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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74559-846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1-28
  • 有效性
    有效

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无人超市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有关事项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省食药监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无人超市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有关事项文件的通知》(云食药监信函[ 2018] 222号)转发给你们,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管理工作中涉及无人售货超市的,按此要求执行。

  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