要传达到每位教职员工,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各学校工作开展情况市政府办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分组督查。 

    

    

    

    

  弥勒市教育局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