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81805-136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23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旅游市场整治办公室成功办理一起游客购物退货诉求

  319,弥勒市指挥中心收到游客在“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申请退货:袁女士于317在弥勒市仁钰百货经营部购买黄龙玉挂件1个,购买金额为4800元,由于购买后觉得不喜欢,申请退货。
    接到退货诉求后,弥勒市指挥中心安排退货受理工作人员按照查验购物凭证及商品、联系售货企业确认等退货流程,第一时间到弥勒市仁钰百货经营部进行现场核实办理。经核实,该经营部证照齐全,诚信规范经营,负责人表示愿意退货,并将4800元货款退给游客,游客对处理结果满意,在“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进行撤诉。
    该游客购物退货诉求的成功办理,进一步提高了来弥游客体验度和满意度,兑现云南“旅游购物30天内无理由退货”承诺,有效抑制旅游购物企业“高定价、高回扣”等行为,促进旅游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弥勒旅游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