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lcj/2025-00003
- 发布机构弥勒市林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3-1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32700200000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政策、规划、标准,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区划和报批,组织实施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贯彻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弥勒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报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州级、市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地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以及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国家和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1.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州、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弥勒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二)机构设置情况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科、资源林政保护管理科、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科、森林和草原防火科。
所属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
1.弥勒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
2.弥勒市野生动植物保护暨自然保护地工作站
3.弥勒市林长办公室
4.弥勒市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
5.弥勒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6.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工作站
7.弥勒市林火监测中心
8.弥勒市苗圃
以上8个事业单位并入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推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一是完成2024年滇东南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27.72万亩,小型水利水保设施40座并落地上图;二是完成南盘江流域石漠化治理项目3.0万亩,水池50处;三是完成古树名木抢救复壮19株;四是完成2025年全民义务植树目标任务119万株,尽责率达90%以上;五是培育墨西哥柏木、云南松、湿地松等优良乡土树种及良种30万株。
二、推动CCER林业碳汇项目开发。2025年弥勒市列为全省林业碳汇试点县市,完成碳汇试点项目设计,项目公示,项目审定,项目登记,项目实施、监测和减排量核算,减排量公示,减排量核查,减排量登记。
三、森林防火。积极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开展火情、火灾处置等工作。最大限度保护全市森林资源,打赢2025年度森林防灭火攻坚战。
四、病虫害防治。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5.16万亩,完成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面积1.5万亩,成灾率控制在5.5%以内。全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体系全面建成,外来有害生物入侵防范能力和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升。
五、建成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总抓手的现代林业治理体系。发挥林长制对林草湿资源保护和发展的引领作用,充分调动各乡镇(街道)保护和发展林草资源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全市人民群众爱绿、护绿的良好氛围,促进弥勒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
六、对全市288.35万亩森林资源进行管护(不含草地和灌木林地面积)。
七、及时足额兑付林草惠农补贴资金,资金兑付率100%。2025年惠农补贴包含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非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八、加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继续开展森林督查工作,力争2025年6月底前违法图斑全部查处整改完成,案件查结率达100%,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保障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九、持续优化林业营商环境,做好涉林涉草行政审批。主动对接服务,全力为我市重大项目、民生项目争取和落实林地指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58人。在职实有6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61人。
车辆编制18辆,实有车辆19辆,超编1辆,超编原因:2018年由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购入防火供水车一辆(云GKH957),固定资产入账在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车辆落户于弥勒市江边林业有限责任公司。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904562.3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904562.3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1277910.29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减少1657910.29元,项目支出增加38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7904562.33元,其中:本年收入17904562.33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904562.3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1277910.29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减少1657910.29元,项目支出增加38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904562.3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904562.33元,其中:基本支出11785062.3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57910.29元,主要原因分析:职务职称变动和退休人员增加及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出去,形成增减变动;项目支出61195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农林水支出增加380000元,其中:林长制工作经费增加80000元,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经费增加3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1131.8元,卫生健康支出1116089.53元,农林水支出12880315元,住房保障支出807026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00000元,具体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1131.8元,其中:20805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205144元,用于行政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支出;20805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17600元,用于事业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支出;20805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35862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801(项)死亡抚恤108529.8元,用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经费支出;2080802(项)伤残抚恤33996元,用于行政退休职工(1人)伤残补助经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1116089.53元,其中:2101101(项)行政单位医疗102644元,用于行政在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2(项)事业单位医疗501774元,用于事业在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496223.53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21011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448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12880315元,其中:2130201(项)行政运行1476049元,用于行政单位工资福利、工会经费、办公费支出等;2130204(项)事业机构6869766元,用于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办公费、物业管理费支出等;2130205(项)森林资源培育480000元,用于林长制激励工作专项经费支出及日常工作经费支出;2130299(项)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3900000元,用于发放生态扶贫护林员劳务费及林草湿荒普查工作产生的费用支出;2130803(项)农业保险费补贴154500元,用于支付市级森林火灾保险费。
住房保障支出807026元,即2210201(项)住房公积金807026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00000元,即2240602(项)森林草原防灾减灾1500000元,用于支付市级森林消防专业队员劳务费及为专业队员购买社保费、防灭火期巡查、出勤扑救火车辆运维费、购买物资装备支出等。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2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26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94800元,较上年增加3000元,增长0.7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严禁公职人员出国出境,单位未安排人员出国出境,故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800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9次,共计接待283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的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相关办法的接待范围和标准执行,能不接待尽量不接待,控制陪餐人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80000元,较上年增加3000元,增长0.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0000元,较上年增加3000元,增长0.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
与上年对比增加的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管出差,但新增了林草湿荒普查工作,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重点项目支出6个,共6119500元,其中:市级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1500000元(预拨2025年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634100元,本次预算下达865900元),保运转经费85000元,森林火灾保险经费154500元,林长制工作经费480000元,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经费300000元,生态护林员补助经费3600000元,具体绩效目标如下:
市级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1500000元(预拨2025年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634100元,本次预算下达865900元)。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组建市级森林消防专业队,指标值1支队伍;年度森林草原火情火灾发生起数,指标值≤1起;城市西面山阿基邑管护站在岗管护员,指标值2名;林草防火部门应急演练次数,指标值≥1次;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防火部门岗位培训完成率,指标值≥90%;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指标值≤0.9‰;年度草原火灾受害率,指标值≤2‰;年度森林草原火情火灾当日扑灭率,指标值≥98%;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时效指标、三级指标:购买专业队员2025年相关保险及时性,指标值100%;防火物资储备任务完成及时率,指标值≥90%;劳务费发放时效,指标值按月发放;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经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带动专业队员收入增收,指标值有效;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劳务费得到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指标值有效;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2.做好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及时处置扑救工作,保护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指标值有效;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生态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保护森林草原资源,促进生态环境改善,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指标值有效;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项目参与者及林区群众满意度≥90%。
保运转经费85000元。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公务接待次数,指标值≤10次;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工作开展效率,指标值≥90%;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时效指标、三级指标:项目完成时效,指标值2025年12月底前;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单位(部门)运转,指标值正常运转;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生态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安全,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指标值有效;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职工及社会群众满意度≥90%。
森林火灾保险经费154500元。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投保面积,指标值231.6万亩;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市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指标值15.75%~17.5%;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绝对免赔额,指标值0万元;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时效指标、三级指标:支付保费时效,指标值2025年12月底前;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成本指标、三级指标:经济成本指标,指标值0.4元/亩;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部门运转,指标值正常运转;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生态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保障农业生产、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指标值有效;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参保农户及林区周边群众满意度≥90%。
林长制工作经费480000元。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林长制激励评选涉及乡镇(街道),指标值12个;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获得优秀等次的乡镇(街道),指标值5名;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获得良好等次的乡镇(街道),指标值7名;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项目实施效率,指标值≥90%;年度森林火灾受灾率,指标值≤0.1%;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时效指标、三级指标:林长制工作激励项目实施时效,指标值2025年1月—12月;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时效指标、三级指标:林长制工作激励项目实施时效,指标值2025年1月—12月;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时效指标、三级指标:资金支付时效,指标值2025年12月底前;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激励全市林草相关单位干事创业热情,营造全市林草从业人员爱绿、护绿的氛围,指标值有效;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生态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保护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指标值有效;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项目实施参与者及周边群众满意度≥90%。
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经费300000元。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普查图斑总数,指标值≥83888个;抽调局里工作人员,指标值≤20人;购买A4打印纸,指标值≤12件;开展林草湿荒普查工作专业知识培训会次数,指标值≥1次;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任务完成率,指标值100%;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时效指标、三级指标:项目完成时间,指标值2026年6月底前;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该项普查为弥勒市森林草原湿地管理、造林绿化适宜空间评估、编制“十五五”规划、支撑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发展以及荒漠化综合防治、推动自然资源管理高质量发展等提供基础数据,最终实现“共建一张图、共用一套数”,推动弥勒市科学管理、精准管理、依法管理的目标,指标值有效;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单位运转,指标值正常运转;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生态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为森林草原湿地管理及支撑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发展等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指标值有效;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可持续性影响、三级指标:明显;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85%。
生态护林员补助经费3600000元。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聘用生态护林员,指标值300人;人均管护面积,指标值≤3000亩;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时效指标、三级指标:生态护林员管护出勤率,指标值≤23天;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成本指标、三级指标:经济成本指标,指标值3600000元;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经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每个生态护林员年增收,指标值12000元;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带动劳动就业,指标值有效;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生态效益指标、三级指标:有效保护现有公益林资源,指标值899600亩;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可持续性影响指标、三级指标:生态环境保护可持续性,指标值有效;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2.【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13.【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14.【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部分。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5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支出范围与上年不变。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如:办公费、公务待费、临聘人员劳务费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资产总额46591164.32元,其中,流动资产27325238.88元,固定资产10937685.0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523090.78元,无形资产3.00元,其他资产6805146.60元(林区公路)。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4999771.4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06463.5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968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968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500元;资产使用收入14981.16元,其中出租资产128.99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4981.16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公开空表说明
根据预算,本部门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另文下达)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预算、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因此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为空表。
第二部分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32700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