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sjj/2024-00004
- 发布机构弥勒市审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11-14
- 有效性有效
关于2023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2023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
——2024年9月27日在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孔令果
尊敬的马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2023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安排部署,弥勒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面对改革发展稳定的繁重任务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多重考验,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1377”发展思路,各项社会事业项目资金逐点发力,民生福祉持续增进,有效防范重点领域风险,社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023年7月—2024年6月,市审计局共完成审计项目21个,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问题整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依法审计了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并就财政暂付性款项、2023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60.61亿元、支出总计52.9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2亿元、支出总计21.1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支出3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5.44亿元、支出总计27.57亿元。从审计情况看,2023年市财政局基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规定编制和执行预算,按照调整预算数完成收支目标,通过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保障各部门机构运转和重点领域支出,但从政府地方债务情况来看,债务总规模居高不下,化解债务任务艰巨,财政运行存在风险。
主要问题:一是1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金额61.74万元。二是79个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执行率低于50%,金额10825.64万元。三是应缴未缴非税收入345.72万元。四是未及时收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利息及兑付费7458.33万元。五是2023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产生利息收入未上缴财政17.60万元。六是龙泉水库工程建设项目推进缓慢,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七是重复领取农危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2户,涉及金额1.82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对3个单位预算情况及捐赠款物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1个部门未将应急救助培训费及利息61.74万元纳入单位预算。二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方面。1个部门结余资金未缴国库1.99万元;1个部门为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三是会计核算方面。1个部门捐赠款823.23万元未按规定进行明细分类核算;1个部门固定资产未入账2.8万元;1个部门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未纳入单位收入管理;2个部门违规报销差旅费、违规公务接待。四是管理方面。1个部门对捐赠款物116.53万元使用情况跟踪监管不到位;1个部门4A级景区未建立红十字会救护站;1部门对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管理、指导不到位,对下拨基层红十字会组织建设经费、应急救护培训经费监管不到位;物资储备库、物品物资管理不规范,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及选举理事会理事、监事会监事等工作不符合相关规定,存在非会员参与选举和被选举问题。
三、专项审计情况
重点对弥勒市水务系统财政财务收支情况村集体经济强村工程和城镇道路停车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主要问题:一是会计核算方面。1个项目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实物资产1676.38万元未结转固定资产;1个部门违规发放值班补助等3.34万元;1个部门公务接待费不规范3.08万元;1个部门采购设备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管理,涉及金额93.86万元;1个部门未按规定核算单项固定资产,涉及金额9.97万元;1个部门未统一核算固定资产178.68万元;1个部门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17.59万元;未按规定计提公共基础设施折旧。一个项目会计核算不规范。二是管理方面。2个街道部分村小组未登记市场主体,违规收取停车费;1个村小组停车收费场地无收费公示牌;一个部门燃气门站建设工作推进缓慢;1个部门坐支应上缴的非税收入12.08万元;1个部门履职不到位,存在应收未收非税收入848.27万元;1个部门挪用履约保证金927.88万元;1个部门违规使用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32.21万元;1个部门违规出借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812.94万元;1个部门将零余额账户资金虚列支出转至专户和下属单位 264.33万元;1个部门存在账外资产3057.98万元;1个部门下属竹朋灌区管理处未经批准,擅自账务处理核销资产负债1425.35万元;2个工程项目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57.61万元;签订合同未约定工程结算单价等内容不完整,涉及金额7.26万元;1个部门民主决策程序流于形式、部分事项执行与决策时间倒置;1个部门出差申请未经事前审批及审批时间滞后;1个部门资金支付审批制度不健全;1个部门接待制度不健全、未建立采购管理制度;1个部门水资源费相关管理制度不健全;1个部门会议费报销依据不规范;1个部门制定农业用水收费标准不规范;1个部门未按规定对取水单位办理取水许可证;1个部门收取水资源费未按规定使用票据;1个部门固定资产实物管理不规范;1个部门在招投标过程中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少于3日;1个部门在招标过程中,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内签订合同;1个部门建设审批程序履行不到位,三个工程项目未取得水土保持批复;1个部门所属六个工程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扣留质保金;1个部门下属水库荒山租赁合同期限50年超过法定最高期限20年。
四、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对2个项目开展竣工决算审计。
主要问题:多计工程款978.74万元;债权债务核算不规范,涉及9883.20万元;施工单位少缴应纳税款;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问题;未办理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许可证;节能报告表请示时间滞后于审批时间;项目总概算中未计列设备采购费的问题;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施工图设计未经审查擅自施工。
五、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情况
上述各项审计中,发现并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8件,其中:移送纪检监察机关1件、移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7件。
六、审计建议
(一)严肃预算执行,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严格预算编制,将预算单位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强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方案,逐步消化挤占的上级专项资金,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督促非税收入执收单位认真履职尽责,保证非税收入应收尽收,颗粒归仓。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会监督作用,健全预算执行结果运用机制,推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二)加强专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的跟踪监督,督促依法合规使用专项债券资金,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及时足额上缴债券资金利息收入;重视推进缓慢的专项债券工程项目,及时研究制定推动工程建设方案或措施,尽快推动建设项目实施进度,提高专债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自然资源管理,守护生态环境安全。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建设,确保有章可循。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部门间协作联动,协同推进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和饮用水安全保障等监管工作。乡镇(街道)切实履行属地管理保护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巡查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加大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力度,确保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全力守护生态环境安全。
(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制定完善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资产管理职责和权限,提升制度约束力和执行力。积极推动有效资产资源盘活利用,加强监督检查,定期清理闲置资产,正确反映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权属等信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浪费、损坏及被占用等风险隐患,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和高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