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1029-163040-093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12
  • 有效性
    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行政处罚信息(2021年1月28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贺利 个体工商户 00000000000000000X 532526600128174 贺利 弥勒弥阳分税  〔2021〕 7  违反税收管理 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之规定 罚款 罚款200元 0.02 2021-01-15 2021-01-29 2022-1-29 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弥阳税务分局
弥勒市鼎盛宾馆 个体工商户 92532526MA6L1BUW5F   杨林 弥勒弥阳分税  〔2021〕 8  发票违法 未按规定存放和保管税控盘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之规定及《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防伪税控企业未按规定使用保管专用设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未按规定使用和保管专用发票处罚:(一)因保管不善或擅自拆装专用设备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之规定 罚款 罚款1200元 0.12 2021-01-18 2021-02-02 2022-2-2 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弥阳税务分局
弥勒县竹园镇城芯电脑经营部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00000000000000000X 532526600074060 蔡雪媛 弥勒竹园分税  〔2021〕 1  违反税收管理 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之规定 罚款 罚款200元 0.02 2021-01-19 2021-02-03 2022-2-3 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竹园税务分局
弥勒市太空仓烤鱼店 个体工商户 92532526MA6N0N1F0U   姜宏超 弥勒弥阳分税  〔2021〕 9  发票违法 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通用定额发票存根100元1本,50元8本,发票代码,号码详情见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之规定 罚款 罚款500元 0.05 2021-01-19 2021-02-03 2022-2-3 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弥阳税务分局
弥勒市蜜特餐厅 个体工商户 92532526MA6KYJE96M   徐文俊 弥勒弥阳分税  〔2021〕 10  发票违法 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已开具的通用定额发票存根联14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之规定 罚款 罚款1200元 0.12 2021-01-19 2021-02-03 2022-2-3 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弥阳税务分局
沈云松 个体工商户 00000000000000000X 532526600082631 沈云松 弥勒弥阳分税  〔2021〕 12  违反税收管理 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之规定 罚款 罚款200元 0.02 2021-01-22 2021-02-08 2022-2-8 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弥阳税务分局
弥勒市耀滇蟹将军餐饮店 个体工商户 92532526MA6L3KR93K   姜金葵 弥勒弥阳分税  〔2021〕 13  发票违法 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已开具的通用机打发票存根联1份,发票代码:153002014018,号码:011839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之规定 罚款 罚款100元 0.01 2021-01-22 2021-02-08 2022-2-8 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弥阳税务分局
朱兰 个体工商户 00000000000000000X 532526600098187 朱兰 弥勒弥阳分税  〔2021〕 11  违反税收管理 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之规定   罚款200元 0.02 2021-01-22 2021-02-08 2022-2-8 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弥阳税务分局
弥勒市朋普镇刘祥摩托车行 个体工商户 92532526MA6L1R7M0C   刘祥 弥勒竹园分税  〔2021〕 2  发票违法 丢失发票,丢失发票代码:153001920009,发票号码:00454919-00454923;丢失发票代码:153001720011,发票号码:00306378-00306381;丢失发票代码:5300151320,发票号码:06518101-06518105;丢失发票代码:153001414097,发票号码:00702041-0070204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罚款1200元 0.12 2021-01-22 2021-02-08 2022-2-8 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竹园税务分局
黄学贵 个体工商户 00000000000000000X 5325263209013 黄学贵 弥勒弥阳分税  〔2021〕 14  违反税收管理 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之规定   罚款200元 0.02 2021-01-25 2021-02-09 2022-2-9 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弥阳税务分局
弥勒市巴江水新派火锅店 个体工商户 92532526MA6NGU112K   吴佶 弥勒弥阳分税  〔2021〕 15  违反税收管理 2020-01-01 至2020-12-31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   罚款500元 0.05 2021-01-27 2021-02-17 2022-2-17 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弥阳税务分局
李君泽 个体工商户 00000000000000000X 532526600027944 李君泽 弥勒弥阳分税  〔2021〕 16  违反税收管理 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之规定   罚款200元 0.02 2021-01-28 2021-02-17 2022-2-17 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弥阳税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