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教育局
- 文号弥教发〔2018〕31号
- 发布日期2018-08-18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春季学期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学校: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018年春季学期即将开学,全国两会召开在即,根据全国、全省、全州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红河州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春季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红教发〔2018〕9号)要求,为做好全市学校(幼儿园)各项安全稳定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案件的发生,确保新学期开学各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确保广大师生的安全和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现就做好2018年春季学期全市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
各学校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当前学校中心工作来抓,切实把春季学期(特别在开学前后)的学校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对照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认真分析2018学校安全工作形势,查找学校安全隐患,针对学校春季易发各类安全事故的特点,细化新学期校园安全工作措施,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好“一把手负责制”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结各校实际,通过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签发《弥勒市学校岗位安全责任明白卡》等形式,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安全工作“人人要担责、事事有人管”,不留死角和盲区。避免出现因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二、未雨绸缪,把控重点,上好春季开学安全第一课
各学校要充分准备好春季开学的各项工作,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3.26)活动;要坚持把开学后的第一周定为安全教育周,将三月份定为新生入学教育月暨创建平安校园综合治理宣传月;开学初要组织学生、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要把家长学校和家长会、班会与安全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开学后通过讲座、访谈、问卷调查告知书等形式深入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并针对本校本年级本班问题研究好学生管理工作的对策,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任课教师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
三、多措并举,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事故预防工作
杜绝校园安全事故的重点在于树立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安全防范措施、养成规范文明的安全行为习惯,预防工作是做好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关键环节,各学校幼儿园要切实把工作重点转移到预防上来,尽可能做到“防患于未然”。各校要充分利用开学前后有利时机,通过课堂教学、班会、集体活动等形式,普遍开展预防踩踏、电信诈骗、食物中毒、交通事故、人身伤害、校园暴力、心理健康、各类自然灾害、校园欺凌事件、火灾、风、雨、雪、电等各类人为或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和防抢劫、防盗窃的安全专题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细化学校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随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通过心理辅导、谈心、交流等多种形式,及时化解师生、学生之间的矛盾,防止因小事发生口角引发斗殴或欺凌事件,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严格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20条底线”细化标准的通知》(云教财〔2017〕61号)、《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公治〔2015〕168号)要求,加强校园人防、物防和技防设施建设,确保校园围墙围栏、摄像头和报警装置及急救箱等配置全部达标。要针对当前校园治安和刑事案件多发特点,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调整充实保卫力量,配齐防护器械和安全设施,不断提高校园“三防”建设水平。要严格落实门卫、巡查、值班值宿、出入证、课寝点名、请销假、宿舍专人24小时管理等内部安全管理制度,筑牢校园内部安全防范屏障,及时发现和制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防止针对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抓好安全“八类防范”,严防群死群伤和恶性事故发生 :1.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和交通事故。2.防范校园拥挤踩踏事故。3.防范消防安全事故。4.防范校园欺凌等暴力事件。5.防范食品卫生事件。6.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7.防范集体活动安全事故。8.防范地质灾害事故。为此,要紧紧围绕八大方面抓实抓好安全宣传教育:
(一)抓“十项”常规安全教育。教育系统安全涉及广大未成年人, “十项”安全常规教育内容包含:法制宣传教育、禁毒防艾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和护林防火教育、食品卫生(含饮用水)安全教育、疾病传染病预防控制教育、防汛防雷雨防溺水教育、预防校内外暴力事件及不法侵害教育、突发事件应急演练、青春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等共十项安全常规教育内容。各学校每学期必须逐一完成,并将其全面纳入学校管理绩效考核。
(二)抓“四本”校本教材学习。每学期开学,各校要召开由全体教职工参加的安全工作会议,认真总结上学期安全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存在问题,并组织教职工对存在问题进行讨论,制定改进措施。充分利用开学第一周,除召开校会外,以班级为单位,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学期安全教育、“开学第一课”活动和“安全教育宣传月”、“学生行为规范月”等活动。各校每周均安排不少于一个课时安全教育课,认真组织学习市教育局组织编写的《弥勒市学校安全管理手册》、《弥勒市学生安全防范手册》、《37类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防范与处置》、《预防违法与犯罪 争做守法好公民》四本安全教育读本。
(三)抓“三项”应急演练。各学要校主动对接消防、地震、公安等部门,一是抓好消防应急演练,二是抓好地震应急演练,三是抓好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三项”应急演练活动每学期至少各开展一次,做到全覆盖,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互救能力。
(四)抓学生安全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学校是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防不胜防,教育学生养成文明规范的安全行为习惯是重要抓手。要将学校安全工作结合校园文化建设,大力开展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包括文明礼貌习惯、遵规守纪习惯、自觉学习习惯、食品卫生习惯、安全行为习惯等项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之中,明确学生在各种场合、各种行为的规范要求,如有序上下楼梯、有序出入教室学校、参加集会结队出入、主动问候老师同学等,既避免楼梯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同时养成良好的行为素养。
(五)防范校园欺凌常抓不懈。各校要成立防治校园欺凌组织机构,全面加强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经常性地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专题教育,增强师生、家长防范意识;签订“防范校园欺凌,从我做起”承诺书;针对教职工开展校园欺凌防范重点教育,增强责任感、防范意识和能力,有针对性地做好校园欺凌防范工作;针对学生家长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从我做起”,家校配合守护孩子平安成长教育。通过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校讯通等方式提醒家长配合学校做好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强化隐患排查,杜绝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全市中小学都要设置防范校园欺凌投诉箱、公示牌和安全信息员,搜集校园欺凌方面的信息。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消除易引发学生伤害事件的隐患;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处置各种苗头性问题,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工作合力,严密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六)抓平安校园创建。根据《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教保[2013]9号);《红河州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红教联[2014]38号);《弥勒市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弥教联发[2015]1号),在全市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各学校要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做好工作台账(特别中心校)要严格把关,做好申报、检查工作。
(七)抓家校沟通联系。全市中小学要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让家长了解学校管理要求。每个学校都要印发《安全责任告家长书》至每位家长(监护人)且保存回执备查,明确家长安全监管责任、让家长掌握学生上学放学入校归家等作息时间,配合学校做好对学生的监护管理;通过“校讯通”服务平台,与家长及时沟通信息,让监护人及时掌握学生在校情况,做好家庭监管教育工作。全市中小学全面启动“千名教师访万家”家访活动,增强对学生家庭状况的了解,增进家校沟通联系。
(八)抓主题班会建设。按教育局规定学校每周安排一节安全教育课,以德育处、政教处、班主任为主讲教师,以教育局下发的四本校本教材为主教材,开展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多种形式、内容丰富的主题班会。开展道路交通、食品安全、防火防爆、防骗防盗、防暴恐、防汛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自然灾害、防疾病传染安全教育,使安全意识在师生中入心入脑,使安全教育课成为学校教育的普及课。
四、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常规
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十六项常规制度,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措施。一要严格校园门卫制度。外来人员、车辆必须登记,本单位人员、车辆进出实行出入证制度。二要严格校园内值班护校制度。实行领导带班、教师和专兼职保安24小时值班制,建立学校(幼儿园)教职员工治安执勤制度。三要签订《上下学交通安全协议书》,严格实行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幼儿上下学家长接送制度。确保每一名儿童都有家长负责接送,落实接送人和接送责任。四要严格寄宿学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学生宿舍管理的相关规定,按规定配备专人负责住校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严格学校学生宿舍夜间巡查、值班制度。严格实行住宿学生离校请假制度、返校销假制度,学生严禁校外租房。五要严格执行学校食堂管理制度。把好学校食堂经营单位准入关,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规范操作流程,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六要严格学生接送车辆管理。租用师生乘用车要落实出租方和租用方以及驾驶员安全责任。公民办幼儿园不得使用非正规校车接送幼儿。农村寄宿制学校要对学生周末和节假日乘车安全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并有学生和学生家长的书面承诺。七要严格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每学期开学学生入校前全面排查、每月定期排查、日常重点排查的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将安全隐患定期排查作为学校常规管理重要内容。八要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完善。对学校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排除、师生安全教育开展情况作详尽记录并科学归档。九要严格学校安全工作督查制度。学校要坚持安全“日查月清”制度,“校园巡查”制度,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并重;市教育局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以上的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和督导,定期与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十要严格坚持学校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制度。与公安司法部门联合,确保每所中小学校都要聘请一位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落实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十一要严格实行民办学校和幼儿园年检制度。加强常规管理,实行安全问题年检“一票否决”。十二要严格实行告知制度。学校要和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安全责任告家长书,利用校讯通、家长学校、家长座谈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及时向家长通告学校安全管理情况;和教职工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一岗双责责任书等,把安全纳入教职工学年工作考核。十三要开展日常安全宣传教育。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内外伤害防范教育,禁毒防艾教育和青春期生理心理健康教育。
五、重视学校三防建设,加强学校社会治安防控
全面构建人防、物防、技防、协防 “四位一体”的教育系统内部治安防控网,实现 “三个全覆盖”和 “两减少一提升”。 学校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公治〔2015〕168号)配备治安保卫机构、保卫人员,安保装备,报警系统,完善物防措施、技防设施和协防措施,推进监控中心(室)建设,强化工作措施,制定工作预案,严密巡防守护校园,重视发挥学校人防、技防和物防的综合功能,结合学校“一网三通两平台”信息建设,建设校园安全平台,把校园监控联网列为提高安全技防水平的重要工作来做。
六、加强学校应急管理
各学校要成立应急管理领导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并适时进行修订,创建抢险救援机制,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并按要求组织各类应急演练,建立规模适应、设施完善、标志清晰的应急避难场所,设立专门的应急值班室,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工作制度,法定节假日值班带班领导在岗值守,建立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培训制度并组织培训,留有相关档案资料,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做好《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规定的7项先期处置工作,及时向市教育局报告,并协助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七、立即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一)开学学生入校前,教学场所,教学设施检查。结合当前安全形势,开学学生入校前,各校对学校校舍(特别是危房)安全隐患作全面排查;对教学场所、设施实施进行全面检查。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全方位安全检查、检验,不放过任何一处死角。重点是教室、学生食堂、宿舍、厕所、围墙、栏杆、旗杆、宣传栏、大树、实验室、运动场、体育设施、幼儿园的大型游乐设施、锅炉房等场所、设施设备经检测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并及时维修或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填写安全隐患排查表,并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学生方可入校。学校整改不了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书面形式上报相关部门和主管部门。
(二)学校安全常规管理排查。做到五查:一查保安员配备情况,看校园安保力量是否落实;二查安保器械的配备及报警监控系统安装使用情况,看物防、技防措施是否落实;三查出入验证登记、校领导和教职工值班,看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四查师生安全教育、演练及法制副校长工作是否落实;五查学校领导及教职工安全责任细化、分解情况,看所有工作环节的安全责任体系及细节是否落实。
(三)危险化学物品管理使用隐患排查。学校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管理,建立严格的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物品登记、交接、检查、出入库、领取清退等管理制度,要建立帐目并且要日清月结,做到帐物相符。要严格安全措施,严格危险物品存放、使用审批制度。易燃易爆、剧毒品、强酸碱等易发生重大伤害事故的化学危险品,要严防发生丢失、被盗和其它事故。学校要制订危险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出现紧急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四)校园安保工作排查。一是落实门禁各环节,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二是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炸物品和变质食品进校园,每周学生进校,应对其携带的物品进行仔细检查。三是加强学生校内自由活动期间、晚自习期间的安全管理,落实值班巡逻和时段、区域值守制度,防止伤害事故发生。
(五)校园信访维稳工作排查。各地各校要以深入排查校园内部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为重点,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初中、高中段学校应主动了解学生的各项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
(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排查整改。全面摸排核查接送学生车辆基本情况,及时报告公安、交通等部门,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力度,特别要加大对辖区内民办学校、幼儿园车辆的监管,严禁非正规审核校车接送幼儿。要进一步加大对学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教育,结合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学生无论是步行、骑自行车、乘坐公交车,还是搭乘私家汽车,都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坐无证、无牌、超员、超速的车辆和拖拉机、三轮车、农用车等不安全的交通工具、非营运车辆。对12周岁以上骑自行车的学生,要教育他们遵守交通法规,不能骑车追嬉、并排或手搭机动车骑车,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要严禁未满18周岁的学生驾驶机动车辆,严防各种交通事故发生。
(七)食品卫生和饮用水管理排查。学校食堂使用前要彻底进行一次保洁,清除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料和调料。同时做到“四查”:一查学校食堂许可证是否到期;二查工作人员健康证是否有效;三查学校食堂硬件设施是否到位;四查新招聘的工作人员是否培训和体检。要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的管理,自备井学校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水质监测、消毒,确保水质合格;二次供水的学校,要对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将管道内的水放净,排除管道内的杂质,确保用水安全。要规范食品采购、加工和贮存流程,认真落实食品原料购入索证索票制度,严把食品采购关、加工关、餐具清洗消毒关,保证校园食品安全卫生,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确保食品、水源安全。严禁学生将未经相关部门检测合格的物品、食品带入校内使用食用。防止发生师生食物中毒。
(八)宿舍管理排查。主要检查宿舍是否有专人管理、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巡查检查制度和寄宿生请销假制度是否建立并落实,杜绝学生无故旷寝、外人留宿、宿舍内存放危禁物品等现象。特别注重完善和强化对女生宿舍的管理。
(九)校园消防安全防范排查。春夏季学期,气温升高,易引发火灾事故,学校要做好校园重点消防区域的消防防控工作,要配备完善消防设施器材,及时排查整治存在的火灾隐患,切实提高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各学校要加强对学校消防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部位的排查,凡被封堵、锁闭或占用的要及时疏通。特别是重点对学生宿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住校学生全面进行安全防火教育。要认真检修和添置学校消防设施,特别是灭火器、消防栓、消防通道、电线电器等设施安全,同时要落实好监管措施和安全责任人。要组织开展消防逃生演练,在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将消防知识讲座与实地演练活动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师生的消防意识和逃生技能。
(十)防溺水管理。每年春夏季学期是学生溺水事故的多发期,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溺水问题,要安排专门时间对学生进行防溺水专题教育。反复告诫中小学生不得擅自下水游泳,不要到水塘、水库、溪河、池塘边摸鱼、玩耍。并加强与家长的联系请家长切实履行对子女在校外时间的监管责任,避免学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要在重点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定期组织防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在事故多发水域,尤其是情况不明的江河、湖堰、沟渠、水塘、水库设立安全警示标牌。要认真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即:每班设立一名安全信息员、开展一次防溺水主题班会,印制一本防溺水宣传册、观看一部防溺水宣传片、签订一份防溺水承诺书),做好预防溺水工作。要全面整治校内外池塘的安全隐患,对学校附近江河水库要在重点时段和地点进行有效监管。要不断完善溺水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十一)积极防御各类自然灾害。我市是洪涝灾害频繁发生的地方,春夏学期又是暴雨、山洪、雷电等自然灾害多发季节,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开学初,要集中开展一次预防各类气象和地质灾害的安全教育,并针对暴雨、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校舍倒塌等灾害事故,组织师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互救与逃生演练活动,提高师生避灾能力。要及时修改完善本校各项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
(十二)加强学校周边治理,主动做好治安防范。市教育局主动协调当地公安、文广、工商、卫生、住建、食药监等相关职能部门,针对校园周边的饮食流动摊点和小商小贩,社会闲杂人员骚扰学生,非法经营的“三厅一吧”(歌舞厅、录像厅、电子游戏厅和网吧)等不安全因素开展排查整治;学校要教育学生遵纪守法,不与陌生人交往,不结交不良朋友,不进网吧、游戏厅、歌舞厅等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营业性娱乐场所,不阅读不健康的书刊杂志和非法、淫秽出版物。不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不打架斗殴,时刻保持警惕,防绑架、防诈骗、防暴力侵害和性侵害。发现危险,要机智勇敢、果断沉着地保护自己。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学习生活环境。
(十三)校园标识标牌检查。校园要设立规范的标识标牌,主要包括交通禁令标识、限速标志、行驶路线、减速带等;校园危险警示牌;紧急避难场所标示牌;火灾、地震等紧急情况下师生疏散逃生线路图,指挥、组织人员安排等;上下楼道指示牌、提示语等。
(十四)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台账。各学校要在开展工作的同时,收集好第一手资料,整理归类,按年初和教育局签订的十类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主台账;创建平安校园的学校,还要按平安校园考核标准建立独立的工作台账。
(十五)做好代课教师,清退临聘教师、小工的信访稳控工作。各学校要将代课教师信访、越级上访工作列入学校安全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及时掌握各类清退临聘代课教师动态,责任包保到人,一对一做好稳控工作,发现苗头或信息及时上报。杜绝越级上访和群体信访事件。
(十六)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工作,防控各类突发事件发生。为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和谐校园环境,学校积极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特别是重点完善突发自然灾害、突发暴力事件以及火灾地震应急逃生预案,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做好校内日常巡逻巡查,确保校园内发现问题能及时上报和处理,并每天安排学校领导值班,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值日,校内安保人员24小时巡逻巡查。通过各项措施,确保应急措施到位、物资准备到位、人员到位、处理到位。
八、加强重要时期、重点敏感时段、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
各学校要把握重要敏感期、事故多发期学校安全工作规律,及时发布预警通知,加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要完善校园安全预案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加强信息搜集、分析研判和值班值宿,依法稳妥地处置学校安全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解决;要严格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关于重大紧急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规定,重大紧急事件发生后,必须半小时内电话及短信报告初步情况,1小时内书面报告基本情况,2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并全程跟踪续报。
九、认真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严格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树立“防灾胜于救灾”的思想,坚持“防(汛)抗(旱)结合、 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校(园)长负责制”为核 心的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山洪与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各中心校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辖区内的学校、 幼儿园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隐患评估和巡查排查,尤其要着重对地震灾区、多年连续干旱区、偏远山区、山洪易发的低洼地带、地质灾害点、易滑坡地段、易雷击区域、地处水库下游的学校,逐校重点排查防洪、泄洪通道、排水管网、危旧校舍、简易临时用房、在建工程、护坡、围墙,确保不留盲点和死角,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处理,一时无法解决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纳入当地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同时,制订相应处置预案,一旦发现临灾征兆,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组织师生撤离避险;不断加强汛情旱情的预警、预报工作,做到早预防、有准备,根据天气变化以及旱情、汛情的变化,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做好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工作,各学校要结合营养改善计划或学校后勤工作的需要,认真做好药品、饮用水、大米、沙袋等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确保在防汛抗旱抢险时拿得出、用得上,并满足救灾时的基本生活需求;进一步强化应急抢险;各学校要积极组织教职工和志愿者成立校内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不断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和应急反应机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保障学校发生汛情或旱情时能充分发挥救灾减灾作用;优化完善应急预案演练,各校要组织每年至少演练一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内容,尤其是地处水库下游、山洪易发地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学校,要做好人员安全转移的各项准备工作,明确预警方式、转移路线、安置方式,达到检验预案、锻炼师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的目的。针对演练中暴露的不足和问题,要立足于最不利的情况,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适时修订完善,不断增强预案的实用性;要提升师生防灾意识和避险能力;各校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传统媒介及手机短信、微信等新媒介宣传普及防灾避险知识,通过开展主题班会、观看宣传教育片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有效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干旱期要全面排查师生饮水和学校用水困难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水源调度方案,按照“保师生正常生活、保正常教学秩序”的用水原则,算好水帐,合理调度,落实供水措施,做好防水、蓄水、用水工作,确保师生生活用水安全。确实无法就近解决水源问题的学校,要采取应急措施,组织力量拉水送水,确保师生基本生活用水。
十、严格信息报送
各中小学、幼儿园(特别是寄宿制学校)要严格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有关规定报送信息,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要确保有专人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并保持通讯畅通。
十一、严肃责任追究
对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规范,安全隐患不整改的学校,市教育局采取下发整改通知、通报、约谈等方式责令限期改正,对因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导致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干管权限,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十二、相关要求
(一)请各学校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中心校要迅速将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内每一所学校、幼儿园,并切实做好检查指导工作。州教育局、市教育局近期将组成检查组,对各学校开学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二)3月25日前报《弥勒市学校 “一岗双责”安全隐患问题清单》(纸质)。联系人:教育局信访安全科李发明,联系电话:6224480
附件: 1.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2.弥勒市学校 “一岗双责”安全隐患问题限时整改清单
弥勒市教育局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