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2-01464
- 发布机构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第2号)
- 发布日期2021-08-19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弥勒市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制定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弥勒市地上
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制定成果(草案)》
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及其《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实施办法》及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发布的《弥勒市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制定成果(草案)》(第1号)公告,现将《弥勒市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制定成果(草案)》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弥勒市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制定成果(草案)》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1年8月31日(星期二)下午15:00 在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二楼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袁云杰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二)听证决策发言人
汪永安 弥勒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三)听证监察人
侯天成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
刘春文 市司法局副局长
(四)听证代表(42名)
凤跃鸣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管庆波 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科科长
赵桔伟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纳雪彪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拆改办副主任
高柱祥 市农业和农村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邹建武 市农业和农村科学技术局工作人员
陈保云 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黄万斌 市林业和草原局林政科副科长
崔艳红 市水务局副局长
山建伟 市水务局水勘队副队长
刘秋敏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唐聪刚 市交通运输局基建科科长
赵维彪 市民政局副局长
吕 锦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副科长
戚永福 弥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锦鹏 弥阳街道办大树社区主任
付红惠 弥阳街道办大树社区大树小组组长
刘兴军 弥阳街道办丫普龙村委会主任
王 文 弥阳街道办丫普龙村委会小寨小组组长
张金富 弥阳街道办吉山社区吉一小组组长
高恩猛 竹园镇武装部部长
赵家荣 竹园镇土地流转办主任
吴世清 竹园镇土桥村委会总支书记
刘 俊 朋普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刘跃平 朋普镇朋普社区总支书记
钱从彬 朋普镇朋普社区第13居民小组组长
王 立 新哨镇宣传委员
胡文荣 新哨镇招纳社区总支书记
杨永刚 新哨镇招纳二组支部书记小组组长
段云蛟 西一镇副镇长
刘子龙 西一镇应急服务中心主任
卢正祥 西一镇攀枝村委会总支书记、主任
牛海荣 西一镇攀枝村委会租舍村小组支部书记、小组长
杨翕雄 西三镇副镇长
马 云 西三镇花口村委会党总支书记、主任
常 江 西三镇花口村委会支部书记、组长
吴云东 东风农场管理局副局长
林 勇 东风农场管理局小平地社区居委会主任
闻 冲 东风农场管理局普龙社区第七小组副组长
杨文强 市人大农环委主任委员
李会莲 市政协委员
刘金祥 云南砺剑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五)旁听人
刘海龙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 琼 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科科长
尹 敏 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
(六)听证记录人
吕 磊 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和权益科科长
杨志芳 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工作人员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听证会人员做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二)听证会除邀请参会的新闻媒体外,允许其他新闻媒体采访。
(三)有关听证材料将于听证会前以不同方式送达各位听证听证代表。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