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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1029-163041-930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4-23
  • 有效性
    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行政处罚信息(2021年3月31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弥勒市云华宾馆 个体工商户 92532526MA6MM7B07E   杨克云 弥勒弥阳分税  〔2021〕 28  发票违法 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已开具的通用定额发票存根联18本,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详见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之规定 罚款 罚款450元 4500.05 2021-03-17 2021-04-01 2022-4-1 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弥阳税务分局
弥勒市俊飞羊肉馆 个体工商户 92532526MA6NGEWAXU   罗仁飞 弥勒弥阳分税  〔2021〕 29  发票违法 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丢失100元通用定额发票存根联1本,发票代码:153001867002,号码:17966201—2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之规定 罚款 罚款100元 0.01 2021-03-17 2021-04-01 2022-4-1 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弥阳税务分局
弥勒市东风合众保洁服务中心 个体工商户 92532526MA6MNJPB4U   施宇峰 弥勒弥阳分税  〔2021〕 30  发票违法 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丢失通用机打发票存根联20份,发票代码:153001914001,号码:04898841—850、02698000、02700001—00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之规定 罚款 罚款1000元 0.1 2021-03-18 2021-04-02 2022-4-2 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弥阳税务分局
弥勒市爽外婆小吃店 个体工商户 92532526MA6NA05Q83   杨胜宽 弥勒弥阳分税  〔2021〕 31  发票违法 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通用机打发票存根联5份,发票代码:153002014005,号码:00164328—329、00164330、00164337、001643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之规定 罚款 罚款500元 0.05 2021-03-18 2021-04-02 2022-4-2 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弥阳税务分局
弥勒市依卓服装店 个体工商户 00000000000000000X 532526600255404 杨玉琼 弥勒弥阳分税  〔2021〕 32  违反税收管理 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之规定。 罚款 罚款200元 0.02 2021-03-22 2021-04-09 2022-4-9 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弥阳税务分局
弥勒市朋普镇鸿运宾馆 个体工商户 92532526MA6MDP7D8X   张海艳 弥勒竹园分税  〔2021〕 5  发票违法 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已开具的云南通用定额发票存根联4本,发票代码:153001967008,号码:06547351-06547450、07312051-07312100、60917451-609175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之规定。 罚款 罚款200元 0.02 2021-03-22 2021-04-09 2022-4-9 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竹园税务分局
叶艳林 个体工商户 00000000000000000X 532526600052940 叶艳林 弥勒弥阳分税  〔2021〕 33  违反税收管理 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之规定 罚款 罚款200元 0.02 2021-03-23 2021-04-12 2022-4-12 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弥阳税务分局
杨忠亮:云G23775 个体工商户 00000000000000000X 5325263203674 杨忠亮 弥勒弥阳分税  〔2021〕 34  违反税收管理 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之规定 罚款 罚款200元 0.02 2021-03-23 2021-04-12 2022-4-12 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弥阳税务分局
李维兵 个体工商户   532526600019311 李维兵 弥勒弥阳分税  〔2021〕 35  发票违法 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通用机打发票存根联5份,发票代码:153001314136,号码:01070604—6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之规定 罚款 罚款250元 0.03 2021-03-23 2021-04-12 2022-4-12 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弥阳税务分局
弥勒市东风伊尹食坊 个体工商户 92532526MA6M2X0092   马红芳 弥勒弥阳分税  〔2021〕 36  发票违法 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已开具的通用定额发票存根联5本,其中100元定额发票2本,50元定额发票3本,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详见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之规定 罚款 罚款350元 0.04 2021-03-24 2021-04-13 2022-4-13 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弥阳税务分局
弥勒市朋普镇农家黄焖鸭 个体工商户 92532526MA6P1A5Y3Y   李纪昌 弥勒竹园分税  〔2021〕 6  发票违法 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5份,发票代码:153002014021,号码:00344728、00344731、00344736、00344737、003447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之规定 罚款 罚款250元 0.03 2021-03-24 2021-04-13 2022-4-13 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竹园税务分局
弥勒市建东建材经营部 个体工商户 92532526MA6MYJ0642   赵建东 弥勒弥阳分税  〔2021〕 37  发票违法 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已开具的通用机打发票存根联1份,发票代码:153001914001,号码09350237。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之规定 罚款 罚款100元 0.01 2021-03-25 2021-04-14 2022-4-14 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弥阳税务分局
弥勒市七彩辣螃蟹店 个体工商户 92532526MA6MY7MH1U   肖红 弥勒弥阳分税  〔2021〕 38  发票违法 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已开具的通用定额发票存根联6本,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详见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之规定 罚款 罚款300元 0.03 2021-03-25 2021-04-14 2022-4-14 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弥阳税务分局
钱菊华 个体工商户   532526600175523 钱菊华 弥勒弥阳分税  〔2021〕 39  违反税收管理 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之规定 罚款 罚款200元 0.02 2021-03-29 2021-04-16 2022-4-16 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弥阳税务分局
弥勒市森源建材经营部 个体工商户   532526600306717 刘艳琴 弥勒弥阳分税  〔2021〕 40  发票违法 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已开具的通用机打发票存根联1份,发票代码:153001914001,号码117942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之规定。 罚款 罚款100元 0.01 2021-03-29 2021-04-16 2022-4-16 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弥阳税务分局
朱世团 个体工商户   5325263300619 朱世团 弥勒新哨分税  〔2021〕 1  违反税收管理 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罚款 罚款200元 0.02 2021-03-30 2021-04-19 2022-4-19 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新哨税务分局
弥勒市浠竣市场推广部 个体工商户 92532526MA6P841CX1   徐兰兰 弥勒弥阳分税  〔2021〕 41  违反税收管理 2019-12-01 至2019-12-31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 罚款 罚款1600元 0.16 2021-03-30 2021-04-19 2022-4-19 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弥阳税务分局
弥勒市仕成铝合金门窗店 个体工商户 92532526MA6MME8B7B   黄成 弥勒弥阳分税  〔2021〕 42  发票违法 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通用机打发票存根联1份,发票代码:153002014005,号码:011798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之规定 罚款 罚款100元 0.01 2021-03-30 2021-04-19 2022-4-19 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弥阳税务分局
弥勒市竹园镇吴三文化用品商店 个体工商户 92532526MA6LWP5604   胡云芬 弥勒竹园分税  〔2021〕 7  发票违法 未按规定存放和保管已开具通用机打发票存根联20份,发票代码:153001314931,发票号码:00826195-008262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之规定 罚款 罚款700元 0.07 2021-03-30 2021-04-19 2022-4-19 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竹园税务分局
王保明 个体工商户 92532526MA6MMFW61C   王保明 弥勒竹园分税  〔2021〕 8  发票违法 未按规定存放和保管已开具通用机打发票存根联10份,发票代码:153001314153,发票号码:02070305-020703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之规定 罚款 罚款500元 0.05 2021-03-30 2021-04-19 2022-4-19 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竹园税务分局
弥勒市飞煌电动车经营部 个体工商户 92532526MA6M7RJ193   段晓军 弥勒西三分税  〔2021〕 1  发票违法 丢失或擅自销毁发票存根联以及发票登记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罚款 罚款200元 0.02 2021-03-30 2021-04-19 2022-4-19 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西三税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