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08
- 发布机构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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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9-05-27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召开迎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验收考评动员大会
5月24日,弥勒市召开迎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验收考评动员大会。市委书记包旭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梁凌云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李健,市政协主席张茹权出席会议。
会议邀请了弥勒市创森技术顾问、原西南林业大学校长、国家森林城市资深专家教授刘惠民,西南林业大学森林城市研究院院长彭建松,就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验收考评相关工作,为全体参会人员进行授课指导。
包旭在讲话中指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是保护青山绿水的重要抓手,是优化发展环境的有效举措,是提升群众生活品质的现实需要,更是衡量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志。2016年10月,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复同意弥勒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近三年来,弥勒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上做了很多扎实有效的工作。截至目前,全市有林地面积338.7万亩,森林面积244.23万亩,森林覆盖率达43.84%,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5.86%,建成区绿地率达44.5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9平方米,各项指标已接近、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要求。
包旭强调,迎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验收考评,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迅速行动起来,积极主动作为、加强协调配合,正视创建工作薄弱环节,以决战决胜的勇气、尽善尽美的要求、求真务实的作风,全力以赴做好迎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验收考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弥勒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顺利通过国家级验收考评,为弥勒高质量率先开放发展、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奠定坚实基础。
就弥勒市做好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验收考评各项工作。包旭强调,一是思想认识要再提高。作为红河州13个县市中唯一一家获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县市,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增强紧迫感、抢抓机遇、争先而上,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弥勒发展的“四个定位”,州委对弥勒的“三个发展”工作要求和市委“3456”工作思路,将创建工作与全域旅游、美丽县城建设、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打造等核心工作有机衔接,着力改善全市生态体系,保护好绿水青山,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引导资金流、物资流、人才流向弥勒聚集。二是组织领导要再强化。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近期要听取一次创建工作情况专题汇报。市人大要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倾听民声、收集民策,为创建工作提供参考。市政协要积极发挥协商作用,对创建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增强抓好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验收考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三是协调配合要再加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内容多、涉及面广,指标细、考核严格,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指挥部要牵头抓总、统筹调度,各级各部门要同心同德、群策群力,携手共创、合力推进。四是宣传发动要再深入。要充分运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脱贫攻坚工作中总结提炼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力度,特别要全方位、多层次、高密度,广泛深入地宣传创森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关心支持、积极参与创森工作,确保创森公众知晓率不断提升,创森支持率和满意度达到95%以上。五是管护模式要再创新。要着力打造高水平的绿化景观,全面提升城市绿化品位;要着力加强造林绿化质量管理,对林业资源和公共绿地、道路绿化实行专业化管理,积极探索创新造林绿化管养机制,确保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要着力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实施好森林资源保护工程,严防森林火灾,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要深入开展义务植树造林活动,注重选择适合我市气候、土壤条件的树种进行栽种,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保护功能,提高创森工作综合效益。六是台账资料要再完善。要统一行动、步调一致,确保台账资料的完整性、科学性。 做到资料齐全、内容详实,具体清晰展示弥勒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梁凌云总结会议时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协调配合,全力管护好全市森林资源,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凝心聚力抓创建、稳扎稳打抓落实,做好充足的迎检准备,为弥勒顺利通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考评验收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市委常委毕晓红、张俊忠、赵志强、吴跃福、姚治明、刘涛等市级领导;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同志;市林草局、市自然资源公安局、江边林业局相关负责同志;部分企业负责人在弥勒主会场参会。各乡镇设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