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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74847-115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9-06
  • 有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社政策法规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宣传提纲——劳动维权篇

   一、劳动者进入一家用人单位应首先注意什么问题?

  答:1、首先弄清楚自己是在哪一家单位打工?这家单位完整的名称是什么?(有些劳动者受伤后都不知道自己是在哪一家用人单位工作);

   2、弄清楚这家用人单位主要是做什么业务的?(如果是黑店或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最好不要成为该单位的一员)。

  3、弄清楚自己到这个单位主要是做什么工作?自己能不能做这项工作,工资多少?什么时候发工资?工作时间等基本问题。

   二、进入新的用人单位,自己有哪些权利?

  答:1、要求用人单位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要求用人单位为你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其中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自己也应按比例从每月工资中扣除,工伤保险自己不出钱,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3、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一些高危行业、建筑工地的高空作业如安全帽、安全绳等)。

    三、进入用人单位工作自己有哪些基本义务?

   答: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在享受自己的权利的同时,也要弄清楚自己的基本义务。1、首先得按用人单位的要求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2、遵守用人、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如按时上下班等;3、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不做有损单位的行为(如不透露商业秘密等);4、和同事领导和平相处;5、不做其他违法犯罪的事。

    四、拿不到工资有哪些救济途径?

   答:1、首先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2、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交仲裁申请书。

   五、如果用人单位不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

  答: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还未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你可以到用工所在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院申请用人单位支付给你二倍工资。超过一年还没有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