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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3-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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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强化”守护消费者用妆安全又美丽
自“3·15”曝光“妆字号”日用化妆品用于面部注射乱像以来,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化妆品质量监管主责主业,做实做细监督检查、排查整治、普法宣传等工作,突出排查化解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确保用妆“不打脸”,美丽又安全。
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以化妆品抽检抽样为契机,锁定美容机构等违法行为高发行业场所,围绕化妆品经营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功效宣称等重点,聚焦“3·15”曝光“妆字号”“美容针”等突出问题,现场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30家次、品牌40余种,督促整改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不到位、索票索证不齐全、管理台账不规范等问题5项,抽检化妆品5批次。
强化风险隐患防控。围绕消费者投诉举报、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日常监督检查摸排问题线索6条,调查核实立案查处1件,进一步核查产品备案信息、中文标签标识存疑2件。联合卫健部门,健全完善监测报告机制,加强对医疗机构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监督指导,上报评价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10例。
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化妆品监管法律法规“进消费者”“进经营企业”活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向消费者发放《化妆品知识宣传》等资料1000余份,现场咨询100余,指导消费者科学安全用妆。坚持将现场监督检查与普法教育、经营指导相结合,针对化妆品经营环节违法违规易发多发问题,结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面对面、一对一靶向解读,着力补齐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短板,指导企业依法规范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