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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1308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弥政发〔2022〕20号
  • 发布日期
    2022-05-13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弥勒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弥勒市全民健身

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各委、办、局:

  现将《弥勒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市级,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弥勒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推进健康弥勒建设,根据国家《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和《云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红河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红政发〔2021〕6号)精神,结合弥勒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体育强市建设。

  (二)发展目标

  以“学校体育求基础、竞技体育求提升、群众体育求繁荣、体育产业求发展”的思路,不断完善群众体育“六边工程”,深入推进体教、体卫、体旅融合,主动服务体育强州建设,切实推动城区(文体中心、未来城、甸溪河)、太平湖、红河水乡、东风片区、西三(可邑)片区五个组团体育功能的完善布局和差异化项目的发展,到2025年,实现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日臻完善,科学健身指导体系逐步完备,基本补齐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短板,便民利民的健身设施覆盖面逐渐变广,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更加丰富多彩,健身氛围更加浓厚,人民群众的健身意识越发强烈,参与健身的人数持续增加,身体素质日渐趋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5%以上,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基本建成,行政村(社区)体育设施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5平方米,城乡居民达到《国家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达到91.5%,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3名。充分发挥四个特色小镇资源,加大挖掘开发景区体育产品,构建以城区为核心的30分钟体育旅游消费服务圈,推动建设云南省体育消费试点城市,打造云南省体育消费示范城市,促进体育产业的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

  1.加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合理布局大中小型体育场馆、高原体育训练基地、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社区文体广场等,建设小型、多样的球类场地、户外运动设施等。新建或改扩建2个以上体育公园、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等市级体育设施,改建文体中心足球场;规划建设60千米以上步行、骑行、登山等全民健身步道;改造完善3个以上乡镇体育设施;新建或改建40个村(社区)篮球场、气排球场、健身路径工程等村级体育设施。实现全市行政村以上公共体育设施全覆盖,并向自然村延伸。(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配合,弥阳街道办、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负责)

  2.建设“大健康”步道。整合城市慢行道、绿道、健身步道、旅游步道、登山步道,大力推进覆盖全市、便民可达的“大健康”步道系统,兼顾步行、骑行、登山、轮滑等健身功能。步道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交通规划,与居住环境整治、城市公共设施建设配套。升级改造符合条件的公共步行路段具备综合健身功能。打造相对封闭、设施完备、具备承载大型赛事能力的专业健身步道。(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配合,弥阳街道办、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负责)

  3.强化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规划建设方便可达的社区健身场所和设施,统筹考虑学龄前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运动需求。新建居住小区应按使用的室外体育用地面积人均不低于0.3平方米,室内体育活动用房建筑面积人均不得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或配建包括非标准足球场地在内的不低于800平方米多功能运动场地,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实现体育设施全覆盖。可建改并举,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健身设施条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残联配合、市爱卫办,弥阳街道办、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负责)

  4.提升公共体育场所服务能力。结合公共卫生、应急避难(险)、消防安全、适老和适残等需求改造完善场馆硬件设施,配置急救设备并开展相关培训,做好场馆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提升场馆使用率。加大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政策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评估力度,强化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按照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规定和要求,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引导企事业单位和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试点体育设施对外开放。推进和完善市级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服务系统,对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的公共体育场馆进行数字化升级改造。推进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改革,规范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消防救援支队配合,弥阳街道办、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负责)

  (二)提升全民健身组织服务水平

  5.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深化改革。加强指导全市体育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推进党的工作有效覆盖。成立弥勒市体育总会,不断发展单项体育协会、人群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乡镇分会以及各类体育俱乐部,构建社会体育组织系统,形成体育行政部门、市体育总会、各单项体育协会、乡镇体育部门、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队紧密互联的全民健身组织体系。鼓励社会力量组建体育社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提升体育社会组织对全民健身的贡献力。完善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机制,加大对社会体育组织的管理和指导,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质量。(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民政局,弥阳街道办、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负责)

  6.强化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建立全市科学健身指导体系,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组建市科学健身指导专家服务团队,开展体育健身指导咨询和讲座。构建覆盖全市的科学健身指导和公共体育场馆服务等全民健身大数据平台,制定科学健身活动指南,推广体质健康测定、运动处方、健身咨询等科学健身服务。(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局、市总工会、团市委配合,弥阳街道办、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负责)

  7.健全全民健身队伍建设。加强对健身指导、赛事组织、志愿服务、应急救援、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专业指导人员等方面的人才培养。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技能提升纳入劳动技能岗位培训,探索社会体育指导员公益性岗位设置。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制度,持续开展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志愿服务,重点培训球类、健身操、太极拳、跑步等门槛低、社会需求大、覆盖人群广的运动项目专业指导和志愿服务人员。鼓励运动员、体育教师、专业体育人员参与社区健身指导,打造地区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不断加强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应设立1名体育工作专干,增强基层全民健身服务水平。(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文明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团市委、弥阳街道办、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负责)

  8.推动全民健身智慧化发展。推进“互联网+健身”服务,打造一批群众便捷参与的线上赛事活动,支持开展智能健身、云赛事等新兴运动。构建全市全民健身服务平台,建立全民健身公众号,提供体育场所查询、赛事活动查询、公共体育场馆预定、国民体质测定、科学健身指导、社会体育指导员查询预约等信息服务。积极引导相关企业加强全民健身领域相关的技术研发。做好全民健身系统相关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农科局、市委网信办、弥阳街道办、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负责)

  9.推进全民健身文化建设。普及健康体质、科学健身、运动项目等相关知识,引导大众坚持运动,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通过市级主流媒体、各单位户外宣传栏以及LED显示大屏等媒介,向民众宣传科学健身知识,引导民众科学健身;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宣传奥林匹克体育精神文化,推送网络转播或直播奥运会、全运会等体育赛事。在学校、体育场馆、各体育协会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赛事、科学健身知识宣讲培训活动。加大健身公益广告创作和投放力度,弘扬体育精神,讲好群众身边的健身故事,营造全民崇尚健身锻炼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明办、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配合,弥阳街道办、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负责)

  (三)突出特色,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开展

  10.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按照“一市一品牌,一乡(镇)一特色”的原则,采取“因地制宜、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就近就便”的方式,探索疫情防控常态下体育赛事(活动)举办模式,创建七彩云南全民健身示范活动(赛事),打造“摔跤能人”争霸赛、“乡村振兴杯”篮球联赛、“体育协会杯”系列赛等群众性体育品牌赛事活动;推进西三镇民族体育公园建设,传承弘扬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推进弥勒市篮球主题公园项目建设,积极引进国家级赛事,力争全国男子篮球3V3主场落地弥勒。持续打造弥勒女子半程马拉松金牌赛事,助力发展航空运动、汽摩运动等高端体育项目。鼓励各单位、各行业广泛开展适合各人群、各地域、各行业的健身活动,创建一批全民健身示范乡镇、社区(小区)、单位,命名一批七彩云南全民健身示范活动(赛事)、全民健身达人和优秀全民健身组织、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志愿服务者,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大众科学参与健身,不断扩大弥勒体育人口。在全民健身日、重大节假日等时间节点,倡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和开展具有弥勒特色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报备、举办、安全保障、绩效评价等服务规范,加强各级健身赛事活动的管理和服务,统筹疫情防控、紧急避险等应急防控工作。(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政府外事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负责)

  11.开展科学健身普及活动。推广普及广播体操、民族健身操(舞)、健身气功等工间操,大力推广居家健身和全民健身网络赛事活动,营造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健身的活跃氛围。发挥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引领作用,带动职工、青年、妇女、残疾人等群体开展群众喜爱的健身活动。加强各类老年人体育协会建设,积极组织开展老年人体育赛事活动,倡导科学健身,适量运动,推广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项目。(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配合;弥阳街道办、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负责)

  (四)推动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12.凸显弥勒民族体育特色。重视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挖掘、推广工作,传承并弘扬弥勒特色的民族体育赛事,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赛事活动,挖掘培养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人才。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支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建设。探索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培养模式和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应用多媒体技术的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和支持少数民族聚集地区积极开展民族传统体育运动。鼓励各民族传统体育特色学校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教学,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发展为校园体育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州级以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定期举办全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单项赛事。(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民族宗教局、弥阳街道办、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负责)

  13.推动体教融合发展。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开齐开足学校体育课,完善体育课程体系,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 年修订)》《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帮助学生掌握终生陪伴的2项运动技能,丰富课外体育锻炼,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推动青少年的文化学习与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建立弥勒市学校体育专业委员会,组建青少年训练机构,构建“中心+学校和基地+学校”的青少年人才培养体系,持续支持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各学校各项目运动队建设,大力培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全力发展校园足球、篮球、排球、啦啦操、田径,有序推进小球类、棋类、科技体育模型、民族传统体育等体育项目进校园,着力建设“中心+学校”的优势体育项目打造工程;积极争取建设国家级青少年体育训练基地,打造“基地+学校”的篮球梦工厂。建立学校体育联赛体系,夯实校内联赛,开展校际联赛,整合青少年和学生体育赛事,打造弥勒市中小学生综合性运动会暨青少年U系列单项比赛,确保每两年举办一次全市中小学生综合性运动会,每年举办1次U系列单项比赛。鼓励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探索向社会试点开放。(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委编办、弥阳街道办、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负责)

  14.促进体卫融合发展。探索运动处方纳入人群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国民体质测定纳入健康体验、运动处方师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志愿服务等体卫融合试点工作路径,打造全民健身示范小区(社区),通过建立体质数据库、经常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跟踪体质改善变化、多做分析报告、加大宣传推广等措施,提高群众体育锻炼的活跃度。针对青少年及广大职工的近视、肥胖、脊椎侧弯等问题,及时进行运动干预,推进体育和卫生健康部门协同配合的运动促进健康工作模式。推广健身气功、武术、摔跤等传统体育运动项目,推广体质健康测定、运动处方、健身咨询等服务,提升中医传统保健服务能力。(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局、弥阳街道办、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负责)

  15.构建体旅融合发展。培育重点体育旅游区,着力开发以户外运动旅游、健身休闲旅游、民族体育旅游、体育旅游赛事为特色的体育旅游产品系列。持续发挥景区资源,支持挖掘开发景区水上运动、汽车自驾营地、露营、垂钓以及卡丁车、骑行、车野、穿越、拓展研学、冬夏训练营等户外运动体育旅游产品、航空运动产品和景区体育旅游赛事(培训、研学),丰富景区体育旅游产品,切实构建以弥勒城为核心,辐射太平湖、

  可邑小镇、东风韵、红河水乡、溪帆垂钓、东风机场等节点的半小时体育消费(旅游)圈。发挥马拉松带动推介效应,支持马拉松新型旅游模式,持续打造弥勒女子马拉松品牌赛事。推进弥泸一体化建设,挖掘推介弥泸一体户外运动精品线路,建立弥泸各类体育联赛制,打造弥泸山地自行车“两城一赛道”和训练+比赛融合互补的弥泸足球训赛体系。推动云南省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建成云南省体育消费示范城市,力争国家级体育旅游目的地的成功申报。(市教育体育局牵头;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弥阳街道办、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和建立市、街道、乡镇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推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齐抓共管的全民健身长效机制。各乡镇、部门将全民健身重点工作纳入本地区(部门)的民生实事。

  (二)落实经费保障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经费投入机制,切实保障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资金绩效,市教育体育局使用的体育彩票公益金和市财政局使用的彩票公益金应合理合规地纳入年初部门预算编制,统筹用于全民健身等体育事业,强化彩票公益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三)壮大体育人才队伍

  通过“送出去、请进来”等措施,短期、分批加大对基层全民健身工作者、社会体育指导员、国民体质监测人员、健身服务管理人员以及场馆运营管理团队的培养力度,加强健身指导、组织管理、宣传推广、志愿服务等方面的人才培养供给,增强服务大众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学校体育、青少年体育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竞技体育与全民健身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

  (四)加大督查和评估指导

  建立督查督导工作机制,加大全民健身行政执法和监督力度,加强对辖区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户外运动设施、高危运动项目、公共体育设施利用等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加强对本市全民健身重点工程、政府民生实事等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全民健身计划各项任务得到有效实施。完善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分级管理制度,形成部门联动、责任清晰、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

  (五)强化组织实施

  本计划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市教育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施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根据本计划,结合地方特色和实际情况,制定贯彻落实本计划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市体育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全民健身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研究政策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实施方案、监督奖励等措施。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对《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实施全面评估,将评估结果报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