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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72034-237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9-30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弥勒市2019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弥勒市2019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在弥勒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弥勒市审计局局长  郗永华

(2020年9月1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19年,全市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上级审计机关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聚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三大攻坚战、财政资金绩效、重大项目投资、权力运行监督等,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弥勒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136个,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03,353.51万元,收缴各级财政137万元,减少财政拨款3,766.51万元。

  一、市本级财政预(决)算审计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主要审计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和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2019年,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273 248万元,为年初预算数276 000万元的9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2 607万元,为年初预算数472 600万元的100%,结余582万元;基金预算收入47 95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2 476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91 300万元,收入合计141 731万元。基金预算支出110 156万元,上解支出100万元,调出资金30 17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 300万元(置换债务本金),支出合计141 731万元,年末无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1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210万元的100%,支出完成21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210万元的100%。 社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80 063万元,本年收入143 759万元,本年支出136 04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7 781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财政预决算方面。

  (1)违规从财政专户调入高中学费、高中住宿费等教育收费458.87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核算。

  (2)以拨作支4万元。

  (3)财政专户清理不及时。

  (4)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机制执行不到位,2019年授权支付额度结余25 898.17万元。

  (5)收回的各部门结余结转资金931.91万元未纳入总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6)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金额24.83万元。

  (7)违规将单位零余额资金转入实有资金账户1 000万元。

  (8)滞拨财政资金500万元。

  上述问题,大部分已整改完毕,少数问题正在整改中。

  2.专项债券管理方面。

  财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10 633.55万元。

  上述问题,相关部门正在整改中。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及资产负债审计情况

  (一)市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基本情况。

  重点审计5个市级部门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对87个预算单位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开展审计调查。各部门预算执行基本规范,但还存在预算管理不完善等情况。

  2.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1个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涉及金额10 225.44万元;二是未严格执行预算。1个部门培训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劳务费超预算支出144.11万元,且存在年末在不同的预算费用科目之间随意调剂使用预算资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三是财务核算不规范。5个部门和2个乡镇将收入在往来款项中核算,涉及金额139.73万元、1个部门项目推动缓慢,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800万元、2个部门虚列支出220.32万元、2个部门单位会计核算不实12.24万元、1个部门部分记账凭证原始凭证联附件不全,单位经济业务未全面核算,导致银行存款帐实不符1116.48万元;四是资产账实不符。3个乡镇和5个部门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5.27万元未入账,其中一栋房屋未进行资产评估,无法确认其作为固定资产的价值;五是接待费支出要素不全,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1个乡镇公务接待费支出凭证2.14万元无公函和消费明细清单、1个部门违规支付工作餐餐费0.7万元。

  上述问题,相关部门正在整改中。

  (二)涉及机构改革部门资产负债情况。

  1.基本情况。

  对市本级14个涉及机构改革部门2018年度资产负债情况开展审计调查。

  2.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制度作用发挥不明显。1个部门内部资产管理制度未建立或不够健全,执行不到位;二是固定资产疏于管理,年终会计报表未能真实完整的反映单位资产、负债和净资产。4个部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222.61万元,1个部门损坏固定资产未及时报批处置12.19万元,2个部门应计未计固定资产82.96万元,1个部门固定资产闲置28.63万元;三是资金管理不规范。2个部门债权债务清理、结算不及时,长期挂账359.95万元,1部门收回违规发放资金5.18万元未及时上缴专户5.18万元,1个部门银行存款账实不符5.32万元;四是财务管理薄弱,会计核算不规范,不能真实完整反映单位的财务信息。2个部门会计核算不及时1 210.19万元,会计凭证装订不全,1个部门会计人员更换频繁,未按规定进行会计工作移交手续,提供2018年财务资料不齐全,对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存在一定影响,2个部门债权债务关系不清晰,账套间账务处理混淆,其他应付款账实不符,往来款出现红书及较大结余,导致与单位实际科目结余不符,不能准确反映单位的往来款项收支结余情况。

  上述问题,相关部门已整改完毕。

  三、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全年共抽查32个单位、11个项目,抽审资金33 961.17万元,并重点对4个市级部门、4家企业涉企收费管理及降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按季度上报审计结果。

  (一)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方面。执行中央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效果明显,所有行业税负均不同程度下降,涉企收费有效规范,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但在具体执行中还存在1个单位和3个乡镇违规收取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05.39万元的问题。

  上述问题,相关部门已整改完毕。

  (二)清理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账款方面。按照国务院、省、州政府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要求,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推动完善台账,强化清欠约束机制,完成了至2019年底清偿一半以上的目标任务。在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落实情况的审计中,未发现存在违反财经法规或违背清偿工作方案的问题。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计情况。重点对2019年弥勒市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在政府债务管理方面还存在完成年度化债任务难度较大、个别项目停工、建设无后续资金等问题,有关部门也在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加强债务风险管控。

  (四)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情况。至2020年3月底,弥勒市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2,909.51万元,市红十字会及指定接受社会捐赠的政府部门和单位共收到社会捐赠资金2,484.66万元、物资18.65万件,已分配使用社会捐赠资金2,397.88万元、物资13.61万件。

  从审计情况看,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在管理使用过程中,基本符合专项资金和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政策和相关规定,财政资金及时下达并拨付,捐赠资金按规定管理和拨付,捐赠物资管理调拨基本符合规定,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但在对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的使用中也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对审计发现的资金闲置未用、捐赠款物分配使用不及时等问题,相关部门已作了整改。

  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情况

  2019年共完成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102项,审计投资总额 90 909.13万元,核减工程价款3 766.51万元。

  五、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2019年,对江边乡党政领导张荣良、张强瑞同志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查出问题资金3.05万元,揭示非金额计量问题6个。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存在新增建设用地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林地;二是存在取水许可证过期,未办理续证换证情况。集镇生活污水直排南盘江,南盘江河岸违规堆放垃圾、数张疑似采砂设备及船只未移除;三是村组干部个人占用多扣草原生态保护奖补资金2.41万元、冒领集体荒山草原生态保护奖补资金0.64万元。

  上述问题,江边乡党委政府对能及时整改的问题已整改,需要逐步整改并且长期坚持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计划和措施。

  六、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2019年对2个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单位财务管理及执行财经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对单位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提出规范整改的意见建议,对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已作为案件线索移送市纪委监委查处。存在的主要问题:1个单位存在未及时清理财政结余结转资金57.3万元,非税收入21.99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的;1个单位公款私存60.33万元,形成“小金库”20.28万元、超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16.7万元、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上述存在问题,相关部门已整改完毕,移送市纪委监委的案件线索正在查处中。

  七、审计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审计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党委审计委员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严格落实经济监督主体责任,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深入研究和采纳审计意见建议,制定和完善各领域政策措施和制度规则。要进一步加强财经法纪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职人员法治意识,尤其是新任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到法纪不可违、红线不能碰,杜绝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二)严格执行预算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强化预算约束机制。要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细化年初预算编制管理,按法规规定时限批复下达各项支出指标。强化预算约束,加快推进预算执行进度,避免大量财政资金沉淀部门,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三)持续加强“三大攻坚战”等重点领域监管和风险防控,增强审计监督实效。一是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建立健全债务预算管理、债务限额管理、债务风险预警制度,妥善处理举债与发展、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二是持续开展扶贫领域事中事后监管,严肃惩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等行为,加强跨部门涉贫信息整合共享,精准施策、强化监管,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绩效。三是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制定完善落实中央、省、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决策的政策落实制度,加大环境保护、生态修复和污染防控力度,促进滇中绿色发展强市建设。四是严管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强化业主主责,提高业主管理能力,强化参建各方依法履约意识,加强对立项审批、进度质量和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项目如期实施完成,发挥效益。

  (四)贯彻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加强民生资金和项目管理。聚焦就业、住房、医疗、教育、社保等领域工程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一步压实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增强惠民政策的持续性和协调性,持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脱贫成果,推动社会事业改革发展。加强公共卫生领域基础建设,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