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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yjglj/2025-00022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应急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17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应急管理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对象

检查依据

法定实施主体

法定行使层级

备注

1

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监督检查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

弥勒市应急管理局

县级


2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情况监督检查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企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二十六条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

弥勒市应急管理局

县级


3

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单位的监督检查

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第一款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条

弥勒市应急管理局

县级


4

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第二十五条

弥勒市应急管理局

县级


5

对安全培训机构开展安全培训活动的情况监督检查

安全培训机构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弥勒市应急管理局

县级

弥勒市无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6

对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监督检查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款

弥勒市应急管理局

县级

弥勒市无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

填表说明:

1.本表填报行政执法部门所有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包括纳入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和未纳入的事项。

2.“检查事项”“检查对象”参考《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编制口径和标准》中“抽查事项”“检查对象”的填报指南。

3.“检查依据”精确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项。

4.“法定实施主体”“法定行使层级”根据检查依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