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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1573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5-17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的通知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市属各委、办、局:

  《弥勒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3日

 

  弥勒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2016-2020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外来人口就医等所带来的挑战,满足公立医院改革、“医养结合”和多元化就医需求,构建科学、公平、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特编制《弥勒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弥勒市地处云南省东南部、红河州北部,2013年1月24日,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批复同意弥勒撤县设市,全市辖10镇2乡1局(东风农场管理局),39个社区、102个村民委员会、1102个村民小组。面积4004平方公里, 2015年末常住人口55.75人,其中城镇户籍人口218817人(占总人口的39.25%),乡村户籍人口318971人(占总人口的57.21%),外来人口19712人(占总人口的3.54%)。2015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275.77亿元,市财政总收入24.14亿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01亿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5.76亿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101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0091元。居民健康状况良好,孕产妇死亡率64.89/十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8.6‰。

  2015年,弥勒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86个,其中:市级医疗卫生机构7个(二级甲等医院2个),乡镇卫生院1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个,村卫生室134个,民营医院9个,个体诊所100个,卫生所(医务室)7个,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13个。有床位2945张(其中编制床位1599张,康复护理床位1396),每千人口病床数5.28张;共有各类卫生技术人员2248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739人(每千人口医生数1.33人),执业注册护士939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1.68人),有乡村医生389人。

  2015年完成诊疗人次289.73万人次,其中:门诊287.3万人次,住院11.6万人次。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85.72%,其中:综合性医院床位使用率88.76%,专科医院床位使用率63.34%,中医医院床位使用率99.32%,乡镇卫生院床位使用率72.53%。

  二、主要问题

  (一)卫生资源分布不合理,城乡卫生资源差距较大

  卫生资源主要分布于城区和乡镇政府所在地,农村尤其是山区、半山区卫生资源仍然不足,卫生资源的短缺与浪费并存。卫生资源集中于市区医疗单位,且是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康复医疗服务资源不足,专科医院、专科特色难于突出。

  (二)卫生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

  区域内缺乏具有一定特色的学科专业技术中心,城市医疗机构不能形成网络状的逐级转诊系统,民营医疗机构规模小,质量和效益偏低,缺乏竞争力。

  (三)农村卫生工作中的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建设仍需加强,尤其是乡镇级枢纽功能、村级网底基础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

  (四)疾病防治任务艰巨

  鼠疫、艾滋病、肝炎、结核等重点传染性疾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同时,随着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疾病谱变化使处于空白的老年医学、康复医学、急救医学、家庭医学、营养卫生面临挑战。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精神卫生疾病防治压力逐年增加。

  (五)卫生人才,尤其是高层次、高素质卫生人才匮乏

  新建市人民医院尚无卫生人才和管理人才,卫生技术人员结构不合理,城乡卫生技术人员素质差距较大,卫生技术队伍中预防保健人员、护理人员配置结构不合理。

  三、形势与挑战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了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面临新的历史任务,要在“病有所医”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一)人口结构和疾病谱的改变对卫生工作提出了新任务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必然带来老龄人口、流动人口的持续增加,这将从总体上改变弥勒市人口结构。伴随着人口的老龄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成为影响人民健康的首要因素。同时,传染病防治的薄弱环节依然存在,艾滋病等传染病已构成新的威胁,老年疾病对卫生资源的消耗比例呈快速上升趋势。这些新的情况要求卫计系统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服务体系,以满足社会不同群体对医疗保健的多种需求。

  (二)城乡一体化建设需求让医疗卫生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近年来,弥勒市通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农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可持续发展潜力大大增强,城乡卫生保健水平差距有所缩小。但是,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仍未得到根本扭转,主要表现在:高素质的卫生技术人员集中于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没有一支稳定且具有较高学历和适用技术的人才队伍,适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机制尚未完善。医疗机构过于集中在城区中心地段,新建住宅小区、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区、城乡接合部医疗网点几乎成空白,适应不了城市建设发展需要,更满足不了各辖区居民医疗卫生保健服务的需求。卫生资源配置的不合理,造成卫生服务功能错位和供给失衡,城区大医院病人拥挤,错位地承担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卫生院诊治的常见病或健康检查工作,造成医疗卫生资源的浪费,极大地降低了卫生资源使用率。

  (三)信息技术带来医疗模式的转变

  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供了条件,必将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的深刻转变,弥勒市可以充分利用远程诊断手段,提升市域内医疗机构的诊疗手段,转变诊疗模式,留住患者。

  (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卫生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国家出台了医改的总体方案和相关配套措施,医改深入推进,必将打破阻碍弥勒市医疗卫生资源公平分配的体制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地区、人群在健康保障、服务提供、健康状况方面的差距,实现城乡卫生事业一体化发展,提高弥勒市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五)城镇化健康发展,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新机遇

  按照弥勒市“三年呈雏形、十年具规模”,打造弥勒“山水园林、生态宜居、休闲度假、特色旅游、智慧城市”品牌的城镇化健康发展规划的要求,就必须使我市卫生事业的发展跟上全市经济建设的步伐,必须在各功能区开展医疗卫生设施配套建设,这不仅需要调整和优化弥勒市卫生资源配置空间,同时也需要增加卫生资源总量,进一步提高医疗保健服务的可及性。为适应城市建设的需要,弥勒市应加快引进优质医疗保健服务项目,引进优秀人才,引入先进理念,增加全市优质医疗资源所占比重,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对优质医疗资源的需要,从总体上提升弥勒市医疗卫生水平。

  第二章 目标和原则

  一、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本着“控制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原则,建立与人民群众健康和城镇化综合改革需求相适应的医疗服务体系,与疾病谱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相适应的预防保健体系,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相适应的卫生监督体系。

  (二)具体目标

  1.人群健康指标。人均预期寿命78岁、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5/10万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3‰以下。

  2.布局调整目标。按照“一次部署、分年启动、有序推进、滚动实施”的原则,加快医院规范化、现代化步伐。新建一所高品质、医养结合的标准化市级公立综合医院——弥勒市人民医院,打造弥勒医疗品牌;完成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办好市中医医院。弥勒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采用PPP模式进行建设、融资、管理。合理布局医疗机构,推进医疗资源整合,实现医疗资源共享。鼓励三甲医院到我市异地办院,鼓励社会力量创办民营综合医院,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形成多元办医、有序竞争的医疗服务市场。探索混合所有制,引导弥勒第一医院(原弥勒县人民医院)吸纳财政资金、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提高弥勒第一医院整体医疗服务实力,加快等级医院创建步伐,争创三级甲等医院。完成新建弥勒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迁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市妇幼保健院迁建、弥勒圣洁医院(民营医院)、云南湖泉圣仁医院(民营医院)项目建设,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三保合一”改革。至2020年,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基本建成满足全市医疗需求的现代化医院。全市基本实现医疗服务现代化,建立起网络健全、功能完善、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的医疗服务体系。弥勒第一医院达到功能齐全、技术先进,突出专科技术项目优势,成为专科发展的龙头,有解决全市疑难疾病的能力。利用现有城市卫生资源,建成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使全市城市居民享受到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区卫生服务。

  3.卫生事业主要指标。综合性医院平均病床使用率达到95%;出院者平均住院日7天;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城市达到98%以上、农村达到95%以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儿童保健覆盖率逐年提高;城市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农村达到 95%以上;卫生监督覆盖率100%。

  二、发展思路

  (一)立足弥勒实际,发挥区位优势

  针对本市居民的主要疾病、就诊习惯和支付能力,构建诊疗和预防结合、急慢病分治、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善自身就医环境。主动发展市级医院与省级医院的对口支援和业务合作关系,发挥交通便利的区位优势,通过把专家请进来留住患者的模式,提升市域住院比例达到90%以上。

  (二)提升服务能力,控规模调结构

  重点提升市级公立医院,尤其是市中医医院的专科服务能力,针对本市居民的多发病、高外转病和主要死因等实情,加大相应专科,制定有效的防治方案,与省、州合作医院对接合作;依据服务人口,控制医疗资源整体规模,鼓励有潜力的社会办医院明确定位,整合资源,夯实基础,扩大办院规模,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做精民营医院;建立以市公立医院为引领、乡镇卫生院为桥梁、村级卫生室为网点的医疗服务网络,明确乡镇卫生院康复、护理等延续性医疗服务职能定位,不断提升农村医疗服务水平和社区资源利用效率。

  (三)注重内涵发展,强调系统整合

  注重卫生人力资源的引进和培养,不断提升医务人员的薪酬待遇;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社会办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整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规划原则

  (一)坚持健康需求导向

  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以调整布局结构、提升服务能力为主线,适度有序发展,强化薄弱环节,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布局。

  (二)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

  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促进公平公正。同时,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三)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

  切实落实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大力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四)坚持系统整合

  加强行业监管,落实属地化服务,统筹城乡、区域资源配置,统筹当前与长远,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中西医并重,注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促进均衡发展。

  (五)坚持分级分类管理

  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资源现状,统筹不同区域、类型、层级的医疗卫生资源的数量和布局,分类制订配置标准。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资源规模,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提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规划指标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弥勒市行政辖区,面积4004平方公里。包括10镇2乡1局(东风农场管理局),39个社区、102个村民委员会、1102个村民小组。

  10个镇:弥阳镇、新哨镇、竹园镇、朋普镇、巡检司镇、虹溪镇、东山镇、西一镇、西二镇、西三镇;

  2个乡:五山乡、江边乡;

  1局:东风农场管理局。

  (二)规划内容

  规划内容主要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医院包括公立医院(市中医医院、新建市人民医院)和社会办医院(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

  基层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和村卫生室。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急救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等。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不设病床。

  (三)对医疗服务需求的预测

  2020年,估计弥勒市的常住人口将达到62.5万,年住院率(医疗机构数据)将达到19%左右,年住院人次为12万人,其中11万人在市域内医疗机构住院,平均住院日在7天左右。市级公立医院、社会办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住院人次占比为4:4:2,病床使用率分别超过99.32%、88.76%和72.53%,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更加清晰,急慢病分治和分级诊疗模式基本成型,服务能力和效率明显提升。

  (四)医疗卫生资源总量

  2020年医疗资源配置指标符合国家对县域层面的相关规定。

  表2-1弥勒市医疗卫生设施规划主要指标

指标

现状(2015)

近期(2017)

远期(2020)

常住总人口

55.75万人

55.97万人

62.5万人

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康复护理床位

编制床位

康复护理床位

编制床位

康复护理床位

编制床位

床数

床/千人

床数

床/千人

床数

床/千人

床数

床/千人

床数

床/千人

床数

床/千人


1396

2.50

1549

2.78

1396

2.50

2258

4.03

3700

5.92

3750

6


其中:医院

1085

1.94

1133

2.03

1085

1.94

1842

3.29

3161

5.06

3100

4.96

市级公立医院

224

0.40

140

0.25

224

0.40

299

0.53

1900

3.04

800

1.28

社会办医院

861

1.54

993

1.78

861

1.54

1543

2.76

1261

2.02

2300

3.68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46

0.44

416

0.75

246

0.44

416

0.74

419

0.67

650

1.04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65

0.12

——

——

65

0.12

——

——

120

0.19

——

——

执业(助理)医师数

1.33名/千人

1.67名/千人

2.67名/千人

注册护士数

1.68名/千人

2.03名/千人

3.33名/千人

  (五)医疗机构床位的构成

  到2020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的构成情况见下表。

  表2-2 2020年弥勒市医疗卫生设施规划的床位构成

  (单位:张,%)

指标

医院

基层卫生机构

床位合计

床位占比

治疗床位

3100

650

3750

50

康复护理床位

3161

419

3700

50

公立

800

650

1450

39

民营

2300

——

2300

61

  (六)规划期限

  2016~2020年。

  近期:2016~2017年。

  中期:2018~2020年。

  第三章 医院

  一、公立医院建设规划

  重点办好弥勒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

  (一)市人民医院

  弥勒市人民医院是市域医疗服务体系的龙头。“十三五”期间,市人民医院要加速发展,编制床位达到500张,按康复护理床位1500张建设,计划2018年完工;重点发展心脑血管、消化、呼吸、创伤急救等专科,达到三级综合医院技术水平;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与州级和省级对口医院强化合作关系,建立远程医疗会诊机制,开通专科疾病转诊的绿色通道,建立专家定期到市人民医院坐诊制度,集中完成择期手术;市人民医院重点建设相关专科,与上级医院进行对接;依托市人民医院设立弥勒市医学检验中心,设置标准符合《医学检验所基本标准(试行)》规定。整合医院检验科,承担医院(社区)临床、体检和检验、突发公共卫生标本的检测,医疗机构医学检验质量控制与管理,医学检验学科研、教学、人员培训、继续教育等职能。

  表3-1全市医学检验中心规划一览表(单位:平方米)

序号

名称

地点

业务面积

开工

预计完工

1

弥勒市影像诊断中心

市人民医院

600

2018

2019

2

弥勒市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

市人民医院

400

2019

2020

  2016-2018年,完成弥勒市人民医院建设,总建筑面积253278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门急诊综合楼、医技楼、住院楼、120急救中心、感染性传染病中心、体检中心、康复中心、保障系统、营养食堂、行政后勤楼及相关附属设施。总投资206098万元,其中:云南省重点项目投资基金37300万元,银行融资贷款168798万元。开工和建成年份为2016-2018年。

  (二)市中医医院

  通过异地新建,弥勒市中医院按700张床位建设(其中编制床位300张,康复护理床位400张),2016开放400张病床,床位随后逐年开放到700床,充分发挥中医特色,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将得到全面提升,争取到2020年,达到三级中医院水平;重点打造肿瘤、神经内科、骨伤、康复等特色专科;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与州级和省级对口医院强化合作关系,建立远程医疗会诊机制,开通专科疾病转诊的绿色通道,建立专家定期到市中医医院坐诊制度,集中完成择期手术;市中医医院重点建设相关专科,与上级医院进行对接;以400张床位的康复病区为龙头,整合乡镇卫生院的床位资源,打造全市的康复护理医疗网络,负责全市居民慢性病和急性病康复期的住院治疗。

  表3-2二级以上公立医院2020年规划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等级

床位(张)

建筑面积(平方米)

建设

方式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编制

床位

康复护理床位









1

弥勒市人民医院

0

三级

0

500

1500

0

253278

新建

2

弥勒市中医医院

二级甲等

三级

140

300

400

7019

58513.88

迁建

合计

140

800

1900

7019

31179.88

 

  二、社会办医院建设规划

  (一)鼓励社会办医向高端化、专科化发展

  弥勒市社会办医疗资源丰富,作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鼓励社会办医院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鼓励社会办医院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需求;鼓励社会办医院提供康复、老年护理、儿童保健等紧缺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

  (二)为社会办医预留空间

  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3.68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757张床位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儿童医院、护理院(站)、口腔疾病、老年病和慢性病诊疗机构等各类医疗机构,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社会办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支持社会办医院合理配备大型医用设备。加快办理审批手续,对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办医院,应按照规定予以批准,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三)社会办医发展项目

  2016-2018年,完成弥勒圣洁医院迁建项目一期工程,建筑面积18496 .45平方米,概算投资3759.67万元;云南湖泉圣仁医院项目,建筑面积61096平米,计划投资120013.58万元。2016-2020年,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转型、新建1-2所老年护理、康复、医疗美容、临终关怀、医学检验等新兴和急需的健康服务机构、特需医疗服务机构。

  表3-3 2020年弥勒市社会办医院规划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等级

床位(张)

建筑面积(平方米)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编制

床位

康复护理床位








1

弥勒第一医院

二级

三级

490

640

——

71221

——

2

弥勒佛城医院

一级

一级

38

38

——

7867

——

3

弥勒圣洁医院

一级

一级

99

99

400

2325.88

18496.45

4

弥勒昆立医院

一级

一级

90

90

——

8600

——

5

弥勒博爱医院

一级

一级

60

60

——

3590

——

6

弥勒同济医院

一级

一级

30

30

——

3000

——

7

弥勒李胜医院

一级

一级

30

30

——

1600

——

8

弥勒合济医院

一级

一级

30

30

——

1500

——

9

弥勒仁邦医院

一级

一级

30

30

——

3353

——

10

弥勒慈安精神病医院

二级

二级

105

105

——

3100

——

11

云南湖泉圣仁医院

0

三级

0

400

——

0

61096

12

其他(预留空间)

——

——

——

748

——

——

——

合计

1002

2300

400

106156.88

79592.45

  三、医院人员配备规划

  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以居民卫生服务需求量和医师标准工作量为依据,结合服务人口、经济状况、自然条件等因素配置医生和护士的数量,合理确定医护人员比例。按照医院级别与功能任务的需要确定床位与人员配比,承担临床教学、带教实习、支援基层、援外医疗、应急救援、医学科研等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适当增加人员配置。

  第四章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规划

  (一)明确功能定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所)等,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04张床位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留234张床位规划空间。

  (二)强化主要职责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并受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乡镇卫生院分为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一般乡镇卫生院,中心乡镇卫生院除具备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服务功能外,还应开展普通常见手术等,着重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并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三)规范统一管理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居委会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

  二、社区卫生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规定:依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建标163-201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人口小于5万人,建筑面积为1400平米;服务人口大于7万人,建筑面积为2000平米;每千服务人口设置0.3-0.6张康复床位,原则上不超过50张;社区服务站服务人口为0.8-1万人,建筑面积在150-220平米之间。

  2020年,全市共规划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根据城市发展需要,按需增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17-2020年,完成古城、城关、城东、东风普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慧心社区、红烟社区、铺田社区、古城社区、城关社区、温泉社区、东风黄家庄社区卫生服务站新建项目建设,建筑面积约7150平米。

  表4-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规划一览表

序号

机构名称

个数

(个)

位置

康复

床位

(张)

建筑

面积

(平方米)

服务人口

(万人)

备注

1

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

冉翁路延长线湖泉小区旁

16

1980

4

已设置

2

弥勒市古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

待定

19

1400

3.15

新规划

3

弥勒市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

民主街老中医医院

24

1400

3.3

新规划

4

弥勒市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

拖白路佛城市场旁

31

1700

5.2

新规划

5

弥勒市东风普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

东风农场普龙社区

18

1400

3

新规划

6

弥勒市慧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1

冉翁西路延长线慧心小区旁

6

150

0.9

新规划

7

弥勒市红烟社区卫生服务站

1

红烟路红河烟厂生活区

5

150

0.6

新规划

8

弥勒市铺田社区卫生服务站

1

吉山南路铺田社区

10

200

1.6

新规划

9

弥勒市古城社区卫生服务站

1

上清路杨小寨旁

8

200

1.37

新规划

10

弥勒市城关社区卫生服务站

1

吉山北路城关社区

8

200

1.25

新规划

11

弥勒市温泉社区卫生服务站

1

人民路福地半岛小区

8

200

1.27

新规划

12

弥勒市东风黄家庄社区卫生服务站

1

东风街南乡公园旁

6

150

1.03

新规划

 

合计

12

 

159

9130

26.67

 

  三、乡镇卫生院

  乡镇卫生院均为政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每乡镇只设1所卫生院,卫生院必须设置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对人口较为密集、服务半径较大的乡镇可以设置中心卫生院。因政策调整划归地方管理的厂矿企业医院逐步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变,承担社区卫生服务功能。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1.2张以内;功能与任务定位为: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开展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监测并及时报告和协助处理常见的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助上级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实施卫生监督;开展健康教育;开展预防接种;对乡村医生进行业务培训,指导、管理村级卫生机构。

  表4-2乡镇卫生院规划一览表(单位:平方米)

序号

名称

服务人口

现有床位

现有面积

规划床位

规划面积

1

新哨中心卫生院

57803

20

3360

0

0

2

东风中心卫生院

同新哨

60

7736

0

0

3

竹园中心卫生院

58419

65

3859

0

0

4

朋普中心卫生院

49820

40

5495

0

0

5

锁龙寺中心卫生院

同朋普

60

4906

0

0

6

虹溪中心卫生院

46990

35

6149

0

0

7

西二中心卫生院

41523

40

3588

0

0

8

五山卫生院

18421

5

1836

0

0

9

巡检司卫生院

31254

15

1116

0

0

10

东山卫生院

21174

14

1831

0

0

11

江边卫生院

14713

20

2675

0

0

12

西一卫生院

27112

6

1380

0

0

13

西三卫生院

23971

20

2028

0

0

14

弥阳卫生院

146008

0

599

0

0

合计

537208

400

46558

0

0

  四、村卫生室建设

  村卫生室属村级卫生组织,以村委会为单位设置,原则上每个村委会可设1个村卫生室,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五、诊所、医务室建设

  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以“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资源共享的原则”进行资源调整设置,随着城镇化的推进,设置地点侧重于城乡接合部及人口集聚地。历史遗留问题存在的个体诊所,负责人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后在原址可重新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根据传染病、妇产科、外科、性病、医学美容和计划生育等诊疗项目对技术力量和医院感染控制上的严格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我市个体医疗机构不得设置此类科室或科目。

  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备规划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5人以上,每千服务人口乡村医生数不少于1名,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适度增加,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配备2名以上乡村医生的村卫生室,应有1名女乡村医生;同时,至少应有1名能西会中的乡村医生。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达2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2名全科医生。初步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第五章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设置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所,即弥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级各类医院设置预防保健科;每个乡镇卫生院设置1个公共卫生服务科,由卫生院负责管理;设置1所独立的健康教育机构,即弥勒市健康教育所。2016年,完成弥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总建筑面积6502.05平方米。

  二、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机构

  (一)机构设置

  设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1个,在12个乡镇卫生院设置卫生监督协管站,同时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和各协管站聘请专职协管员,协助做好卫生监督工作。

  (二)强化管理

  进一步深化网格化管理,做到网格到底、明确职责,分工协作,责任到人。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卫生监督执法综合考核机制。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执法设备达到卫生部《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重点做好医疗执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和健康相关产品的监督。

  (三)提高能力

  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杠杆和信息引导等手段,提高卫生行政能力。强化卫生法制、规范行政许可、加大监督力度,建立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程序明晰、执法有力、办事高效的卫生监督新体制。完善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管理。落实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完善患者投诉处理和医患争议处理机制,建立协调统一的卫生管理体制。

  三、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一)机构设置

  设置市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1所,即弥勒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各二级以上医院的儿科、妇科、产科等为依托,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基础,完善集妇幼卫生监测与技术服务于一体的市、社区两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网络。

  (二)提高能力

  推进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建成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管理规范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健全妇幼保健网络体系和监测网络体系。加强产科急救体系建设,完善产科急救绿色通道,健全产科急救机制,提高产科急救能力。

  2016年完成弥勒市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按康复护理床位120张,建筑面积12979.05平米建设,达到二级专科医院床位标准,成为弥勒市妇幼健康保健龙头专科医院、呵护中心。到2020年,基本完成检验、影像、放射、ICU等功能科室的重大设备采购项目。

  (三)整合职能

  妇幼保健机构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予以整合,成立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合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乡(镇)卫生院的妇幼保健职能。村卫生室和村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室,共享共用。

  四、医疗急救网络建设

  (一)规划目标

  至2020年,建成机构健全、设施配套、装备适用、信息畅通、反应快捷、服务良好、急救中心—急救站—急救点三级院前急救医疗服务网络联网联动、运转协调、覆盖城乡各地的急救医疗服务体系。

  (二)机构设置

  按照红河州卫计委统一规划部署将设置于市级综合医院内部的医疗急救机构进行整合并独立建制,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设置弥勒市120急救站,负责全市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急诊急救的统一指挥调度,各乡镇卫生院建立医疗急救点,使医疗急救网络实现全覆盖。

  (三)规划布局

  规划急救站3个:依托弥勒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和弥勒第一医院。

  规划急救点14个:主要依托各乡镇卫生院。

  五、精神卫生防治

  加强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针对前期防治能力建设不足的实际,建立政府主导,各级和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防治体系;完善市级医院精神卫生防治职能,鼓励和引进民营或上级专科医院的建设与投入,不断提高我市精神卫生防治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精神卫生专科人员培养,实现市级精神病防治医院为龙头,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的技术服务体系。

  六、公共卫生机构人员配备规划

  (一)公共卫生人员配备规划

  到2020年,本市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各级各类公共卫生人才满足工作需要。

  (二)疾病预防控制人员配备规划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原则上按照我市常住人口1.75/万人的比例核定,传染病高发地区和边远地区可适当增加;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

  (三)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人员配备规划

  根据服务人口、社会需求、交通状况、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以及承担的功能任务等合理配备人员。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80%。

  (四)血站、急救站和精神卫生服务机构配备规划

  血站和急救站设在弥勒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和弥勒第一医院内部,建立专业化的急救队伍和组织严密的急救网络,根据急救半径和弥勒市实际科学布点,完善急救站功能。精神卫生中心设在弥勒市中医医院内部,其公共卫生人员编制应当按照区域内人口数及承担的年采供血、年急救业务量和年精神卫生防治任务进行配备,独立预算,适时调整。

  第六章 卫生人才队伍

  一、完善卫生人才制度

  坚持“科教兴医、人才强卫”战略,建立与社会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才管理机制。建立卫生人才资源系统,加强卫生人才信息的沟通和服务,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引导卫生人才向基层、农村地区流动,优化卫生人才配置,逐步构建政府、社会、市场和单位各司其职的宏观管理机制,实现卫生人力资源全行业管理。

  二、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人才补充和引进力度,多渠道培养卫生人才。到2020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争取达到2.67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达到3.33人。

  (一)加大卫生人才引进力度

  特别加强对新建市人民医院的人才引进力度,市级医疗机构新进人员除护理专业以外都要求本科以上学历,乡镇卫生院临床人员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执业助理证以上的条件。“十三五”期间,市级公立医院每年有计划引进本科以上毕业生;每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人充实到乡镇卫生院。

  (二)畅通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

  把肿瘤、骨伤、呼吸、消化、康复、护理等专业的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作为医疗技术骨干通过直接考核等灵活便利形式,经编办、人社、监察、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审核同意,办理流动(调入)手续。

  (三)争取财政专项支持,建立持续投入机制

  “十三五”市财政每年为卫计系统安排卫生人才引进及奖励经费300万元,用于对引进人员安置费及高职称人员奖励津贴。

  三、完善收入分配机制

  增加市级公立医院的收入分配权限,鼓励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到“十三五”末将人员支出占比提高到30%以上。基本工资执行国家统一工资政策和标准。绩效工资以综合绩效考核为依据,突出服务质量、数量,注重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四、加大卫生人才培养力度

  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一是建立健全科研机制,积极创造条件,落实科研项目,提高科研学术水平。二是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医疗卫生单位继续医学教育活动项目的学科专业(一级学科)覆盖率达100%,继续医学教育对象获取规定学历的达标率达90%以上,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卫生专技人员学历水平达专科以上的占95%。三是着力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每年选拔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到市级、省级医院进修学习,通过举办学习进修班、参加在职学历教育、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方式,不断提升农村卫生人才队伍综合素质;四是加强卫生管理人才的培养,大力培养选拔高素质年轻、后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建好后备干部队伍。

  第七章 卫生信息化

  一、建设市域医疗健康信息数据平台

  实现以居民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为唯一数据载体,居民健康数据和诊疗数据的互联互通,整合、优化诊前诊后健康管理的业务流程。“十三五”期间在整合弥勒市公共卫生、区域医疗等信息化平台的基础上,建设弥勒市健康管理服务平台和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实现依托区域医疗健康信息平台的应用示范;建设弥勒市区域医疗健康信息共享平台。

  二、提高完善市级医疗服务机构的信息化水平

  借助市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工程的有利推动,首先提高、完善市中医医院的信息化建设水平,更新、建设市中医医院的HIS、LIS、PACS系统,提升市级医疗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服务网络建设,在有条件的机构进行数字化影像设备、检验设备的更新换代,提升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信息化水平。并从技术和管理方面,加大人员培训力度,有效提升人员能力和整体管理水平。

  三、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信息化工作机制

  建立相对健全的信息化组织架构,建立标准安全、运行维护等保障制度。协调相关方面,探索在全市统一使用相对成熟的实用平台系统和应用软件。用2-3年的时间,分阶段、有步骤推进信息化试点,力争在重点应用领域取得明显成效。

  第八章 功能整合与分工协作

  一、防治结合

  加强疾控机构能力建设,强化疾病防控、健康教育与慢病管理,有效提升疾病综合防控成效与辖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加强对市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加强指导、培训和考核,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

  市妇幼保健院要充分整合临床诊疗、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指导的各项职能,强化对医疗机构妇幼保健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考核。监督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要在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建立相关机制,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考核力度,确保各项公共卫生任务落实到位。

  二、分级诊疗

  探索主动建设有序的转诊体系。逐步探索按病种制定本市的诊疗流程和转诊标准,合理选择省域内省、市重点转诊医院,签订相关转诊标准、流程和费用的协议,建立相应转诊机制。

  鼓励组建市级医疗联合体。鼓励以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为核心组建医疗联合体,吸纳周边的社会办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联合体内部重建分工和分配机制:市级医院负责患者急性期的治疗,要压缩平均住院日和医院单体规模,联合体成员医院和社区医疗中心负责患者康复期治疗;联合体内部实现医师多点执业,利用联合体内部的营利性民营医院剥离核心医院的特需服务。各部门要支持医院联合体内部资源重组和人事制度调整,医保部门要完善住院报销政策允许联合体医院之间下转病人。

  三、急慢分治

  建立市域康复医疗网络。积极推进市中医院重点临床专科建设,鼓励社会办医院向康复护理及养老领域发展,各乡镇卫生院要重点发展康复医疗,形成公立医院为核心的“市乡一体化”市域康复医疗技术骨干力量。市财政、民政和残联等部门出台专门措施,从资金和政策上鼓励社会力量向康复医院发展;医保部门完善出入院标准和支付政策,使住院患者在急性期和康复期之间合理流动。

  第九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卫生资源调整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协调卫生资源调整工作。切实加强对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领导,列入市级政府的工作和考核目标;市卫生计生局负责辖区内市级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管理工作,要充分与负责医疗费用筹集和支付的医疗保险经办部门进行协同,统筹平衡市域医疗服务能力与支付能力;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政府投入责任,逐年提高政府卫生投入水平。

  二、明确发展重点

  将提升市人民医院服务能力、打造市中医院康复网络、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效率作为全市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重点。建设好市人民医院,重点打造专业发展平台,与省、州对口医院建立良好业务合作联系,通过远程医疗和专家会诊等形式,让患者能够在市域内就诊,降低外转率;打造中医院康复网络,就是要重点加强中医院在肿瘤、神经内科、骨伤科等专科建设,发挥中医在康复理疗方面的引领作用,同时联合城乡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市域内慢病管理和康复护理网络,并对周边地区进行辐射;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效率,就是要在明确康复护理等长期医疗定位的基础上,对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加强和市级医院的双向转诊,提高病床使用效率。全市在“十三五”期间的人力资源、财政投入和信息化建设都要围绕这三个发展重点进行布局。

  三、深化卫生改革

  完善市级公立医院自主化管理改革。按照省州相关要求,推动公立医院治理结构改革。一方面规划市级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强化医院的预算、成本和绩效管理;另一方面将业务发展权、人事管理权和分配权一定程度上下放给医院。

  改革补偿机制。不断完善政府举办医疗机构的卫生投入机制,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落实财政对公立医院的六项补助政策。“十三五”期间重点完善政府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投入政策。试点依据规划建立市医疗发展基金和项目库,整合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市财政专项投入力度、部分上收公立医院剩余索取权等多个途径,降低政府举办医疗机构自我发展的压力,引导基本建设资金合理高效利用。鼓励在医疗联合体框架下设立发展基金,财政加大对医疗发展基金的投入,推动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发展。

  完善运行机制。市卫生计生局、市财政局、医保部门与市级公立医院协作制定多方认可的医院成本核算标准和相关软件,每年自动向各方提供医院成本信息,形成医疗服务定价与支付谈判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医保部门与各医院谈判协商支付总额及考核方式,逐年磨合,形成相对合理的医疗服务定价与支付机制。

  强化监管机制。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完善服务质量和效率监管;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

  四、落实监督评价

  严格规划实施。市卫计局要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将纳入规划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无论何种资金渠道,必须依据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未经批准,用地不得改变,项目不得建设,确保规划实施到位。

  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评价机制。强化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价,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打造统一的规划信息平台,建立规划建设与行业管理的联动机制,实现项目建设统一规划、管理联动、建设协调,加强规划衔接。

  保持规划弹性,预留发展空间。适当提高改扩建和新建医疗卫生项目的容积率,加强发展备用土地的控制管理,优先保障医疗卫生机构规划用地需求。区域卫生规划周期一般为5年,规划中期依据规划执行情况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情况进行微调。

  附录1:弥勒市医疗卫生设施现状规划一览表

分级

现状

规划

数量

(家)

床位

(张)

名单

(床位数)

数量

(家)

床位

(张)

名单

(床位数)


三级

0

0

0

4

1840

弥勒市人民医院(500)

弥勒第一医院(640)

弥勒市中医医院(300)

云南湖泉圣仁医院(400)

二级

3

735

弥勒第一医院(490)

弥勒市中医医院(140)

弥勒慈安精神病医院(105)

1

——

市妇幼保健医院(康复护理床位120)

一级

9

438

市妇幼保健院(40)

弥勒佛城医院(38)

弥勒圣洁医院(90)

弥勒昆立医院(90)

弥勒同济医院(30)

弥勒博爱医院(60)

弥勒李胜医院(30)

弥勒合济医院(30)

弥勒仁邦医院(30)

9

1260

弥勒佛城医院(38)

弥勒圣洁医院(99)

弥勒昆立医院(90)

弥勒同济医院(30)

弥勒博爱医院(60)

弥勒李胜医院(30)

弥勒慈安精神病医院(105)

弥勒合济医院(30)

弥勒仁邦医院(30)

其他(预留空间):748

基层医疗机构

15

416

弥阳卫生院(0)

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6)

新哨中心卫生院(20)

东风中心卫生院(60)

竹园中心卫生院(65)

朋普中心卫生院(40)

锁龙寺中心卫生院(60)

虹溪中心卫生院(35)

西二中心卫生院(40)

五山卫生院(5)

巡检司卫生院(15)

东山卫生院(14)

江边卫生院(20)

西一卫生院(6)

西三卫生院(20)

15

650

弥阳卫生院(0)

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6)

新哨中心卫生院(20)

东风中心卫生院(60)

竹园中心卫生院(65)

朋普中心卫生院(40)

锁龙寺中心卫生院(60)

虹溪中心卫生院(35)

西二中心卫生院(40)

五山卫生院(5)

巡检司卫生院(15)

东山卫生院(14)

江边卫生院(20)

西一卫生院(6)

西三卫生院(20)

其他(预留空间):234

合计

27

1589

 

29

3750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

  市检察院,市人武部,市委各部门,驻弥省州属单位、部队。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