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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122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大数据发展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1-24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大数据发展中心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弥勒市大数据发展中心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对照《弥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现将我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政治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心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内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示范引领作用,2023年5月30日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5月25日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3次集中学习上,专题学习了《习近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开辟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班子成员就法治政府建设作了研讨交流发言2人次。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中心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主要领导为推进全面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法治政府建设负主要责任。在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工作人员工作清单中明确法治建设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部署、有落实。中心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中心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操办,强化政治担当,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常态化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推动中心党员干部法治观念进一步提升。

  (三)严格落实学法用法普法制度。实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明确召开党组会议、干部职工会议时,及时传达学习国家、省、州、市最新管理制度、政策及有关工作要求,年内组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16部;按要求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宪法、民法典等网上答题活动,开展保密法治宣传月、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国家安全日等普法活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严格规范自己、约束自己,更好地依法履职;同时,要求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结合实际认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让法律法规武装头脑,在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律条款办事,依法行政。

  (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以提高领导班子决策的科学性为主要方向,不断完善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属重大事项均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同时,严格执行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及末位表态制度,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邀请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列席参加会议。

  (五)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认真学习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及重大行政决策规定,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对涉及项目资金、人事变动、重大项目等重大决策,经中心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研究过程中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同时对涉及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规范文件审查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相关要求,明确中心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流程。对中心印发的文件,明确审核主体,严格审核范围,重点审核文件是否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等问题,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同时,强化法制审查。聘请律师作为中心法律顾问,对拟作出的决定提供法律意见。

  (七)对照《弥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

  工作开展情况:完成对弥勒市48个部委办局187个信息化系统的摸排调研,通过离线拷贝的方式,收集来自市教育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市应急局等单位约70万条数据;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一期)数据中台已搭建,完成人口库、法人库库表设计,与城管、城运业务系统数据对接,接入表 486张,接入数据量约 22万条。

  当前,弥勒市智慧城市“城市大脑”的数据中台共挂载200个目录资源,暂时还不能承担数据共享交换功能,待州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成后,根据州级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工作。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干部职工学习力度不够。中心始终坚持开会必谈廉政建设,加强学法守法,但在自律意识方面,部分干部职工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掌握还不够细,导致开展工作不够全面。

  (二)县(市)级政务数据共享条件不成熟,数据共享制度有待完善和规范。目前,上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暂未建成,县(市)级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极少,大部分都是国家、省级垂管系统,县(市)级对上级系统数据只有使用维护权限,业务系统的数据接口开放权限掌握在国家、省级行业部门,县(市)级政务数据共享条件暂不成熟。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坚持政治统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头等大事,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内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示范引领作用,2023年5月30日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5月25日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3次集中学习上,专题学习了《习近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开辟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按照《中共弥勒市委办公室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中心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操办,强化政治担当,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常态化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推动中心党员干部法治观念进一步提升。

  (三)组织抓好干部职工学法守法。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理论小组集中学习,充分利用党组会议、干部职工大会、党员大会学习契机,组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16部;按要求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宪法、民法典等网上答题活动,开展保密法治宣传月、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国家安全日等普法活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严格规范自己、约束自己,更好地依法履职,在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律条款办事,依法行政。

  (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以提高领导班子决策的科学性为主要方向,不断完善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属重大事项均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同时,严格执行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及末位表态制度,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邀请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列席参加会议。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理论学习,提升法治思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法治建设工作的思想旗帜、强化理论学习,提升法治思维。坚持党组学习制度,把法律知识学习及党内法规作中心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二)筑牢依法行政意识。保持法治建设工作与党建、业务等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监督的步调,充分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班子充分发挥以上率下的作用,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州、市相关工作要求,多样化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筑牢依法行政意识。

  (三)继续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的产生,坚决防止懒政、怠政思想。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切实履行好、完成好各项法定职责和工作任务。

  (四)深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专项治理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加大法治宣传指导,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推动大数据发展工作顺利发展。

  (五)持续抓好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工作。待州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成,建立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和协调机制,统一受理各县市各部门政务数据共享需求并提供服务后,市大数据发展中心将根据政务数据共享需求,主动与州级对接,按照州级要求,除涉及国家安全等特殊业务外,统一通过共享交换平台开展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积极推进政务数据跨部门、多层级汇聚共享交换和“一源多用”,在保障数据安全前提下,有效满足数据共享需要。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