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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81811-236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8-18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1-7月,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旅游法》,按照“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的工作要求,及时高效的处理、化解旅游投诉与纠纷。现将旅游投诉情况汇总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今年1-7月,我委通过12345市长热线、“一部手机游云南”、微博,电话等渠道,累计受理旅游纠纷22起,比去年同期增加2件。开展旅游市场及安全检查98次、出动检查人员321人次、检查旅游企业326家次,其中宾馆酒店164家次,旅行社及服务网点85家次,景区景点56家次,旅游汽车公司21家次,发现安全隐患58项,已整改58项,整改率达100%,受理旅游纠纷22起,受理游客反映情况3起,受理舆情投诉3起,转办6起,均全部办结,办结率达100%,满意率达100%,为游客挽回损失2705元。我委实施行政处罚1件,罚款24600元,全市无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旅游投诉。

二、投诉分析

(一)投诉途径分析

与2017年比较,今年新增途径“一部手机游云南”收到8起投诉、其他电话投诉16起、网络舆情3起、12345市长热线等其他途径7起。

(二)投诉对象分析

涉及酒店11起、景区9起、娱乐场所5起、交通2起、其他7起。投诉酒店的占总投诉的比重最大达32%,其次是景区达26%。

(三)投诉类别分析

按投诉类别划分,对消费、服务方面的投诉最多,主要为未预先告知收取空调费用、未泡温泉却收取费用、与观光车驾驶员发生争执、游客在网上预定房间到酒店却未预留房间,景区内物品未明码标价等。

三、投诉主要原因及特点

(一)投诉主要集中在宾馆酒店,宾馆酒店的投诉主要集中在消费、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等方面。

(二)景区景点纠纷主要是乘坐观光车、停车问题。

四、理赔情况

根据统计,1-7月旅游纠纷中有11起涉及宾馆酒店、温泉企业等旅游企业理赔,我委协调理赔及退货金额共2705元。

五、行政处罚情况

1-7月作出行政处罚1起,处罚金额24600元。主要情况为:2017年12月7日,弥勒市民秦洁私自组织拖白煤矿员工赴新马泰旅游造成游客扣留,该行为已构成无证照经营旅游业务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给以当事人秦洁24600元行政处罚。

弥勒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